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调研报告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调研报告

问:办理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意见
  1. 答:法律分析:办理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问题提凯兄出的意见。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盯轮袭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非法集资的“非法性”认定依据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定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于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桐中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认定。
问:什么是非法融资_非法融资案例五篇
  1. 答:非法融资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如借差含款、发行证券、组织资金池等方式,对投资者或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以下是五个非法融资案例:1. 2016年,广西某公司通过非法虚构***项目、虚假融资培训等手段,骗取了数千万资粗迟金。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 2018年,北京某网络贷款平台通过虚构借款人信息、隐瞒借款人实际情况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千万元级别。该平台被警方查封,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3. 2019年,浙江某公司通过虚构***采购项目、诱导投资、发行虚假证券等手段,非法融资超过70亿元。该公司被依法查封,相关负责人被判刑。4. 2020年,湖南某无人超市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以私人名义向公众吸收资金等手段,非法融资超过5000万元。该公司被列入国务院金融岩庆李稳定委员会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警示名单,相关责任人被罚款。5. 2021年,江苏某民间借贷公司通过诱导、欺骗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00万元。该公司被警方依法查封,涉案资金被追缴,相关责任人被逮捕。
问:北京公司非法集资
  1. 答:为依法、准确、及时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就非法集资性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 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 刑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让拿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并认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三、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有关部门关于是否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的行政认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梁迹性质认定。 四、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当中要注意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人民坦渣搭检察院的配合。审判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难以解决的,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因此 北京 公司非法集资事件可作为一个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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