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贾玉娇[1](2021)在《百年奋斗之路与未来所向——中国共产党民生本位的价值关切》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彻底的民生实现为其全部实践的价值本位,领导中国人民探索出一条国家发展与民生实现相辅相成的实践道路。这是一条服务对象与工作主体相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实践创新之路,是一条中国共产党将自身作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要条件而不断自我革命、自我超越的"大我""无我"之路。在这条道路中,民生实现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实践的价值本位,民生保障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广大人民参与自身解放与发展事业的动员机制,民生改善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实践的目标所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实践历程就是中国人民从饥寒交迫走向共同富裕的宏伟的民生发展历程。
廖堇言[2](2020)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集中于第一支柱之上,即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在制度转型、注重当期支付的大背景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渐侧重追求短期的收支平衡,进而阻碍其向长期可持续状态的转变,动摇着社会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信心。对此,本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对象,在认真梳理以往研究成果、分析制度运行现状的基础上,以政府责任为切入口,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总结出相应的结论: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问题。良好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既能帮助参保人防控当期风险,又能最大程度保障远期收支平衡;既能回应现实发展需要,又能为未来资源分配和经济增长提供长久的动力。从表象来看,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都能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能对后者产生正面的积极作用。且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法治的本土语境下,政府责任和国家责任常常交织在一起,无法区分来开,因此财政补助可能被纳入政府责任的讨论范围内。但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分属于两条不同的路径,在资金来源、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财政补助并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我平衡的论证对象。简言之,抱着开放的心态来看,在认可政府财政兜底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有必要对财政补助进行适度的讨论,且在本文中,这种讨论主要服务于两个小主题,分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原理”和“财政补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适用序位”。二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政府责任问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范围内对政府责任进行讨论时,本文希望能坚持以制度讨论为核心,以优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最终追求;并希望在多种责任形式的对比分析中,探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和谐状态。因此,本文所剖析的政府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调剂责任,还涵盖了规范、监督等政府责任形式。而为了更深层次地接触上述责任的内核,则需要参透好有关理论和制度,以规范文本所体现的规则为参考对象,从运行规则中透视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真实范围。总的来说,在财政管理愈发严格的法治背景下,长期强调财政补助并不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也不利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代际循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出台,促进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源的省际流动,提升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推动了共济功能的深化。而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探索,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政府行为的合理性、权威性,也影响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能力的建设,是必要且有裨益的。
陈佳佳[3](2020)在《当前社会保险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研究 ——以安阳市为例》文中指出为降低企业负担,助推企业发展,国务院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实施社会保险降率减费政策,内容包括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等内容。与2015年起实施的前五次社保费降率减费政策相比,现行综合性降率政策具有覆盖全部险种、降费幅度更大、覆盖缴费主体更多、政策具有长期性、政策综合性更强的特点。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通对安阳市不同类型企业在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影响下缴费人数、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得出不同类型企业对政策的敏感度不同:从规模看,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受政策激励较弱;从登记注册类型看,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受到的政策激励作用更大;从行业上看,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综合性降率政策的激励作用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是高新技术产业受政策影响较小,高新技术服务业缴费人数的同比增长量低于全部服务业平均水平。本文以公共政策理论、社会公平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等方法工具,结合对安阳市2019年社保费降费情况及政策效果的梳理分析,得出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存在一些不足,包含政策的实施基础较为薄弱、普惠性的降率减费措施对企业活力激励的效果有限、社保资金的可持续性存在压力等内容。造成不足的原因一是综合性降率政策的实施基础较为薄弱,二是普惠性的降率政策手段过于单一,三是统筹级次较低和人口老龄化现象不利于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根据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本文提出了以下推进社会保险降率减费政策发展思路:一是夯实社保费降率减费政策的实施基础,提高企业的参保率和缴费率,二是提高政策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逐步实施结构性降费政策和弹性费率政策,三是通过适当提高退休年龄和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等方法实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王雪岚[4](2020)在《我国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演化关系研究 ——基于1978-2019年政策文本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老龄事业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直接影响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改革开放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政策,但宏观规划和政策制定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不足,政策执行成效偏离目标要求。从养老规划和养老政策文本着手探究问题的原因,是优化养老政策体系的重要途径。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政策文本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首先,在政策变迁理论和战略规划理论基础上,从政策环境、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具备的特征、影响因素等方面,提出了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匹配分析的框架。其次,构建了养老政策文本库,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方法,根据养老政策发文情况和政策高频词将我国养老政策变迁分为制定初期、社会化改革期、调整时期和发展时期四个阶段;分别提取各规划期对应养老政策的政策主题,可见政策主题数量不断增加,养老政策也从单一的养老保障扩展到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等方面。再次,采用“内容提取—归纳—概念化”的思路提炼出了我国养老规划目标体系,并梳理了八个规划期规划目标的阶段性变化;通过与政策主题比较,发现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的匹配关系,随着规划目标的逐渐明确、具体和形成体系,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的匹配度不断提高,但是仍存在养老战略规划系统性不足、横向规划目标与养老政策主题匹配不足、符合养老体系建设需求的政策主题完备性不足等问题。最后,根据政策文本分析结果,提出从增强养老规划目标的系统性、注重养老政策对规划目标的匹配性、完善养老政策制定中主题的完备性三个方面优化我国养老政策体系。总之,通过研究从政策变迁视角梳理我国养老政策主题、规划目标在不同变迁阶段的重点,总结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在四个阶段的匹配关系的特征,进而发现养老政策体系演化过程中政策项目的缺失,识别政策协调性的障碍,解析养老政策偏离的问题所在,基于此为我国“十四五”时期养老目标的设定和政策体系的完善提出优化建议。
姚敏[5](2020)在《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险费的征管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而征收机构和征收模式的选择是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中央改革文件明确五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从改革趋势来看,此处的统一征收意味着由税务机关全责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然而,中央并没有明确“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模式,导致各地改革措施出现差异化现象,甚至使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模式再度陷入“碎片化”的不利局面,这与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改革目标相违背。因此,有必要结合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背景,借助实践中出现的“社保经办机构全责征收模式”、“税务机关全责征收模式”和“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机关混合征收模式”的具体模式,厘清和统一“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理念要求。此外,虽然改革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却一直在变化,这既与实践中的具体改革阻力有关,也与法律上部门职责划转尚未落实、行政协助机制尚未构建和制度调整尚未完成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不仅是征收主体的转换,还是征收权力在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之间的调整。在理念上,首先应从功能适当的角度考虑给税务机关配置何种权力才能与其职责相匹配,其次要考虑权力调整后的征管模式与社会保险制度能否兼容并蓄,最后还要考虑调整后征管强化目标与权利保护目标的二维实现。具体而言,应将登记、申报、核定、征收入库、追欠和违法行为查处权从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给税务机关。改革剥离了社保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但并不意味着社保经办机构在征收社会保险费中毫无作用,它只是从“主导”角色变成了“协助”角色。从现实看,社保经办机构为税务机关提供行政协助具有合理性;从行政权一体化和行政效能原则的理论看,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具有正当性。而社保经办机构协助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对此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情形和内容,为之后的法律构建提供指引。改革政策只有落实成具体的法律条文,明确成具体的权力义务,才具有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的制度实现要求修改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央层面要整合现有征收法律规范,并在《社会保险法》等规范中明确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主体地位,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推进征缴职权配置科学化;地方层面要因地制宜制定划转社会保险费征收权力划转方案。此外,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的处理机制也要随之调整,行政复议机关从社保行政部门变成了上一级税务机关,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对税务机关职权的审查范围随之扩大。从行政责任的角度,基于社会保险费和社保待遇的直接相关性,税务机关未依法履行征收职责,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
常成[6](2020)在《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文中研究说明长期照护是人类社会进入老龄化时代的伴生制度,更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背景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不可或缺的社会服务政策。我国于2011年首次在政策文件中识别到长期照护政策的服务对象——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并明确提出解决这一群体的照护依赖问题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自此之后,党和国家加强了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各国家部委围绕长期照护开展了不同养老服务递送模式建设、专项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一系列的相关社会政策。但遗憾的是,这些社会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的生活状态,也未能有效瞄准和满足长期照护对象的实际需求,并出现了严重的执行偏差和走样现象。具体来说,这种偏差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第一,旨在解决照护依赖问题而投资修建的各类养老机构更多收住健康的老年人群体,而非失能失智老人。第二,旨在从供需两端补给长期照护事业的各级各类财政补贴失去了长期照护的属性和意义,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群体错配。第三,旨在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经济补偿的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明显不足且覆盖人数相当有限。由此,一项旨在“雪中送炭”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的政策演变成了为健康老年人“锦上添花”提供多种服务的福利。通过梳理文献发现,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解释路径多从技术视角、利益视角、体制视角和环境视角出发,聚焦于政策执行的现象描述,其解释机制尚较为零散且抽象性过高,不仅对偏差的阐释还不充分,也未能揭示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出现如此偏差的根本原因和发生机制。鉴于此,本研究以社会政策过程的视角统御现有研究,根据结构-机制分析的基本原理,建立了一个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逻辑起点—内在冲突—发生过程的分析框架,借助政策文本分析法挖掘政策执行失真的深层动因,并结合对J省多地的深入调研展现科层组织的运作逻辑,以期提供更具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政策创新,为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研究添砖加瓦。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逻辑起点来看,国家层面存在理念偏差与界定失准的问题。一方面,长期照护政策的施行理念仍未跳出养老的中国式传统概念,呈现制度依附性困境。另一方面,针对外来术语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带有简单化的笼统认知倾向,两者共同造成长期照护政策难以形成独立于健康老年人的综合性服务制度。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依据的内在冲突来看,各相关国家部委出台和印发了多项与长期照护相关的实施通知、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但若以社会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标准考察,现有政策文本存在多重规范性欠缺的问题。第一,明晰性标准模糊。不仅缺乏项目完整的需求评估体系和失能失智分级分类标准,也未能建立识别和评估长期照护质量的科学评价系统。第二,一致性标准缺失。当前各国家部委的相关政策重点、原则和理念并不统一,照护资源和服务还较为零散,没有形成多部门的政策合力。第三,合法性标准不足。现有政策仍是较低层次的行政性法规,尚未形成专门法律,系统的法规体系更是无从谈起。考虑到我国政治的体制性因素和府际关系的复杂特征,再结合上述阶段已存在的问题与困境,长期照护政策在执行阶段的运作模式更值得注意和研究。依托J省多地调研的大量经验事实,从纵向层级结构和横向部门关系角度可以发现变通执行与碎片化管理两种实践逻辑。在纵向结构上,面对中央政府作为政治任务的老龄工作,地方政府设置了“硬指标”、“强激励”、“一票否决”等压力型考核机制。当这一机制逐级传导下来,基层政府往往会在完美行政与地方利益代表者之间相机变通行事,以致于表现出选择性变通、歪曲性变通和敷衍性变通的应对策略。在横向结构上,各行政部门在路径依赖的影响下仍沿袭对原有职责的执行理念与原则,在长期照护领域各行其是且沟通不畅,无法统筹照护资源与整合相关服务,形成了这一政策在标准、服务和经办上的管理“碎片化”困局。要突破当下的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困境,纠正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不足的政策偏差,观念性变革是基础,科学性强化是关键,整体性治理是手段。分别来看,在宏观选择层面,一是要针对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需求的实际情况,在长期照护政策安排上从供给侧发力走向需求侧推动,形成政策观念和具体方法的统一体。二是应更加谨慎地选择长期照护筹资模式,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在中观制定层面,在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失能失智分类标准和评估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国家、市场、家庭、个人等主体在长期照护政策中的基本责任和首要任务,从而实现照护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在微观执行层面,从纵向层级性治理和横向多属性治理两方面矫正和消解压力型体制与路径依赖的影响,减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整合碎片化资源,避免前文所述的“政绩工程”、“庇护关系”、“三把标尺”等现象的再次发生,以达至长期照护政策的绩效与目标。
王寒[7](2020)在《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保障”问题始终都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但决定着党能否赢得民心以保持长期有效执政,同时还和我国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问题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成功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之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通过对历史发展经验以及当前总体情势进行综合分析可知,当前只有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并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方能稳定我国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从人民共和国70年风雨征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密码,也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的宣言书。为了切实推动“中国之制”走向“中国之治”,本文基于中共党史学科的宏观视野,并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分析范式,旨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及实践探索历程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剖析,并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以及症结问题,系统阐释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归纳整理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从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历程中汲取经验,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背景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理性思考,进而探究新时代条件下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新探索的现实走向,找寻基本的科学遵循。全文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展开论述,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本部分通过厘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狭义和广义上的内涵,明确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公平性、互济性以及福利性等基本特征,提出社会保障所具备的调节、保护、稳定以及促进等基础功能,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管理主体、社会保障基金的四项构成要素。并且梳理与追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的思想渊源,比如“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社会保障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以及“中共历代领导核心的社会保障理论”等,从而奠定我国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建设和实践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1956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致力于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1957—1965艰辛探索调整阶段,主要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显现的问题进行调整;1966—1976曲折探索阶段,由于政治原因,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原有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但由于受“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干扰影响,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处于徘徊局面,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一时难以有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是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背景下进行的,呈现出城乡分立、高福利化、身份差别待遇、社会化程度不足等方面的特点,导致社会保障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第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社会建设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启了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重构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等的制度建设的特点。第四部分:经过新中国70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体制观念、建设理念、制度模式发生转变,形成了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建立能够覆盖全体民众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总结历史经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指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理念,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应坚持公平、共享以及可持续的基本理念,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障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我们要把取得的建设经验切实运用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落实落细。第五部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结构分化不断加剧,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不断增多的背景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我们要正视当前在保障水平、保障资金、保障责任、体系层次、制度落实、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清楚地认识到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在于二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资金筹集渠道狭窄、保障责任模糊、监管体系不完善、保障立法相对落后等原因。第六部分: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本部分重点从五个层面提出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实展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顺应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回应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制度建设中要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以公平统筹优质为指导思想,坚持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从养老、医疗、福利、救助、脱贫、监管、信息保障等方面加快完善具体制度建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共享发展成果。
孙碧竹[8](2019)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应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攀升,养老需求的不断膨胀,带来了养老金压力、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家庭照顾人员不足等问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出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维持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项事关民生和国家发展的大事,是我国推进老龄工作、实现积极老龄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一环,对于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目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并不完善,养老服务机制、养老服务方式以及养老服务内容等还存在较多问题,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本研究以养老服务机制、养老服务方式以及养老服务内容之间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对策为主线,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展开研究。第一部分: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综述及方法,根据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本研究的研究问题,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界定了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概念,重点阐述了积极老龄化理论、需求层次理论、福利多元理论、公共物品供给理论、新公共管理等理论内涵及其应用价值。第二部分:主要研究内容(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章,从宏观层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侧角度对老年人口状况进行数据分析,从社会养老服务机制、方式和内容三个方面概括了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挑战。第四章,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机制、方式以及内容三方面分析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从社会养老服务的法制、政策、理念、监管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机制现状;从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方式现状;从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活照料、经济援助、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内容现状。第五章,分别从社会养老服务机制、方式和内容三个层面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从养老服务机制来看,存在法制不健全、政策局限性、发展理念偏差、监管不完善等问题;从养老服务方式来看,存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效率较低以及机构养老发展结构失衡等问题,同时三种方式还存在发展不均衡,农村养老难、养老服务民间资本供给不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循环不良等共性问题;从养老服务内容来看,生活照料、经济援助、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供给问题。第六章,剖析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的成因,主要围绕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层面展开讨论。通过政策工具理论构建分析框架,将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进行分类整理,从政府参与力度、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以及养老服务内容三方面对养老服务政策进行量化研究,旨在对养老服务政策在政策工具选择配置中的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并为后续研究中政策优化路径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经验借鉴和政策建议(第七章、第八章)。第七章,重点剖析了五种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模式,主要有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模式、以社区照顾为中心的英国模式、有限政府责任的德国模式、以介护保险为特色的日本模式和社会福利的瑞典模式,总结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主要有:清晰的养老服务主体责任划分,完善的养老法制体系,专业的服务输送渠道和有效的监管与专业评估等。第八章,根据本研究结论提出完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认为应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扭转机构养老服务的不均衡格局、加大医疗资源供给力度、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以及改善人才供给格局等方面出发完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本论文主要有以下三处创新:首先,本研究提出了研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分析框架。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分为机制、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三个方面。并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机制分为法制支持、政策指引、理念转变、监管变革四个重点领域,服务方式分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种主要方式,服务内容分为生活照料、经济援助、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四个主要内容。其次,本研究运用政策工具方法分析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内容。把我国近十年内有关社会养老服务的政策进行整理分类,从政府参与力度、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以及养老服务内容三维角度,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我国现行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短板,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可参考模式。最后,目前我国学界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研究对象的成果极少,多数仅以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某个要素进行了研究,内容庞杂而缺乏系统性。本研究在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系统梳理的同时,结合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出适时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改进策略。
韩东[9](2019)在《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文中提出近年来,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规模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88亿人。规模庞大的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农民工稳定增长的就业数量相比,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却不容乐观,工资水平低、工作时间长、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劳动合同缺失、就业满意度低等问题已成为常态化,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因此,对农民工就业质量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高”与“低”是相对的,需要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进行比较方能得出定论。然而,现有研究多是关注农民工群体本身的就业质量,而对于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差异的关注尚显不足。因此,本研究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进行横向比较,探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是否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考察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就业质量的影响,探讨上述因素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质量的影响是否相似。首先,基于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20082018年期间发布的宏观数据,从宏观层面考察近十年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变动趋势,发现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某些维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而某些维度尚未得到有效改善。从工资收入来看,农民工工资收入在过去的十年间提升最为明显,但与城镇职工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工作时间来看,农民工超时劳动情况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但劳动时间长、超时劳动仍然是常态。从社会保障来看,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的人数有所增加,但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从劳动关系来看,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改善,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甚至有所下降。从就业满意度来看,农民工就业满意度整体较低,但相对高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其次,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条件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也相对更为严重,农民工长时间的劳动供给与其较低的工资收入形成鲜明的反差。就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影响因素而言,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影响呈现出高度相似性。然而,就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影响因素而言,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就业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工会作为组织型社会资本,仅降低了城镇职工超时劳动的可能性,而未对农民工工作时间带来保障。第三,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更为突出。个体特征、人力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健康状况仅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有显着影响,单位性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障情况的影响略有不同。第四,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相较于城镇职工,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现象更为突出,劳动合同短期化特征也更为明显。个体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就业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性别仅对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有显着影响,单位性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影响略有不同。第五,基于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微观层面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由于参照群体不同,农民工对于就业的预期与其实际的就业状况相对较为匹配,因此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相对高于城镇职工。个体特征、人力资本、就业特征和区域特征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层次仅对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受教育程度越高、职业层次越高的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越高;工作时间仅对农民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超时劳动仅制约了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的提升;务工地区仅对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西部地区的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高于东部地区的城镇职工。最后,基于研究的主要结论,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强非公单位的工会建设力度、完善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等对策建议。
徐进[10](2019)在《中国社会保障70年:制度演进、理念变迁、中国经验》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与新中国相伴而生的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经历了70年的发展与变迁。70年间,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形成了独特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国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制度,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从制度演进和理念变迁两个维度,对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进行全面回顾与深入审视,凝聚中国经验,推进中国福利国家建设,助力中国现代国家建设。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百年奋斗之路与未来所向——中国共产党民生本位的价值关切(论文提纲范文)
中国共产党全部实践的民生本位 |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民生实践 |
新时代的民生所向 |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的学理基础 |
(一)法理学基础:社会保险权利 |
(二)保险学基础:社会共济机制 |
(三)经济学基础:国家干预理论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解构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履行的功效分析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宏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微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制度局限 |
(一)政府调剂责任定位模糊 |
(二)政府责任分置不够明晰 |
(三)政府监管责任有待加强 |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优化重构的法律路径 |
(一)革新理念:定位政府调剂责任 |
(二)规范立法:增强顶层设计效用 |
(三)优化管理:实现责任分置管理 |
(四)强化监督:系统内外共同监督 |
(五)奖惩得当:增强地方的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项目和发表的论文 |
(3)当前社会保险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研究 ——以安阳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及研究评价 |
1.相关研究综述 |
2.研究评价 |
(三)研究的理论工具和方法工具 |
1.理论工具 |
2.方法工具 |
(四)预期创新和研究不足 |
1.预期创新 |
2.研究不足 |
二、社会保险费减费政策的发展进程及内容 |
(一)社会保险制度相关概念 |
1.社会保障制度 |
2.社会保险制度 |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4.社会保险适用费率 |
5.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 |
(二)我国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现状 |
1.中国社保费费率在世界排名靠前 |
2.中国社会保险费率较高的原因 |
(三)2015年至2018年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政策 |
1.第一次 |
2.第二次 |
3.第三次 |
4.第四次 |
5.第五次 |
(四)2019年5月1日实施的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的特点 |
1.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内容 |
2.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的特点 |
(五)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
1.政策实施主体 |
2.政策实施方式 |
三、安阳市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情况与效果 |
(一)安阳市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情况 |
1.用人单位降率情况 |
2.灵活就业人员减费情况 |
(二)安阳市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效果 |
1.大型企业受政策激励更为显着 |
2.民营企业受政策激励更加明显 |
3.劳动密集型产业受政策影响较大而高新技术产业受政策影响较小 |
(三)对安阳市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的评价 |
1.政策实现覆盖公平 |
2.政策效果缺乏效率 |
四、社保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
(一)存在的不足 |
1.综合性降率政策的实施基础较为薄弱 |
2.普惠性的降率减费措施对企业活力激励的效果有限 |
3.基金的可持续性存在压力 |
(二)不足产生的原因 |
1.企业的实际缴费水平与政策费率存在较大的差距 |
2.普惠性的降率政策手段过于单一 |
3.统筹级次较低和人口老龄化现象不利于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 |
五、完善社会保险降率减费政策的建议 |
(一)夯实社保费降率减费政策实施基础 |
1.实现税务机关社保费据实征收 |
2.明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3.规范历史欠费清缴行为 |
4.逐步实施社会保险“费”改“税” |
5.提高社保缴费回报率 |
(二)提高社保费降率减费政策内容的针对性和多样性 |
1.逐步制定结构性降费政策 |
2.制定弹性费率政策 |
(三)实现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
1.适当提高退休年龄 |
2.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4)我国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演化关系研究 ——基于1978-2019年政策文本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关键词阐释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政策变迁理论 |
2.1.1 政策变迁的类型 |
2.1.2 政策变迁的动因 |
2.1.3 政策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2.2 战略规划理论 |
2.2.1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中的战略规划 |
2.2.2 战略规划的特征和作用 |
2.2.3 战略规划与政策目标的关系 |
2.3 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分析框架与方法 |
2.3.1 分析框架 |
2.3.2 分析方法 |
3 我国养老政策主题演化特征的文本分析 |
3.1 研究思路与文本库构建 |
3.1.1 主题挖掘方法 |
3.1.2 养老政策文本库构建 |
3.1.3 文本分析步骤 |
3.2 我国养老政策文本总体情况 |
3.2.1 养老政策文本制定的总体情况 |
3.2.2 养老政策文本高频词 |
3.3 我国养老政策主题变迁阶段分析 |
3.3.1 1978 -1985年:养老政策制定初期 |
3.3.2 1986 -1995年:养老政策社会化改革期 |
3.3.3 1996 -2010年:养老政策调整时期 |
3.3.4 2011 -2019年:养老政策发展时期 |
4 我国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匹配关系分析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规划目标提取的方法 |
4.1.2 规划目标数据来源 |
4.2 养老规划目标的阶段性变化 |
4.2.1 1978 -1985年制定初期 |
4.2.2 1986 -1995年社会化改革期 |
4.2.3 1996 -2010年调整时期 |
4.2.4 2011 -2019年发展时期 |
4.3 我国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匹配关系的阶段性特征 |
4.3.1 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制定初期的分离模式:1978-1985年 |
4.3.2 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社会化改革期的集中模式:1986-1995年 |
4.3.3 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调整时期的专业化模式:1996-2010年 |
4.3.4 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发展时期的重组模式:2011-2019年 |
4.4 我国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主题演化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
4.4.1 纵向养老战略规划系统性不足 |
4.4.2 横向规划目标与养老政策主题匹配不足 |
4.4.3 符合养老体系建设需求的政策主题完备性不足 |
5 我国养老规划目标与政策制定的建议 |
5.1 增强养老规划目标的系统性 |
5.1.1 精准研判养老规划的宏观环境 |
5.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导向 |
5.1.3 优化养老规划目标网络 |
5.2 注重养老政策对规划目标的匹配性 |
5.2.1 通过目标分解细化任务分工 |
5.2.2 提升养老政策执行的效力 |
5.2.3 定期核实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
5.3 完善养老政策制定中主题的完备性 |
5.3.1 增补前期缺失的政策主题 |
5.3.2 吸纳新兴政策主题匹配养老需求 |
5.3.3 以前瞻性视角制定养老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政策文本列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5)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现状检视 |
(一)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现实图景 |
1.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背景 |
2.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理念要求 |
3.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现实困境 |
(二)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检视 |
1.部门之间职权划转有待落实 |
2.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机制有待构建 |
3.法律规范调整有待完成 |
二、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权配置 |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职权配置的现实反思 |
1.社会保险费征收职权的配置情况 |
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权配置的不足 |
(二)税务机关职权配置的目标 |
1.功能适当理念的整体实现 |
2.征管模式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兼容并蓄 |
3.征管强化与权利保护的平衡共进 |
(三)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权划转 |
1.社会保险登记职权的划转 |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职权的划转 |
3.社会保险费征收环节职权的划转 |
4.社会保险费检查处罚职权的划转 |
三、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能构建 |
(一)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缘起与困境 |
1.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保费的实践需要 |
2.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保费的制度困境 |
(二)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正当性 |
1.行政一体化和行政职权分化的协调 |
2.行政效率和行政技术有限化的协调 |
(三)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与内容 |
1.社保经办机构的征收协助情形 |
2.社保经办机构的征收协助内容 |
四、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调整 |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法律规范的形式调整 |
1.现行征收社会保险费法律体系存在的弊端 |
2.整合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以统一立法模式替代分散立法模式 |
3.厘清社会保险费征缴规范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关系 |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法律规范的实质调整 |
1.调整《社会保险法》,明确征收主体 |
2.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推进职权配置具体化 |
3.因地制宜制定地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权划转方案 |
(三)调整后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完善 |
1.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的行政救济机制 |
2.明确税务机关未依法履责的行政法律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长期照护 |
1.3.2 政策执行偏差 |
1.3.3 长期照护政策 |
1.3.4 长期照护保险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重点和难点 |
1.5.1 创新之处 |
1.5.2 重点和难点 |
1.6 文章的主要观点与基本结构 |
1.6.1 主要观点 |
1.6.2 基本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有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研究 |
2.2 国内有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研究 |
2.3 对以往研究的述评与回应 |
第三章 分析框架与理论资源 |
3.1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的分析框架 |
3.1.1 现有社会政策过程研究的逻辑进路 |
3.1.2 相关要素及其转化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1.3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分析框架的阐释 |
3.2 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的理论资源 |
3.2.1 结构-机制分析的基本原理 |
3.2.2 压力型体制理论 |
3.2.3 路径依赖理论 |
3.2.4 变通执行理论 |
第四章 理念偏差与界定失准: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逻辑起点 |
4.1 长期照护选择阶段政策文本的来源与选择 |
4.2 理念偏差下的政策安排错位 |
4.2.1 概念理解偏颇 |
4.2.2 供给模式失衡 |
4.2.3 筹资模式混乱 |
4.3 界定失准后的政策要素失真 |
4.3.1 具体内容失真 |
4.3.2 目标群体失真 |
4.3.3 服务递送模式失真 |
第五章 模糊、缺失与不足:长期照护政策执行依据的内在冲突 |
5.1 长期照护制定阶段政策文本的来源与选择 |
5.2 明晰性标准模糊 |
5.2.1 尚无统一的失能失智分级分类标准 |
5.2.2 缺乏完整的长期照护需求评估体系 |
5.2.3 未能建立长期照护的质量评价系统 |
5.2.4 缺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必要规定 |
5.2.5 亟需厘清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 |
5.3 一致性标准缺失 |
5.3.1 民政部:社会救助原则 |
5.3.2 卫健委:治疗中心取向 |
5.3.3 人社部:医疗保险思路 |
5.4 合法性标准不足 |
5.4.1 法律意义上的建设缺位 |
5.4.2 政治意义上的程序完备 |
第六章 变通执行与碎片化管理: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发生过程 |
6.1 J省多地的基本概况与案例代表性说明 |
6.1.1 J省多地的基本概况 |
6.1.2 J省多地的长期照护事业发展情况 |
6.1.3 J省多地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案例代表性说明 |
6.2 纵向结构:压力型体制下的变通执行 |
6.2.1 压力型体制: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制度基础 |
6.2.2 从压力到变通 |
6.2.3 选择性变通:基础设施的选择偏好 |
6.2.4 歪曲性变通:“偷梁换柱”的养老服务券 |
6.2.5 敷衍性变通:“达标”的床位与停滞的长护险 |
6.3 横向结构:路径依赖下的碎片化管理 |
6.3.1 路径依赖: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制度惯性 |
6.3.2 标准碎片化:失能评定的三把标尺 |
6.3.3 服务碎片化:分散的项目与紧缺的人员 |
6.3.4 经办碎片化:“数据平移”与“存量老人” |
第七章 对策与展望: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治策略 |
7.1 宏观选择层面:观念性变革 |
7.1.1 从供给侧发力走向需求侧推动 |
7.1.2 谨慎选择长期照护政策的筹资模式 |
7.2 中观制定层面:科学性强化 |
7.2.1 建立明确统一的分类标准和评估体系 |
7.2.2 划定长期照护不同主体间的基本责任 |
7.3 微观执行层面:整体性治理 |
7.3.1 纵向层级性治理 |
7.3.2 横向多属性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的相关学术成果 |
致谢 |
(7)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 |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与特征 |
(一)社会保障概念界定 |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 |
(一)保护功能 |
(二)调节功能 |
(三)稳定功能 |
(四)促进功能 |
三、社会保障制度构成要素 |
(一)社会保障项目 |
(二)社会保障模式 |
(三)社会保障管理主体 |
(四)社会保障基金 |
四、新中国70年来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思想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二)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思想 |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保障思想 |
(四)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益思想的借鉴与吸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 |
一、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1949年—1956年) |
(二)全面建设十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艰辛探索(1957年—1966年) |
(三)“文革”时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曲折探索(1966年—1976年) |
二、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以城市为主、城乡分立的社会保障模式 |
(二)城市保障待遇高福利化平均化 |
(三)与身份等级挂钩的差别待遇 |
(四)社会化程度不足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 |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重构阶段(1993年—2003年) |
(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整体推进阶段(2004年—2011年) |
(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阶段(2012至今)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建设路径: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 |
(二)保障范围:由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 |
(三)保障体系:由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的探索 |
(四)功能定位:由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 |
第四章 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成果与经验 |
一、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社会保障理论观念的巨大转变 |
(二)形成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 |
(三)构建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二、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 |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三)必须切实贯彻公平、共享、可持续的价值理念 |
(四)必须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水平 |
(五)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与实现社会稳定 |
(六)必须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 |
第五章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
(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
(三)社会结构分化加剧 |
(四)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
(五)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增多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保障水平差异大 |
(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性不鲜明 |
(三)社会保障资金机制尚需完善 |
(四)社会保障责任划分尚需进一步明确整合 |
(五)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落实尚显不够 |
(六)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需健全 |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主要问题的归因 |
(一)城乡二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 |
(二)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 |
(三)社会保障资金压力增大 |
(四)社会保障责任模糊与长效机制相对缺失 |
(五)社会保障监管体系不完备 |
(六)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滞后 |
第六章 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 |
一、切实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
(一)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实践发展新要求 |
(二)回应群众现实需要,顺应群众内心新期盼 |
二、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 |
(一)坚持更可持续发展理念 |
(二)坚持共享理念 |
三、坚定公平统筹优质的指导思想 |
(一)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 |
(二)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 |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四、坚持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原则 |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弱者优先相结合的原则 |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
(五)坚持坚决兜牢保障底线的原则 |
(六)坚持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
五、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 |
(二)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服务 |
(三)统筹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 |
(四)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 |
(五)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
(六)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监督制度 |
(七)实行社会保障税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 |
(8)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内涵的相关研究 |
1.2.2 社会养老服务机制的相关研究 |
1.2.3 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相关研究 |
1.2.4 社会养老服务内容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服务需求 |
2.1.2 养老服务与社会养老服务 |
2.1.3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
2.2 主要理论 |
2.2.1 内外部需求的理论分析 |
2.2.2 供给侧理论的逻辑演进 |
第3章 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其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挑战 |
3.1 人口老龄化状况 |
3.1.1 人口老龄化特点 |
3.1.2 人口老龄化原因 |
3.2 老年人口状况 |
3.2.1 老年人口的构成 |
3.2.2 老年人家庭规模 |
3.2.3 老年人经济收入水平 |
3.2.4 老年人健康状况 |
3.3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挑战 |
3.3.1 对养老服务机制的挑战 |
3.3.2 对养老服务方式的挑战 |
3.3.3 对养老服务内容的挑战 |
第4章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
4.1 社会养老服务机制的发展现状 |
4.1.1 法制建设 |
4.1.2 政策规划 |
4.1.3 理念转变 |
4.1.4 监管变革 |
4.2 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发展现状 |
4.2.1 居家养老服务 |
4.2.2 社区养老服务 |
4.2.3 机构养老服务 |
4.3 社会养老服务内容的发展现状 |
4.3.1 生活照料 |
4.3.2 经济援助 |
4.3.3 医疗保健 |
4.3.4 精神慰藉 |
第5章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
5.1 社会养老服务机制的问题 |
5.1.1 社会养老服务法制不健全 |
5.1.2 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存在局限性 |
5.1.3 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理念有偏差 |
5.1.4 社会养老服务监管不完善 |
5.2 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问题 |
5.2.1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
5.2.2 社区养老服务信息传递不畅 |
5.2.3 机构养老服务结构失衡 |
5.2.4 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共性问题 |
5.3 社会养老服务内容问题 |
5.3.1 生活照料使用率低 |
5.3.2 经济援助水平较低 |
5.3.3 医疗保健与养护服务融合不畅 |
5.3.4 精神慰藉缺失严重 |
第6章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的成因分析 |
6.1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问题成因分析的理论基础 |
6.2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问题成因的分析框架 |
6.2.1 X-Y-Z三维分析模型 |
6.2.2 基于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二维分析模型 |
6.2.3 养老服务政策文本选择及编码 |
6.3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问题成因的分析结果 |
6.3.1 政策工具维度的分析结果 |
6.3.2 政策工具类型分析 |
第7章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借鉴 |
7.1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模式 |
7.1.1 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模式 |
7.1.2 以社区照顾为中心的英国模式 |
7.1.3 有限政府责任的德国模式 |
7.1.4 以介护保险为特色的日本模式 |
7.1.5 社会福利主义的瑞典模式 |
7.2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经验借鉴 |
7.2.1 清晰的养老服务主体责任划分 |
7.2.2 完善的养老法制体系 |
7.2.3 专业的服务输送渠道 |
7.2.4 有效的监管与专业评估 |
第8章 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重点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机制 |
8.2.2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 |
8.2.3 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
8.2.4 扭转机构养老服务的不均衡格局 |
8.2.5 持续加大医疗资源供给力度 |
8.2.6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 |
8.2.7 改善人才供给格局,变不良循环为可持续发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2013-2018 年我国社会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一览表 |
作者简介及在学校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就业质量的概念与内涵 |
1.2.2 就业质量的评价方法 |
1.2.3 农民工就业质量现状 |
1.2.4 农民工就业质量影响因素 |
1.2.5 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对策 |
1.2.6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数据来源 |
1.3.4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民工 |
2.1.2 就业质量 |
2.1.3 农民工就业质量 |
2.1.4 城镇职工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迁移理论 |
2.2.2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社会保障理论 |
2.2.6 相对剥夺感理论 |
第3章 农民工就业质量变动趋势的宏观考察 |
3.1 农民工就业特征 |
3.1.1 农民工就业数量稳定增长 |
3.1.2 农民工就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
3.1.3 农民工就业方式以受雇为主 |
3.1.4 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较低 |
3.1.5 农民工维权途径呈现出一定的新特征 |
3.1.6 农民工求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
3.2 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变动趋势 |
3.2.1 农民工工作条件的变动趋势 |
3.2.2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变动趋势 |
3.2.3 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变动趋势 |
3.2.4 农民工就业满意度的变动趋势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民工工作条件: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4.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条件的比较 |
4.1.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的比较 |
4.1.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作时间的比较 |
4.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4.2.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OLS回归结果 |
4.2.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4.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农民工超时劳动的群体差异 |
4.3.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4.3.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超时劳动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民工社会保障: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5.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的比较 |
5.2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群体差异 |
5.2.1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个体特征差异 |
5.2.2 不同人力资本状况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差异 |
5.2.3 不同就业特征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差异 |
5.2.4 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的区域差异 |
5.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5.3.1 变量选择 |
5.3.2 实证分析结果 |
5.4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民工劳动关系: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6.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比较 |
6.2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群体差异 |
6.2.1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个体特征差异 |
6.2.2 不同人力资本状况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2.3 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2.4 不同就业特征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6.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3.1 变量选择 |
6.3.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6.4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民工就业满意度:与城镇职工的比较 |
7.1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的比较 |
7.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7.2.1 模型与变量 |
7.2.2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Probit回归分析 |
7.3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就业满意度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1.1 农民工就业质量各维度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
8.1.2 农民工就业质量各维度之间的相互作用 |
8.1.3 农民工劳动合同缺失问题更具一般性 |
8.1.4 农民工就业质量呈现出一定的行业分割,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
8.1.5 人力资本的提升整体上能够促进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提升 |
8.1.6 社会资本在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方面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 |
8.1.7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就业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 |
8.2 对策建议 |
8.2.1 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缩小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 |
8.2.2 合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
8.2.3 提高城镇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覆盖率,建立与农民工特点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
8.2.4 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发挥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就业质量的保障效应 |
8.2.5 加强农民工人力资本开发,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 |
8.2.6 加强非公单位的工会建设力度,对《工会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农民工维权能力 |
8.2.7 完善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就业质量 |
8.2.8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提高农民工就业满意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社会保障70年:制度演进、理念变迁、中国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
一、国家保障时期(1949—1985) |
(一)国家保障制度的创立(1949—1956) |
(二)国家保障制度的调整与完善(1957—1968) |
(三)国家保障制度的责任重心转移(1969—1985) |
(四)制度演进理念:立法先行、国家负责、城乡分治、平均主义 |
1.立法先行 |
2.国家负责 |
3.城乡分治 |
4.平均主义 |
二、社会保障时期(1986—2016)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攻关(1986—1992)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定型发展(1993—2003) |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化改革(2004—2010) |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设(2011—2016) |
(五)制度演进理念:公平正义、责任共担、城乡统筹 |
1.公平正义 |
2.责任共担 |
3.城乡统筹 |
三、新时代社会保障时期(2017—) |
四、社会保障治理的中国经验 |
(一)法治建设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基本遵循 |
(二)顶层设计与“多点试错”相结合 |
(三)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与经济体制类型相适应 |
(四)社会保障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
(五)动员全部力量致力消除绝对贫困 |
(六)社会保障治理应具备国际视野 |
结 语 |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百年奋斗之路与未来所向——中国共产党民生本位的价值关切[J]. 贾玉娇.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19)
-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D]. 廖堇言. 西南大学, 2020(01)
- [3]当前社会保险费综合性降率政策实施研究 ——以安阳市为例[D]. 陈佳佳. 郑州大学, 2020(02)
- [4]我国养老规划目标和政策主题演化关系研究 ——基于1978-2019年政策文本分析[D]. 王雪岚.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5]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D]. 姚敏. 武汉大学, 2020(04)
- [6]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D]. 常成. 吉林大学, 2020(08)
- [7]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D]. 王寒.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研究[D]. 孙碧竹. 吉林大学, 2019(02)
- [9]农民工就业质量研究 ——基于与城镇职工的比较[D]. 韩东. 吉林大学, 2019(02)
- [10]中国社会保障70年:制度演进、理念变迁、中国经验[J]. 徐进.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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