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大利亚学者李迈克先生来访(论文文献综述)
宋宛青[1](2021)在《基于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设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催生出“空巢青年”、“独居青年”、“蚁族”等群体,也出现与之相适宜的“胶囊公寓”、“蚁居”、“蜗居”等新型住房形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独居青年的人口数量接近一个亿,占比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该群体的出现与壮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推动智能家居的更新换代,通过智能家居的使用,结合独居青年的个人需求,为其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探索出适合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首先,本研究以住居学、环境行为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作为支撑,以国内外既有研究材料和成果作为基础,梳理并总结出智能居住空间对独居青年群体的关联性,分别为:多角度高生活效率、符合全生命周期理念、供科技化生活模式和保障其生活的安全性。其次,针对22-39岁独居青年的行为特征、生活方式、居住现状、生活痛点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了解该群体在居住方面的需求;结合独居空间的实际案例,对其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得出对应的解决策略,进而总结出多维度、灵活可变、交互性、归属感需求。最后,在对文献及案例大量阅读与前期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精细化、适应可变、科学技术、个性化的设计原则。本研究结合智能化的设计手段,对独居青年居住空间的各功能区域进行优化设计,归纳出精简化设计、可变性设计、模块化设计、个性化设计的方法。以此为指导,全面升独居青年居住空间的舒适度、便捷度以及安全系数,为独居青年营造出有温度的“家”,以期为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的发展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吴耀庭[2](2020)在《澳印(尼)关于帝汶海划界的谈判(1975-1989)》文中指出二战后,帝汶海中丰富的自然资源逐渐引起澳大利亚、葡萄牙以及印尼的关注。但因其独特的地理结构,帝汶海周边国家对划界的立场各执一词。澳大利亚支持“两个大陆架”理论,而印尼与葡萄牙则反对澳大利亚的提法。20世纪70年代初,印尼做出巨大让步,澳大利亚与印尼在帝汶海大部完成划界协议,留下帝汶峡悬而未决。葡萄牙坚守立场,拒绝澳大利亚的划界立场。1975年12月7日,东帝汶危机因印尼军队的军事行动达到高潮,次年印尼将东帝汶吞并。帝汶海谈判再次被提上日程,如何在东帝汶归属与帝汶海谈判间抉择成了澳大利亚政府的一个难题。经过两年多的谈判,澳大利亚修正了“长期实用主义”,并在1979年正式同意承认东帝汶归属于印尼,以此换取帝汶海的谈判。此后,澳大利亚与印尼就帝汶海中的帝汶峡展开了十多年的谈判。谈判伊始,两国政府为避免划界立场矛盾,采用“避重就轻”的谈判策略,力求在涉及帝汶海其他的领域达成共识。谈判因此进展缓慢,仅仅完成了在帝汶海临时渔业线的划分。1984年,澳大利亚代表团结合国际先例以及印尼代表团原先的提议,提出了“联合开发区”,以解决澳大利亚与印尼间的划界问题。这一提案加快了两国的谈判进程,但在1986年因“金肯斯事件”两国谈判遭到停滞。1988年,澳大利亚与印尼关系正常化后,两国在原先基础上迅速达成协议,并于1989年正式签署《帝汶峡条约》。《帝汶峡条约》创造性的解决了帝汶峡区域的划界问题,并为帝汶峡的石油开发提供法律保障。但因特殊的历史时期,澳大利亚与印尼的谈判结果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澳大利亚与葡萄牙的关系受到极大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帝汶峡区域谈判与东帝汶问题紧密联系,影响澳大利亚与印尼关系的发展,体现两国关系的脆弱性。
王嘉铭[3](2020)在《中国辩护律师权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就是辩护权扩张的历史”,无论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依据宪法而享有的辩护权利,还是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而享有的延伸性辩护权利,都是追求基于与刑事指控方公权力的对抗而获得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审判结果。对辩护律师权利的关注和研究离不开对辩护律师制度的追本溯源,从国际世界的横向维度看,英美法系对抗制诉讼模式下对辩护权的赋予和保障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日本刑事诉讼制度下的辩护制度,也自“辩护官”制度的确立并历经21世纪伊始的司法制度改革之后而确立了相对体系完备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制度。而就我国辩护律师权利的纵向发展历史来看,自1979年第一部刑事诉讼法确立之后,辩护权便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随着经历了1996年和2012年再至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对法治理念的增强和对司法改革目标的追求,辩护权尤其是律师辩护权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研究,追求律师辩护权在控辩平等下的实质对抗也呼声愈高。对我国辩护律师权利的研究,从立足现实的角度来看,需要在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予以剖析。尤其是,我国构建了监察制度之后,被调查人所面临的在监察程序中辩护权缺失的问题,由此相应的辩护律师权利也无从行使的问题,只能在案件移交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时才能获知案情,这给辩护律师权利带来了现实的困境。再者,认罪认罚制度确立之后,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充当的角色是否同于英美法系辩诉交易中的辩方律师,承担着从被告人实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与控诉方据理力争的诉讼职能,也是学界所热议的问题。在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的实践运行中,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提供着包括会见、阅卷、以及与公诉机关沟通等在内的法律服务,但并不具备辩护人身份,其如何与审判阶段介入诉讼程序的辩护律师进行有效的权属衔接,以及确保不因贯穿诉审程序的参加主体不同而对被告人实体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也是应当研究的现实问题。为了从更现实的角度上考察辩护律师权利在实践中应当如何完善,本文收集并分析了实践中的运行数据,就侦查阶段而言,通过统计问卷回收的情况,发现律师会见难的问题仍然凸显,在个别案件中出现了新的拒绝会见的事由,同时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仍然呈现辩护律师如履薄冰的状态,同时也面临着被调查取证人不配合的现实问题,从权利的行使和被行使对象的双重障碍制约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真正的权尽其用。为此,构建侦查阶段的阅卷权和侦查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就显的尤为必要,这对于侦查效率和保障人权的同时兼顾与平衡不失为一种可行之策。就审查起诉阶段而言,辩护律师阅卷权无法得到充分行使,以及调查取证权仍然是多数辩护律师“不敢”涉足的权域,发表意见权虚置化并流于形式等等,也是通过实证调研而反映出的现实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我国现实刑事诉讼国情下的证据开示制度,使审前阶段辩方律师能够具体与控方进行平等对抗的实质性基础。同时,对调查取证权的重构上,应当消除刑法306条在辩护律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并着手从调查取证的对象、通过调查取证获取证据的途径以及对调查取证权的救济等若干方面对审查起诉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予以重构。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审判阶段,通过调研问卷回收所反映出的问题,仍然是一直被学界称之为“新三难”的“排除非法证据难”“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难”以及“辩护意见被采纳难”,新三难的难题集中于审判阶段,这也意味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后一个阶段,辩护律师权利的行使仍然困难重重,辩方与控方达到平等条件下的双方对抗也仍然存在根本性障碍。因此,在审判阶段着力于完善在充分保证直接言词原则、实质性举证质证等程序下实现庭审实质化,同时发挥并深化程序性辩护的刑事辩护方法,确保有效辩护的真正实现,才是辩护律师权利的题中之义。
张勇安,王磊[4](2019)在《美国里根政府艾滋病政策外交档案选编(下)》文中研究表明19.国务院致所有驻非洲使领馆的电报华盛顿,1986年8月5日,0233Z44258号电报主题:伪造信息:艾滋病是美国制造的。参考:A达喀尔8253号电报;B达喀尔8510号电报;C内罗毕27931号电报;D莫斯科12333号电报。1.(有限的官方用途)国务院注意到有一个重大的组织性集会在非洲活跃着,声称:A艾滋病病毒是美国军队为了造生化武器制造出来的;B美国和西欧供应的血液是不安全的、被污染过的;C对于非洲是疾病之
王羿[5](2019)在《讣闻翻译中的文化缺省与补偿 ——《经济学人》讣闻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指明讣闻是西方英文报纸中的重要板块,西方读者甚至认为讣闻是“一种集体记忆”(Fowler,2007:25),讣闻具有独特的社会功能,从逝者波澜起伏的生平经历当中可以窥见一个时代的社会历史进程,而在中文报纸中,讣闻并不常见。《经济学人》每周刊登一篇讣闻,总结一位近期逝者的生平经历,将这些讣闻翻译成中文,能够让中国读者了解西方国家的讣闻文化,进而丰富国内报纸讣闻的表现形式。笔者选取2018年1月至6月刊登在《经济学人》上的所有讣闻进行翻译,通过案例分析集中探讨这些讣闻中的文化缺省现象以及笔者在翻译过程中采用的四种文化补偿策略,并总结这四种文化补偿策略的适用条件与优劣之处。“文化缺省是指作者在与其意向读者交流时双方共有的相关文化背景知识的省略”(王大来,1997:55)。在翻译中,由于原文读者与译文读者的文化背景不同,不具备共有的文化背景知识,原文读者所熟悉的文化背景知识对于译文读者来说往往比较陌生,因此构成文化缺省,为使译文更能为译文读者接受,达到跨文化交际目的,译者时常需要对文化缺省成份进行补偿。在《经济学人》讣闻的翻译过程中,笔者主要采用王大来学者提出的四种主要文化补偿策略,即直译加注、增义、释义与归化。直译加注是指译者先对原文中的文化缺省成份进行直译,然后通过文外脚注或尾注的形式为译文读者提供文化背景知识,降低译文读者阅读难度。增义是指译者对原文中的文化缺省成份进行直译之后,立即在文内添加背景知识,但译者若使用这种补偿策略,能够添加的背景知识非常有限。释义指的是译者向译文读者解释原文中文化缺省成份的核心意义,而非对其进行直译后再补偿背景知识。译者如果能够在译入语中找到与原文中文化缺省成份相对应的词语,则可以使用归化策略,但译者必须确保译入语对应词的情感色彩、使用频率以及延伸意义与原文中文化缺省成份的情感色彩、使用频率及延伸意义一致。这四种文化补偿策略的适用条件各不相同,且各有利弊。直译加注有利于译者保留原文的文化意象,在译文中创造异国风味,但读者需要时常中断阅读查找注释。增义、释义与归化这三种文内补偿策略有助于实现译文的流畅,读者无须中断阅读查找注释,但可能会阻碍译文读者欣赏原文特有的异国情调,译者在选择文化补偿策略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文本类型、读者群体、翻译目的、语言水平等因素后再做出选择。
廖衡[6](2019)在《“天堂府”与“黄金乡” ——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小说中的田园书写》文中指出英国十八世纪四位小说大师——亨利·菲尔丁、劳伦斯·斯特恩、奥利弗·哥尔德斯密及托比亚斯·斯摩莱特——不约而同地在小说这一新兴的文体中传承并革新了西方田园书写,再现十八世纪英国全速挺进的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宫廷及乡村的突出矛盾及问题,并通过推进古老的“田园伦理”及本土化的“田园风景”,参与了彼时英国的伦理、美学及民族身份建构。他们将不列颠乡村庄园“天堂府”与农舍良田“黄金乡”塑造成一处现代化洪流中的退隐之地,将其赋值成一处汇聚田园伦理、不列颠民族身份与如画美学趣味的“安乐之所”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审视了不列颠乡村在圈地运动、农业革命及民族融合中突出的社会问题、阶级或民族矛盾,谱写了一曲理想与现实、爱与恨、希望与忧患交织缠绕的“天堂府”与“黄金乡”之歌。论文在整合西方田园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当代英国生态批评家吉福德关于田园书写“退隐与回归的田园过程”之理论构架,融合当代文学伦理批评、风景研究及新历史主义等视角对菲尔丁的《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1742)、《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1749)及《阿米莉亚》(1751)、斯特恩的《项狄传》(1759-67)、哥尔德斯密的《威克菲尔德的牧师》(1766)与斯摩莱特的《汉弗莱·克林克历险记》(1771)中田园书写的诗学渊源、历史语境、结构模式与社会功能进行研究,探究四位作家如何在小说中传承与革新西方田园书写传统,建构田园退隐之地并回归十八世纪英国的现代化语境,参与彼时英国的伦理、美学及民族身份建构。论文的第一章研究四位小说家田园书写的诗学渊源。四位小说大师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的田园诗歌中“黄金时代”与“阿卡狄亚”的文学记忆,传承了英国本土田园诗学的多样风格(尤其是乡村庄园诗作、地貌诗歌及反田园诗),也受到了蒲柏及约翰逊为代表的英国田园批评文本的影响,不仅传承田园理想,也关注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现实。论文的第二章探讨了四位小说家田园书写的历史语境。十八世纪英国议会圈地运动全面展开,乡村劳动力大幅度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与面积激增,滋生了各种城市问题;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也加剧了资本主义化的地主乡绅与农民阶层的矛盾;正当这些现代化进程大幅度改造不列颠乡野之时,一场以诗歌、绘画、园艺及徒步旅行为媒介的“如画美学运动”醉心于“发现”未被现代化洪流染指的不列颠本土田园风景。四位小说家的人生轨迹及“恋乡情结”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们小说中复杂厚重的田园书写既是对其所处的历史语境的一种文学回应,也参与了英国现代社会的伦理、美学与民族身份塑形。论文的第三、四、五、六四个章节分析了四位小说家田园书写所共有的结构模式——“退隐与回归的田园过程”。第三章分析了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小说的“田园退隐”叙事模式——小说的宏观叙事及插入叙事都沿袭了田园传统的退隐叙事模式,使小说大体呈现出主要人物从伦敦或巴斯退隐不列颠乡村“天堂府”与“黄金乡”的叙事脉络;第四、五、六章分析了小说如何回归十八世纪英国现代化进程的“文化语境”,再现与反思现代化进程并参与英国现代伦理、美学与民族身份建构。同时,论文的第四、五、六章也集中探讨了四位小说家田园书写的社会功能。第四章结合当代文学伦理批评阐明了四位小说家如何应对现代社会的伦理困境,在小说中革新“田园伦理”,参与十八世纪英国的伦理建构。他们在小说中继承了田园诗学对宫廷与城市的批评态度,不同程度地描述了城市化进程所滋生的环境、犯罪及道德问题,反思了商业社会的“经济人”现象与“现金联结”、揭露了十八世纪英国议会、政党或者军队中的腐败现象。同时,他们在小说中不约而同地发扬了英国田园书写中歌颂乡村农人的传统,将乡绅或者农民建构为与十八世纪商业文化中“经济人”相抗衡的美德群体,并塑造了以情感为纽带的“田园家庭”及以地缘和心缘维系的“田园美德共同体”。第五章借助当代风景研究视域探究了四位小说家如何在小说中推进西方英国田园诗学中的“田园风景”,参与发现与提升不列颠本土风景的如画美学运动。小说家们致力于呈现并歌颂不列颠本土化的田园风景,将“天堂府”与“黄金乡”置于英格兰、苏格兰或威尔士的乡村腹地,描写或勾勒出其显着的地理水文;小说中描绘了象征不列颠民族身份、承载民族记忆的乡土植被,尤其是橡树或树篱风景;“天堂府”多是彰显不列颠身份与历史、“与最上乘的希腊式建筑媲美”的哥特、凯尔特式或中世纪建筑与废墟。同时,他们将英格兰、苏格兰或威尔士乡村呈现为一道“参差多态”的如画美学风景。第六章以新历史主义“厚描”的方法,从小说文本的“细小片段”及乡村边缘人物入手,探究了四位小说家如何发扬田园书写的现实批判精神与小说的写实主义,将田园理想置于日益资本主义化的现代不列颠乡村现实之中,不同程度地反思议会圈地运动、农业改革及民族融合等历史进程中突出的社会问题、乡村阶级或民族矛盾。菲尔丁、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在小说中通过塑造英格兰乡村飞扬跋扈的“猎物保护人”、被狩猎法边缘化却扞卫习惯权利的贫农及监守自盗的“猎场看守人”,再现了乡村土地私有化进程中土地阶层与小农及贫农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质疑了《1671年狩猎法》及《1723年黑面法令》所确保的土地阶层的“狩猎霸权”;菲尔丁、斯特恩、斯摩莱特通过不同程度地再现农业革命中的小农及农工的艰苦生活,反思了这一进程中乡村的人口流失、贫富分化及济贫等社会问题;斯摩莱特还在小说中再现了《1707年联合法案》光环遮蔽下、悬而未决的苏格兰乡村中的民族压迫及对抗。论文的结论指出: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笔下的田园书写绝非逃避遁世,他们既传承了古老的西方田园理想,也发扬了西方田园书写的现实批判精神与小说的写实主义,不同程度地审视了不列颠城市、宫廷及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突出的社会问题及阶级或民族矛盾,谱写了一曲理想与现实、爱与恨、希望与忧虑交织缠绕的“天堂府”与“黄金乡”之歌。他们笔下的“天堂府”与“黄金乡”不仅是一处田园理想中的乡村退隐之地、一处汇聚田园伦理、不列颠民族身份与如画美学趣味的“安乐之所”,也是不列颠社会转型时期矛盾重重的真实乡村之再现。四位作家在小说这一十八世纪新兴的文体中融入了田园书写,开拓了田园书写的新疆域,增强了田园书写的内部张力,也拓展了小说的社会功能。他们田园书写中丰富的“英国经验”对我国当下的现代化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Rita Zhao(赵丽塔)[7](2018)在《“一带一路”战略视域下中国体育外交研究》文中认为人类最早的“体育外交”体现在奥林匹亚吹响的“奥林匹克运动”号角的那一刻。当时的“体育外交”主要为达到两个目的。第一,和平和有利于繁衍生机的环境。第二,统一思想和价值观。中国唐代,上自天子朝臣,下至平民百姓都喜欢打马球(击鞠),参与同外族吐蕃的马球赛,以此促进友邦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显示了盛唐的软实力。新中国成立后到今天的69年里,中国政府和人民成功地利用“体育外交”,在一个又一个国际大型赛事上担当了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使其做为国家软实力,为实现政治外交、文化沟通、经济合作、弘扬中华传统、宣传中国形象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当今全球化、科技化、世界新秩序逐步形成的时代,人与人的沟通已经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而世界范围内的讯息传递已经迅速地发展为以分秒为单位的互动,世界公众之间的交流沟通日趋频繁。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为:在“一带一路”的中国国家政策背景下,以克罗地亚做为研究的个案,分析中国“体育外交”的具体特色、发挥的与其他外交模式有所不同的作用、以及其实际应用中应当采取的原则。“体育外交”已经成为了一种与政治紧密相连但却又与政治外交不同、传播极为迅速而广泛的大众外交工具。中国“体育外交”的特色是:1)具有巨大影响力和潜在实力;2)是摆脱了过去几十年落后、贫穷的包袱而发展成的彰显中国最新的社会发展状况的软实力外交;3)是比以往更具有说服力、自信力的外交;4)是从显性向隐性转型的外交。中国“体育外交”在新时期能够发挥的特殊作用在于:1)搭建桥梁,促进友好;2)表示政治立场和意向;3)直观展示国家形象;4)普及国际化、现代化教育;5)扩大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6)提升全民参与意识;7)促进中国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本研究以“体育外交”这一“软实力”为核心概念,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16+1合作”伙伴克罗地亚共和国与中国的体育赛事、培训和交流互访为研究范围,通过追溯中外历史上的体育外交源头、梳理中国与克罗地亚之间体育方面的友好交往等历史事实,剖析体育外交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巨大作用和历史价值,进而将中国体育外交放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中进行审视。本研究通过对大量国内外“体育外交”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并结合理论概念进行综合后,得出了九个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促进发展中国“体育外交”的建议:1)加强中国“体育外交”智库建设;2)制定一系列“体育外交实践指导手册”;3)设立“体育外交”专项机构;4)建立“体育外交”专业培训;5)培养高品质志愿者;6)在主流媒体开办“体育外交栏目”;7)提高英语等外语口语水平;8)引导教育草根群众;9)提倡以身作则,以参与体育运动为人生态度。本研究的创新在于:突破传统概念上的由国家外交机构和政府权威机构执行的“体育外交”,结合现代科技与信息系统,对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克罗地亚的观察和分析,结合大量访谈信息,归纳推理出“中国体育外交三项原则”,即:共识、共创、共赢。这个原则的实用性是:借助国际大趋势,将国际体育活动与外交这两个不同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在一起,更准确、有效地推动与体育相关的政府决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增强国际体育组织、国际传媒和国际教育合作,促进环保,发展保健、医疗和药物检测,优化提升社区与公共服务,促进旅游、商务会展和会议、体育产业等等。本研究将采用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历史研究法和推理演绎法,侧重在调查法的访谈和历史研究法。
卞梁[8](2018)在《近代西人眼中的台湾(1865-1895)》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广泛搜集及阅读诸多近代赴台西人所着文本的基础上,尝试较为清晰、全面地分类概括近代西人所见台湾的方方面面,提炼出具有普遍共性的西人“台湾印象”;结合十九世纪西方文化背景及中西交往环境,对西人“台湾印象”的建构方式进行解析;在行文中,注重对樟脑战争、牡丹社事件、中法战争等关键历史节点进行论述,以西人的视角来审视这些重大历史事件对近代台湾发展轨迹所产生的影响;综合借鉴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理论,运用实证主义、功能主义、东方学、西方优越论等学科方法,分析影响西人台湾印象形成的多方面因素,并进行一一例证,最终将十九世纪西人眼中台湾的大致面貌呈现出来。本文认为,由于十九世纪赴台西人一方面长期处在西方优越论与西方中心主义裹挟之下,一方面又对神秘的东方文明充满着好奇,因此来台后,他们始终处于一个矛盾的心态中,他们在深深着迷于台湾的美景风物的同时,又试图以自己所认同的文化观点来定义台湾,获得对台湾的所谓话语权。这也决定了他们常用微观与直观的手法来记录台湾的客观事物,而对台湾的文化层面多进行主观评价与臆断,有时甚至以公然伤害乃至于出卖台湾来谋求自身的利益。这种主客观并存的论述基调正是其矛盾心态的外在表现。近代西方人在建构其“台湾印象”的背后,是复杂的西方优越论、东方主义、基督教“救世”心态等观念的作用。当然,文化的影响是双向的,在不断深入了解台湾社会的过程中,西人又受到台湾当地文化的渲染与影响,这使得他们逐渐产生了台湾认同,大力向西方介绍台湾。因此,近代西人眼中对台湾“矛盾”的解读或许便是“他者”眼中近代西方“殖民霸权”的另一种解释。最后,西人所留叙台文献在近代台湾史研究方面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这无疑是我国历史文献学和中外关系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美[9](2017)在《互文性理论指导下的《语用学与翻译》(节选)翻译报告》文中研究指明语用学隶属于语言学的分支领域,其历史并非很长。语用学所研究的是实际使用中的语言,以及语言与语言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打破了传统语言学理论框架,开始对语言进行动态研究,实际研究价值显着。本篇翻译报告选材来自利奥·希基所编选的《语用学与翻译》。据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理论,文本分为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与呼唤型文本。本篇翻译报告原文属于信息型文本,强调语言的信息功能。笔者结合信息型文本特点,以哈蒂姆的互文性理论为指导,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运用转译、增译、减译等翻译技巧,从词法、句法及篇章三个层面对译文进行案例分析,以期符合目的语读者的阅读需求。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为文本分析,包括对原文本内容的介绍与语言特点的分析;第三部分为理论框架;第四部分为互文性理论指导下采用的相应翻译技巧和案例分析;第五部分为结论。通过此次翻译实践,一方面笔者希望总结翻译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提高自身翻译水平;另一方面希望为从事翻译教学与理论研究的学者提供微小的帮助。
齐悦[10](2017)在《蜡烛之“魂”硕果累累 ——着名大提琴教育家林应荣口述史》文中指出大提琴教育家林应荣教授出生于20世纪30年代,1954年作为中国第一个大提琴专业学生公派赴苏联留学。60年代回国后先后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大学部和研究生部任教50余年。她的学琴、留学、教学经历贯穿了中国的解放、建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时代缩影和典型代表。笔者查阅了大量文献,尤其是大提琴教育以及口述史的相关文献,并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采用文献资料法、深度访谈法进行研究。笔者对林应荣教授进行了数十次的深入采访,从林应荣教授的求学经历、教学经历以及最终的个人与教学成果进行思考、分析和总结。笔者希望通过使用与林应荣教授深入交流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真实、完整地呈现林应荣教授丰富的经历、教学理念、研究成果,以及在她多年教学经验上形成的教学认知。希望她的音乐人生对音乐学子和教师的成长起到激励和参照作用,音乐学子和教师应以林应荣教授刻苦钻研的教学态度为航标,以音乐教育、大提琴教育为己任,不断拓展大提琴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在当代中国经历风雨的几十年里,林应荣教授的经历是这段历史的典型代表,是后辈学习的楷模,是音乐精神的传承,她的学习和教学经历诠释了一代大提琴教育家对自己的极高要求与对国家、对学生的责任感。本文的研究结果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林应荣教授在大提琴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做出了巨大贡献,她是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先行者中的佼佼者。林应荣教授一直致力于强化自身和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训练,打下扎实的基本功;她视野开阔,从青年时期就持续进行中外音乐交流,留学、任教、参赛、演出,她不仅习得和传授西方音乐理论和技巧,同时将中国音乐的民族特色融合到教学和教材编写中,继承并传承了中外音乐的精髓;她重视自身和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将严谨、务实的精神发扬光大,她用同样的精神管理和指导上音大提琴专业教研室的青年教师,培养和影响了大批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从林应荣教授及其学生的成长经历来看,每个大提琴演奏家、教育家的成功都离不开适当的成长环境、正确的方法、无数次的精深练习,以及对自身极高的要求,大提琴教育必须既重视教学方法、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理念、新动态,也要重视师徒在专业素养、严谨精神、敬业态度方面的传承,将老一辈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为大提琴教育和人才的培养不断注入鲜活的生命力。
二、澳大利亚学者李迈克先生来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澳大利亚学者李迈克先生来访(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从独居青年群体的角度 |
1.2.2 从智能家居使用的角度 |
1.3 发展动态分析 |
1.3.1 国内发展动态分析 |
1.3.2 国外发展动态分析 |
1.4 研究内容及目标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目标 |
1.5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6 本章小结 |
2 智能居住空间与独居青年群体的相关理论研究 |
2.1 智能居住空间的概述及基础理论 |
2.1.1 智能居住空间的概念 |
2.1.2 智能居住空间的相关理论 |
2.2 独居青年群体的概述及基础理论 |
2.2.1 独居青年的概念 |
2.2.2 独居青年的相关理论 |
2.3 智能居住空间与独居青年群体的关联性 |
2.3.1 多角度提高生活效率 |
2.3.2 符合全生命周期理念 |
2.3.3 提供科技化生活模式 |
2.3.4 保障生活的安全性 |
2.4 本章小结 |
3 独居青年群体现状调研及居住需求分析 |
3.1 调研目的、对象及方法 |
3.1.1 调研目的 |
3.1.2 调研区域及对象选择 |
3.1.3 调研方法 |
3.2 基于问卷调查的独居青年群体现状研究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3.2.2 调研成果与分析 |
3.2.3 独居青年群体的现状分析 |
3.2.4 独居青年群体居住现状分析 |
3.3 独居青年群体对智能居住空间的使用需求 |
3.3.1 多维度需求 |
3.3.2 灵活可变需求 |
3.3.3 交互性需求 |
3.3.4 归属感需求 |
3.4 本章小结 |
4 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设计原则 |
4.1 精细化设计原则 |
4.1.1 空间的复合化使用 |
4.1.2 充分利用空间维度 |
4.1.3 设计角度精细化 |
4.1.4 功能集成型家居 |
4.2 适应可变原则 |
4.2.1 全周期性设计 |
4.2.2 选用可变形家居 |
4.3 科学技术原则 |
4.3.1 设计过程智能化 |
4.3.2 选用智能化家居 |
4.4 个性化设计原则 |
4.4.1 主观意向设计 |
4.4.2 感官层次丰富化 |
4.5 本章小结 |
5 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设计方法 |
5.1 智能居住空间的精简化设计 |
5.1.1 空间的精细化设计 |
5.1.2 不同功能空间的复合使用 |
5.2 智能居住空间的可变性设计 |
5.2.1 空间的可变性设计 |
5.2.2 家居的可变性设计 |
5.3 智能居住空间的模块化设计 |
5.3.1 空间的模块化设计 |
5.3.2 家居的模块化设计 |
5.4 智能居住空间的个性化设计 |
5.4.1 室内风格的个性化设计 |
5.4.2 家居的个性化使用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独居青年群体居住需求问卷调查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2)澳印(尼)关于帝汶海划界的谈判(1975-198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材料来源及创新处 |
第一章 澳印(尼)帝汶海划界争端的背景 |
第一节 帝汶海与地缘政治 |
第二节 澳印(尼)关于帝汶海划界的分歧 |
第三节 20 世纪70 年代帝汶海划界谈判及遗留问题 |
第二章 东帝汶危机与帝汶海划界谈判的重启 |
第一节 东帝汶危机与印尼的军事行动 |
第二节 1974-1976 年澳大利亚对帝汶海的政策 |
第三节 1976-1979 年间澳印(尼)围绕重启帝汶海划界谈判的交涉 |
第三章 “十年谈判”与《帝汶峡条约》的签订 |
第一节 谈判初期澳印(尼)政府避重就轻的谈判策略 |
第二节 “联合开发区”对澳印(尼)谈判的推动 |
第三节 “金肯斯事件”与两国谈判的停滞 |
第四节 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与1989 年条约的签订 |
第四章 澳印(尼)帝汶海划界谈判的影响 |
第一节 帝汶海划界谈判对帝汶海的影响 |
第二节 国际社会对澳印(尼)谈判的负面评价 |
第三节 帝汶海、东帝汶与澳印(尼)关系 |
结论 |
附录1:澳大利亚与印尼谈判时间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中国辩护律师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上篇:律师辩护权理论研究 |
第一章 律师辩护权要义研究 |
第一节 辩护权与辩护制度 |
一、辩护制度的价值及缘起分析 |
二、辩护权的类型与来源 |
第二节 律师的诉讼权利与律师辩护权 |
一、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内涵及来源 |
二、律师辩护权的成分分析 |
三、被追诉人辩护权与律师辩护权 |
第二章 辩护律师制度 |
第一节 辩护律师制度的必要性及实践意义 |
一、辩护律师存在的必要性 |
二、辩护律师存在的实践意义 |
第二节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一、关于辩护律师诉讼主体地位的争论 |
二、刑事程序中的辩护律师应当界定为“诉讼主体” |
第三节 辩护律师与被指控方、控诉方及审判方的关系 |
一、辩护律师与被追诉人的关系 |
二、辩护律师与公诉人的关系 |
三、辩护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
第三章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沿革 |
第一节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理论提出 |
第二节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实践发展 |
一、监察调查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权 |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辩护权 |
三、“审判中心主义”模式下的律师辩护权 |
下篇:律师辩护权的实践探析 |
第四章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现状研究 |
第一节 我国关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发展 |
一、会见通信权 |
二、调查取证权 |
三、提出意见权 |
四、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
第二节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制度和实践问题 |
一、“会见难”形式多元且个案形势堪忧 |
二、讯问时律师在场权立法缺失且意识淡薄 |
三、调查取证活动存在多维度障碍 |
四、阅卷权缺失破坏了程序对等 |
第五章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完善与重构 |
第一节 律师帮助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权的域外考察 |
二、侦查阶段保障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权的我国启示 |
第二节 会见与通信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侦查阶段会见与通信权的域外考察 |
二、关于侦查阶段会见通信权的我国启示——从一则真实案例说起 |
第三节 阅卷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侦查阶段阅卷权的域外考察 |
二、侦查阶段阅卷权的我国启示——构建侦查阶段的阅卷权 |
第四节 调查取证权 |
一、调查取证权的域外考察 |
二、侦查阶段调查取证权的我国启示 |
第五节 律师在场权 |
一、律师在场权的域外考察 |
二、律师在场权的我国启示 |
第六章 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权现状研究 |
第一节 我国关于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权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发展 |
一、会见通信权 |
二、阅卷权 |
三、调查取证权(包括向办案机关申请查证权) |
四、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
五、提出意见权 |
第二节 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制度和实践问题 |
一、会见权无法充分行使且存在现实阻碍 |
二、阅卷权受制于办案机关且范围受限 |
三、发表意见权虚置化并流于形式 |
第七章 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权完善和重构 |
第一节 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权的域外考察 |
二、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权的我国启示——构建我国刑事诉讼国情下的审前“证据开示” |
第二节 调查取证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审查起诉阶段调查取证权的域外之鉴 |
二、审查起诉阶段调查取证权的我国启示 |
第八章 审判阶段的辩护权现状研究 |
第一节 我国关于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权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发展 |
一、阅卷权 |
二、调查取证权(包括向办案机关调取证据权) |
三、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
四、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权 |
第二节 我国审判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制度和实践问题 |
一、审判程序尤其是庭审程序虚置化 |
二、律师拒绝辩护权的行使状况不容乐观 |
三、辩护律师缺失独立上诉权 |
四、刑法306条和刑诉法44条排除了辩护律师执业豁免 |
第九章 审判阶段的辩护权完善和重构 |
第一节 庭审实质化下律师法庭辩护权的完善与重构 |
一、审判阶段庭审中心的域外考察 |
二、“庭审中心”下辩护权的我国启示——“无效辩护”还是“辩护无效” |
第二节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
一、关于法律援助的域外考察 |
二、关于法律援助的我国启示——加快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的中国模式 |
第十章 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相关配套性制度探析 |
第一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深化 |
一、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域外考察 |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我国启示 |
第二节 程序性辩护的完善 |
一、程序性辩护的域外考察 |
二、程序性辩护的我国启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我国刑事律师辩护权研究的问卷调查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5)讣闻翻译中的文化缺省与补偿 ——《经济学人》讣闻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ABSTRACT |
摘要 |
LIST OF ABBREVIATIONS |
1.TASK DESCRIPTION |
1.1 Introduction to The Economist |
1.2 Introduction to the Obituary section of The Economist |
1.3 Introduction to the editor of the Obituary section |
1.4 Differences between obituaries in Western and Chinese newspapers |
2.PROCESS DESCRIPTION |
2.1 Parallel texts and translation tools |
2.2 Schedule of finishing the translation report |
2.3 Quality control |
3.TRANSLATION PROCESS |
3.1 Majo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urce text |
3.2 Objectives of the translation practice |
3.3 Text type of the source text |
3.4 Translation principles |
3.5 Difficulties recurring in the translation process |
4.CASE STUDY |
4.1 Cultural default and cultural compensation |
4.2 Principles of cultural compensation |
4.3 Cultural compensation in the target text |
4.3.1 Literal translation with a footnote or an endnote |
4.3.2 Contextual amplification |
4.3.3 Paraphrasing |
4.3.4 Domestication |
5.CONCLUSION |
5.1 Major findings of the case study |
5.2 Limitations of the case study |
REFERENCES |
APPENDIX |
(6)“天堂府”与“黄金乡” ——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小说中的田园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关键词界定:田园书写、“天堂府”与“黄金乡” |
一、田园书写 |
二、“天堂府”与“黄金乡”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内外研究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选题意义 |
一、理论基础 |
二、选题意义 |
第一章 诗学渊源:西方田园书写概述 |
第一节 “阿卡狄亚”之魅:古希腊罗马田园书写渊源 |
一、西方田园书写之滥觞:赫西俄德与忒俄克里托斯 |
二、西方田园书写的经典化:维吉尔与贺拉斯 |
第二节 “古老快乐的英格兰”之歌:英国田园书写的本土化 |
一、英国田园书写的肇始:文艺复兴时期的田园书写 |
二、英国田园书写的多样化:17-18 世纪的田园书写 |
第三节 蒲柏与约翰逊之论:英国田园书写批评话语的形成 |
一、“黄金时代的意象”:蒲柏论田园诗 |
二、“乡村生活的再现”:约翰逊论田园诗 |
第二章 历史语境:现代化进程中的英国田园 |
第一节 圈地运动、农业革命与城市化中的英国田园 |
一、圈地运动与农业革命中的英国田园 |
二、城市化、商业化与帝国扩张中的英国田园 |
第二节 如画美学风尚中英国田园风景的“发现” |
一、如画美学及田园诗歌中的田园风景 |
二、风景画、如画园林与画境游中的田园风景 |
第三节 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的恋乡情结 |
一、贵族后裔菲尔丁与乡村牧师斯特恩的恋乡情结 |
二、《荒村》诗人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的恋乡情结 |
第三章 退隐“天堂府”与“黄金乡”:小说中的田园退隐叙事模式 |
第一节 菲尔丁小说的田园退隐叙事 |
一、远离“城”嚣:宏观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二、离城返乡:插入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第二节 斯特恩小说的田园退隐叙事 |
一、乡村“四五英里的范围内”:宏观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二、“让我们回乡下去吧”:插入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第三节 哥尔德斯密小说的田园退隐叙事 |
一、“村舍炉边之乐”:宏观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二、“哲思浪子”返乡记:插入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第四节 斯摩莱特小说的田园退隐叙事 |
一、“离开这个传染病的中心”:宏观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二、“退出自己的事业回到乡下”:插入叙事中的田园退隐 |
第四章 “天堂府”与“黄金乡”理想:小说中的田园伦理建构 |
第一节 “伦敦是个坏地方”:小说对城市病的伦理批判 |
一、“一个长得太大的怪物”:城市扩张与城市病 |
二、“一定得花钱才行”:城市的现金联结与拜金之风 |
第二节 “最为腐败的国家”:小说对宫廷政治的伦理批判 |
一、“党派这个魔鬼”:小说对议会及党派的伦理批判 |
二、“突出罪恶”:小说对腐败的国家机器的伦理批判 |
第三节 “恩情如海的天地”:小说中田园理想的建构 |
一、“身体完全健康”:小说中的田园农人 |
二、“与妻女言笑,与子哲辩”:小说中的田园家庭 |
三、“慷慨好客要再度蔚然成风”:小说中的田园共同体 |
第五章 “天堂府”与“黄金乡”风景:小说中的田园风景建构 |
第一节 “和阿卡狄亚比美”:田园风景的民族身份建构 |
一、“和阿卡狄亚比美”:小说中的不列颠乡村地理水文 |
二、“橡树之心”与“山楂树篱”:小说中的不列颠乡野植被 |
三、“与最上乘的希腊式建筑媲美”:小说中的不列颠乡村建筑 |
第二节 “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田园风景的审美建构 |
一、“一片极其动人的风光”:菲尔丁小说中的如画风景 |
二、“一片开阔的风景”:斯特恩与哥氏小说中的如画风景 |
三、“苏格兰的阿卡狄亚”:斯摩莱特小说中的如画风景 |
第六章 “天堂府”与“黄金乡”:小说中的乡村现实 |
第一节 “猎物保护人”与“偷猎者”:圈地运动中的乡村阶级矛盾 |
一、“猎物保护人”与《1671 年狩猎法》 |
二、看猎场的“黑乔治”、“偷猎者”与《1723 年黑面法令》 |
第二节 “修剪、烧草、筑篱”:农业革命中的乡村社会问题 |
一、乡绅的农业计划与破产的“农民乡绅” |
二、农工的“艰苦工作”与“面黄肌瘦”的克林克 |
第三节 “苏格兰天堂”:《1707 年联合法案》与苏格兰乡村民族矛盾 |
一、“毁灭他们的民族精神”:苏格兰乡村的民族压迫 |
二、潜伏的“武装力量”:苏格兰乡村的民族对抗 |
结语 |
一、理想与现实、希望与忧患交织的“天堂府”与“黄金乡”之歌 |
二、四位小说家对田园书写及小说的贡献 |
三、田园书写中的“英国经验”之借鉴意义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7)“一带一路”战略视域下中国体育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理论依据和研究背景 |
1.1 选题的理论依据 |
1.1.1 中国“体育外交”的概念界定 |
1.1.2 本论文理论依据 |
1.1.3 本论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1.1.4 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
1.1.5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及原因 |
1.2 研究背景 |
1.2.1 “一带一路”国策背景 |
1.2.2 “一带一路”国策与中国“体育外交”的相互影响和特征 |
1.2.3 “16+1合作”战略计划和框架 |
1.2.4 克罗地亚对中国外交事物的影响 |
1.2.5 克罗地亚与中国“体育外交”的经验 |
2 文献综述 |
2.1 中国体育外交的相关研究 |
2.1.1 中国体育外交的历史分期研究 |
2.1.2 中国体育外交的总体研究 |
2.1.3 有关中国体育外交的分段研究 |
2.1.4 有关中国“体育外交”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研究 |
2.2 “一带一路”国策下的中国“体育外交”趋势 |
2.3 “一带一路”战略对中国“体育外交”的要求 |
2.4 中国与克罗地亚在体育上互动的研究分析 |
2.5 两点补充 |
2.5.1 对于“体育外交”软实力由显性变为隐性的讨论 |
2.5.2 从智慧的层次来分析“体育外交” |
3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访谈法 |
3.2.2 文献资料法 |
3.2.3 历史研究法 |
3.2.4 推理演绎法 |
4 分析与讨论 |
4.1 “体育外交”概说 |
4.1.1 体育与外交 |
4.1.2 “体育外交”的工具性 |
4.1.3 “体育外交”是一种软实力 |
4.2 “体育外交”的历史溯源 |
4.2.1 “体育外交”的欧洲溯源 |
4.2.2 中国“体育外交”的溯源 |
4.2.3 “丝绸之路”到“一带一路” |
4.2.4 “一带一路”国策下“体育外交”的实践 |
4.3 “体育外交”的特色 |
4.3.1 “体育外交”的共同性 |
4.3.2 “体育外交”的亲善性 |
4.3.3 “体育外交”的民众性 |
4.3.4 “体育外交”的灵活性 |
4.3.5 “体育外交”的娱乐性和浪漫性 |
4.3.6 “体育外交”的政治性 |
4.4 “一带一路”国策指引下中国“体育外交”的特色 |
4.4.1 中国“体育外交”具有巨大影响力 |
4.4.2 中国“体育外交”是软实力外交 |
4.4.3 中国“体育外交”是自信的外交 |
4.4.4 中国“体育外交”在由显性向隐性的转型 |
4.5 发挥“体育外交”的特殊作用 |
4.5.1 搭建桥梁,促进友好 |
4.5.2 表示政治立场和意向 |
4.5.3 直观展示国家形象 |
4.5.4 普及国际化、现代化教育 |
4.5.5 扩大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
4.5.6 提升全民参与意识 |
4.5.7 促进中国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 |
4.6 中国“体育外交”与中国软实力一起走向世界 |
4.6.1 中国“体育外交”与国际体育组织合作 |
4.6.2 中国“体育外交”与国际传媒 |
4.6.3 中国“体育外交”与国际教育合作 |
4.6.4 中国“体育外交”与环保 |
4.6.5 中国“体育外交”与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 |
4.6.6 中国“体育外交”与保健、医疗和药物检测 |
4.6.7 中国“体育外交”与社区与公共服务 |
4.6.8 中国“体育外交”与旅游、商务会展和会议 |
4.6.9 中国“体育外交”与体育产业 |
4.7 中国与克罗地亚在“体育外交”方面的实证分析 |
4.7.1 克罗地亚与中国在“体育外交”方面过去的经验 |
4.7.2 克罗地亚与中国在“一带一路”下的“体育外交”潜力 |
4.7.3 克罗地亚与中国在“体育外交”领域的未来预测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加强中国“体育外交”智库建设 |
5.2.2 制定一系列“体育外交实践指导手册” |
5.2.3 设立“体育外交”专项机构 |
5.2.4 建立“体育外交”专业培训 |
5.2.5 培训高品质志愿者 |
5.2.6 在主流媒体开办“体育外交栏目” |
5.2.7 提高英语等外语口语水平 |
5.2.8 引导教育草根群众 |
5.2.9 提倡以身作则 |
6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6.1 研究的创新点 |
6.1.1 “体育外交三项原则”之一:共识 |
6.1.2 “体育外交三项原则”之二:共创 |
6.1.3 “体育外交三项原则”之三:共赢 |
6.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近代西人眼中的台湾(1865-189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大陆学界的有关研究 |
(二) 台港澳学界的有关研究 |
(三) 西方及日本学界的研究 |
三、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西人来台背景及其职业 |
第一节 近代来台西人所处的时代背景 |
1.1.1 十九世纪中叶的台湾 |
1.1.2 大航海时代与十九世纪的西方 |
第二节 近代赴台西人的职业 |
第二章 西人“台湾印象”的建构方式 |
第一节 实证主义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法在历史记述中的实践 |
2.1.1 社会学理论及其在西人述台中的作用 |
2.1.2 人类学理论及方法在西人印象形成中的作用 |
第二节 功能主义与东方学 |
2.2.1 功能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与实际运用 |
2.2.2 东方主义理论及其对西人“台湾印象”的影响 |
第三章 西人眼中的“台湾印象”(上) |
第一节 地理景观与风物特产 |
3.1.1 对台湾的地质学考量 |
3.1.2 对台湾本岛的描述 |
3.1.3 对澎湖地区的描述 |
3.1.4 台湾的植物 |
3.1.5 台湾的动物 |
3.1.6 台湾的矿产资源 |
第二节 历史变迁与城镇面貌 |
3.2.1 台湾的历史沿革 |
3.2.2 近代台湾的城镇面貌 |
3.2.3 近代台湾原住民地区面貌 |
第三节 “二元”的社会构成与民众的日常生活 |
3.3.1 西人的对台人种学理论 |
3.3.2 西人眼中的台湾先住民形象 |
3.3.3 近代西人眼中的汉人形象 |
第四章 西人眼中的“台湾印象”(中) |
第一节 台湾文化与台湾社会 |
4.1.1 台湾医疗 |
4.1.2 台湾音乐 |
4.1.3 台湾教育 |
4.1.4 台湾方志及游记 |
第二节 台湾的宗教与民间信仰 |
4.2.1 在台汉人的宗教观 |
4.2.2 台湾原住民的宗教观 |
4.2.3 近代天主教在台传教活动 |
4.2.4 近代基督新教在台传教活动 |
4.2.5 风水迷信 |
第五章 西人眼中的“台湾印象”(下) |
第一节 中西比较视野下的樟脑战争 |
第二节 牡丹社事件与台湾社会的转型 |
第三节 法军侵台与西人眼中的战时台湾 |
第六章 西人“台湾印象”形成原因探析 |
第一节 赴台西人的教育背景与知识结构 |
第二节 “文化优越论”与西方中心观 |
第三节 基督教义与潜意识中的“救世”心态 |
第四节 文化适应与文化认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互文性理论指导下的《语用学与翻译》(节选)翻译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Introduction |
Chapter One Source Text Analysis |
1.1 Content of the Source Text |
1.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urce Text |
1.3 Translation Difficulties of the Source Text |
Chapter Two Theoretical Framework |
2.1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textuality Theory |
2.2 Theoretical Basis—Basil Hatim’s Intertextuality |
Chapter Three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textuality in Translation Project |
3.1 Lexical Level |
3.1.1 Special Terms |
3.1.2 Extension of Semantic Meaning |
3.2 Syntactic Level |
3.2.1 Passive Voice |
3.2.2 Compound Sentences |
3.3 Textual level |
3.3.1 Cohesion |
3.3.2 Writing Style |
Conclusion |
Bibliography |
Appendix |
Acknowledgements |
(10)蜡烛之“魂”硕果累累 ——着名大提琴教育家林应荣口述史(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依据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依据 |
第二节 研究的动机与目的 |
一、研究动机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构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资料法 |
二、深度访谈法 |
第二章 人生之初求学之路 |
第一节 无心插柳——进入育才(1933-1952) |
一、为入育才埋下伏笔(1933-1947) |
二、一生之基育才生活(1947-1952) |
第二节 汲取能量——赴俄留学(1953-1959) |
一、俄专一年求知若渴(1953-1954) |
二、在俄留学砥砺前行(1954-1959) |
小结 大提琴在中国的发展脉络——林应荣教授经历的社会背景与人文背景; |
第三章 教师情怀“蜡烛”之魂 |
第一节 散发能量拳拳之心——炳烛之明 |
一、教学经历 |
二、教授过20世纪现代曲目作品 |
第二节 推敲教学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
一、练琴的意识 |
二、练琴要注意的问题 |
三、关于揉弦 |
第三节 教学感悟技精为师——身正为范 |
第四节 理论实践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
一、任教后的学生名单 |
二、林教授学生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
三、林教授辅导硕士论文 |
小结 大提琴教育在中国的发展脉络——林应荣教授教学所经历的时代特征 |
第四章 乐届楷模 德艺双馨 |
第一节 乐界的肯定 |
第二节 同事的认同 |
第三节 学生的敬仰 |
小结 当之无愧的大提琴教育家 |
第五章 林应荣教授在中国大提琴发展史中的影响 |
一、音乐创作—曲目的改编 |
二、出版教材—完善大提琴理论教学体系 |
三、发表文章 |
四、获奖情况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澳大利亚学者李迈克先生来访(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独居青年群体的智能居住空间设计研究[D]. 宋宛青.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2]澳印(尼)关于帝汶海划界的谈判(1975-1989)[D]. 吴耀庭. 福建师范大学, 2020
- [3]中国辩护律师权利研究[D]. 王嘉铭.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1)
- [4]美国里根政府艾滋病政策外交档案选编(下)[J]. 张勇安,王磊. 医疗社会史研究, 2019(02)
- [5]讣闻翻译中的文化缺省与补偿 ——《经济学人》讣闻翻译实践报告[D]. 王羿.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03)
- [6]“天堂府”与“黄金乡” ——菲尔丁、斯特恩、哥尔德斯密与斯摩莱特小说中的田园书写[D]. 廖衡. 武汉大学, 2019(06)
- [7]“一带一路”战略视域下中国体育外交研究[D]. Rita Zhao(赵丽塔). 北京体育大学, 2018(01)
- [8]近代西人眼中的台湾(1865-1895)[D]. 卞梁. 福建师范大学, 2018(09)
- [9]互文性理论指导下的《语用学与翻译》(节选)翻译报告[D]. 刘美. 四川师范大学, 2017(06)
- [10]蜡烛之“魂”硕果累累 ——着名大提琴教育家林应荣口述史[D]. 齐悦. 厦门大学,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