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义摘要
- 答:●百,度∶搜﹔官;网‐《twΟface123.℃Oм﹑双面,事务所》,ˇ可瞎悔以∶帮到你======================================================================2)The ghost knocks at the door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The passers-by wants to break his soul.我知道,这个抽中神搜烟的男人,他内心的疼痛,汹涌澎湃。也许是因为寂寞,也许是因为孤卖历独,也许是一种思考,是他内心有说不出的苦衷……
问:清朝“满汉通婚”艰难,你都有哪些了解?
- 答:满族在纤迟清朝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也是至高无上的。在清朝的时液袜候,汉族的人地位是非常低的。清朝的人觉得汉族的人血统不纯正,法律也不允许满汉通婚,满闹竖激汉通婚,在清朝是非常大胆的一种行为。
- 答:1、满族多为统携镇治阶层,和汉人通婚明令禁止。2、这是一个古老的习俗,历代相传,很难打破这样的规矩。3、无法做到满键隐羡汉平等,就对通稿拍婚造成很大的阻力。
- 答:在光稿谨绪27年以前,满汉是不可以通婚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哪者的行为,是需李敬薯要受到处罚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
问: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 答:男子专权离婚,女子没有离婚的权利。“七出三不去”是古李败代离婚的基本制度。离婚的方式包括休妻、和离哪厅颤、义绝和呈诉离婚等几种形伏桥式。
- 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答:清朝婚姻制度在入关前后有一定塌悄变化。满族贵族入关之后,使清代婚姻制度深层次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影响,在其全面继承明朝婚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使之具有自己本朝的特色。
1、结婚条件(1)结婚年龄,规定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为法定结婚年龄。(2)"父母之命"封建包办婚姻依然是清朝婚姻的基本特征,尊亲长掌握卑幼的主婚权是清朝法律的规定。(3)婚约、婚书与聘财是婚姻成立的条件
《大清通礼》对一至九品官员的婚娶聘礼作了具体规定:"一品至四品,币表里各八两,容饰合八事,食品十器。五品至七品,币表里各六两,容饰合六事,食品八器。八、九品及有顶戴者,币表里各四两,容饰合四事,食品六器。"
平民百姓婚姻同样有聘财要求,应用马团茄渣两匹、牛两只、羊三十只,不得多给,违者,将多给之牲畜罚取入官,少给者,勿禁。"
清律对婚姻关系中聘财的规定如此详细具体,表明了在婚姻关系成立过程中,财产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封建婚姻的买纳敬卖性质昭然若揭。
3 .婚姻之禁止 (1)同姓不得为婚 (2)良贱不得为婚 清代婚姻注重门当户对,《大清律例.户律.婚姻》"良贱为婚姻"条规定,严禁主人为奴仆娶良人为妻,"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奴仆若娶良人为妻,将妻入籍为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 答:1、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2、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扒腊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一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4、我国,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5、中国古代婚姻经过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前顷。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批合吉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五大弊端:
1、无自主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
2、承嗣慧此陆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3、抑女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4、买卖性,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
5、繁缛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婚前婚时婚后礼节十分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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