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论文文献综述)
包冬冬[1](2021)在《换了单位还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吗》文中指出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对职工是否因工作受伤或患病的事实进行确认,该事实不因职工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文所述案例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郭冰[2](2021)在《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技术、云计算能力的不断提升,许多新的经济形态不断涌现,零工经济同样作为新业态下的经济模式获得快速发展,零工经济是典型的基于互联网和新科技发展的经济模式,激发了市场活力,改变了传统的就业形式。零工经济下由于职业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吸引了许多的劳动力加入到这个队伍,中国目前有9亿劳动力,从事零工经济的就有2亿人,而且从业人员的数量还在不断激增,但现实情况是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险缺失问题比较严重,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基本权益,应该成为从业人员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复杂因素,导致他们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通过调研来看,这部分群体的参保意识也很差,参保积极性不高。十四五期间在社会保障领域提出;“要健全覆盖全面、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必须不断适应新业态的发展,要不断满足新型就业形态下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需求。本文基于零工从业人员自身特点和其用工特殊性,并结合相关文献和数据,希望了解目前零工从业群体在社会保险参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通过问卷调查对太原市的滴滴行业、外卖配送、快递配送为主进行了调研分析,运用文献研究、卡方分析、logistics回归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影响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参保的影响因素,最终确定了年龄、劳动合同情况、了解程度、政府宣传工作、缴费政策满意度、参保意愿这6个因素,同时在访谈过程中发现目前还存在缴费率高、待遇水平偏低、不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等问题。这些都成为影响参保的主要因素。本文旨在从其特殊性出发,确保其能够享受到比较全面且完善的社会保险保护。因此通过影响因素分析并且结合国外相关经验借鉴,最终从制度层面、个人层面、企业层面和国家层面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对策和建议,除此以外,还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
李思特[3](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方晗[4](2021)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共享经济、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众多,灵活就业人员数量持续增长,在就业人员中所占比例提升,灵活就业涉及到与民生相关的衣食住行各方面。实践中,随着灵活就业的发展,暴露出对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存在的许多问题。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中,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不足。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的核心,应从社会保险着手,解决社会保障不足问题。在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时,暴露出许多问题,难以切实保障其权益。研究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现状,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第一部分首先将共享经济背景下出现的新兴、多样化就业方式定义为灵活就业,阐明灵活就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用工方式和期限方面不同于全日制用工。传统“从属性”理论、现有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实践均通过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劳动关系认定来保障其权益,但不能形成统一标准。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劳动者同等的权益保障不能确定。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主要通过劳动关系保护路径和社会保险保护路径。结合灵活就业人员适用社会保险的制度基础及其对社会保险的需求,说明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能够最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从“人格尊严”、“分配正义”、“公民资格”及“福利国家”理论出发,为通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析梳理我国灵活就业人员适用社会保险的制度现状及司法现状,研究司法实践中,涉及外卖平台和家政服务平台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的案例。总结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的困境。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不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适用职工社会保险存在困难,工伤认定存在困难;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和标准规定不明确;社会保险费率过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足,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困难。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捆绑理论,要求适用社会保险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费用分担不合理,覆盖范围较窄;各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不统一,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以上因素共同导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的困境。第三部分,研究德国“类雇员”制度、美国远程劳动制度、日本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及意大利“准从属性劳动”制度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的经验。得到启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应当规定强制适用社会保险,统一灵活就业认定标准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第四部分提出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议。阐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应当遵循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实质公平、可持续原则。首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社会保险,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附加商业保险。其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独立运行工伤保险基金,以一次性支付方式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机制。明确以灵活用工主体、政府、灵活就业人员三方作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主体。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是否达到全日制用工标准,确定不同缴纳标准。最后,合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多渠道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简化转移接续流程;保障社会保险基金持续运行。
赵志浩[5](2021)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应对社会风险的主要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内容的设置主要针对社会成员个人,极少涉及家庭,对社会成员所在家庭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且在当前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家庭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价值分析、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家庭视角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了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相关规定,最后提出了在家庭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应建议,使其更好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家庭,防范家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而更好地支持家庭的稳定发展。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此部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价值及功能、历史沿革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并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关注家庭中端风险,在防范家庭支出性风险、支持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上有所作为。第二部分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此部分梳理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总结了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当前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第三部分为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此部分介绍了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内容,并归纳了对我国的一些启示。第四部分为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此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应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同时应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要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建立针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连带参保制度。另外,可根据家庭的育儿情况,对社会保险参保主体制定相应的缴费优惠等措施。我国应当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抚恤金调整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适度提高困难家庭工伤保险的伤亡给付标准,在失业保险中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苏炜杰[6](2021)在《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构建思路》文中提出现阶段应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风险的法律机制主要有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前者遵循无过失补偿原则,确保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可按照法定标准获得救济,但这种模式主要保障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群体。而商业保险遵循经济对等性原则,导致收入不稳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难以通过持续缴费来获得稳定保障。构建专门的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尤为必要,但在制度构建过程中却面临着认识不统一、存在路径依赖等困境。未来的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应与劳动关系脱钩,且需采取扩大覆盖人员范围、出台专门立法、建立职业伤害基金、优化缴费方式以及完善职业伤害认定规则等具体措施。
邵莹[7](2020)在《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研究 ——以山东德州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发展却远远滞后其经济的快速发展,常常伴随着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参保险种少的问题,甚至会有欠费、逃费的现象发生,从而导致民营中小企业的职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凝聚力,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发现和解决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现存问题,对推动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发展和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研究对象,采用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规范研究中,一是通过对职工社会保险研究理论,如公平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等进行理论分析,借助这些理论的研究给进一步的规范性研究提供价值尺度;二是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现状进行合理与否的价值判断,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实证研究中,一是通过使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部分民营中小企业的员工、企业管理者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分别从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呈现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现状;二是使用SWOT分析范式,对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等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结合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企业特性和发展特点,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现存问题从员工、企业、政府三个主体层面提出了如下改进建议。在员工层面,提升职工的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企业层面,加强劳资关系的规范化管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加强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以解决其资金困难。在政府层面,适当改革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使之兼顾民营中小企业的企业特性;提升社保费的征缴效率;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以及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质量等。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选取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研究对象,对于拓宽相关研究领域,丰富相关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二是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增强了文章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同时,注重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员工和企业层面的微观分析,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的宏观政策提供更科学有效的依据。三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本文注意从员工、企业、政府三个主体层面开展分析,使整个研究对于职工个人、企业和政府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李春晖[8](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汤梅梅[9](2019)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工伤预防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企业完全承担责任的基本现实。政府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与职业安全健康项目,激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各国实践经验也表明了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巨大的社会安全效益。作为劳动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工伤预防管制工作,保护劳动者安全权益。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并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待遇修正依靠劳动市场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遭受风险损失的缺陷,保障受伤工人的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设置激发企业内部动力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转变企业工伤预防理念。在政府干预和企业担责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7年底,全国总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覆盖人数达22742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然而,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加快,激烈的企业竞争引发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以及全球变暖与频发的极端天气恶化了工作条件等,使得工伤事故率与职业患病率居高不下,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伤风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安全健康的格局正发生着改变,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大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被排除在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加之工会组织无法形成与企业、政府进行集体协商的社会力量,使得受伤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下,落后和产能过剩的企业正面临兼并甚至破产危机,考验着企业支付能力。如对于正处在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阶段的企业,在无过失责任原则要求下,他们必须承担工伤事故后的伤亡劳工医疗、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经济费用,这必然会加重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面对劳动安全保障不完全、企业经济负担重的双重难题,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只强调工伤预防管制所带来职业工作环境改善的社会安全效益,而忽视企业经济发展。鉴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文献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管制目标内涵应当包括在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两方面。那么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如何?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又如何影响企业经济绩效?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如何通过提高现有工伤预防管制效率,来实现“共赢”局面?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推进未来政府政策调控,实现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促进工伤预防管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遵循从社会管制经济学理论中探索“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作用机理—在现实中寻求“共赢”管制理论存在的可能性—以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实现“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而深化改革的逻辑思路,并紧紧围绕理论与实证两大核心层面展开研究。(1)理论层面。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首先,从社会管制经济学发展脉络的视角出发,追寻政府进行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缘由。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达到最佳安全保障。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受伤工人安全权益,政府通过工伤预防管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对称的安全工作信息,以此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政府实施不适宜的管制强度使得企业对工伤预防管制措施不满,引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叠错,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为了消除政府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政府调整工伤预防管制力度,激发企业形成安全激励机制,并通过提升自身安全技术达到“共赢”局面。然后,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中国当下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从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两方面剖析中国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2)实证层面。本文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发现“共赢”局面的关键是设置适宜的管制强度,引发高效率的工伤预防管制,从而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若管制强度设定过低,劳动者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若管制强度设定过高,企业则无法从工伤预防安排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选取工伤保险费率作为政府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代理变量(1),基于分步评价的思路,先评估实施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的安全效应水平,再对企业经济绩效评估,检验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原因是否由不适当的管制强度,引起微观经济主体安全投资行为的转变,进而导致宏观安全效应的下降。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分为8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然后以工伤预防管制发展路径为主线,按照其理论变迁及内在逻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研究显示,不合理的政府激励机制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企业经济负担,降低了工伤预防管制效率。在政府优化管制资源的基础上,工伤预防管制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才是实现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与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共赢”局面的根本动力,并探讨了概念移植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本章首先清晰界定了工伤预防管制及其相关概念,并阐明其属性、特征及激励措施。然后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探讨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来研究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其中:(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安全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企业生产成本理论与风险期望理论,本文建立企业利润与劳动者效用同时最大化的拉格朗日函数,在库恩-塔克一阶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伤保险现状与不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不存在以最低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的临界点;相对高管制费率,政府实行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伤害率的影响程度更大;且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安全效应低的主要原因。(2)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将成本价格运用于索洛剩余估算的双重生产理论,本文建立企业成本最小化模型并结合谢波德引理,在对时间求导的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严格管制引发企业调整用工结构以此降低用工成本,且管制引起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变化与成本增长变化趋势相同。结果说明,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变化引起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下降。第3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基于将政府间接市场激励手段扩展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后预防和工伤保险费率的事前预防的界定基础上,本章打破了固有工伤预防演化的路径,按照事后工伤预防管制—事前工伤预防管制—完善事前工伤预防管制的逻辑,将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体制划分为四个时期。在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过程中,阐述了政府如何引导企业从被动转向主动预防的管制过程,并探究现有工伤预防管制低效率的成因。研究发现,参保企业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伤风险时,道德风险突出;统筹层次低与覆盖范围窄限制了企业预防的积极性;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降低了企业激励动力;不精确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无法形成企业内部动力;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的脱离不利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造成目前偏向社会安全效益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管制现状,其原因可能来自于工伤预防管制的立法、条例设置、机构设置、组织间互联性等。第4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本章采用2006-2016年省级行业及地区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综合工伤保险费率指标,使用门槛模型评估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事故率而取得的安全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实施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会显着降低工伤伤害率,而当管制费率超过0.15%时,安全激励系数不再显着,甚至出现负面效应。进一步分析安全效应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预防作用发挥,事前名义道德风险不仅无法消除事后真实道德风险,反而加剧了企业道德风险程度。研究启示:遏制企业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工伤预防管制机制,激发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企业工伤保险成本。目前高水平的工伤保险费率抑制了企业内在安全激励动力,因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减少劳动力损失和生产成本。如果政府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大易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小,会造成工伤待遇资源的浪费。因此,适宜的工伤保险费率结合工伤保险待遇才能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第5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本章采用工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数据并且使用2011年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在一个标准β条件收敛框架下去检验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研究发现,2007-2014年期间该修订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具有强烈的负效应,工伤预防管制对于生产效率没有滞后效应,其中国有企业相对私营和外资所有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受这次修订的影响最大。这意味着政府实施严格管制,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后,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并降低了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延缓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研究启示:目前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设定造成了政府管制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引发创新力度不足。提倡完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构建,通过费率机制、奖惩机制与管理监督体制等调整政府管制强度。一方面不仅能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有利于避免现实中企业逃避参保或退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其生产率。当工伤预防管制与外部经济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时,可促进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可持续发展。第6章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后,发现目前主要形成了以劳动者与企业雇主充分参与的典型德国模式,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为一体的典型日本模式及联合私营与公共保障系统预防的典型美国模式。然后,通过比较分析了三个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法律体系、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伤预防管制均呈现立法层次高、立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和动态及时调整的特点;外部干预结合内部激励构成了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建立在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分析之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与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全面评估;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定位清晰、高自主程度及执法严格构成了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研究启示:重视工伤预防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提条件,而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运行基础;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关键核心,是引发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必要条件;工伤预防的绩效评估反映工伤预防管制政策运行问题,帮助并提高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效率,缩短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进程;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保障,是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坚实基础。第7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为了达到“共赢”工伤预防管制制度,本文在借鉴典型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地将广泛且复杂影响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因素,归纳并整合在政府管制机制的设置之内进行综合考虑。在构建一个三维立体概念框架下,本文给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劳动者充分参与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前置条件;第二,通过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整合组织机构、精确设置工伤预防激励机制与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基础设置;第三,通过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及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措施,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后置保障。第8章研究结论及展望,概括全文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研究内容创新:本文提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补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且具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激励作用。将工伤保险待遇的激励作用纳入工伤预防中,以此区分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内涵。基于“波特假说”理论,本文进一步提出工伤预防管制应当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的同时提高企业生产力,深化了工伤预防管制目标。为了实现“共赢”的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政府应充分利用以降低费率使得企业获得短期利益的契机,实现以创新驱动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丰富和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边界。(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首先从政府管制的宏观效应出发,论证了安全效率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预防管制作用的发挥。然后,基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刻画了保护人力资本安全减少工伤伤害的预防管制与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发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因管制政策的实行而降低,且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安全技术创新内部化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与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工伤保险成本,是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的双重负面局面。在结合宏微观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三维立体概念框架,系统讨论了实现“共赢”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基础设置及后置措施的优化路径,以期精确调整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达到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与持续发展的目的。(3)研究方法创新:第一,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既有相关文献主要基于企业规模越大工伤保险费率越高的假设而展开研究。然而,实践中工伤伤害率会随着政府管制程度呈现非线性关系及区间效应,若遗漏某种企业规模或保险费率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效应,会造成估计结果偏误。因此,为了修正以企业规模作为管制费率代理变量的假设缺陷,本文作了进一步拓展,以中国各省区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构建综合保险费率指标,并按照数据本身的特征采用门槛模型自动划分样本。第二,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成本-收益法是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最佳选择。然而,工伤预防管制的成本与收益测量值在实践中一般难以直接获得,且测算选取指标也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因此,本文选用双重差分模型克服成本-收益法中遗漏变量和不利因果关系的缺陷。进一步,为了精确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微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将企业间生产率呈现?条件收敛的趋势纳入其中,重新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
林瑾[10](2019)在《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8到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缩小的态势,但是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并且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下降,如何调节收入分配,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我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面对我国较大的收入差距,需要政府在再分配领域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予以调节,社会保障是各国直接运用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我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断加大,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2018年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为86.24%,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否存在确定性?什么情况下扩大或者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随着社会保险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支出水平的逐年提高,其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性如何?本文沿着“理论研究—现状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对策研究”的技术路线,综合运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社会保险支出如何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个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一,社会保险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分析。社会保险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主要有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社会契约论、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理论、生命周期假说和世代交叠理论。基于相关理论剖析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作用机理,社会保险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在于社会保险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上,一方面是通过征缴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另一方面是通过待遇支付机制将这些基金发放给参保者,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缩小收入差距。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有三种,不同的筹资模式和给付模式实现社会保险不同的收入分配调节方式。筹资确定型与基金积累制相组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实现劳动者的收入在其一生中进行分配;现收现付制和待遇确定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实现年轻一代劳动者的收入在代际和代内分配。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差距的效果受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待遇调节机制、政府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人口结构等的影响。第二,对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状况进行分析。总体来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均有较大程度地增长,从2005到2017年农村人均收入和城镇人均收入每年的增长率都不低于8%,但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从1990到2017年,城乡收入差距从上升到下降再到上升再下降地变动。从结构来看,从2008年2017年,除经营净收入之外,农村居民的其他各项收入均比城镇居民的低,城乡居民在工资性收入方面的差距和转移净收入方面的差距均有明显下降的趋势;从全国各地来看,从2008-2017年31个省(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有逐年缩小的趋势,但全国仍有4个省的差距比全国的差距要大,另外西部地区的差距要比东部和中部的大。第三,对我国基本社会保险状况进行分析。目前我国城镇地区已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较为完善的制度,而农村地区仅有低水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地改革和完善,自2015年起,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先后下调了5次;2018年实行职工养老保险的中央调剂金制度;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的最低发放标准;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1998-2017年逐年上升,增长了41.37倍;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并且向人群全覆盖迈进;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规模和水平逐年提高,2017年支出规模达到57146.00亿元,是1998年的1636.89亿元的34.91倍。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从1998年的131.20元增加到2017年的4110.99元,增长31.33倍。第四,社会保险支出影响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检验。对社会保险支出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模型分析,得知当城乡居民获得的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之比大于没有获得社会保险给付前的城乡人均收入比时,社会保险支出的增加会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否则相反。为了更全面地分析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基于全国31个省(市)的相关数据,设定计量模型来展开实证分析,被解释变量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解释变量分别为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人均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人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支出的城镇偏向性。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社会保险支出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正向相关关系,社会保险支出水平的提高并没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反而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也是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正向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在社会保险支出中的比例不大,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不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向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但建立的时间比较短和待遇低,发挥的作用有限,不能改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的状况,只是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幅度。社会保险支出明显的城镇偏向性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偏向程度下降趋势使得社会保险支出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幅度减小。通过测算MT指标来实证检验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现行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有差距,社会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再分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五、从社会保险支出角度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进行分析。社会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再分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镇和农村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城镇;二是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和待遇给付标准与城镇社会保险差异大,虽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的人数多,但农村居民领取的社会保险金比城镇居民少得多;三是社会保险支出在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分配程度不同,有86%以上是分配给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支出有明显的城镇偏向性,导致城镇居民获得的社会保险部分的转移性收入比农村居民高。三是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占比为40%,弱于对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第六,基于社会保险支出视角提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建议。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险针对城乡不同群体建立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险支出在城乡居民收入再分配中没有发挥正向调节的作用,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因此要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以消除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的差距。首先通过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增加基金来源、扩大覆盖面、规范管理等措施来完善社会保险运作机制,以加快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其次通过合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整合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等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再次从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推动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市民化、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供给能力等几个方面推进和加快城镇化改革,以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社会保险制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工伤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伤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论文提纲范文)
(1)换了单位还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吗(论文提纲范文)
案情 |
一审不予认定为工伤 |
二审撤销原认定责令重新认定 |
工伤保险立法宗旨及规定 |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宗旨及规定 |
本案情形 |
(2)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4.1 主要工作 |
1.4.2 创新之处 |
1.5 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共享经济 |
2.1.2 平台经济 |
2.1.3 按需经济 |
2.1.4 零工经济 |
2.1.5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职业风险理论 |
2.2.2 行为决策理论 |
2.2.3 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零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演进与现状发展 |
3.1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历史演变 |
3.1.1 养老保险演变发展 |
3.1.2 医疗保险演变发展 |
3.1.3 工伤保险演变发展 |
3.2 零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现状发展 |
3.2.1 中央政府层面的政策 |
3.2.2 地方政府层面的政策 |
3.3 零工从业人员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新需求 |
3.3.1 零工从业者亟需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灵活性 |
3.3.2 零工从业者亟需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护 |
3.3.3 零工从业者亟需失业保险制度的保护 |
3.3.4 零工从业者亟需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调研分析 |
4.1 设计研究方案 |
4.1.1 研究对象 |
4.1.2 样本容量的确定 |
4.1.3 数据收集 |
4.2 设计调查问卷 |
4.2.1 问卷结构 |
4.2.2 确定变量并进行赋值 |
4.3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
4.3.1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描述性统计 |
4.3.2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4.3.3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单因素卡方分析 |
4.3.4 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的建立 |
4.3.5 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分析 |
4.4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及原因分析 |
4.4.1 存在的问题 |
4.4.2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社保增值税的改革借鉴 |
5.1.1 德国社保增值税改革 |
5.1.2 日本社保增值税改革 |
5.1.3 法国社保增值税改革 |
5.2 新用工形式下的劳动保护路径选择 |
5.2.1 德国设立“类劳动者”主体 |
5.2.2 意大利设立了“准从属性”劳动者 |
5.2.3 日本扩大劳动者的概念 |
5.3 强化雇主责任的改革借鉴 |
5.3.1 英国实行强制保险制度 |
5.3.2 美国实行丰富的保险模式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完善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对策建议 |
6.1 解决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具体路径 |
6.1.1 制度层面 |
6.1.2 个体层面 |
6.1.3 企业层面 |
6.1.4 国家层面 |
6.2 实施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 |
6.2.1 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 |
6.2.2 构建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体系 |
6.2.3 完善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制度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概述 |
(一)灵活就业概述 |
1、灵活就业的定义 |
2、灵活就业的类型 |
3、灵活就业具有特殊性 |
(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概述 |
1、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理论现状 |
2、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3、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司法实践 |
4、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适用社会保险路径 |
(三)适用社会保险路径的理论基础 |
1、人性尊严理论 |
2、分配正义理论 |
3、社会公民资格理论 |
4、福利国家理论 |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现状分析 |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现状 |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制度现状 |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司法现状 |
(二)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的困境 |
1、适用职工社会保险困难 |
2、工伤认定困难 |
3、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困难 |
4、社会保险基金持续运行困难 |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适用困境的原因分析 |
1、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捆绑 |
2、社会保险费缴纳机制不合理 |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不统一 |
三、域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及启示 |
(一)域外经验 |
1、德国“类雇员”制度 |
2、美国远程劳动制度 |
3、日本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制度 |
4、意大利“准从属劳动”制度 |
(二)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1、强制适用社会保险 |
2、统一灵活就业认定标准 |
3、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 |
四、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建议 |
(一)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原则 |
1、普遍性原则 |
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
3、实质公平原则 |
4、可持续原则 |
(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
1、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设计 |
3、改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 |
4、强化相关配套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
(一)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 |
1.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
2.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3.社会保险制度的价值及功能 |
(二)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 |
1.当代家庭的结构及功能 |
2.家庭风险的概念及类型 |
(三)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之分析 |
1.应对家庭风险的法律选择 |
2.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重要性 |
3.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可行性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
(一)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 |
1.基本养老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2.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3.工伤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4.失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5.生育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二)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
1.低生育率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 |
2.工伤风险及失业风险有增大趋势 |
(三)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1.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 |
2.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3.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 |
4.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 |
5.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 |
三、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一)德国社会保险制度概况 |
1.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背景 |
2.德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介绍 |
3.德国社会法院体制及其优势 |
(二)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内容 |
1.法定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育子女作补偿性规定 |
2.法定养老保险设置鳏寡养老金与孤儿养育金 |
3.法定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待遇给付制度 |
4.法定医疗保险设置家庭零付费连带参保制度 |
5.儿童病假津贴及领取父母津贴的免缴费制度 |
6.法定工伤保险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补助金制度 |
(三)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
1.法律化和法典化是社会保险立法的目标 |
2.保险内容上应当考虑家庭养育子女因素 |
3.保障对象范围应进行家庭内部成员延伸 |
4.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保险内部良性联动 |
5.可建立基于家庭评估的差别化待遇制度 |
6.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提高给付标准 |
四、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一)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 |
1.社会保险立法应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 |
2.社会保险立法应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 |
3.社会保险立法应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 |
(二)健全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基本框架 |
1.确立符合国情的社会保险立法模式 |
2.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 |
3.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 |
(三)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 |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
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连带参保制度 |
3.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考虑家庭育儿因素 |
(四)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 |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抚恤金制度 |
2.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 |
3.完善工伤保险的伤亡待遇给付制度 |
4.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 |
5.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6)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构建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 研究文献梳理 |
2 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原因 |
2.1 新业态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且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更大 |
2.2 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在应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时存在缺陷 |
2.3 均衡配置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间权利义务的需要 |
3 对现行两种制度模式理论功效的比较 |
3.1 纳入工伤保险模式的缘起、问题与回应 |
3.1.1 纳入工伤保险模式的具体实践 |
3.1.2 纳入工伤保险模式的制度因应与困境 |
3.1.3 对存在问题的回应及其不足 |
3.2 采取商业保险模式的正当性基础及其面临的困境 |
3.2.1 采取商业保险模式的具体实践 |
3.2.2 商业保险模式分散职业伤害风险的正当性基础 |
3.2.3 商业保险模式面临的困境 |
4 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现实困境和模式选择 |
4.1 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现实困境 |
4.1.1 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在认识层面的困境 |
4.1.2 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在实践层面的困境 |
4.2 需构建专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体系 |
4.2.1 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优势 |
4.2.2 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
5 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具体思路 |
5.1 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体系 |
5.2 扩大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覆盖主体范围 |
5.3 完善职业伤害的认定程序和具体规则 |
5.3.1 简化职业伤害的认定流程 |
5.3.2 完善职业伤害认定规则 |
5.4 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基金制度 |
5.4.1 需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基金 |
5.4.2 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基金的财务机制 |
5.5 优化职业伤害保险的缴费方式和费率机制 |
5.5.1 在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缴费方式方面 |
5.5.2 在职业伤害保险费率机制方面 |
5.6 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待遇相关内容 |
5.6.1 关于医疗费和护理费 |
5.6.2 关于伤残补助费用 |
5.6.3 关于死亡补助费用 |
5.6.4 关于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问题 |
5.6.5 关于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
5.7 打造专业化的经办服务机构 |
5.7.1 设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
5.7.2 提升经办机构服务水平 |
(7)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研究 ——以山东德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民营中小企业的相关定义 |
1.2.2 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定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理论研究 |
2.1 职工社会保险研究理论 |
2.1.1 公平理论 |
2.1.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2.1.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 民营中小企业与职工社会保险之间的关系分析 |
2.2.1 职工社会保险的发展需要民营中小企业的促进 |
2.2.2 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职工社会保险的保障 |
2.2.3 民营中小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实地调研 |
3.1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实地调研方法 |
3.1.1 问卷调查法 |
3.1.2 访谈法 |
3.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2.1 德州市民营中小企业员工基本情况分析 |
3.2.2 对职工社会保险的需求情况分析 |
3.2.3 对职工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分析 |
3.2.4 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分析 |
3.2.5 职工维权情况分析 |
3.2.6 职工对社会保险的满意程度分析 |
3.2.7 社会保险存在的其他问题分析 |
3.3 访谈结果分析 |
3.3.1 针对民营中小企业企业管理者的访谈结果分析 |
3.3.2 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问题分析 |
4.1 员工层面的问题分析 |
4.1.1 民营中小企业员工参保意识薄弱 |
4.1.2 民营中小企业员工维权意识差 |
4.2 企业层面的问题分析 |
4.2.1 用工不规范 |
4.2.2 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
4.2.3 薪酬福利制度单一 |
4.2.4 民营中小企业缴费负担过重 |
4.3 政府层面的问题分析 |
4.3.1 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 |
4.3.2 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低 |
4.3.3 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 |
4.3.4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
4.3.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SWOT分析 |
5.1 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优势因素 |
5.1.1 民营中小企业占据市场经济重要地位 |
5.1.2 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和必要保证 |
5.1.3 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
5.2 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劣势因素 |
5.2.1 民营中小企业的先天弱势 |
5.2.2 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缺乏参保意识 |
5.3 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机会因素 |
5.3.1 日益重视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问题 |
5.3.2 各项法律制度的全面推进实施 |
5.3.3 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
5.4 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威胁因素 |
5.4.1 人口老龄化 |
5.4.2 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改进建议 |
6.1 员工层面的改进建议 |
6.1.1 提升职工的参保意识 |
6.1.2 增强员工的维权意识 |
6.2 企业层面的改进建议 |
6.2.1 加强劳资关系规范化管理 |
6.2.2 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
6.2.3 完善薪酬福利制度 |
6.2.4 加强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 |
6.3 政府层面的改进建议 |
6.3.1 适当改革现行社会保险制度 |
6.3.2 提升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效率 |
6.3.3 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
6.3.4 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 |
6.3.5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综合服务质量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附件1 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现状调查问卷 |
附件2 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9)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2.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 |
2.1 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1 工伤预防管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工伤预防管制的属性及其特征 |
2.1.3 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措施 |
2.2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共赢”局面的逻辑演化 |
2.2.1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美好愿景 |
2.2.2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设定困境 |
2.2.3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机制调整 |
2.3 现阶段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作用机理 |
2.3.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 |
2.3.2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 |
3.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变迁 |
3.1.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萌发期 |
3.1.2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确定期 |
3.1.3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调整期 |
3.1.4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完善期 |
3.2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现状 |
3.2.1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2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现状 |
3.2.4 工伤预防管理体制现状 |
3.2.5 试点地区的工伤预防现状 |
3.3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
3.3.1 工伤风险严峻,道德风险突出 |
3.3.2 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3.3.3 不精确的事前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设置 |
3.3.4 脱离的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 |
3.4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问题成因 |
3.4.1 不完备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3.4.2 不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组织设置 |
3.4.3 不适宜的工伤预防管制实施力度 |
3.4.4 单一的工伤预防管制效率评估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 |
4.1 门槛模型构建 |
4.1.1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4.1.2 门槛值选择 |
4.1.3 门槛回归具体模型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
4.3 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3.1 1%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2 0.9%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3 0.75%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4 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4.1 1%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2 0.9%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3 0.75%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与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5 低安全效应的内在作用机理 |
4.5.1 机理分析与模型构建 |
4.5.2 低安全效应的估计方法 |
4.5.3 企业事前与事后道德风险的边际弹性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 |
5.1 双重差分模型构造 |
5.1.1 双重差分模型选择依据 |
5.1.2 双重差分基本模型 |
5.1.3 微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1.4 重新构造双重差分模型 |
5.2 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5.2.1 TFP测算方法选择 |
5.2.2 状态空间具体模型 |
5.3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1 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择 |
5.3.3 变量统计描述 |
5.4 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1 自然实验性质的检验结果 |
5.4.2 1%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3 1%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4 0.9%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5 0.9%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6 不同工伤预防管制强度下经济效应比较 |
5.5 稳定性检验 |
5.5.1 不同体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5.2 剔除人力资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6 本章小结 |
6.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6.1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 |
6.1.1 工伤预防管制的背景 |
6.1.2 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类型 |
6.2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法律体系 |
6.2.1 “完全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2 “自我”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3 “协同”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3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 |
6.3.1 工伤保险待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3.2 工伤预防项目及其激励效应 |
6.3.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4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1 “民主自治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2 “偏重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3 “完全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5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体系 |
6.5.1 绩效评估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依据 |
6.5.2 奖惩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手段 |
6.5.3 制衡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力量 |
6.6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经验与借鉴 |
6.6.1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管制 |
6.6.2 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6.6.3 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6.6.4 全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 |
6.6.5 统一的工伤预防管制监管体制 |
6.7 本章小结 |
7.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 |
7.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三维立体概念框架 |
7.1.1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时间维度 |
7.1.2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管理层次维度 |
7.1.3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事故因素维度 |
7.1.4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双重管制方向 |
7.2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 |
7.2.1 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 |
7.2.2 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 |
7.2.3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技术创新 |
7.2.4 劳动者充分参与工伤预防管制 |
7.3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基础设置 |
7.3.1 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7.3.2 整合工伤预防管制组织结构 |
7.3.3 精确设置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7.3.4 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 |
7.4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后置保障 |
7.4.1 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
7.4.2 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 |
7.4.3 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 |
7.4.4 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 |
二、社会契约论 |
三、肯定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作用的理论 |
四、生命周期假说 |
五、世代交叠理论 |
第二节 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机理分析 |
一、社会保险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方式 |
二、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实现 |
第三节 影响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差距效果的因素 |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机制 |
二、待遇给付机制 |
三、财政转移支付 |
四、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
五、人口结构 |
第二章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状况 |
第一节 城乡居民收入总体差距 |
一、城乡居民收入总体趋势 |
二、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 |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趋势 |
第二节 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差距 |
一、城乡居民收入结构 |
二、城乡居民各项收入差距 |
第三节 城乡居民收入地区差距 |
一、各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二、东中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三章 我国社会保险状况 |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 |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和收入 |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形式 |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 |
一、我国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 |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 |
第四节 我国社会保险支出 |
一、我国社会保险支出总体规模和水平 |
二、各项社会保险支出规模和水平 |
第四章 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模型设定、数据选取和变量界定 |
一、理论模型 |
二、计量模型的设定 |
三、数据的选取和估计方法 |
四、变量的界定 |
第二节 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 |
二、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第三节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与城乡收入差距 |
一、变量的统计描述 |
二、实证检验结果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社会保险支出城镇偏向性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变量的统计描述 |
二、实证检验结果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 |
二、测算指标和数据选取 |
三、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第六节 实证结果总结 |
第五章 从社会保险支出角度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城镇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三、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差异 |
一、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差异 |
二、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差异 |
第三节 社会保险支出明显的城镇偏向性 |
一、养老保险支出 |
二、医疗保险支出 |
三、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
第四节 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险补助的力度弱 |
一、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二、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三、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第六章 基于社会保险支出视角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运作机制 |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 |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三、拓展社会保险基金来源 |
四、规范社会保险的管理 |
第二节 逐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 |
一、合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
二、整合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 |
第三节 推进城镇化改革进程 |
一、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
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三、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供给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工伤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论文参考文献)
- [1]换了单位还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吗[J]. 包冬冬. 劳动保护, 2021(09)
- [2]零工经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问题研究[D]. 郭冰.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研究[D]. 方晗.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5]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D]. 赵志浩.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6]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构建思路[J]. 苏炜杰.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21(03)
- [7]民营中小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研究 ——以山东德州为例[D]. 邵莹. 山东大学, 2020(05)
- [8]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9]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D]. 汤梅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10]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D]. 林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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