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HearSay-实现与互联网的自然互动(论文文献综述)
闫菁清[1](2021)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的高速发展,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浪潮、公民文化需求兴起的大时代背景下,作为政府制度改革创新产物的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质空间载体,它通过将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集中整合形成一站式服务机构,来为企业与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以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消除制度性障碍的同时,提高政府对公众的回应力。行政服务中心在从诞生至今的二十余年内,发挥着巨大成效并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建设。目前,随着各级政府对政务服务建设的重视度逐年提高,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纷纷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不断进行政务创新,开始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而当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依旧沿用僵化、保守的政务办公建筑设计方法,忽略了行政改革及信息化时代背景发展需求,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明显滞后于新的政务服务模式,而显现出建筑设计中的各种问题。基于对此的思考,本文以我国各地的市级、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研究,针对当下时代发展需求与行政服务中心建筑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梳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影响机制为启发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策划与建筑设计提出策略性意见,从而使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顺应时代发展,产生积极效应。本文以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切入点进行阐述,探究阻碍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展的深层困境。分析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产生背景、作用机制以及它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的影响,总结归纳出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生的转变,并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展新趋势,总结出行政服务中心在互联网+政务模式下的设计前期和建筑设计的策略,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在建设目标、功能配置、空间构想方面提出前期策划策略,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在空间形态、布局组织与环境设计等方面的设计策略做出详细阐述,为互联网+政务模式下的新型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筑设计提供指导与借鉴。
梁卫国[2](2021)在《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网宗教信息的功能研究是宗教社会学结构功能论的一个深化研究,也是宗教学与网络社会学、网络传播学、人工智能等学科相交叉而进行的前沿研究。互联网宗教信息与学界常用的“网络宗教”这一概念有较多重合之处,在本文主要指作为信仰文化的宗教在互联网上活跃存在、规律运动的信息群(如宗教活动的网络直播等);这些信息群对于社会、组织、个人等发挥的各种作用,被称为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认识宗教在互联网上的快速传播,如何看待人工智能技术对宗教的影响等问题引起越来越多专家的关注。但在对这些热点的活跃研究中,存在“宗教学学术背景的研究者较少”、“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负面评价过多”、“对互联网宗教信息’碎片化’研究较多而整体性研究缺乏”等问题。本文尝试解决此问题,并把研究重点放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社会功能上,希望通过研究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这个时代命题能够阐释、回应现实之需,将宗教功能论,宗教社会学,甚至将宗教的本质和历史、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等宗教学基础理论研究推向深入,同时也试图为构建中国特色宗教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些许贡献。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指导下,论文通篇都在回答“在增加了互联网这个变量群后,宗教功能有何变化?”这一核心问题,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在理论层面,一是创建了一个逻辑清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理论框架,运用信息论、数学、词源学等理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推演、哲学基础、发展阶段、技术属性等进行总体性、体系化、深入化研究;二是利用哈里约之窗、语言哲学、结构功能论(AGIL模型)等理论具体分析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参照拉斯韦尔信息传播的5W理论(who、what、which、whom等),从教职人员、宗教信众的宗教群体和宗教组织等主体为“人”的角度,从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内容的“语言形式和事件内容”等“事”的角度,从互联网宗教信息媒介工具“物”的角度,分别将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讨论推向深入。在实践层面,围绕互联网宗教功能这一核心问题设计了一套30多个子问题的问卷,在对回收到的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7129份样本的分析基础上,对有关可定量分析的理论和判断给予验证,并对网民在互联网宗教功能上的认知和行为等进行研究。论文主要采用了定性、定量、质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研究,我们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总体来说,在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因人的生理属性、文化属性等基本属性没有被根本改变故宗教那种赋予人生意义、整合社会秩序等社会层面的基本功能没有被改变,但互联网的出现对宗教发挥作用具有突破性改变:一是因互联网宗教信息更易被人获取而造成宗教在更多人那里发挥作用;二是虚拟教堂等带给人们新的甚至前所未有的视听感受和宗教体验,从而创生出一些新的宗教功能;三是正如有了货币人们逐渐减少对金银的使用一样,人们会越来越多使用互联网宗教信息而减少非互联网宗教信息,而这使得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物质世界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具体来说,就主体(人)角度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能够挖掘、诠释新自我,弱化“我们”与“他们”的二元对立,更好满足人类情感和理智沟通,还会形成网络信仰共同体,造成陌生信众心灵交往悖论等;就内容(事)角度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开放性造就网络宗教市场,弥散性传统宗教可能会被互联网宗教信息瓦解,信众能够借助互联网可更全面、更有效地把握复杂世界;就媒介(物)角度来看,媒体私人化造成宗教信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宗教实现祛魅和复魅的神圣性流动,去中心化技术给信众更多自由空间,网络媒介虽然拉开了宗教神圣帷幕,但只是改变了传统宗教与现实不适应的外衣,而其核心功能仍然存在;就问卷结果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主体是20—40岁间、已经结婚、以企事业单位职员为主的男性公民,年龄、性别、学历等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认知具有一定相关性。从更深层次看,论文是在当代和未来科技快速发展的语景下宗教、科学、哲学三者间的对话。在面对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和量子互联网等新科技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挑战下,对于“如何发挥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正面功能、防范其负面功能、研究其暂时没能认清的功能”,“人工智能的哪些因素会导致人的属性改变,进而导致宗教功能的变化”等问题,我们不可能从马克思等先哲那里得到现成答案,而只能是汲取他们的理论营养并结合实际,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作出我们自己的回答。
姚羽[3](2021)在《“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研究 ——以娄底市经开区华胜湿地公园为例》文中提出在“互联网+”背景下,各类新型智慧化技术在传统行业中脱颖而出,不断更新变化的媒体数据和网络环境正促使着这类新型技术与旅游行业的不断融合。当代游客已不再满足于普通的观光旅游,对旅游方式和产品的需求日渐多元。而科普式旅游作为一种新颖旅游模式,满足了游客的求知欲,逐渐受到大众的喜爱。湿地公园作为公园旅游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科普教育功能是其三大功能之一。但在民众旅游需求标准愈发提高、时代快速发展的当今,很多湿地公园的科普教育功能已不能适应游客需求,所以本文针对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展开研究,以“互联网+”大背景为切入点,将公园科普教育功能与“互联网+”背景下的各类新兴智慧技术相结合,找到能完善提高湿地公园科普教育功能的设计策略和方法,增强公园与游客的互动,通过智慧化手段将科普工作融入至观光游览之中,以此达到提升完善湿地公园科普教育功能的目的。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明晰“互联网+”和科普教育湿地公园的相关概念,并分析了其基础理论、国内外发展历程和现存问题等,找到“互联网+”时代对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发展的联系和影响。然后通过案例分析对比,学习借鉴融入了互联网时代下各类智慧技术的优秀案例经验。运用问卷调查法,通过“被调查者特征”、“游客游览湿地公园行为特征”、“游客对公园资源偏好调查”和“游客对公园科普功能相关偏好的调查”四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从当地民众的角度对科普湿地公园在实际中的运营管理有了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同时对后文科普主题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策略影响要素进行了调查分析,确立了自然生态要素、人工景观要素、社会要素、游客行为心理要素4个准则层,植物资源、动物资源、道路交通组织等16个指标层。经计算得出自然生态要素(0.5581)>游客行为心理要素(0.2789)>人工景观要素(0.1130)>社会要素(0.0501)的权重排序。结合上文重要要素,分析目前科普教育湿地公园存在的不足,再通过总结“互联网+”的特性,分析得出“互联网+”在科普教育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的资源利用、空间分区、设施更新、交通及宣传、活动策划、增强体验等多个方面解决现存问题的途径,最后总结分析,综合得出“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策略。根据构建的“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策略,进行娄底市经开区华胜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探讨,进一步验证设计策略的可行性。
刘培[4](2020)在《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研究》文中认为信息技术、互联网与计算机等技术建构的网络空间成为与现实社会空间并存的第二空间。但网络空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技术发展中不断演进的。随着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领域应用的广泛推进,借助于大数据可以量化一切的强大计算能力,网络空间确已进入到一个高度依赖数据和算法的阶段,形成了新型的“大数据-网络空间”。“大数据-网络空间”是在大数据技术深度介入下形成、以数据生态为核心、以算法为主导的、虚实深度交融的网络空间。它不仅是世界的数据化再现,而且是大数据算法与人的意向性协同敞开的网络空间。作为大数据技术形塑的空间,“大数据-网络空间”不是固态的、稳定的、不可更改的,而是可以被技术发展与各类媒体、政党、国家等主体意愿建造、编制和构筑,即“大数据-网络空间”具有可塑造性。“大数据-网络空间”作为各种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的传播载体和场域,同样也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大数据-网络空间”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带来了受众、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与传播效果的可量化与可计算,实现了精准化和个性化传播。另一方面,“大数据-网络空间”亦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挑战,主要包括:大数据技术理性张扬下传播者经验的下降与自身的隐匿、数据化传播受众画像的失真、假新闻深度转向与传播生态的后真相化、资本逻辑与算法逻辑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逻辑的干扰。面对这些挑战,已有相关研究往往集中在大数据技术薄弱、西方的数据霸权和意识形态渗透方式的多样化等方面进行探讨,而忽视了“大数据-网络空间”自身的可塑造性。“大数据-网络空间”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关系不仅仅是大数据以工具性载体助推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更重要的是“大数据-网络空间”是被技术和各种意识形态共同塑造与建构的。由此,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必然要求塑造“大数据-网络空间”,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能力。如何塑造“大数据-网络空间”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能力成为一个重要问题。首先,要规避算法主导的传播方式,建构基于传播者与受众能动性的个性化传播,从而积极地影响、修正甚至改变算法推荐主导的传播内容,以塑造主流意识形态在“大数据-网络空间”的核心地位。其次,以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从而建构“主流价值算法”。主流价值算法通过纠正流量至上的价值导向以消解各种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空间的挤压,从根本上塑造一个正能量的“大数据-网络空间”。再次,展开数据素养和政治素养的双维教育。通过数据素养教育提升传播者和传播受众的数据素养,同时强化大数据技术人员的意识形态教育。最后,推动大数据检测技术与平台监管齐头并进。积极研发大数据检测技术,以检测、识别和过滤虚假信息。且按照精细化、区别化的原则进行分类分级地监管各类传播媒体与平台,健全法律与行业规范的双重规制,从而有力推进“大数据-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
富金鑫[5](2020)在《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我国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社群电商是依托数字信息媒介技术,基于网络社交平台,遵循某种兴趣图谱,为特定目标群体提供产品和服务,促进社群成员之间深度交互和情感体验,激发社群成员自主的参与度、传播力和创造力,通过富有创意的社群运营,形成可持续性的商品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生产和消费,最终实现商业利益转化的商业模式。互联网社群电商是由多种主体要素共同组建而成的复杂系统,具有典型的自组织临界特性,其演化的过程就是从简单到复杂、无序到有序、低级到高级的自组织发展过程。本文从自组织理论、电子商务以及社群经济理论的文献综述入手,首先全面剖析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内涵和系统架构;然后系统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特性与复杂性,挖掘影响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内在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概括总结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从用户个体、成员群体和组织系统三个层面深入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机制,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的网络相变模型,通过建模仿真揭示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和原理;最后,选取以“罗辑思维、吴晓波频道和樊登读书”为代表的知识型互联网社群电商案例实证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演化过程,验证上述理论研究结果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并进一步提出促进互联网社群电商持续演化的路径创新和政策保障建议。全文共包含七章,研究的重点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本章从分析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入手,明确研究对象,指出论文的研究逻辑,在此基础上设计全文的技术路线,提出文章的研究内容,总结论文研究过程中使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国内外研究综述。本章对论文研究中涉及到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文献综述。本文围绕自组织理论、电子商务以及社群经济理论进行了文献梳理,总结现有代表性成果中提出的重要观点,评价其理论贡献和研究局限,进而界定本文的研究范围,为后文的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内涵与架构。本章对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内涵与架构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基于互联网社群电商概念的界定,对互联网社群电商与传统平台电商的区别及我国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从基础结构、核心要素、运营要点三个层面解构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体系架构,在此基础上,归纳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主要类型,并以典型案例开展实证研究。第四章,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特性与复杂性分析。本章从深入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特性入手,从主体和环境两个层面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复杂性,并应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对互联网社群电商进行仿真研究,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仿真概念模型,确定互联网社区电商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敏感性参数,在此基础上,通过改变模型中相关参数的赋值,对仿真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进而挖掘影响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内在关键因素。第五章,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动力、过程与机制。本章首先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其次概括总结出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深入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前提条件、内在基础、组织形式、原初诱因以及表现方式;再者从用户个体、成员群体和组织系统三个层次深入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机制;最后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的网络相变模型,以MATLAB为工具,通过建模仿真揭示互联网社群电商的相变过程和原理。第六章,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案例研究。本章选取以“罗辑思维、吴晓波频道和樊登读书”为代表的知识型互联网社群电商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自组织演化中不同机制的作用过程,在此基础上,提出互联网社群电商未来持续演化的路径创新以及促进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第七章,结论与展望。本章系统归纳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明确指出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并结合研究局限,提出后续研究中继续跟进探讨的重要方向。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1、本研究首次将自组织理论引入互联网社群电商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是由多种主体要素共同组建而成的复杂系统,具有典型的自组织临界特性,其演化过程就是从简单到复杂、无序到有序、低级到高级的自组织过程。因此,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深入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问题,一方面拓展自组织理论的应用领域,另一方面为互联网社群电商的研究开拓新思路,探寻新视角。2、基于自组织理论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和演化机制本文在全面分析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特性与复杂性的基础上,基于自组织理论概括总结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提出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前提条件、内在基础、组织形式、原初诱因以及表现方式。之后,从用户个体、成员群体和组织系统三个层面深入研究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机制。基于突变论分析个体演化的基因突变机制,基于超循环理论分析群体演化的协作共生机制和选择评价机制,基于耗散结构理论和协同学理论分析系统演化的网络相变机制,探讨每种机制的原理与作用过程。本研究旨在为互联网社群电商经营者组织决策、用户参与实践以及管理者监督管控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3、基于理论研究,以MATLAB为工具,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仿真模型本文选取价值体现作为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的序参量,从运营成本和连接强度两个角度衡量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的价值体现,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仿真模型,使用MATLAB编制仿真程序,观察网络结构的相变过程。仿真模型的演化目标是尽可能的使系统的价值体现达到最大,这是一个自组织的优化过程。模型仿真的结果证实了理论研究的合理性,同时也发现了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过程中的现象和规律。
侯宪利[6](2020)在《“互联网+”对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网+”深刻地变革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哲学变革。在人类社会这场数字化变革的进程中,互联网实现了由最初作为“工具型应用”的“+互联网”到作为“构成社会基本生产组织要素”的“互联网+”的跃升,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重构了以共享经济为特色的网络时代新型生产关系,拓展了人类生存和交往的新时空,形成了“开放、创新、普惠、共享、自由、平等、包容”的互联网核心价值理念,有力地推动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人类社会这场全面的“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互联网重构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和人与自我的关系,变革了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互联网+”所体现的哲学理念是对传统工业社会价值理念的批判,重构了信息社会重要的时代精神。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尤其是“改造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非常有必要进行一次具有时代意义的“互联网转向”:把“镜头”对准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诸如思维与存在、现实与虚拟、技术与人文、自由与必然、主客体的融合重构、人类解放、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现实的哲学问题,并在回答这些问题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促进“人向人的本质的全面回归”,推动“人类解放”。“互联网+”首先是一种新型生产工具,由劳动者和“互联网+”相结合形成新的生产方式——网络生产方式,是人类有史以来第四代生产方式,其最大特点是劳动者与机器分离的“分离生产方式”。这种“分离生产方式”是一场全新的颠覆性革命,将给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当下的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史无前例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泛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综合利用,互联网已逐步由最初作为一项技术的“信息沟通工具”上升为全新的“生产要素”和“技术、生态平台”,已经由消费领域深入到生产领域和文化生态领域。“互联网+”多维度地推动了互联网由“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生态互联网”和“价值互联网”的跃升,“互联网+”由此逐步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和价值传递方式,重构了新的生产力要素和网络时代的新型生产关系,使信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数字化转型,催生了互联网哲学理念,促进人类社会由“传统大机器生产”的工业社会向“现代科技智慧型生产”的信息智能社会转变。“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变革既是“重大的现实问题”,又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本文通过对“互联网+”对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变革的考察和研究,探寻“批判的互联网”对传统工业社会现代性的批判价值,并通过对“互联网的批判”研究,剖析互联网哲学思想的核心价值内核,规避互联网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倡导东西方文明在互联网时代的交融互鉴,以互联网生态化的多维思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构网络时代“开放、共享、包容”的全球人类核心价值观,力图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思想借鉴。
帅奕男[7](2020)在《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旨在从法治范式变革的视角研究司法的范式转换问题。“司法范式”体现的是法官默认的司法逻辑和价值取向,司法范式的变化是与法治范式的变革密切相关的。因为法治范式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系统所处的社会所持有的一般看法,这种看法构成了人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背景性理解。因此,本文在法治范式的语境中,对现代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形态演化、面临的信息化挑战及发展趋向进行探讨,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除了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导论部分梳理了中外学者对智慧社会司法范式转型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结语部分阐述了智慧司法与中国司法的转型策略,认为智慧司法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律系统内部转型革新的契机,但是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把握技术介入司法领域的尺度。正文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界定了司法范式的内涵,考察了现代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并提出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在对司法范式的法治语境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认为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官立足于个人主体性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司法判断,其二是逻辑化、理性化的司法推理,其三是具有独立于司法结果之正义价值的司法程序。沿着司法范式现代性内涵的思路,本章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自由竞争阶段、福利国家阶段、安全保障国家阶段所对应的三种司法范式——形式司法、实质司法、协商司法的特征和具体内涵进行界定和阐述。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以服从实在法规则为特征,依赖于独立的司法权力机构通过严格的法律推理来解决具体冲突。其背景在于自由主义法治范式以形式理性为基础,通过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和规则至上的信念来构架其制度体系,法律的一般化和体系化意味着法官需要在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中寻找“决定性意义的原因”,以严密而精准的逻辑方法进行司法判断。福利国家法治的实质司法以目的导向推理为特征,司法权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政府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司法程序也从关注形式公正转向关心实质公正。其背景在于自由竞争下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化加强了垄断性资本的力量,经济权力、物质财产和社会状况的不平等与日剧增,自由主义法治所带来的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的分离以另一种方式走向整合,福利国家的实质法逐渐地导向了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并在司法领域表现为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整合。程序主义法治范式背景下的协商司法以沟通保障的司法程序为特征,表现为通过建立平等自由的对话空间以促进司法主体间协商沟通,进而达成共识。其背景在于法律结构和科层结构难以应对国家干预过于密集所带来的社会复杂情势,面向实质平等的权利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个人自主性的实现,这促使法律和司法转向通过组织规范和程序规范实现社会整合。司法范式的演化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外部的社会条件变化,新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通过制度化吸收到基本的法律结构中,进而影响司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来自于司法实践的内部反思,司法系统也在纠纷解决中不断探索如何通过方法的运用、制度的设计,更好的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第二章考察了司法范式面临的信息化挑战。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计算机、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不仅消解了理性思辨在知识生产和权力架构中的话语地位,而且对围绕能量与物质构建起来的现代法治秩序带来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司法作为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状态的预警机”,首当其冲的感受到社会信息化与建构理性碰撞磨擦的冲击力。这就使得现代司法范式在信息化背景下面临着三重挑战:其一是双重空间对既有司法裁判规则和场域形成的冲击,其二是平台治理对国家法律的中心主义和司法至尊的地位的消解,其三是司法智能化对以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现代司法理念带来的挑战。第三章分析了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随着技术对社会解析的不断加深,物理时空发展起来的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难以应对“微粒社会”的高速数字化进程,新的知识力量深度的参与到司法权力的运作之中。在司法规则方面,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被转化为计算机化的表达形式,甚至直接以代码生成规则,通过算法和程序设计实现自动化规制。在司法裁判方面,智能系统为各类案件提供“定制化”的证据指引、类案推送以及评估预测,使裁判结果更加具有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见性,呈现出程式化的算法决策趋向。在司法过程方面,司法运作的场域逐渐从“广场式”“剧场式”的物理空间结构转向远程审理、人机交互、个性定制的多维立体空间,呈现出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趋势。在司法服务方面,依托诉讼服务平台,精准定位、智能预判的个性化的诉讼指导增加了公众与司法部门的黏性,提供了更加有效和便捷的“接近正义的方式”。与此同时,新兴技术力量与司法权力运作的结合也指向了一个全景敞视的可以精细识别不同苦乐场景的智能控制机制,我们需要在新的法治框架中对司法范式进行设想和探讨。第四章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现代法治范式的研究与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连,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法律知识形态的变化。本章吸收了现代法治理论中的反思要素,并与社会学的反思性理论进行勾连,对法律与社会特性进行“双向阐释”,提出面向后现代的智慧法治范式,并在这种新型法治范式中塑造司法范式的形态。首先,为智慧时代的司法价值注入数字正义的内涵,使其内在的反映信息社会资讯化、符号化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其次,充分意识到智慧司法中人脑决策与智能决策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演绎逻辑与计算知识的融合运用,使司法逻辑内在地反映双重空间、人机混合、算法主导时代的行为规律和新型法律关系。最后,通过数据、平台与司法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司法应突破仅仅被理解为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的设定,发挥纠纷预防的社会治理功能,应对智慧社会的风险和变化。
张钧涵[8](2020)在《从用户中心到社群驱动:新型主流媒体社群化传播生态建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媒体融合进程从“数字化”到“社群化”的关系结构变迁带动了媒体融合实践从最初的水平扩张逐渐到垂直深耕的转变。当前“用户中心”的融合转型理念在社群化趋势之下也遭遇了“过度连接”、群体价值挖掘困难等尴尬。如今,用户大多裹挟在各种社群关系之中而实现对网络社会生活的参与,在现实逻辑、市场逻辑与传播逻辑三条重要线索的驱动下,社群逐渐成为了驱动媒体融合的核心力量,促使媒体融合的创新逐渐走向多元化融合的路径。基于对典型的主流媒体社群运营实践的案例研究,本文认为以社群为重要驱动力进行的社群化传播生态建设这一融合改革实践突破了原有大多以局部改革为方法的局限,不仅重视了用户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媒体活动的影响,并以社群为纽带打通了改革的全系统,从而呈现出一种系统性融合的特征。在顶层设计层面,社群化传播生态的本质内涵要求媒体首先需将运营观念进行系统性重塑,在观念上对传播落脚点、传播本质以及媒体性质等关键性的观念问题进行系统性调整。同时,在实现路径的操作层面上,当前的社群化传播生态实践形成了构建社群聚合平台、围绕“共同需求”重构内容生产机制、编织社群“强关系网”与通过关系聚合与关系变现的方式重塑媒体商业模式这四条构建社群化传播生态的关键性价值链,其分别对应了媒体融合进程中平台建设、内容生产、用户运营与商业模式四个关键性的系统工程。社群作为打通构建社群化传播生态这一系统性融合全流程的核心要素,不仅联结起了该四个关键系统,使其相互关联、影响,构成了“媒体运营系统”这一生态的中坚力量。同时,社群化传播生态的构建也需始终围绕社群这一基本社会系统来实现从社群到媒体运营系统再到社群化传播生态这一多维系统层层推进的过程,以保证各系统的有机联结与生态整体的良性运转。这样从小型系统到大型传播生态系统的融合进程也就决定了社群化传播生态的构建势必需要依赖系统性融合作为其根本路径,而媒体也只有在融合进程中厘清各级系统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才能真正实现成功转型。
唐士亚[9](2020)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本质是信息的不同排列组合。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甄别、资金供需匹配和支付结算,借助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征,极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信息传播效率。互联网金融规制过程本身与信息活动、信息运用紧密相连,且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生成与演变机理也与信息活动有着内在的高度关联性。这就意味着应当充分重视信息活动的特征和规律,重视对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活动的调节,以达到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目的。公权主导的互联网金融行政规制,对于防范和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规制滞后于金融创新速度、规制成本高企和规制策略的不稳定性等局限。因此,引入信息规制这一具有柔性特征的规制模式,和刚性的行政规制相互配合,成为完善互联网金融规制体系的可行路径。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是“利用信息进行的规制”,包括了所有利用信息方式进行规制以达到治理互联网金融市场目的的手段。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应当定位于中立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组合性原则和适度倾斜保护原则等四大基本原则。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实施成本对比,可以发现信息规制具有信息获取成本较低、信息来源多元化、规制程序启动障碍小和被规制者的对策行为少等相对优势,在行为可标准化程度低的领域、金融规制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规制以及金融规制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合作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规制路径。互联网金融规制的信息工具包括了信息披露制度、声誉机制、平台评级制度、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悬赏举报制度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不同的信息工具都依然是围绕着“利用信息方式进行互联网金融规制”这一主线而展开的。可以考虑从规制主体和规制强度两个维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予以类型化处理,并分别纳入“规则体系”与“科层体系”之中,勾勒出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信息规制的选择和运用在本质上是信息工具与互联网金融的匹配性问题。在选择和应用信息工具的过程中,应当对影响信息工具匹配性的因素展开分析,具体包括规制场景、规制工具强度、规制成本和收益以及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等。在此基础上,一个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运行框架需要具备标准设置、信息获取、行为矫正和效果反馈四个具体要素。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实践中,不同的信息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优势和适用范围,针对复杂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问题,很多因素决定了单一的信息工具难以保证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需要加强不同信息工具间的优化组合。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和行政规制路径都存在瑕疵,没有哪一个路径是完美无缺的,两种路径之间的选择只能是不完善事物之间的选择。但令人欣慰的是,它们二者的规制优势具有互补性的特点(规制优势的互补性)。这意味着一种规制路径在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可以被另外一种路径在该方面的相对优势所弥补。因此,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可以形成合作规制模式。互联网金融合作规制可以分为外部合作和内部合作。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的合作还要深入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路径的制度内部,即“制度内合作模式”。互联网金融可视为金融科技的基础版,金融科技则是其升级版。对比互联网金融,科技元素对金融科技的渗透与影响更为明显。在金融科技中,科技已经演变成金融发展的核心推动元素,这些科技元素深刻改变了金融业的资金供需主体、商业模式、风险构成和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的变迁意味着规制活动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但随着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技术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信息规制的方式和价值,重塑信息规制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范丽君[10](2020)在《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以接受理论为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4年我国接入互联网之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从产生到不断壮大,经历了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发展进程,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也同样经历了由现象到本质、由经验型到科学化的认识阶段,大致可分为管控应对阶段、主动探索阶段、深化研究阶段,并朝着学科化方向发展。虚拟实践性是开展体验式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依据;交互主体性是构建主体间性教育思维的前提基础;隐蔽渗透性是运用潜隐性教育方式的重要依据。结合调查问卷结果检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其教育者封闭的教育思维、“去现实化”的教育内容、孤立的教育载体、单一的话语体系等问题,是导致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低实效性、少针对性的主要原因。诞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接受理论提出了“走向读者”这样一个新思路,由“文本中心论”转向了“读者中心论”,是美学研究领域方法论的根本性转变。借鉴接受理论“接受者中心”、“期待视野”、“召唤结构”、“读者参与”、“审美经验”、“审美距离”、“偏离效应”等概念,对解决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存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借鉴接受理论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效果,二者在理念、要素、过程、环节等方面的相似性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借鉴接受理论的内在动力。针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存问题,本文借鉴接受理论构建一个包括理念创新、内容优化、载体运用、话语变革在内的创新体系,四个要素分别处于创新体系的核心层、根本层、渠道层和表象层,彼此联系、相互交织,共同发挥协同创新效应。接受理论认为读者作为接受者在文学价值结构中处于灵魂地位,是文学价值创造的直接参与者。大学生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主观能动性、自主选择性和创新超越性。接受理论中“接受者中心”的观点启示教育者要树立以大学生为中心的主体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具有对话性、差异性和发展性。这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交互主体性的本质体现,“受众至上”的互联网思维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大学生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趋势的应然选择。大学生主体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要求教育者要密切关注接受主体的思想行为特点、与大学生平等对话、培养大学生主体性能力来实现。“期待视野”是读者基于自身经验、趣味、素养、理想等综合形成的对文学作品一种审美期待,它决定了读者对作品的接受效果。当代大学生的内在需求是促使其接受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动力。教育者要充分关注大学生指引导向需求、沟通交流需求、表达自我需求,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既要符合大学生的“期待视野”,又要力求满足其“创新期待”。按照生活化、人文性、时代感的优化原则,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以网络“三观”教育作为基础性内容,强化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加强网络政治引领,创新媒介素养教育。接受理论强调读者的阅读对作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意义。当代大学生网络接受方式以互动性、体验性、参与感为特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运用应当遵循理论性与实践性并举、目的性与渗透性兼顾、知识性和趣味性融合、教育性和参与性共存的原则,有效利用微博、微信、APP等“微”平台,开发推广“严肃游戏”,加快建设“慕课”、“微课”等“移动”课堂。“召唤结构”是由作家建构、由读者对未定点及空白进行确定和填充的结构机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同样需要教育者用话语体系建构起“召唤结构”。教育者要重视接受者的主观创造性,研究大学生的网络话语偏好,灵活运用网言网语的“偏离效应”。根据网络语言“泛话语权”、“小叙事”、“可视化”的特点,按照提高话语体系的“引导力”、“渗透性”、“柔性化”的原则变革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掌握网络话语传播的特点和规律,拓展话语资源,精心组织话语形式,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
二、HearSay-实现与互联网的自然互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HearSay-实现与互联网的自然互动(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治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快速发展 |
1.1.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出 |
1.1.3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问题亟待解决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行政服务中心的研究现状 |
1.4.2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第2章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概况与现状问题 |
2.1 行政服务中心的演变与发展概述 |
2.1.1 行政服务中心的历史演变 |
2.1.2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概况 |
2.2 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所处的时代背景 |
2.2.1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浪潮 |
2.2.2 人民公共文化需求兴起 |
2.2.3 信息化发展与广泛应用 |
2.3 行政服务中心的现状调研及存在问题 |
2.3.1 调研总体框架 |
2.3.2 问卷调查分析 |
2.3.3 当前存在问题 |
2.4 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现状问题成因分析 |
2.4.1 政务服务职能定位的失衡 |
2.4.2 传统官僚管理体制的弊病 |
2.4.3 传统政务服务模式的僵化 |
2.4.4 政务服务的服务理念偏差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形成及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的影响 |
3.1 “互联网+”介入政务服务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3.1.1 “互联网+”的发展概况 |
3.1.2 “互联网+”引入政务服务模式的可行性 |
3.1.3 “互联网+”对政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义 |
3.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综合概述 |
3.2.1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产生背景 |
3.2.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范式转变 |
3.2.3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基本要素 |
3.3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的影响 |
3.3.1 服务体系指引建筑建设方向 |
3.3.2 运行机制催化空间形态变化 |
3.3.3 办理模式衍生布局组织转变 |
3.3.4 服务理念主导空间情景氛围 |
3.4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新趋势 |
3.4.1 功能构成标准化与复合化 |
3.4.2 空间形态多义性与开放化 |
3.4.3 布局组织集约化与灵活化 |
3.4.4 环境氛围智能化与体验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设计前期策略 |
4.1 适应新模式的科学化建设目标 |
4.1.1 基于体系的职能定位重构 |
4.1.2 协同城市发展的规划选址 |
4.1.3 满足发展需求的建设规模 |
4.2 协同政务服务体系的功能配置 |
4.2.1 市级——拓展复合化服务功能 |
4.2.2 区级——设定标准化服务功能 |
4.2.3 基层——与社会资源功能整合 |
4.3 契合政务服务新模式的空间构想 |
4.3.1 功能空间类型划分 |
4.3.2 功能空间配置标准 |
4.3.3 功能空间规模构想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策略 |
5.1 增强建筑空间的适应性 |
5.1.1 网络化取代等级化的办公空间 |
5.1.2 信息化整合趋势的服务空间 |
5.1.3 强化多义与复合的交往空间 |
5.1.4 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辅助空间 |
5.2 布局组织的整体性优化 |
5.2.1 集约整合的整体布局 |
5.2.2 灵活自由的空间组织 |
5.2.3 优化高效的流线组织 |
5.3 强化服务意识的环境塑造 |
5.3.1 增强建筑空间的体验感 |
5.3.2 建筑边界的开放性塑造 |
5.3.3 环境氛围的人性化营造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和问题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和术语辨析 |
(一) 互联网宗教信息 |
(二)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三) 互联网与人工智能 |
四、核心观点、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五、研究方法:定性、定量、质性相结合 |
第一章 框架与技术:理论层面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总探讨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框架 |
一、互联网成为宗教功能的革命性变量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推演 |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一些基本判断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哲学辨析 |
一、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宗教学中的定位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内涵和外延 |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分类 |
第三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技术属性 |
小结 |
第二章 群体与组织:从主体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中的主体 |
一、在线信仰者(群体)的概念 |
二、在线信仰者(群体)的主要特征 |
三、在线宗教组织的分类与结构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客体互动 |
一、用哈里约之窗对信众和教职人员互动的分析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中的群体与组织之间的互动 |
第三节 主体视角下,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挖掘、表达、诠释新自我 |
二、弱化“我们”与“他们”的二元对立 |
三、更好满足人类的情感、理智沟通 |
四、形成多元化的网络信仰共同体 |
五、陌生信众造成心灵交往悖论 |
六、网络“牧养”信徒、培养义工 |
小结 |
第三章 语言与事件:从传播内容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的形式:新语言形塑新世界 |
一、作为“在”而在的互联网宗教语言 |
二、信息的社会意义和心理意义被改变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的特定“内容”:事件及其他 |
一、概念和分类:应然性悄然转向实然性 |
二、宗教复兴运动成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之源头活水 |
三、突发性事件和常规性事件造就宗教复杂功能 |
第三节 内容角度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开放性造就网络宗教市场 |
二、一些弥散性传统宗教可能会被互联网宗教信息瓦解 |
三、帮助信众全面、有效地把握复杂世界 |
小结 |
附录 非理性破坏性膜拜团体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特征和原因 |
第四章 工具与模型:从媒介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媒介工具上的体现 |
一、宗教网络媒体的概念、分类、特征 |
二、宗教类网站:从快速发展到理性发展 |
三、宗教类博客:个性展示、互动交流的宗教信息平台 |
四、宗教类微博:即时信息的收发与碎片化 |
五、宗教类微信:整合效应和孤独并存 |
六、宗教类数据库:经典教义纸书被可扩张的数据所取代 |
第二节 结构功能论(模型)对网络宗教媒介的分析 |
一、结构功能论概述 |
二、AGIL模型对互联网宗教媒体的分析 |
第三节 媒介工具下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自媒体时代宗教信息市场竞争更激烈 |
二、实现流动的神圣性:祛魅与再魅 |
三、去中心化技术给信众更多自由空间 |
四、媒介综合功能:拉开的帷幕与温暖的照耀 |
小结 |
第五章 问卷与认知:实践层面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探讨 |
第一节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
一、问卷在可信度上处于较高区间 |
二、在解释原变量信息方面效度较高 |
第二节 关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人员情况及其认知 |
一、关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人员情况 |
二、网民对互联网宗教信息的认知和态度 |
三、希望整治封建迷信、网络诈骗问题 |
四、互联网信息管理较好,养生保健等作用发挥较好 |
第三节 性别、年龄、学历与网民对宗教功能认知的相关性 |
结论: 宗教与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科技关系的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问卷调查结果 |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社会认知、原因探究及发展趋势 |
附录三 个案实例:北京市宗教类网站、微信情况统计一览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 |
(3)“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研究 ——以娄底市经开区华胜湿地公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传统行业发展模式变革——互联网影响各行各业 |
1.1.2 科普旅游需求日趋强烈——公园科普教育功能重要性 |
1.1.3 规划设计与科普宣教功能脱节——与“互联网+”结合的必要性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相关概念阐述 |
1.3.1 湿地公园 |
1.3.2 湿地公园中的科普教育 |
1.3.3 “互联网+” |
1.3.4 “互联网+科普宣教” |
1.3.5 智慧旅游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1 国内外湿地公园研究进展 |
1.4.2 湿地公园科普教育规划研究概况 |
1.5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2 “互联网+”背景下与传统科普教育主题公园规划案例及特征分析 |
2.1 “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化公园科普功能案例分析 |
2.1.1 “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化公园案例 |
2.1.2 “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化公园科普功能规划设计特征 |
2.2 传统公园科普功能案例分析 |
2.2.1 传统公园案例 |
2.2.2 传统公园科普宣教功能规划设计特征 |
2.3 “互联网+”背景下与传统科普公园比较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民众对城市湿地公园科普宣教的需求分析 |
3.1 被调查者特征分析 |
3.1.1 调查对象年龄构成 |
3.1.2 调查对象职业构成 |
3.1.3 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分析 |
3.2 游客游览湿地公园行为特征分析 |
3.2.1 调查对象入园频率分析 |
3.2.2 游客入园动机分析 |
3.2.3 游客入园时间分析 |
3.3 游客对公园资源偏好调查分析 |
3.3.1 湿地公园游客最喜欢的场所 |
3.3.2 湿地公园游客景观偏好分析 |
3.3.3 公园吸引游客的因素分析 |
3.4 游客对公园科普功能相关偏好的调查分析 |
3.4.1 游客对湿地公园科普内容偏好的分析 |
3.4.2 游客对湿地公园科普设施偏好的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互联网+”背景下科普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策略调查研究 |
4.1 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影响要素调查分析 |
4.1.1 评价体系构建 |
4.1.2 构造判断矩阵 |
4.1.3 一致性检验 |
4.1.4 定性数据定量化 |
4.1.5 影响要素权重计算结果 |
4.1.6 评价指标权重值的数据结果讨论 |
4.2 “互联网+”时代对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的影响 |
4.2.1 “互联网+”的特性 |
4.2.2 传统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存在的问题 |
4.2.3 “互联网+”背景下解决传统科普教育湿地公园问题的途径 |
4.3 “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策略 |
4.3.1 规划设计原则 |
4.3.2 规划设计策略 |
4.4 本章小结 |
5 “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华胜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探讨 |
5.1 华胜湿地公园概况 |
5.1.1 目标定位 |
5.1.2 区位分析 |
5.1.3 资源概况及分析 |
5.1.4 地形分析 |
5.1.5 公园现状问题分析 |
5.2 华胜湿地公园规划思路及原则 |
5.2.1 华胜湿地公园的规划思路 |
5.2.2 华胜湿地公园的规划原则 |
5.3 华胜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计策略实践 |
5.3.1 华胜湿地公园——整体规划设计 |
5.3.2 线上线下结合——构建智慧科普体系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科普教育湿地公园规划设计评价体系专家意见调查表 |
附录B 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科普需求偏好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4)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缘由与研究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2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与网络空间的内在关联 |
2.1 意识形态概念的演变 |
2.2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变迁 |
2.3 网络空间及其可塑性 |
2.4 网络空间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内在关联维度 |
3 大数据技术对网络空间的形塑 |
3.1 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变革的技术基础 |
3.2 大数据技术的生产力属性与功能 |
3.3 “大数据-网络空间”的界定 |
3.4 “大数据-网络空间”的本质 |
3.5 “大数据-网络空间”的主要特征 |
4 “大数据-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机遇与挑战 |
4.1 “大数据-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机遇 |
4.2 技术理性的张扬与传播者的遮蔽 |
4.3 数据化受众画像的失真 |
4.4 假新闻扰乱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环境 |
4.5 政治逻辑、算法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博弈 |
5 掌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动权:提升塑造“大数据-网络空间”的能力 |
5.1 建构基于传播者与受众能动性的个性化传播 |
5.2 设计主流价值算法 |
5.3 展开数据素养与政治素养双维度教育 |
5.4 大数据检测技术与监管齐头并进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我国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逻辑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逻辑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自组织理论 |
2.1.1 耗散结构理论 |
2.1.2 协同学理论 |
2.1.3 超循环理论 |
2.1.4 突变理论 |
2.2 电子商务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3 社群经济的兴起与研究进展 |
2.3.1 社群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
2.3.2 社群经济的研究进展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内涵与架构 |
3.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概述 |
3.1.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概念界定 |
3.1.2 互联网社群电商与传统平台电商的区别 |
3.1.3 我国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发展现状 |
3.2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体系架构 |
3.2.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基础结构 |
3.2.2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核心要素 |
3.2.3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运营要点 |
3.3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主要类型 |
3.3.1 基于内容维度的分类 |
3.3.2 基于发展阶段的分类 |
3.3.3 基于成员属性的分类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特性与复杂性 |
4.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自组织特性 |
4.1.1 层次性与多样性 |
4.1.2 自组织性与涌现性 |
4.1.3 开放性与动态性 |
4.2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复杂性 |
4.2.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主体复杂性 |
4.2.2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环境复杂性 |
4.2.3 互联网社群电商复杂系统结构模型 |
4.3 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4.3.1 互联网社群电商仿真概念模型 |
4.3.2 互联网社群电商因果关系图和系统流图 |
4.3.3 互联网社群电商内在影响因素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动力、过程与机制 |
5.1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动力 |
5.1.1 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动力机制的作用原理 |
5.1.2 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动力机制的作用过程 |
5.1.3 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动力机制模型 |
5.2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过程 |
5.2.1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前提条件 |
5.2.2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内在基础 |
5.2.3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组织形式 |
5.2.4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原初诱因 |
5.2.5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表现方式 |
5.3 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机制 |
5.3.1 基因突变机制 |
5.3.2 协作共生机制 |
5.3.3 选择评价机制 |
5.3.4 网络相变机制 |
5.4 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模型及仿真 |
5.4.1 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的序参量 |
5.4.2 互联网社群电商网络相变模型 |
5.4.3 模型仿真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的案例研究 |
6.1 互联网社群电商自组织演化案例分析 |
6.1.1 “罗辑思维”的自组织演化过程 |
6.1.2 “吴晓波频道”的自组织演化过程 |
6.1.3 “樊登读书”的自组织演化过程 |
6.1.4 案例讨论 |
6.2 互联网社群电商持续演化的创新路径 |
6.2.1 强化场景参与体验与产品定制 |
6.2.2 提升内容品质与追求内容衍生 |
6.2.3 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 |
6.2.4 应用大数据技术深挖用户需求 |
6.2.5 构建互联网社群电商商业生态 |
6.3 互联网社群电商演化发展的政策保障 |
6.3.1 鼓励互联网社群电商模式创新 |
6.3.2 优化互联网社群电商政策环境 |
6.3.3 强化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制定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互联网社群电商系统演化模型仿真源代码 |
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互联网+”对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互联网+”与人类生存方式 |
第一节 互联网与“互联网+” |
一、什么是互联网? |
二、何为“互联网+”? |
三、“互联网+”催生新的哲学理念 |
第二节 人类生存方式的变迁 |
一、采集和渔猎的原始化生存 |
二、耕作和养殖的农业化生存 |
三、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生存 |
四、后工业时代的信息化和虚拟化生存 |
五、未来的智能化生存 |
第三节 “互联网+”的思维方式 |
一、何为互联网思维? |
二、“互联网思维”开启人类信息文明新时代 |
三、互联网思维是多维思维 |
四、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价值理念 |
第二章 “互联网+”引发人类生存方式的“化学反应” |
第一节 “互联网+”的生产方式 |
一、从“+互联网”到“互联网+” |
二、“互联网+”生产方式的特点 |
三、“互联网+”与“泛互联网” |
第二节 “互联网+”的组织方式 |
一、生产组织模式:从B2C到C2B |
二、协作组织模式:“网络众包”开始盛行 |
三、传播组织模式:碎片化的精准小众传播 |
四、社会治理方式:自组织的威力 |
第三节 “互联网+”的生活方式 |
一、“互联网+”的生活主体及其特征 |
二、“互联网+”的生活时空 |
三、“互联网+”的生产生活资料 |
四、“互联网+”的生活样式 |
五、“互联网+”的生活交往 |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新特征 |
第一节 “互联网+”拓展了人类生存的新时空 |
一、生存时间上的泛在性 |
二、生存空间上的拓展性 |
三、“互联网+”时代的“时空辩证法”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人类生存的新样态 |
一、现实生存到虚拟生存 |
二、社群生存到类生存 |
三、生活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并行“交互” |
第三节 “互联网+”开辟了人类共享式生存新方式 |
一、共享经济产生共享式生存 |
二、共享式生存的互联网特征 |
三、共享式生存的意义和价值 |
第四章 “互联网+”克服异化与“新异化” |
第一节 批判的互联网 |
一、脱胎于工业社会的互联网 |
二、工业文明现代性批判的进思理路 |
三、互联网对工业文明的批判视角 |
第二节 互联网的批判 |
一、克服异化后的“新异化” |
二、“去中心化”后的“新中心化” |
三、公权力对互联网的垄断 |
四、网络犯罪、网络战争的新威胁 |
五、物联网:使人对象化 |
第三节 人工智能:互联网异化的新疑问 |
一、何为人工智能? |
二、人工智能:人与非人,谁是主体? |
三、人工智能:打破技术孤岛 |
四、“智能生命体”能否与人和平共处? |
第五章 “互联网+”的哲学思考 |
第一节 “互联网+”给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新课题 |
一、本体论世界观的变革 |
二、认识论真理观的革命 |
三、人的存在方式和实践观的变革 |
四、价值观和哲学观的变革 |
五、落后民族跨越“卡夫丁峡谷”和“互联网+”的共产主义旨归 |
第二节 “互联网哲学思想”解读 |
一、“技术”和“关系”式解读 |
二、东西方文化式解读 |
三、批判式解读 |
第三节 “互联网哲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一、互联网让地球成为“小山村” |
二、网络命运共同体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 |
四、“互联网+”推动人类“普遍交往” |
五、东方文明的互联网复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7)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与形态演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 |
一、司法范式的现代法治语境 |
二、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 |
第二节 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 |
一、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 |
二、福利国家范式的实质司法 |
三、程序法范式的协商司法 |
第三节 司法范式的演变逻辑及其局限 |
一、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 |
二、工商业时代的司法变迁及其局限 |
三、数字时代司法范式的转型升级 |
第二章 司法范式面临的数字化挑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转型的信息化背景 |
一、信息时代的知识状态 |
二、元叙事的消散:信息时代的法治秩序变革 |
三、司法范式转型的困境与机遇 |
第二节 双重空间对司法场域的冲击 |
一、涉网案件管辖制度失灵 |
二、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缺位 |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逻辑的冲击 |
第三节 平台治理对司法“中心化”的挑战 |
一、自治高效的争议处理 |
二、群策共治的大众评审 |
三、事前预防的技术控制 |
四、激励规训的评分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智能化的转型张力 |
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 |
二、从在场交往到远程审理 |
三、从“人与工具”到人机协作 |
第三章 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 |
第一节 代码识别的自动化规制 |
一、证据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二、诉讼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三、管理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第二节 算法决策的程式化裁判 |
一、证据审查程式化 |
二、准据识别聚焦化 |
三、自由裁量标准化 |
第三节 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 |
一、司法空间脱域化 |
二、司法供给分众化 |
三、司法交涉界面化 |
第四节 智能回应的平台化服务 |
一、诉讼引导智能化 |
二、申请受理移动化 |
三、解纷路径分流化 |
第四章 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重塑 |
第一节 法治范式转型:迈向智慧法治 |
一、法治范式转型的理论基础:反思要素 |
二、智慧时代的社会特性 |
三、开放融合的智慧法治观 |
第二节 司法价值:从场域正义走向数字正义 |
一、立足数字化期待 |
二、建立可视化交互 |
三、面向场景化需求 |
第三节 司法决策:人机协同与融合 |
一、以计算知识填补演绎逻辑 |
二、加强司法人工智能的论证性和可解释性 |
三、明确技术权力介入的边界和尺度 |
第四节 司法功能: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 |
一、纠纷预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二、纠纷预防何以可能 |
三、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运行机制 |
结语 探索中国特色的智慧司法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从用户中心到社群驱动:新型主流媒体社群化传播生态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 |
1.5 研究的理论资源 |
1.6 研究框架 |
1.7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媒体融合进路:从数字化融合到社群化传播生态 |
2.1 新媒体的本质为一种“关系” |
2.2 从“数字化融合”到“社群化传播生态”:媒体融合二十年的进路与“关系变迁” |
2.3 .战略转型:社群化传播生态的内涵阐释 |
3.新型主流媒体融合观念的转型:从“用户中心”到“社群驱动” |
3.1 从“受众”到“用户”:媒体融合进程中用户观的形成 |
3.2 “用户中心”:现有用户观的局限与困境 |
3.3 社群成为驱动媒体融合改革的核心力量 |
4.新型主流媒体社群化传播生态的建构路径 |
4.1 平台建设:社群化生态建构的第一步 |
4.2 围绕“共同需求”重建内容生产机制 |
4.3 编织社群的“强关系网” |
4.4 关系聚合与变现:重塑社群生态中的商业模式 |
5.媒体社群化传播生态:一种系统性的融合 |
5.1 社群化传播生态的系统性建构 |
5.2 通过系统性融合构建社群化传播生态 |
6.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9)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信息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信息概念的基本理论 |
一、信息概念的词源 |
二、信息的法学意蕴 |
三、信息活动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信息的关联性 |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化 |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成与扩散 |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中的信息约束 |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应对:信息工具的综合应用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网络分析 |
一、社会网络分析的基本理论 |
二、社会网络中的互联网金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溯源 |
一、互联网金融规制面临的新挑战 |
二、公权主导型互联网金融规制及其局限性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引入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理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则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具体方法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金融法“三足定理”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比较 |
一、实施成本单项比较 |
二、两种规制路径的比较优势与匹配领域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若干概念的澄清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中的信息工具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与规范体系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与信息披露 |
二、现实审视: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与结构优化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的声誉机制 |
一、声誉机制的作用原理与比较优势 |
二、声誉机制的生效要件 |
三、互联网金融声誉机制的实例研究:以P2P网络借贷为例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评级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制度定位 |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功能审视与反思 |
三、P2P网贷平台评级功能的重塑 |
第五节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 |
一、风险信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行为偏差 |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双重面向 |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实践展开 |
第六节 互联网金融的悬赏举报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逻辑 |
二、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中的法律关系 |
三、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构造及其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作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匹配性 |
一、互联网金融的规制场景 |
二、信息工具的强度 |
三、信息规制的成本和收益 |
四、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行框架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组合运用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必要性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方法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实际运作的考察:以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反思为例 |
一、案例扫描: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回顾与效果评估 |
二、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运行逻辑 |
三、信息规制进路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补充与修正 |
四、结语与讨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合作模式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为何需要合作模式 |
一、规制优势互补性 |
二、有利于多元主体协同以改善规制体系 |
三、试验性治理给予互联网金融创新更大的空间 |
第二节 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与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一、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 |
二、合作模式中的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第三节 合作模式的解释路径 |
一、合作规制模式的基本原理 |
二、合作规制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具体解释 |
第四节 合作模式的未来展望 |
一、采用智慧型合作规制,实现技术理性与制度理性的结合 |
二、借鉴“监管沙盒”经验,创设一个包容性的规制空间 |
三、“行政指引”+“自律规制”+“自愿合规”的多元协同路径 |
四、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能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后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信息规制可能走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变迁 |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概念 |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界分 |
三、金融科技对创新理论的拓展 |
第二节 信息规制中的科技元素嵌入 |
一、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路径 |
二、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优势 |
三、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风险及其化解 |
第三节 金融科技信息规制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表征形式 |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 |
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10)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以接受理论为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问题的缘起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文献综述简析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借鉴 |
(一) 理论基础 |
(二) 知识借鉴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新维度 |
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 |
(二)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阶段及成果 |
(三)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特征及有效运用 |
(一) 虚拟实践性:开展体验式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基石 |
(二) 交互主体性:实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前提基础 |
(三) 隐蔽渗透性:运用潜隐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重要依归 |
第二章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检视及归因分析 |
一、教育思维封闭弱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 |
(一) 教育者对网络“新变化”认识不足 |
(二) 教育者对受众维度的考量不够 |
二、教育内容疏离现实降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接受度 |
(一) 教育者缺少对大学生内在需求的研读 |
(二) 教育内容对现实生活缺少解读和反思 |
(三) 教育内容创新不足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
三、网络载体孤立影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整体效度 |
(一)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缺少吸引力 |
(二)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未形成合力 |
(三) 教育者网络载体运用能力有待加强 |
四、话语体系单一消减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感染力 |
(一) 平等话语观念缺位 |
(二) 话语资源单一匮乏 |
(三) 话语方式恰适性不足 |
(四) 话语影响力逐渐式微 |
第三章 接受理论对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启示 |
一、接受理论的创立及运用 |
二、接受理论重要观点解析 |
(一) “接受者中心” |
(二) “隐含的读者” |
(三) “审美经验” |
(四) “期待视野” |
(五) “召唤结构” |
(六) “读者参与” |
三、接受理论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耦合性 |
(一) 现实需求: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效果 |
(二) 内在动力:二者在要素、过程等方面的相似性 |
四、基于接受理论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构想 |
(一)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目标 |
(二)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原则 |
(三)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要素 |
第四章 视角转向:树立大学生主体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 |
一、“接受者中心”彰显出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
(一) 接受理论中“接受者中心”的内涵 |
(二) 大学生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性特点 |
(三) “接受者中心”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
二、树立大学生主体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逻辑必然 |
(一)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交互主体性的本质体现 |
(二) 确立“受众至上”互联网思维的必然要求 |
(三) 顺应大学生主体意识增强趋势的应然选择 |
(四) 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效果的逻辑起点 |
三、大学生主体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实现路径 |
(一) 关注大学生的多层次需求 |
(二) 实现与大学生的平等对话 |
(三) 强化大学生网络主体能力 |
第五章 内容优化:契合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期待视野” |
一、“期待视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优化的依据 |
(一) 接受理论中“期待视野”的内涵及启示 |
(二) 探究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期待视野” |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优化的内在遵循 |
(一)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特征 |
(二)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优化原则 |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优化设计 |
(一) 网络“三观”教育:突出主导性内容 |
(二) 网络道德教育:强化根本性内容 |
(三) 网络政治教育:优化主体性内容 |
(四) 媒介素养教育:创新拓展性内容 |
第六章 载体运用:强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互动” |
一、“互动参与”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运用的着力点 |
(一) 接受理论中读者参与的重要意义 |
(二) 当代大学生网络接受方式的特点 |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运用的内部考量 |
(一)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 |
(二)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特征 |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运用的实践样态 |
(一) 见“微”知着——“微”平台的有效利用 |
(二) 身临其“境”——严肃游戏的开发使用 |
(三) “移动”课堂——网络教育平台的搭建 |
第七章 话语变革:建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召唤结构” |
一、“召唤结构”为话语产品创设意义“空白” |
(一) 重视接受者的主观创造性 |
(二) 研究大学生的网络话语偏好 |
(三) 灵活运用网言网语的“偏离效应” |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变革的内在依据 |
(一) 网络语言特点 |
(二) 话语变革原则 |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变革理路 |
(一) 掌握网络话语传播的特点和规律 |
(二) 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资源 |
(三) 精心组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形式 |
(四) 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表达方式 |
(五) 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 |
结语 |
附录 |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状调查问卷(学生卷) |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现状调查问卷(教师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HearSay-实现与互联网的自然互动(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D]. 闫菁清. 北京建筑大学, 2021(01)
- [2]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D]. 梁卫国.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 [3]“互联网+”背景下科普教育主题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研究 ——以娄底市经开区华胜湿地公园为例[D]. 姚羽.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1(02)
- [4]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研究[D]. 刘培.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5]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我国互联网社群电商的演化研究[D]. 富金鑫. 吉林大学, 2020(03)
- [6]“互联网+”对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D]. 侯宪利. 黑龙江大学, 2020(03)
- [7]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D]. 帅奕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8]从用户中心到社群驱动:新型主流媒体社群化传播生态建构研究[D]. 张钧涵. 暨南大学, 2020(06)
- [9]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D]. 唐士亚.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10]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以接受理论为借鉴[D]. 范丽君. 山东大学,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