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性地震事件前后的紧急事务处理和震后紧急救援(论文文献综述)
王铎[1](2019)在《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分布范围广泛且造成的损失严重。频繁的突发性地震灾害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障碍,也逐渐成为影响我国政治甚至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为了降低地震灾害对我国发展的危害,本着天下之大、黎元为先的人本主义理念,就要求我们不断改进并完善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体系,给予人民及时、有效和全面的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各个主体在抗灾救灾中的优越性和积极性,充分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如何因地制宜地针对我国现存的灾后救助问题和弊端建立有效的地震后社会救助体系,如何科学地健全和完善我国地震灾后社会保障体系等都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内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我国现阶段在灾后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然后根据美国、日本、墨西哥等着名地区的灾后救助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最后从提高政府和社会以外第三方救灾能力、完善地震灾后救助法律法规、加强受灾民众精神救助以及重视灾后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对策建议。
史新娣[2](2019)在《基于危机管理“三阶段”理论体系中美地震应急管理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3月国务院出台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标志着我国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将由分专业管理转变为应急管理部统一管理的模式,地震应急管理职能将被划归为应急管理部众多职能之一。通过对世界各国地震应急管理机制研究发现,这种统一的应急管理模式在美国的实践和发展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加上中美两国的地震灾害特点具有相似性,所以研究美国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对于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论文通过引入危机管理“三阶段”理论体系,按照危机管理的准备、响应和恢复三个阶段将地震应急管理过程划分为震前准备、震后响应以及恢复重建三个阶段,并对地震应急管理中具体工作内容按照三阶段进行归类。并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就中美两国情况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针对两国做法不同的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对照实际效果,客观分析两国在各方面做法的优劣。此外,为增加对比的直观性,文章列举了中美两国规模相当的两个地震应急救援案例进行详细对比,通过列表展示以及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手段,配合文字说明,找出我国地震应急管理各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案例分析结果,总结出美国相对于我国比较成功的做法,逐一对我国地震应急管理三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思路,进而探索我国地震应急体制改革的思路。
张晓君[3](2019)在《渐进赋权—分层嵌入: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面对灾难,治理方式的变革可能延缓甚至是阻碍发展的进程,也有可能加速甚至发展出新的发展模式。汶川地震之后,中国特色的灾后恢复重建制度表现出了很高的效率,受灾地区灾后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世界灾后重建与治理提供了经验。本文研究基于对汶川地震受灾地区长期的观察,在比较了灾害周期理论、社会治理理论等理论之后,进一步回答现实问题:社会结构在因为地震剧烈震动过后,迅速完成了整合和重构,制度和治理结构如何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笔者从政府与社会的研究视角,在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范式下,构建了分析框架,指出了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呈现出“渐进赋权—分层嵌入”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分析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的框架。在实证方面,笔者从历史制度主义的历时和共时层面,利用嵌套式案例研究方法在分析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这一案例的同时,将汶川震后社会治理变迁分为恢复重建阶段和后重建阶段,分析了多个研究单元以及不同层级政府与社会力量在每个阶段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剖析了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的动力机制。研究发现: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进程中,中央政府、援建地政府、受灾地区地方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发展是在一定的制度空间和历史变迁的环境中进行的。不同层级的政府与社会力量互动主导了社会治理变迁的进程,不同层级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遵循不同的逻辑,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平衡。面对地震之后不同时期的社会问题,制度目标不同,因此,制度要素的组合也不同。“渐进赋权—分层嵌入”是灾后政府与社会力量互动的特征,具体来说:中央政府的从顶层设计决定了社会力量在受灾地区发展的基本格局,援建地和受灾地区政府在“政治锦标赛”和政绩压力下,为了创新、高效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有选择地”与社会力量合作,赋予社会力量资源、制度支持及合法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不同时间段地震受灾地区社会治理任务的转变,不同层级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变化。与此同时,社会力量通过不同的策略进入不同层级政府社会治理结构中,对上层政府进行政策倡导、提供政策建议,以游说政府官员的方式将意见上达,以诉苦等方式寻求政府的合法性、资源和制度支持;对基层政府加强联络,通过服务融入。在灾后社会治理的变迁中,政府与社会力量分享合法性和财政资源,通过嵌入达到了加强对社会力量控制的目的,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它们自主权,起到赋权的效果。但是,这并不是以削弱党和政府原有的强大自主性与资源动员能力为前提,而是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和策略下以“强政府—强社会”为最优目标模式。虽然各个国家之间的制度背景存在差异,但是灾害导致的伤害和损失却是一样的,政府和社会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相似的。与国家主导型、社区为中心型和多主体合作参与型的灾后社会治理变迁的主要模式不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与治理为世界巨灾之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新的思路。举国动员、对口支援重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合作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完成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保证自然灾害不会进一步引发社会灾害的关键。但是,巨灾和由巨灾引致的制度变迁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后效和社会变迁,还需要对长期的制度进行调整,对社会力量进行有效引导,赋权、吸纳与嵌入是其中的关键。
王超兴[4](2016)在《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边界与实现研究》文中指出以政府单一主体的突发事件应对模式已不能满足我国突发事件应对现实需求。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动员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可有效弥补政府响应不足。但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突发事件治理社会参与体系,社会组织未能发挥预期作用,因而以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实现路径,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研究借助政府与市场失灵理论、现代公民社会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内容,为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不同参与主体在突发事件治理行动中的比较优势为切入点,浅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边界;以突发事件治理功能为参照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并以此为前提,探索研究了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治理不同阶段及其在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中的参与作用;以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现状为导向,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面临的困境及限制性因素,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本研究表明: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具有特殊优势,其作用的发挥应在相应的行为边界内产生,且不同社会组织可在突发事件治理的不同阶段及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治理中发挥不同作用。当前我国突发事件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仍有不足之处,需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转变政府治理理念、提升组织自身素质等方面进行提升改进。
高娜[5](2015)在《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各地在加强应急准备能力的过程中,如果按照当地的地震风险水平建设完整自给自足的地震应急准备能力,那么高风险地区的应急准备各方面投入会超出当地政府的能力,同时由于地震是小概率事件,自给自足的应急准备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溢出的,效率不高,因此各地在加强应急准备能力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周边和全国其他地区在未来实际地震发生时可对灾区给予的支援,即:地震应急辐射能力。本文的重点就是研究这种地震应急辐射能力。本文提出了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的概念,建立了地震应急辐射模型,并以云南省为例进行了算例的计算。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实践调研法、统计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种分析方法,深入调研了地震应急准备及震后救援工作现状、进行了应急辐射能力理论研究、确定了辐射优先级、分析了辐射能力影响因素,构建了地震应急辐射模型及救灾需求模型。主要研究工作如下:第一、通过对多个省、市、县地震应急准备能力的调研,发现我国灾前应急准备能力较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之前有了大幅度提高,集中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逐步完善,全国及各省、市、县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部分县地震局增加了应急通讯设备,各地均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的次数。同时在震后应急救援行动方面更加科学、有效、有序。信息发布和预案启动更加快速、及时,救援力量调配更加高效合理,交通管制更加及时、严格,物资发放更加公平、有序。第二、进行了地震应急准备能力理论研究,按照评价目的将地震应急准备能力分为绝对应急准备能力和相对应急准备能力;同时在研究经济辐射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的概念,地震应急辐射能力是指地震灾区周围县、市及全国其他地区在一定时间段内能够提供给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地震应急和辐射特点概括出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的特点,给出了两种地震灾害程度下地震应急辐射优先级。第三、概括出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的四大影响因素:即区域外围的可辐射资源、辐射时间、救灾效能衰减规律及交通条件的影响。论述了地震中可辐射的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分析了辐射时间的影响因素,建立了辐射时间模型,并进行了辐射时间的计算;概括总结了震后救活率曲线,提出了基于时间距离衰减规律的救灾效能曲线;采用交通网络密度、邻近度、区位优势度三个指标建立了地震应急辐射能力交通优势度模型。第四、结合空间相互作用理论,建立了单因素辐射模型和地震应急综合辐射模型,并给出模型的假设条件和适用条件,同时在综合分析多个震例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震后专业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和救灾帐篷的救灾需求模型。第五、以云南省为例,采用单因素辐射模型和综合辐射模型分别计算了目标县(区)在6小时内能够得到周边县(区)辐射的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数量及综合救援能力。结果显示:有26.4%县(区)在6小时内得不到周边任何辐射,有45.6%县(区)在6小时内能够得到周边1-7个县(区)可为其提供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28%的县(区)在6小时内能够得到周边8个及以上县(区)可为其提供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综合辐射能力最强的地区集中在昆明、楚雄、大理、曲靖市区周边。最后,根据灾害损失评估软件模拟不同震级的地震,通过救灾需求模型计算灾区中目标县(区)的救灾需求,根据灾区的救援人员数量和救灾物资储备结合周边辐射结果,分析目标县(区)的救灾需求差,并在全国范围尺度上对医疗、帐篷、消防三个指标的辐射效果进行了初步研究,结果表明东部地区辐射能力明显强于西部地区。辐射前后医生数、消防人员、救灾帐篷需求差对比表明,辐射前后变化最明显的地区集中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本来不达标的县经过辐射后达到标准,西部地区则变化不明显。
李丽娜[6](2014)在《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改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已进入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高发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地震灾害正对国家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稳定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2008年汶川地震和日本3.11大地震震惊世界各地,两次地震的应急救援工作引起了全球各界的高度关注,也让各国意识到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尤为重要。研究改进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对保障省内各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世界各国已将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并将其作为重点研究内容之一。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1)关于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系统研究起步较晚;(2)有关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管理的理论和方式还处于研究和发展阶段;(3)对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具体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4)没有对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形成统一、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将难以满足中国当前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管理的需求。在中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的大背景下,本文对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研究是为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更加有效实施。本文主要采用实地调查研究、研讨会、文献查阅等方法分析了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现状问题。基于国情、省情和专业实际需求,从公共管理角度,探讨了改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本文系统研究了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现状和不足;针对地震应急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本文基于对国内外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了符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的改进方案和相应的具体措施。研究成果既包含了宏观政策又涵盖了微观的技术方法,对改进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方式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由事后应急向源头预防转变,具有一定的实践和参考意义。
邵颖[7](2012)在《地震应急管理中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研究 ——基于公共管理的视角》文中指出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地震灾害频发。危机事件发生时,应对及时且处置得当,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还能为政府赢得民众的信任,将危机转变为机遇。通过总结和反思我国政府在汶川地震救援活动中的表现,无法否认,我国在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方面仍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与不足。如何在灾难来临之时,第一时间做出科学决策,并将决策进行有效地贯彻执行是党和政府以及科研学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正确合理地运用公共危机管理和应急管理理论,结合地震灾害的自身特点,在灾难来临之际开展有效的地震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提升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为目的,从理论上和实证上对天津市的自然地质条件和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在地震应急处置和救援方面的先进经验,从救援活动、医疗救助、避难收容、物资筹措与发放、交通保障、维持社会秩序、强化信息公开、防范次生灾害和灾后善后处理等多方面入手,提出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操作性对策。对于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提高自然灾害应对水平,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最大限度减低地震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提供参考,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完善与发展提供借鉴。
邓砚[8](2011)在《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和区域地震应急能力评估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县市政府是我国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基础执行层面,其地震应急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地震应急工作的成败。在我国,当前县市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主要是依据平时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作为指导,但这些预案普遍存在着各层级、各地区预案雷同,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汶川地震后各有关部门收集了大量的应急救援资料,亟待地震科研工作者去系统整理分析,特别是对将应急处置行为中的“共性”进行提炼、归纳和总结,使之成为规约化的行为模式,最终可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优化县市政府的应急行为。但面对涉及面如此之广、信息量如此之大的资料群,必须要有一个理论框架将他们有机的整合在一起,但以往的研究中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基层地震应急能力的建设需要国家、省等更高层级政府的指导和扶持,汶川地震的县市只是我国2000多个县市的缩影,要想提高我国县市整体的应急能力,首先必须对他们现有的地震应急能力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估,以便对能力薄弱的地区进行重点、优先建设。但以往的研究多是侧重较为具体地区的能力建设评价,不适用于宏观面管理层的需求。鉴于上述背景,本文以优化县市地震应急行为、提高我国地震应急能力为目标,一方面提出并利用“地震应急行为模式”这一概念框架将县市政府的地震应急行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整理,通过典型案例的详细剖析和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分别获得其应急行为模式的全貌和一些整体上的规律;进而分析了当前模式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给出了基于一种情景假设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思路。另一方面提出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和区域相对地震应急能力的概念,构建了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的构成框架;并以四川省为例利用多指标综合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建立了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两个层面能力的评估模型,并将两个层面的能力综合分析确定了应急能力的优先建设等级,最后完成了基于GIS的制图。通过上述研究,论文主要获得了以下认识和结论:(一)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研究的认识?1、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可以定义为针对县市政府(包括有关部门)震后应急期内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行为的一种规约化的或习惯性的知识结构。它是由五个构成要素构成:①情景——如震害情况、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工具、角色;②主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③对策;④按时间先后排列的行为序列;⑤若干关键的时间点或控制点。通过这一概念框架可以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好应急行为中的主要内容。2、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可分为指挥决策和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人员抢救、医疗防疫、生命线工程的抢修、疏散和临时安置、维护社会稳定和恢复社会秩序、救灾物资保障、次生灾害应急处置、宣传引导等10个对策面,他们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推动的关系,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做好都会影响整个地震应急行动的效率和效果,而每一项工作又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内容。3、各对策面动态行为的组合或整合在应急期表现出了明显的分段特征,并出现了一些关键时间点或控制点。(1)重灾县市政府的应急行为模式可大致划分为应急初动阶段(震后最初3小时左右)、人员抢救和紧急安置安抚阶段(地震当天)、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工程排险阶段(2-3天)和生产自救提速阶段(4-10天)等四个阶段。山区启动生产自救的时间较之位于低山平坝的县市要长一些,且在应急期内没有提速阶段。并存在着几个关键时间点:●震后3小时左右是汇总初步获取的灾情,对辖区受灾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明确分工,开始全面部署应急救灾阶段的工作,从应急初动进入应急管理。?●24小时完成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搜救,根据生命救援规律的统计时间;●48小时展开全面防疫,是根据尸体腐烂规律的统计时间;●72-90小时左右结束大规模集中搜救,是根据生命救援规律的统计时间;●今后未有大余震的公告时间是启动生产自救的必要条件;●重点生命线设施基本抢通的时间是提速生产自救的必要条件;●房屋排查基本完毕的时间、建材物资到达是启动过渡安置的必要条件。(2)极重灾县市政府的应急行为模式可划分为应急初动阶段(震后几小时左右)、大规模集中的人员抢救为主阶段(几小时-72或90多小时)、应急安置为主阶段(第三天-大批外援物资到达)和以防疫、工程抢通和排险为主的阶段(止于启动过渡安置期)等四个阶段,并存在着几个关键时间点:●72-90小时左右结束大规模集中搜救,是根据生命救援规律的统计时间;●48小时开始防疫,是根据尸体腐烂规律的统计时间;但如果在震后医疗人员严重不足,大量的重伤员又无法转运的情况下,防疫工作只得推迟;●大批外援部队和外援物资到达时间,受震后县市通讯、交通、宣传、外界关注度、外援力量规模等条件影响存在很大差异。4、结合汶川地震中重灾区的应急处置过程,设定了一个县市遭受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的情景,从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分析出发,明确了各时段具体实施处置的部门、处置内容、需处置地点、阶段性目标等要素,提出了基于该种情景假设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思路。在实际工作中,若能在大量的前期调查和预评估工作(震害预测)基础上,依据上述编制思路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那么在实际地震发生时,这样的应急处置方案一定会比单纯的应急预案操作性强很多。(二)区域地震应急能力评估方法研究的认识?1、区域地震应急能力可分为绝对和相对地震应急能力两个层面。前者是区域人类社会经济系统本身就具备一种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减轻地震灾害不良影响的功能,这种功能是由对区域地震应急活动影响较大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构成的;它是了解区域当前地震应急能力建设的各个影响因素的执行绩效的重要依据;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相对于区域地震灾害大小而言的地震应急能力,在地震灾害风险预测比较准确的情况下,它可以为抓住区域应急能力的薄弱部位,提供更有意义的能力程度的评价结果。2、运用层次分析法可构建以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大小为目标层,以环境支撑能力、应急资源保障能力、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基础认知能力等为准则层,每一个准则层又可进一步划分为15个二级评价指标作为指标层,即构成了评价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的框架体系。3、以四川省县(市)为例,其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可构建成围绕1个目标层,设定3个准则层、9个指标层和19个变量层的评价指标体系;可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多指标综合法建立四川省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综合评价模型和区域相对地震应急能力评估模型。结果表明:两个层面的应急能力都存在着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绝对能力较强的地区与这些区域的县(市)在应急资源储备、地理条件和教育文化氛围等方面的所具备的优势是相对应的。但如果可能遭受较大的地震灾害损失,这些地区将成为相对能力建设的薄弱地区。通过本论文的研究,认为该评估方法是可行的。4、将绝对和相对两个层面的能力分别作为“紧急与否”和“重要与否”的评价依据,四川省县市的应急能力建设可分为需重点建设且急迫性较强的县市(第Ⅰ类)、需重点建设但急迫性较弱的县市(第Ⅱ类)、次重点建设但具一定急迫性的县市(第Ⅲ类)和次重点建设且急迫性较弱的县市(第Ⅳ类)等四种类型,从第Ⅰ—Ⅳ类应在建设力度上由大到小、时间上由急到缓,逐步展开。5、基于四川省区域应急能力的评价分析,认为影响四川省县市应急能力的因素主要是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高低、通讯保障能力的高低、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建设、交通保障能力的高低和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与否等,它们应当是四川省县市应急能力建设的重点工作。
钱进[9](2011)在《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研究》文中提出云南省是中国中强度地震活动水平比较高的省份,地震活动以强度大、频度高、灾害重、分布广而着称,也是我国破坏性地震频繁发生、地震灾害特别严重的省份之一。地震作为典型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在云南省危机管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成效事关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通过对我省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法制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预案建设等情况进行归纳总结,结合云南省情和地震灾害特点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制度理论分析云南省应急救援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原因,提出能够促进云南省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提升地震应急管理能力,取得减灾实效。在法制建设方面:加强地方立法,尽快修订《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立地震应急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地震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方法、程序。管理体制方面:推进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工作,建立军地协调工作机制,重视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地震应急管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注重加强应急救援规划,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探索灾情收集新途径,建设省政府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加强舆情管理,重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培训,规范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推进预警技术研究,完善避难场所建设,加强物资储备,探索巨震保险、彩票等机制,探索重建资金多渠道筹集方法,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条块结合、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预案建设方面:强调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应急演练,展开应急检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管理体系。
侯保龙[10](2011)在《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 ——以我国政府与公民互动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即信息社会的演进,人类面临的风险骤然增多,且被全球性的交往网络所放大,这是全球风险社会的现实。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我国也深深地卷入到全球风险社会之中。面对风险社会带来的种种公共危机,各国政府责无旁贷。然而,传统官僚制的局限使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幸运的是,20世纪80—90年代,伴随全球风险社会而来的是全球公民社会,它赋予每个人都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使人类公共事务的管理从以政府为单一中心的管理走向政府与公民参与的合作治理提供了基础与可能。如果我们站在政府与公民互动关系的视角,特别以治理理论为主要的理论工具来审视我国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的治理问题,就会发现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不但造就一个公民参与意愿越来越强烈的公民社会,而且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也在走向民主化、分权化,也在鼓励基层自治和社会参与。针对变化了的中国实际,能否把治理理论引入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不但是一个重要的学理问题,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实践问题。作为特殊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危机治理虽具有突发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危害性。但是,它同时也具有公共事务管理根本的公共性。任何公共事务都应是公民可以参与的事业。再者,随着公共危机常态化、频繁化的发展趋势,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所以,本文分别从政治,管理和法治的途径论述了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重要价值。然而,由于我国公民社会起步较晚、发展步履蹒跚,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在当前我国公民社会发育不足的环境中,我国政府与公民互动存在着互动频度不高、效度不好、渠道狭窄、深度不够等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公民参与的理性化和法治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的技能亟待提高、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公民参与蕴含的公共性不足、公民参与的后继性乏力、政府与公民互动不够。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既有政府层面的原因,也有公民自身的原因;既有经济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传统政治文化层面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对我国来说,我们能否以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和5月的汶川大地震中体现的公民参与的公共性为契机,化“危”为“机”,通过制度建构,使我国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行为理性化、秩序化和机制化?这就是我国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可行性问题。我们对该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制度建构主义的理路下,论文首先论析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制度性环境,即塑造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和公民参与精神;最后提出一些具体的路径:组建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范围的制度性拓展;公民参与组织化的制度性跃升:从弱组织化参与到高组织化参与;公民参与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有序性的制度性推动:实行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公民参与责任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教育机制、推进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动员机制科学化、推动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沟通机制法定化、构建志愿者及其公民组织制度化参与的机制。特别是建议组建“国家公共安全部”和“国家公共危机治理委员会”,提出了志愿者及其公民组织有序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组织框架。总之,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能力必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是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危机治理更快走向成熟的关键一环。
二、破坏性地震事件前后的紧急事务处理和震后紧急救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破坏性地震事件前后的紧急事务处理和震后紧急救援(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概述 |
第一节 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基本概念 |
一、地震灾害 |
二、社会救助 |
三、地震灾后社会救助 |
第二节 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内容 |
一、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对象及标准 |
二、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 |
三、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主要环节 |
第三节 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理论基础 |
一、危机管理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 |
三、责任政府理论 |
四、公共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现状 |
一、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机构 |
二、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管理体制 |
三、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 |
第二节 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 |
一、救助主体社会化程度低 |
二、救助人员数量少且水平低 |
三、灾民防灾减灾意识薄弱 |
四、灾后救助物资和资金不到位 |
五、灾后救助技术和设备的落后 |
六、地震灾后的心理救助比较簿弱 |
第三节 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受到严格限制 |
二、灾后社会救助法制不健全 |
三、灾后救助宣传和教育滞后 |
四、缺乏有效的灾后救助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地震灾后社会救助存在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经验 |
一、美国旧金山大地震 |
二、日本神户大地震 |
三、墨西哥中部大地震 |
第二节 国外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启示 |
一、完善地震灾后救助管理体系 |
二、全面整合社会救助力量 |
三、创新灾后救助体制 |
四、健全灾后心理救助社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对策 |
第一节 提高社会力量的救灾能力 |
一、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
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救助功能 |
三、提高民众灾后自救的能力 |
第二节 建立健全地震灾后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 |
一、加强地震灾后救助的配套立法 |
二、建立地震灾后社会救助专项法规 |
三、完善约束失范行为的法律法规 |
第三节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震灾后社会救助体系 |
一、加强灾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
二、完善灾后的物资储备系统 |
三、建设综合性专业救灾队伍 |
第四节 充分发挥智能时代信息的作用 |
一、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 |
二、完善信息传输系统 |
三、建立专项人才数据库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2)基于危机管理“三阶段”理论体系中美地震应急管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界定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地震应急管理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部分英语字母缩写专用名词说明 |
2.1.3 地震学相关概念界定 |
2.2 相关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危机管理理论 |
2.2.3 应急管理理论 |
2.3 逻辑关系分析 |
2.3.1 用危机管理的“三阶段”理论体系研究地震应急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
2.3.2 中美地震应管理可比性分析 |
第3章 中美地震应急管理震前准备阶段比较 |
3.1 中美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比较 |
3.1.1 美国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
3.1.2 中国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
3.1.3 两国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比较 |
3.2 中美地震应急救援力量比较 |
3.2.1 美国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现状 |
3.2.2 中国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现状 |
3.2.3 两国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现状比较 |
3.3 中美地震科普宣传教育现状比较 |
3.3.1 美国地震科普宣传教育现状 |
3.3.2 中国地震科普宣传教育现状 |
3.3.3 两国地震科普宣传教育现状比较 |
3.4 以洛杉矶地震与鲁甸地震救援情况对比总结我国地震应急震前准备阶段主要问题 |
第4章 中美地震应急管理震后响应阶段比较 |
4.1 中美地震监测预报与预警系统比较 |
4.1.1 美国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现状 |
4.1.2 中国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现状 |
4.1.3 两国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现状比较 |
4.2 中美震后快速响应机制比较 |
4.2.1 美国震后快速响应机制 |
4.2.2 中国震后快速响应机制 |
4.2.3 两国震后快速响应机制比较 |
4.3 中美震后非政府组织参与救援比较 |
4.3.1 美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情况 |
4.3.2 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情况 |
4.3.3 两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情况比较 |
4.4 以洛杉矶地震与鲁甸地震救援情况对比总结我国地震应急震后响应阶段主要问题 |
第5章 中美地震应急管理恢复重建阶段比较 |
5.1 中美震后恢复重建管理机构及职能比较 |
5.1.1 美国地震震后恢复重建管理机构及职能 |
5.1.2 中国地震震后恢复重建管理机构及职能 |
5.1.3 两国地震震后恢复重建管理机构及职能比较 |
5.2 中美地震保险制度比较 |
5.2.1 美国地震保险制度现状 |
5.2.2 中国地震保险制度现状 |
5.2.3 两国地震保险制度现状比较 |
5.3 通过中美地震应急预案中救援职能的任务分工对比找出我国地震应急救援管理恢复重建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6章 解决我国地震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
6.1 用科技武装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综合性高水平的应急救援队伍 |
6.2 进一步提高我国地震监测及预警能力,完善震后快速响应管理机制,提高震后响应速度 |
6.3 从应急预案入手,完善震后恢复重建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能分工以及协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渐进赋权—分层嵌入: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议题的选择 |
(一)无法回避的自然灾害 |
(二)灾害应对与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 |
二、研究概述:现实问题和意义 |
(一)研究界定 |
(二)研究的创新与贡献 |
三、研究方法和数据 |
(一)研究方法 |
(二)数据来源 |
四、框架结构与内容简介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关键概念辨析 |
(一)灾后恢复重建 |
(二)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 |
(三)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变迁 |
二、关于灾害推动社会变迁的争论 |
(一)巨灾推动社会变迁 |
(二)灾害不会导致社会变迁 |
三、关于灾后社会治理变迁的三种解释 |
(一)国家主导型 |
(二)社区为中心型 |
(三)多主体合作参与型 |
四、简要的评述 |
第三章 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的分析框架 |
一、研究视角:政府与社会 |
(一)国家与社会视角的局限 |
(二)政府与社会分析视角的优势及与本研究的契合 |
二、理论范式:历史制度主义 |
(一)制度变迁与长期制度分析 |
(二)理论范式与本研究的契合 |
三、分析框架的建构:渐进赋权、分层嵌入与制度变迁 |
(一)渐进赋权 |
(二)分层嵌入 |
(三)关键节点与情境 |
(四)分析框架:“渐进赋权—分层嵌入”与制度变迁 |
四、案例选择与研究设计 |
(一)案例选择 |
(二)研究设计 |
第四章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时期重建的社会治理 |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历史制度主义阐释 |
(一)灾后恢复重建的制度安排 |
(二)灾后恢复重建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 |
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组织运作与资源投入 |
(一)组织运作 |
(二)资源投入 |
三、社会治理重建思路及其指引下的重建探索 |
(一)公众议程与政府议程的契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 |
(二)社会力量进入与社会治理的重建思路探索 |
第五章 汶川地震后重建时期的社会治理的转型与发展 |
一、地震与恢复重建导致的社会后效与社会变迁 |
(一)宏观层面的社会后效 |
(二)中观层面的社会变迁 |
(三)微观层面的社会适应 |
二、政社关系的变迁:中央政府、援建省份政府、灾区政府与社会自治 |
(一)中央政府开启“政府—社会”合作治理格局 |
(二)受灾地区政府的“选择性合作” |
(三)援建省份政府退出与新区域合作关系 |
(四)社会自治与社会组织发展 |
三、后重建时期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赋权、吸纳与嵌入 |
(一)重新平衡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
(二)从“选择性合作”到构建制度化联结机制 |
(三)从“依附性自治”走向“有嵌入的自治” |
第六章 汶川震后社会治理变迁:基于“渐进赋权—分层嵌入”的分析 |
一、“渐进赋权—分层嵌入”的理论启示:对比三种解释 |
(一)巨灾下的政府决策与对社会力量的赋权 |
(二)赋权与嵌入:不同层级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 |
二、灾后社会治理变迁及动力机制分析 |
(一)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 |
(二)社会治理理念的产生与扩散 |
(三)汶川震后社会治理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三、反思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 |
(一)赋权范围与社会力量参与的探讨 |
(二)双向嵌入的边界的探讨 |
(三)超越“工具逻辑” |
第七章 结论 |
一、主要结论 |
二、灾后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和启示 |
三、可能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研究方向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边界与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评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论文主要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主要研究方法 |
1.4.2 本文创新点 |
2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 |
2.2 现代公民社会理论 |
2.3 社会资本理论 |
2.4 资源依赖理论 |
2.5 治理与善治理论 |
3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边界讨论 |
3.1 法律边界——基于《突发事件应对法》文本的考量 |
3.2 效率边界——基于参与主体特性与优势的分析 |
3.2.1 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特性与优势 |
3.2.2 其他组织参与治理的特性与优势 |
3.3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边界的模糊特征 |
4 不同突发事件在不同演化阶段中的社会组织 |
4.1 以突发事件治理功能为划分的社会组织分类 |
4.1.1 社会组织的几种分法 |
4.1.2 以突发事件治理功能为划分的社会组织分类 |
4.2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两个视角 |
4.2.1 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治理不同阶段中的参与 |
4.2.2 社会组织在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治理中的参与 |
4.3 案例分析:社会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救援的边界与实现 |
4.3.1 社会组织参与汶川地震中的行动边界分析 |
4.3.2 社会组织参与汶川地震救援流程分析 |
5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
5.1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现实问题与困境 |
5.1.1 法律法规不健全 |
5.1.2 众多草根组织缺少参与渠道 |
5.1.3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
5.1.4 组织存在自身缺陷 |
5.2 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的对策与实现路径 |
5.2.1 法律体系方面的建议 |
5.2.2 政府应对理念及方式 |
5.2.3 社会组织响应能力的对策 |
5.2.4 志愿者参与功能的建议 |
5.2.5 应急文化建设方面的建议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实践 |
1.3.1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研究现状 |
1.3.2 地震应急准备能力研究现状 |
1.3.3 城市防震减灾能力研究现状 |
1.3.4 灾害恢复力(Resilience)研究现状 |
1.3.5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实践 |
1.3.6 辐射能力研究现状 |
1.3.7 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论文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地震应急工作进展 |
2.1 地震应急工作的发展 |
2.2 地震应急工作的进步 |
2.2.1 灾前应急准备能力逐步提高 |
2.2.2 震后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增强 |
第三章 地震应急辐射理论 |
3.1 地震应急相关理论 |
3.1.1 地震应急 |
3.1.2 地震应急准备能力 |
3.2 地震应急辐射能力 |
3.2.1 地震应急辐射能力概念 |
3.2.2 地震应急辐射的特点 |
3.2.3 地震应急辐射优先级 |
第四章 地震应急辐射能力影响因素 |
4.1 可辐射资源 |
4.1.1 人力资源辐射 |
4.1.2 物力资源辐射 |
4.1.3 救灾资金辐射 |
4.2 辐射时间 |
4.2.1 辐射时间模型 |
4.2.2 时间距离的计算 |
4.2.3 道路通行能力修正系数 |
4.3 救灾效能衰减规律 |
4.4 交通条件的影响 |
第五章 地震应急辐射模型 |
5.1 空间相互作用理论及评述 |
5.2 地震应急辐射模型 |
5.2.1 辐射模型的建立 |
5.2.2 模型的假设条件 |
5.2.3 模型的适用条件 |
5.2.4 模型的预期应用 |
第六章 地震应急救灾需求模型 |
6.1 救援人员需求模型 |
6.2 救灾物资需求模型 |
第七章 辐射能力实证分析 |
7.1 研究区概况 |
7.1.1 地理地貌概况 |
7.1.2 气候特征 |
7.1.3 社会经济及人口分布 |
7.1.4 地质构造及历史地震 |
7.2 数据处理 |
7.3 辐射能力结果分析 |
7.3.1 单因素辐射能力结果分析 |
7.3.2 综合辐射能力结果分析 |
7.3.3 救灾需求及辐射结果震例分析 |
7.3.4 辐射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应用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论文结论 |
8.2 后续研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author |
(6)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研究背景和重要意义 |
1.1.1 问题的研究背景 |
1.1.2 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中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研究综述 |
1.2.1 地震应急救援概念 |
1.2.2 中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现状 |
1.2.3 地震应急救援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 |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结构和方法 |
第2章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 |
2.1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现场工作实例 |
2.1.1 1986 年德都县地震应急救援处置 |
2.1.2 2005 年 7 月 25 日林甸县 M5.1 级地震 |
2.1.3 2011 年 10 月 14 日俄罗斯 M6.4 级地震 |
2.2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现状 |
2.2.1 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 |
2.2.2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发展现状 |
2.2.3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 |
2.2.4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现状 |
2.2.5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状 |
2.2.6 应急联动机制和演练情况 |
2.3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不足 |
2.3.1 地震应急救援制度建设滞后 |
2.3.2 应急预案缺乏协同性和全面性 |
2.3.3 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性不强 |
2.3.4 灾情获取能力不足 |
2.3.5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有待提高 |
2.3.6 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应急救援缺失 |
2.3.7 防震减灾宣传力度不够 |
2.3.8 保障资金少且来源渠道单一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改进方案 |
3.1 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改进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
3.2 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改进内容 |
3.2.1 地震预防和预警阶段 |
3.2.2 抢险救援阶段 |
3.2.3 灾民安置阶段 |
3.2.4 灾后恢复阶段 |
3.3 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具体改进方案 |
3.3.1 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
3.3.2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3.3.3 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和技术平台 |
3.3.4 全面提高震前应急救援准备能力 |
3.3.5 建立高效运转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
3.3.6 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
3.3.7 探索建立灾害保险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改进建议 |
4.1 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4.1.1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法规制度建设 |
4.1.2 黑龙江省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集成 |
4.1.3 统筹黑龙江省综合应急指挥系统 |
4.2 加强技术装备训练建设 |
4.2.1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扩建 |
4.2.2 各种救援力量的地震专业技能培训 |
4.2.3 地震救援技术装备、物资储备和训练 |
4.3 加强信息系统机制建设 |
4.3.1 震情、灾情获取和速报能力的提高 |
4.3.2 地震公共安全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的健全 |
4.4 加强基层应急基础建设 |
4.4.1 基层政府和地震机构应急考核责任制 |
4.4.2 全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 |
4.4.3 地震志愿者队伍专业素质培养 |
4.5 加强震前调查、防御建设 |
4.5.1 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地质背景调查 |
4.5.2 抗震设防工作和室内避难场所建设 |
4.6 拓展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投入 |
4.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7)地震应急管理中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研究 ——基于公共管理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 |
2.1 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 灾害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 |
第三章 地震应急管理的国内外比较 |
3.1 国外地震应急管理经验借鉴 |
3.2 国内地震应急管理经验借鉴 |
3.3 天津市地震应急管理及预案运行现状 |
第四章 提升我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议 |
4.1 把握灾害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
4.2 提升全社会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
4.3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操作性对策分析 |
第五章 我国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目标及改进方向 |
5.1 我国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目标 |
5.2 改进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和区域地震应急能力评估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综述 |
一、应急行为模式研究的相关进展 |
二、应急能力评估研究的相关进展 |
三、相关研究进展目前存在的科学问题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和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三、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
四、论文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与意义 |
第四节 相关科研项目及主要工作量 |
一、与论文有关的科研项目 |
二、与论文有关的主要工作量 |
第二章 汶川地震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研究 |
第一节 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的定义 |
一、行为模式的定义和特征 |
二、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的定义 |
第二节 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的典型案例 |
一、典型重灾县市——苍溪县 |
二、典型重灾县市——宝兴县 |
三、典型极重灾县市——青川县 |
第三节 县(市)政府主要地震应急行为模式分析 |
一、决策指挥和协调行为模式分析 |
二、信息收集和上报行为模式分析 |
三、人员抢救行动模式分析 |
四、医疗防疫行为模式分析 |
五、疏散和临时安置行为模式分析 |
六、应急物资保障行为模式分析 |
七、生命线工程抢险行为模式分析 |
八、维护社会稳定和恢复社会秩序行为模式分析 |
九、地震次生灾害紧急处置行为模式分析 |
十、宣传引导行为模式分析 |
第四节 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的整合 |
第五节 县(市)政府地震应急的行为模式优化 |
一、主要行为模式的不足之处 |
二、基于一种情景假设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思路 |
第三章 地震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 |
第一节 “区域地震应急能力”的内涵和指标体系 |
一、“区域地震应急能力”的内涵 |
二、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主要影响因素的构成框架 |
第二节 县(市)地震应急能力的评估方法 |
一、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代表性的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数据指标化分析模型的构建及绘制 |
三、区域绝对地震应急能力的综合评估模型的建立 |
四、区域相对地震应急能力的评估模型的建立 |
第三节 四川省地震应急能力建设的重点区的确定 |
一、基于两个层面地震应急能力评价的优先建设等级的确定 |
二、四川省县市地震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 |
第四章 结论与讨论 |
一、论文主要研究成果 |
二、论文取得的具体认识和结论 |
三、讨论与探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国内外地震应急管理研究综述 |
1.4.1 国外地震应急管理现状 |
1.4.2 国内地震应急管理现状 |
第二章 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现状 |
2.1 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机构属性 |
2.1.1 云南省抗震救灾机构属性与职责 |
2.1.2 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
2.2 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
2.2.1 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建设体系基本建立 |
2.2.2 云南省应急预案针对性和适应性有待提高 |
2.2.3 云南省应急预案修编滞后 |
2.3 云南省救援力量情况 |
2.3.1 云南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是执行紧急救援任务的拳头力量 |
2.3.2 云南省多支应急专业队伍是抗震救灾工作的有益补充 |
2.3.3 云南省民兵组织机构健全,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薄弱 |
2.4 云南省志愿者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
2.4.1 志愿者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
2.4.2 地震志愿者队伍参与机制尚未建立,相关配套措施缺乏 |
2.4.3 社区单元应急能力建设尚未推进,经费配套设施缺乏 |
2.5 云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
2.6 云南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
2.7 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
2.7.1 科普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
2.7.2 科普宣传工作亟需建立长效机制 |
2.8 云南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第三章 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初探 |
3.1 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危机意识普遍缺乏 |
3.2 地震系统特殊的管理体制造成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薄弱 |
3.3 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总体投入不足且经费分配比例不协调 |
3.4 云南省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尚未建立 |
3.5 防震减灾法律体系尚未健全,配套规章执行力偏弱 |
第四章 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完善对策 |
4.1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修订《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
4.1.1 修订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必要性 |
4.1.2 修订《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关于地震应急管理问题的把握 |
4.2 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预算管理 |
4.3 地震应急管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
4.4 优化管理体制,建立军地协调机制 |
4.4.1 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优化地震应急管理体制 |
4.4.2 针对军地协调薄弱环节,建立军地协调联席会议机制 |
4.4.3 建立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参与机制 |
4.5 整合资源建立省级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 |
4.5.1 整合社会资源,探索灾情收集新途径 |
4.5.2 建设以省政府应急指挥综合平台 |
4.6 加强舆情管理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因地制宜做好科普宣传 |
4.6.1 加强舆情监管建立灾情信息发布机制 |
4.6.2 因地制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培训和宣传 |
4.7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和演练 |
4.7.1 应急预案编制应分清层次,抓住重点 |
4.7.2 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和抗震救灾队伍应急预案的指导 |
4.7.3 因地制宜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 |
4.7.4 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不同层次的地震应急检查 |
4.8 建立健全专兼结合的救援体系 |
4.8.1 合理分配各种救援资源 |
4.8.2 重视地震灾害专业队伍的管理 |
4.8.3 推进志愿者和其他非政府组织能力建设 |
4.8.4 加强社区处置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建设 |
4.9 积极推进预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
4.10 夯实基础,完善应对能力建设 |
4.10.1 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规范避难标识 |
4.10.2 客观公正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
4.10.3 优化布局,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和物流运输体系建设 |
4.10.4 科学引导恢复重建,建立重建资金监管和公示机制 |
4.10.5 探索风险分担和经费筹集机制,建立公共财政危机监管体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 ——以我国政府与公民互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由来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总体评价 |
第三节 研究的框架、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重大自然灾害 |
二、公共危机 |
三、治理 |
四、政府 |
五、公民社会 |
六、公民参与 |
第二节 主要理论依据 |
一、风险社会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民主参与理论 |
四、行政民主理论 |
五、第三条道路理论 |
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论 |
七、制度建构主义理论 |
八、本研究的理论视角 |
第二章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分析 |
第一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政治价值 |
一、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有利于政府合法性的维持与提升 |
二、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有利于公民精神的成长 |
第二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管理价值 |
一、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可以降低预防与决策的成本 |
二、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可以有效地节约应急救灾的成本 |
三、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可以监督与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益 |
第三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法治价值 |
一、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法治价值的历史渊源 |
二、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体现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
三、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体现了我国的程序法治 |
第四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总体价值评价 |
一、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优点 |
二、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缺陷 |
第三章 日、美、中三国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比较 |
第一节 日本、美国的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 |
一、1995 年日本阪神大地震 |
二、2005 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灾害 |
第二节 我国的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 |
一、1999 年台湾9?21 大地震 |
二、2008 年汶川大地震 |
第三节 日、美、中三国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治理的比较与启示 |
一、日、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治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
二、我国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特色与优势 |
三、几点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 |
二、公民参与的理性化和法治化程度较低 |
三、公民参与的技能亟待提高 |
四、公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
五、公民参与蕴含的公共性不足 |
六、公民参与的后继性乏力 |
七、政府与公民互动不够 |
第二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层面的原因 |
二、公民层面的原因 |
三、经济体制层面的原因 |
四、传统政治文化层面的原因 |
第五章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制度性建构 |
第一节 塑造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制度性环境 |
一、塑造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政治环境 |
二、营造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社会文化环境 |
三、呵护与张扬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中公民参与精神 |
第二节 建立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 |
一、组建我国公共危机治理核心机构:以大部门体制为改革为取向 |
二、建立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组织 |
第三节 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范围的制度性拓展 |
一、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预防-预警阶段的公民参与 |
二、提升公民应急救灾技能 |
三、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
第四节 公民参与主体组织化的制度性跃升 |
一、理顺政府与公民组织的关系 |
二、制定政府对公民组织的基本政策 |
三、公民组织参与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配合 |
四、政府加强公民组织参与的法制化建设 |
五、加大政府对公民组织资金的支持、保障与监督 |
六、完善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购买公民组织服务制度 |
第五节 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制度性推动 |
一、实行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公民参与责任制 |
二、完善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的公民教育机制 |
三、推进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动员机制科学化 |
四、推动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沟通机制法定化 |
五、构建志愿者及其公民组织制度化参与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破坏性地震事件前后的紧急事务处理和震后紧急救援(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地震灾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D]. 王铎.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2]基于危机管理“三阶段”理论体系中美地震应急管理比较研究[D]. 史新娣. 湖南大学, 2019(07)
- [3]渐进赋权—分层嵌入:汶川地震灾后社会治理变迁机制研究[D]. 张晓君. 华南理工大学, 2019
- [4]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治理边界与实现研究[D]. 王超兴. 河南理工大学, 2016(02)
- [5]地震应急辐射能力研究[D]. 高娜.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2015(12)
- [6]黑龙江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改进研究[D]. 李丽娜.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06)
- [7]地震应急管理中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研究 ——基于公共管理的视角[D]. 邵颖. 天津大学, 2012(05)
- [8]县市政府地震应急行为模式和区域地震应急能力评估方法研究[D]. 邓砚.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2011(05)
- [9]云南省地震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研究[D]. 钱进. 云南大学, 2011(04)
- [10]公民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问题研究 ——以我国政府与公民互动为视角[D]. 侯保龙. 苏州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