一、知情权与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杨天波,蒋睿[1](2021)在《政府数据开放视域下公共图书馆政务信息获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民政务信息获取权以知情权为基础,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秩序价值双重面向。图书馆的服务宗旨与公民信息获取权在客观秩序价值上相一致,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的政务信息获取体系应当包含行政机关、公民个人和图书馆三方力量,并充分发挥图书馆保障公民政务信息获取权的职能,通过完善图书馆政务信息共享体系形成对政务活动的合力监督。
李露[2](2021)在《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现代政府治理功能的逐步完善和发展,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在逐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在扩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意味着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尽管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基于此,本文以A市L街道为例,探讨政务信息公开现状,对A市L街道的信息公开机制进行梳理,然后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现状、政府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传统媒体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现状等角度,分析当前A市L街道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然后,采用问卷、访谈的形式,对A市L街道的居民以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和访谈,得出相应的调查结果。根据调查可以发现,当前A市L街道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差,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缺乏统筹,政务信息公开缺少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佳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监督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职能部门不协调、大众传媒存在缺陷、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缺少公众参与以及“官本”思想导致公开主体动力不足。通过问题和原因的分析,结合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提出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的优化措施共五个方面,即加强信息公开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引导公众提高民主意识等提出对策,以期能够更好的帮助A市L街道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最大化的服务于公众。
张泽华[3](2021)在《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文中研究表明信息公开尤其是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作为关涉知情权实现的重要一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本文以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国务院条例》(2019)”)的修订为契机,立足当前的司法实践,以前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对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予以了研究分析。本文第一部分主要界定了什么是过程性政府信息。首先,以政府信息与过程性两个词为切入点,运用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的方法对过程性政府信息进行了拆分释义,即行政主体以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为前提,做出某一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制作、掌握的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存储的所有信息。然后,从概念、特点、范围三个方面对过程性政府信息予以了介绍、分析,得出识别过程性政府信息的核心标准应当是信息的实质内容而非制作主体或者表现形式。本文第二部分围绕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从理论上展开了讨论。一方面,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存在保障行政效能与鼓励行政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与鼓励行政监督的两大冲突;另一方面,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又具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行为,便利公民社会生活、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三个主要目的与意义。但是,《国务院条例》(2019)规定过程性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通过体系解释可以得出此处的“可以不予公开”应当解释为“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明显侧重回应如何避免公开将产生的冲突,忽视了公开的价值意义。如何回应现实需求,在公开的冲突与价值之间平衡取舍,便成为本文接下来的研究重点。本文第三部分就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现状展开了探讨。首先,对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范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进行了简要梳理介绍。其次,以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为标准,对当前学界的两个代表性观点予以了介绍、分析。观点一认为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仅限事实类信息,但对于如何协调不公开侵犯公众的监督权与公开影响社会稳定这对矛盾欠缺考量;观点二认为过程性政府信息除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外均应公开,但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是否绝对豁免公开仍有待商榷。然后,联系实践中的一些代表性案例,总结了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主要理由与焦点问题,发现实践中很少加以区分的过程性政府信息与内部信息两者之间以最受争议的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为交集。以前述发现为突破,通过论证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当从属于内部信息并且遵循内部信息公开规则,事实类信息与其他人员意见类信息当作为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子集,遵循以公开为原则规则的理论正当性与实践可行性,得出了将“现行过程性政府信息中的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纳入内部信息,以不公开为原则;事实类信息与其他人员意见类信息纳入过程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的分类公开结论,作为平衡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冲突与具有的价值这一核心矛盾的解决措施。本文第四部分围绕前述结论,在汲取国外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有前瞻性的学理分析,从信息公开的立法、原则、实施、监督救济四个方面尝试对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提出了完善建议。然而,无论是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增加过程性政府信息的概念、范围与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规范,明确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大限度公开、区分公开、涉密涉私时先予利益衡量的三大原则,还是制定配套的司法解释与实施条例、统一实践适用规则,都离不开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主动公开这一关键举措。诚然,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仅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小部分,但对于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行政参与权、监督权实现的意义重大。以切实保障知情权为目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才能使《国务院条例》(2019)确立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真正得以贯彻。
李嘉玉[4](2021)在《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背景下决算公开问题研究 ——以J省省级部门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是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财政决算是政府财政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能全面、系统的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因此决算公开工作对政府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的实施效果具有深远的影响。进入十三五之后,我国政府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显着,在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优化健全管理机制、逐步提升透明程度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是与政府提出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建设目标尚存在一定的距离。就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在管理体系的完善性以及规范性等方面尚有待完善。在现行体系下,社会大众对公共财政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进而也使得群众对政府公共管理的监督权失去了基础。伴随着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对于财政决算信息公开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这无疑给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对此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可以推进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在公开信息的范围以及时效性上均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文首先阐述了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实施后,我国政府在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的背景下,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五型”政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人民合法权利的前提条件,也是针对反腐倡廉的有效举措。然后全面分析国内外关于政府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研究现状及相关理论研究,对现行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对现行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路径选择进行了阐述。接下来表明将以我国J省省级部门决算公开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种方法进行研究,对与财政决算公开相关的财政透明度概念、财政信息公开的概念、部门决算公开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阐释本研究涉及的透明政府理论、知情权理论、公共财政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理论基础,深入剖析财政决算公开的内涵、内容及方式,突出了部门决算在各级政府决算中既承上启下又与财政总决算并列的重要地位。然后通过中央部门和J省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进行对比,立足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当前我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其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及范围等方面进行归纳和阐述。既阐述了当前J省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已连年向社会主动公开、公开时效步入正轨、统一抓取链接同一平台公开、公开内容日趋完整详细等成果,又通过与中央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工作要点逐步细化进行对比,挖掘分析出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在基层单位公开缺乏现实条件,公开观念尚未转变,决算公开内容止步于公开“账本”,公开方式与传播途径单一,对公开的监督缺乏深度和广度等问题。在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后对症下药,从公开工作制度、公开专业程度、公开内容质量、公开传播渠道、公开工作问效等五个方面作为切入点提出提高部门决算公开水平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杨大泽[5](2021)在《基于纳税人需求导向的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国家治理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对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也有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助于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廉洁自律,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近年来,基层税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常态化实施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显着提升。但是从当前基层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总体情况看,政务公开水平与纳税人日益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之间仍有差距,政务公开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本文从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出发,以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需求为导向,将服务型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知情权理论、税收遵从理论等运用于改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践,总结回顾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体系建设的历程,查找了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强、公开信息获取不方便、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政务公开缺乏互动等方面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在分析纳税人政务公开调查问卷数据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从积极转变政务公开的思想观念、加快政务公开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实施工作、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对策。
胡春琳[6](2021)在《反腐败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提升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在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政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也暴露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鉴于此,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并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与此同时,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研究成为热点问题,其中许多学者重点关注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反腐败的积极影响等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首先,本文在厘清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现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反腐败功能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了国外与反腐败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从美国、德国、英国、新加坡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得到下列启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约公权力,健全的公务员制度助力透明政府建设,畅通的媒体监督渠道助力公众的监督,规范的程序设计防范行政权力被滥用,公开的政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其次,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探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由于历史文化约束,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位阶较低,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机制等,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存在选择性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健全、公开制度不完善,在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方面有差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依照申请公开回复不及时、财政信息被选择性公开,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最后,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反腐败视角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三是依法保障公众参与,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权的行使;四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遏制权利滥用建设廉洁政府;五是依法保障经费投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科技水平等。总之,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对策来完善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其得以充分发挥反腐败的制度功能,推动当前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权力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进行政系统透明公开,激励公众参与权力监督,促使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从而预防腐败的滋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着反腐败的制度功能,对于推动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在反腐败的视角下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理论界所应该重视的。
博瀚[7](2020)在《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政务公开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组成部分,是围绕政府决策过程所产生的决策信息根据特定的制度和程序向人民群众公布,对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县级政府是我国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层级单位,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改革中有独特的战略地位。本文通过实践调查来发现海拉尔区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阻力,挖掘探讨问题内在根源,结合理论层面和当地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制度的对策,确保让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制度能够产生良好的效果。因此,围绕海拉尔区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对于完善我国政务公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许文美[8](2020)在《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我国政务信息公开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当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机遇,政务信息公开不仅是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而且是推动公民参与、发展政治民主、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备要素。政务信息公开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突破口和重要路径。在当前背景下,认真探究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平台,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协商合作,不断增进政府行为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促进公民参与行政过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质性进步。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有下面几点:首先介绍本文研究的问题、意义,综述其研究背景,提出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其次,为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关系的理论框架。本章主要对“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针对人民主权理论、知情权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详细的阐述;第三,以前文的理论为基础讨论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认为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决定了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并在考察政务信息公开理论依据及实践功能的基础上,提出政务信息公开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具体探讨了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型政府在构筑政府合法性、治理模式、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内在一致性;第四部分以J省政府为例,具体分析地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从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方面、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数据和实例方面,分析政务信息公开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第五,为国外政务信息公开的经验与启示。主要分析一些有代表性的外国政府在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中信息公开的主要经验与启示,就其对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借鉴意义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在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背景下,如何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路与对策。
王月江[9](2020)在《云南省弥勒市深化政务公开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是保障民众知情权、鼓励民众参与社会治理、依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及时的政务公开不仅能够有效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对加快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也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构建职责清晰、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区)级政府作为国家基本行政单元,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发挥着重要的过渡作用,对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以云南省弥勒市为例,运用知情权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等理论知识,采取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研究,总结弥勒市在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中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同时理性分析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政府对于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及时、尚未形成具体详细的负面清单、与民众的互动不足等。通过深入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在借鉴国内外政务公开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深化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对策和思路。重点从培育政府和民众意识、完善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内容质量、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才经费配置等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为其他地区基层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为我国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进和深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张琳[10](2020)在《我国政务数据开放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大数据领域发展迅猛,大数据蕴含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开始凸显。时代的发展对政务公开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政府信息公开走向政务数据开放已是大势所趋,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地推行政务数据开放。事实上,政务数据开放的出现并没有取代政府信息公开,而是与政府信息公开一起完善和丰富了开放政府的结构与内容,构成二元并立的开放机制体系。政府机构作为最大规模的原始信息采集者,掌握着最为丰富的大数据资源,实施政务数据开放制度对于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都是有利的,一方面能够丰富公众的知情权内涵,释放出数据资源红利,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通过对数据进行开放以提升政府的综合治理水平,从而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实施政务数据开放的主要依据是中央层面发布的政策文件,部分地方政府也根据中央文件的指导精神,抓紧制定并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旨在为本地方开放政策的执行提供具体的规范指引。不过,由于政务数据开放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上升阶段,不论在实践方面还是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都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短期内难以制定出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规制。更为重要的是,在2019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过程中,学界曾呼吁通过修订条例回应政府数据开放的现实需求,在条例中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但修法最终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涉及政府数据开放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全面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战略背景之下,要确保政务数据开放工作能够有效地推进,有必要从政务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关系视角对有关数据开放的基本问题展开探讨,并尽快将政务数据开放的法制框架构建起来,在此过程中最基本、也最迫切的任务便是解决政务数据开放所涉及的几个核心法律问题。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政务数据开放的理论基础。政务数据开放就是指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公众、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本章首先界定政务数据开放的具体内涵,再以政务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作为出发点来对比二者之间存在的异同。第二部分,政务数据开放的必要性及现状。本章首先指出政务数据开放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并强化公众对政府的参与和监督,同时对国内以及国外典型发达国家的政务数据开放情况进行了介绍,即先对英国、美国政务数据开放的经验作介绍、总结,再对国内外的不同开放进程进行对比,以指出我国政务数据开放存在的不足以及国外经验的可借鉴之处。第三部分,我国政务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随着政务数据开放工作的逐步推进,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也渐渐显现出来,其中最核心的几个问题就是:政务数据的权属、开放原则和范围争议,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与此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思想观念存在误区、法制体系不健全以及数据开放规则不完善等。第四部分,推进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的建议。从立法层面上看,未来政务数据开放可鼓励地方立法先行,再适时制定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同时,需构建起政务数据开放的基本法律框架,如明确数据开放的基本原则,明晰政务数据的权属争议,建立开放基本规则;努力化解政务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冲突。
二、知情权与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知情权与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数据开放视域下公共图书馆政务信息获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政务信息”的概念辨析 |
2 以知情权为核心的政务信息获取权 |
3 政务信息获取权的两种面向 |
4 政务信息获取权体系的多元结构 |
4.1 图书馆的公益服务体现客观秩序价值 |
第一,平等服务每个人体现图书馆服务人民大众的公益本质。 |
第二,以无偿服务为主的非营利模式彰显公共图书馆的公益特征。 |
第三,以人为本的理念追求保障图书馆公益服务的质量。 |
4.2 政府数据开放视野下图书馆的职能定位 |
4.3 政务信息获取权多元体系的重要价值 |
5 图书馆信息共享对政务信息获取权的保障 |
5.1 完善图书馆政务信息共享体系 |
5.2 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持续投入 |
5.3 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及团队建设 |
5.4 强化政务信息服务专业培训 |
6 结语 |
(2)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政务信息 |
2.1.2 政务信息公开 |
2.1.3 知情权理论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 |
2.2.3 公众参与理论 |
第3章 A市L街道信息公开现状 |
3.1 A市L街道信息公开机制 |
3.2 A市L街道公开渠道工作现状 |
3.2.1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现状 |
3.2.2 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现状 |
3.2.3 传统渠道政务信息公开现状 |
3.2.4 依申请公开工作现状 |
3.3 对A市L街道满意度调查和访谈 |
3.3.1 调查实施 |
3.3.2 调查结果 |
3.3.3 访谈结果 |
第4章 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A市L街道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
4.1.1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 |
4.1.2 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缺乏统筹 |
4.1.3 政务信息公开缺少公众参与 |
4.1.4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佳 |
4.1.5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监督 |
4.2 A市L街道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1 下设部门工作机制混乱 |
4.2.2 依赖传统公开方式 |
4.2.3 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缺少公众参与 |
4.2.4 “官僚主义”思想依然存在 |
第5章 A市L街道信息公开优化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信息公开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
5.1.1 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水平 |
5.1.2 增强工作人员的危机应对能力 |
5.2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
5.2.1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公众沟通机制 |
5.2.2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
5.3 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
5.3.1 优化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
5.3.2 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向村级延伸 |
5.4 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
5.4.1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 |
5.4.2 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
5.5 引导公众提高民主意识 |
5.5.1 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普及 |
5.5.2 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民众参政途径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1. 国内: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新规定的出台 |
2. 国外: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丰富经验 |
(二)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内容简介 |
2. 研究方法介绍 |
(三) 研究意义 |
一、过程性政府信息的界定 |
(一) 政府信息释义 |
1. 政府信息的概念 |
2. 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 |
(二) 过程性释义 |
1. 文义解释 |
2. 体系解释 |
(三) 过程性政府信息释义 |
1. 过程性政府信息的概念 |
2. 过程性政府信息的特点 |
3. 过程性政府信息的范围 |
二、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分析 |
(一) 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潜在的冲突 |
1. 保障行政效能与鼓励行政参与 |
2. 维护社会稳定与鼓励行政监督 |
(二) 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意义 |
1.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 |
2. 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行为 |
3. 便利公民社会生活,促进社会生产发展 |
三、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研究及分析 |
(一) 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分析 |
1. 中央层面: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的相关规定 |
2. 地方立法:几个代表省份的相关规定变迁——以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为例 |
(二) 学界对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动态及分析 |
1. 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仅限事实类信息 |
2. 过程性政府信息除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外均应公开 |
(三) 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情况分析 |
1. 过程性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分析 |
2. 过程性政府信息予以公开的理由分析 |
3. 实践中是否公开过程性政府信息的焦点分析 |
(四) 研究结论:现行过程性政府信息应当分类公开 |
1. 将公务人员意见类信息纳入内部信息,以不公开为原则 |
2. 将事实类信息与其他人员意见类信息纳入过程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 |
四、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完善对策 |
(一)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 |
1. 采取“定义式+列举式”的规定范式 |
2. 在总则规定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规范 |
(二) 明确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
1. 坚持最大限度公开原则 |
2. 贯彻信息公开的“区分原则” |
3. 遵守涉密涉私时的利益衡量机制 |
(三) 完善配套的司法解释与实施规范 |
(四)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主动公开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背景下决算公开问题研究 ——以J省省级部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透明度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
2.1.2 财政信息公开的概念 |
2.1.3 部门决算公开的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透明政府理论 |
2.2.2 知情权理论 |
2.2.3 公共财政理论 |
2.2.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背景及内容 |
2.3.1 《条例》修订背景 |
2.3.2 《条例》中有关预决算公开的内容 |
3 J省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国内部门决算公开的发展和成效 |
3.1.1 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
3.1.2 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
3.1.3 工作要点逐步细化 |
3.2 J省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的现状与进展 |
3.2.1 连年向社会主动公开 |
3.2.2 公开时效步入正轨 |
3.2.3 统一抓取链接同一平台公开 |
3.2.4 公开内容日趋完整详细 |
3.3 J省省级部门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1 基层单位公开缺乏制度保障 |
3.3.2 公开观念尚未完全转变 |
3.3.3 决算公开内容止步于公开“账本” |
3.3.4 公开方式与传播途径单一 |
3.3.5 对公开的监督缺乏深度和广度 |
4 推进部门决算公开的对策 |
4.1 加快完善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 |
4.2 提高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
4.3 提升公开内容的信息质量 |
4.4 追求公开渠道的高效和便捷 |
4.5 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和互动 |
5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纳税人需求导向的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政务公开 |
二、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 |
三、税务政务公开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服务型政府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知情权理论 |
四、税收遵从理论 |
第二章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税务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 |
一、我国政务公开制度概述 |
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
第二节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现状 |
一、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流程 |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
五、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 |
第三节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现状 |
一、考核指标内容 |
二、指标考核情况 |
第四节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成效 |
一、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
二、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
三、促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
四、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升 |
第三章 纳税人政务公开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分析 |
第一节 调查问卷说明 |
一、问卷设计情况 |
二、调查样本构成 |
第二节 纳税人政务公开需求分析 |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需求分析 |
二、政务公开的平台需求分析 |
三、政务公开的质量需求分析 |
四、政务公开的时效需求分析 |
五、政务公开的服务需求分析 |
六、关于政务公开的监督要求分析 |
第三节 纳税人对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现状满意度分析 |
一、纳税人对税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评价 |
二、纳税人对税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项指标评价 |
第四章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
一、决策信息公开不全面 |
二、执行信息公开不全面 |
三、管理信息公开不全面 |
四、服务信息公开不全面 |
五、结果信息公开不全面 |
第二节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 |
一、线上、线下信息资源整合不到位 |
二、网站功能不完善 |
三、税收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
第三节 发布信息质量不高 |
一、公开格式不规范 |
二、内容呈现形式单一 |
三、公开精准度不够 |
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
第四节 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 |
一、信息发布不及时 |
二、过期信息清理不及时 |
三、政策解读不及时 |
第五节 政务公开服务有待提升 |
一、依申请公开服务还需改进 |
二、征纳双方双向互动还需加强 |
三、缺乏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收集反馈机制 |
四、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渠道还需拓展 |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救济工作还需加强 |
第五章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思想认识不到位 |
一、税务机关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二、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服务意识不够强 |
三、政务公开与信息安全的关系处理不到位 |
四、纳税人政务公开参与意识不强 |
第二节 政务公开法律制度不健全 |
一、政务公开立法滞后 |
二、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不健全 |
三、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救济制度不健全 |
第三节 政务公开保障措施不到位 |
一、机构人员保障不到位 |
二、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不足 |
三、培训宣传保障不到位 |
第四节 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
一、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
二、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 |
三、激励问责机制不健全 |
第六章 改进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 |
第一节 树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政务公开理念 |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
二、进一步增强征纳双方政务公开意识 |
三、正确处理税务政务公开与信息安全的关系 |
四、正确处理好税务政务公开与税收宣传的关系 |
第二节 加快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 |
一、加快政务公开法律体系建设 |
二、完善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制度 |
三、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规定 |
第三节 立足纳税人需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整合利用传统政务公开平台资源 |
二、加强部门网站建设 |
三、用好用活新媒体平台 |
四、增强政务公开平台互动效果 |
五、建立基于民众需求导向的税收大数据分析发布机制 |
第四节 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一、强化组织保障 |
二、强化人才保障 |
三、强化经费保障 |
四、强化技术保障 |
第五节 规范税务政务公开实施工作 |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二、明确界定政务公开范围 |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
四、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 |
第六节 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评价机制 |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指标 |
二、引入第三方对政务公开进行多维度评价 |
三、加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调查问卷 |
致谢 |
(6)反腐败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及其反腐败的功能 |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
一、政府信息的概念 |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反腐败功能 |
一、有利于创建政务信息公开法治政府 |
二、有利于增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有利于促进政府公职人员廉洁自律 |
第二章 反腐败视角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现状 |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逐步健全 |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促进反腐倡廉 |
第二节 反腐败视角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机制不完善 |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不彻底 |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监督不到位 |
四、政府财政收支和官员信息不透明 |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科技水平不够高 |
第三章 国外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国外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
一、美国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
二、德国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
三、英国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
四、新加坡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
第二节 国外体现反腐败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启示 |
一、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约公权力 |
二、健全的公务员制度保障透明政府建设 |
三、畅通的媒体监督渠道助力公众的监督 |
四、规范的程序设计防范行政权力被滥用 |
五、公开的政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 |
第四章 反腐败视角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 |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
三、依法保障公众参与,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权的行使 |
四、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遏制权力滥用建设廉洁政府 |
五、依法保障经费投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科技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政务公开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政务公开的内涵、内容与形式 |
一、政务公开的内涵 |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
第二节 政务公开的基础理论 |
一、公民知情权理论 |
二、信息公开理论 |
三、透明政府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实施现状 |
第二节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形式和制度 |
一、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内容 |
二、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形式 |
三、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 |
四、海拉尔区政务公开的特点 |
第三节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
一、基层单位对该公开的内容不清楚界限模糊 |
二、决策公开有待深化 |
三、执行过程公开不足财政公开流于形式 |
四、公开方式仍需改进 |
第四节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 |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 |
三、缺乏专业队伍支撑 |
四、缺乏有效的考核与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
第一节 深化政务公开的认识 |
一、转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
二、强化专职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
三、普及群众的主体意识 |
第二节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
一、建立政务信息公布协调机制 |
二、健全财政信息公布制度 |
三、健全依照申请公开制度 |
第三节 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
一、强化各级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
二、完善大数据队伍建设 |
三、强化政务公开应急能力建设 |
第四节 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 |
一、丰富政务公开监督渠道 |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
三、量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
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我国政务信息公开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 |
2.1.1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界定 |
2.1.2 政务信息公开的概念界定 |
2.2 政务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
2.2.1 人民主权的理论 |
2.2.2 知情权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的理论 |
第3章 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 |
3.1 服务型政府治理方式发生转变 |
3.1.1 公众的广泛参与 |
3.1.2 严格依法行政 |
3.1.3 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 |
3.1.4 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
3.2 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之间的内在联系 |
3.2.1 服务型政府治理和政务信息公开模式的契合 |
3.2.2 服务型政府与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契合 |
第4章 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现状——以J省为例 |
4.1.1 J省政务信息公开现状分析 |
4.1.2 J省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 |
4.1.3 J省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 |
4.2 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政务信息公开的观念障碍 |
4.2.2 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狭窄,质量不高 |
4.2.3 政务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
4.2.4 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限 |
4.2.5 公开形式和程序不规范 |
4.2.6 缺乏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机制 |
4.3 引发政务信息问题原因分析 |
4.3.1 相关法律不完善 |
4.3.2 部门利益和条块分割影响 |
4.3.3 公众法律意识薄弱 |
4.3.4 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完善 |
第5章 国外政务信息公开的经验 |
5.1 美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践分析 |
5.2 英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践分析 |
5.3 日本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践分析 |
5.4 国外政务信息公开发展趋势及对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启示 |
第6章 政策建议 |
6.1 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 |
6.1.1 依法公开原则 |
6.1.2 真实公正原则 |
6.1.3 及时便民原则 |
6.2 转变政府和公众的观念 |
6.2.1 转变政府的观念 |
6.2.2 转变公民的观念 |
6.3 完善政务信息获取渠道 |
6.3.1 完善政府网站建立 |
6.3.2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
6.4 确定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 |
6.4.1 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
6.4.2 政务信息依法申请公开 |
6.5 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
参考文献 |
(9)云南省弥勒市深化政务公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政务公开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及制度建设 |
第一节 政务公开的核心概念 |
一、政务公开的定义 |
二、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 |
三、政务公开的内涵 |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
第二节 政务公开的理论基础 |
一、知情权理论 |
二、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三节 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
一、国家层面分析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
二、基层层面分析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
第二章 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概况 |
第一节 云南省弥勒市基本情况 |
第二节 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概况 |
一、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的内容 |
二、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的渠道方法 |
三、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的基本流程 |
第三节 云南省弥勒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 |
一、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背景 |
二、云南省弥勒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取得的成效 |
第三章 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
二、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作用发挥不足 |
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不详细、不具体 |
五、政府与民众的互动不足 |
第二节 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推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官本位”等传统观念束缚 |
二、民众权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
三、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
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亟待探索 |
五、民族地区客观历史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限制 |
六、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体系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政务公开先进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政务公开经验借鉴 |
一、北欧国家政务公开实践经验 |
二、美国信息公开实践经验 |
第二节 国内其他地区政务公开先进经验 |
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
二、信息公开助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 |
三、政务公开进一步向政府数据开放延伸发展 |
第五章 深化云南省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建议 |
第一节 培育政府的服务理念和民众的权利意识 |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政府的公开意识 |
二、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民众权利意识 |
三、增强少数民族民众的国家认同感,提高参政议政意识 |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务公开法律体系及救济机制 |
二、强化政务公开考评监督和“好差评”制度 |
三、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
四、建章立制固化试点成果 |
第三节 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 |
一、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全面性 |
二、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时效性 |
三、主动了解民众关切,保证信息的实用性 |
第四节 以创新驱动公开渠道拓展 |
一、依托信息新技术,挖掘政务信息数据价值 |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民众参与度 |
第五节 保障基层政务公开的行政资源配置 |
一、加强干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
二、确保政务公开的机构配置、经费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我国政务数据开放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1.选题目的 |
2.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一、政务数据开放的基础理论 |
(一)政务数据开放的内涵界定 |
1.政务数据开放的定义 |
2.政务数据开放与政务数据共享的区别 |
3.政务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异同 |
(二)政务数据开放的理论依据 |
1.开放政府理念 |
2.公民知情权保障 |
3.合作治理 |
二、政务数据开放的必要性及现状 |
(一)政务数据开放的必要性 |
1.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
2.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 |
3.强化公众对政府的参与和监督 |
(二)发达国家政务数据开放情况介绍 |
1.美国的政务数据开放状况 |
2.英国的政务数据开放状况 |
3.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三)我国政务数据开放情况介绍 |
1.从信息公开到数据开放共享 |
2.中央层面的数据开放实践 |
3.地方层面的数据开放实践 |
三、我国政务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政务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 |
1.政务数据的权属问题 |
2.政务数据的开放原则和范围问题 |
3.政务数据开放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
(二)政务数据开放问题存在的成因 |
1.政府思想观念上的误区 |
2.政务数据开放法制不健全 |
3.政务数据开放具体规则不完善 |
四、推进我国政务数据开放的建议 |
(一)政务数据开放的立法思路 |
1.鼓励地方立法先行 |
2.适时制定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 |
(二)构建政务数据开放的基本法律框架 |
1.明确政务数据开放的基本原则 |
2.明晰政务数据的权利归属 |
3.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的具体规则 |
(三)化解政务数据开放的主要隐忧 |
1.协调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冲突 |
2.协调数据开放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冲突 |
结语 |
总结与体会 |
谢辞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知情权与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数据开放视域下公共图书馆政务信息获取研究[J]. 杨天波,蒋睿. 图书馆, 2021(12)
- [2]A市L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 李露. 山东大学, 2021
- [3]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D]. 张泽华.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4]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背景下决算公开问题研究 ——以J省省级部门为例[D]. 李嘉玉.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5]基于纳税人需求导向的楚雄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问题研究[D]. 杨大泽.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6]反腐败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D]. 胡春琳.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7]海拉尔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博瀚.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8]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我国政务信息公开问题研究[D]. 许文美. 吉林财经大学, 2020(06)
- [9]云南省弥勒市深化政务公开研究[D]. 王月江.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10]我国政务数据开放法律问题研究[D]. 张琳.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标签:政务公开论文; 服务型政府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论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论文; 信息公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