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结构与资讯披露(论文文献综述)
陈俊蓉[1](2021)在《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来,股权质押这一融资模式由于限制性条件少、高效灵活等的独特优势而受到青睐。但是,自2018年A股市场接连爆仓后,上市公司内控及预警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都成为了股权质押“爆雷”的导火线,从而对上市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本文选取在A股市场中的M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其股权质押比例高达96.38%,属于高比例质押企业。首先,为了确定分析该案例的方向,先对股权质押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构建相关知识框架,再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控制权私利理论搭建理论框架,总结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动机和质押后风险的表现形式,确定分析模型。其次,介绍M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质押的情况,分析其股权质押的特点和动机。在此基础上,对股权质押给公司带来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利益相关者所面临的风险。最后,根据分析结果从公司内部和外部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第一,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大手笔涉足氢能领域,资金需求高达251亿元,致使其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第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带来大量有息负债,但缺少现金流作为支撑,增加了M公司的财务风险。第三,M公司符合“一股独大”的情况,其关联交易的存在使得中小股东面临利益被侵占的风险,更何况,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后由于两权偏离程度加深也会萌生侵占念头。针对此结果,本文提出优化股权结构,提升预警能力;加强独董监管力,控制质押规模等应对股权质押风险的对策建议,对于上市公司的长久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王振[2](2021)在《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1世纪的中国已经走向时代发展的前列,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变得尤为重要。固有模式的管理策略已经不再适用于如今这个变化万千的时代,任何一家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有其独有的技术和适应时代变化的能力。如今的企业所有者将更多的权力授予企业管理者,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管理层更看重企业的短期利益,而所有者更看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使得双方之间产生一定的利益冲突。为了解决存在的冲突,我国引进了国外实行的股权激励,并且在我国一些企业有了很好的实施效果。为了研究股权激励对国内企业的影响效果,本文以一家已经实施过两期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ZH公司为例,对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后的效果进行评价和研究。在分析与研究过程中,本文首先采用基于事件研究法的分析模型来分析股权激励对于短期市场的反应,通过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来判断其影响程度;其次从财务绩效方面进行定量分析,主要从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经营增长状况、企业成长能力和杜邦分析进行研究;接着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对ZH公司实施效果进行定性分析,主要从股价、企业市值分析、盈余管理行为、经营行为与分红行为、人才的吸引和创新研发能力六方面进行研究;最后对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进行详细地表述。通过各方面的分析研究所得,股权激励的实施整体对ZH公司的业绩有了更好的提高;但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股权激励方案的漏洞使得ZH公司在一些方面略有不足。基于上述的分析研究,本文对所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股权激励实施的完善,加快企业发展的步伐。
钮亚茹[3](2021)在《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经济后果研究 ——以大晟文化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方式,股权质押能在维持股东控制权的同时快速提供资金补充,因此成为众多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首要选择。然而随着股权质押规模逐渐攀升,资本市场爆仓风险日益显现,为规范质押业务的发展,2018年证监会发布新规定,对质押率上限、单只股票质押比例等作出要求,约束股东行为,加强对股权质押的管控。在上市公司整体质押率下降的趋势下,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的总体质押比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加之行业监管趋严,文化传媒公司业绩频频“暴雷”,控股股东的质押比例也逐渐上升,对中小股东以及公司经营带来多种负面经济后果。基于此,本文选取大晟文化为研究对象,探究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动因以及经济后果,为企业和监管者提供相关建议,希望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股权质押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首先界定文化传媒行业、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经济后果相关概念,以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及两权分离理论为研究基础,结合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财务特征和整体质押现状,分析该类公司股权质押的内外部动因,为下文大晟文化案例分析奠定基础。其次,在分析大晟文化股权质押过程、特点及动因的基础上,利用事件研究法研究股权质押带来的市场反应、结合行业均值分析企业四个方面的财务指标、经济增加值辅以托宾Q值分析企业价值变化趋势、非财务指标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关联交易等,从多个层面探讨大晟文化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得出结论如下:一是股权质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晟文化面临的融资压力,满足资金需求;二是股权质押行为对短期市场反应、长期财务绩效都产生负面影响;三是股权质押降低大晟文化公司价值。最后,从案例公司、行业以及监管层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降低股权质押比例;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注重自身业务发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优化市场融资环境,希望给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一定启示。
李慧泽[4](2021)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以荣科科技为例》文中提出股权质押是一种在我国市场上比较新兴的融资渠道和方式,这一方式的流通性较好而且门槛相对而言较低,因此目前已经成为许多上市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近几年来,随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在我国迅速发展,A股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比例不断上升,据Wind数据库显示,截止2020年2月28日,A股整体质押市值达到4.93万亿元,参与质押的企业达到2227家,占上市企业的比例约为58.8%。但由于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股权质押的限制较少,公司控制权易手、控股股东违约等事件频发。由此可见,股权质押的风险已逐步显现,敲响了股权质押市场的警钟。不管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还是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想清楚股权质押带来的风险。当前学术界对股权质押风险的分析多采用样本实证的方法,可能忽略了具体案例中存在的特殊情形。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分析荣科科技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的案例,从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两个角度,研究分析股权质押行为会诱发怎样的风险,并有一对一地提出细致的防范对策,不仅对股权质押相关主体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对相关利益方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立足于股权质押风险的相关理论,借助上市公司荣科科技的案例,研究分析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在介绍荣科科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对企业的发展历程以及控股股东并购的背景以及股东质押股权的动机进行分析,揭露股东高比例质押的背景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接着结合案例企业的情况,立足于上市企业、资本市场以及质权人三方面的视角对于控股股东质押企业股权的风险进行分析;就给出本次研究的结论,从多个角度对于如何防范此类风险提出建议。通过研究发现:首先,在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时,上市企业股价降低到平仓线,有可能致使上市企业控制权发生转移面临较大风险;其次,股权质押一般会造成两权分离,控股股东可能通过权衡自身利益而做出一些不正当行为,导致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失,引发道德风险。最后,市场上的投资者可能会将控股股东多次、高比例的股权质押行为视为消极信号,使得股价波动进一步增大引发市场风险。所以本文研究主要针对控股股东有可能导致的上述风险,提出一些解决性的措施,希望其他企业在利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时,也能注意到这些风险,在正确利用股权质押的同时,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卢源[5](2021)在《华鲁恒升股权激励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股权激励历来是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领域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追求利益趋同,实现企业可持续与长效发展的重要制度举措,在国内外企业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断优化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是促进企业持久发展、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激励机制。本文以省属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探讨我国省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应的优化举措。华鲁恒升是第一家以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山东省属上市公司。本文以华鲁恒升为研究对象,通过研读和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对股权激励的定义、要素、动因、经济后果等进行系统的回顾与总结,并以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与激励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事件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华鲁恒升股权激励的实施进行了深入探究。研究表明华鲁恒升股权激励存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过于单一;对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尚不完善;是一种维系高级管理层与核心员工的福利型工具而非激励型利器等问题。从股权激励合法合规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的角度,本文分析认为,要想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华鲁恒升需要:(1)提高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多元化与科学性;(2)真实有效的履行激励对象的业绩考评;(3)科学合理设置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强化激励效果;(4)不断完善对股权激励的监督,保障股权激励的真实有效履行。此外,想要优化华鲁恒升股权激励的实施,还需要内部制度机制、外部监督机制与信息披露机制综合作用。本文提出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华鲁恒升股权激励实施提供了指导,相关研究结论可以为省属上市公司,尤其是山东省省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提供理论支持,进一步为山东省省属上市公司借助股权激励实现企业突破式、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经验和借鉴意义。
唐玉锋[6](2021)在《股东换购ETF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 ——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9年以来,股东换购ETF迈入快速发展阶段。作为资本市场一种特别的投资方式,股东换购ETF不仅能帮股东优化自身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还可以适度降低公司股权集中度,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但短期会对公司股票价格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一些不利影响,影响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如何规范股东换购ETF的发展,加强对股东换购ETF的监管,成为资本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选择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两次换购ETF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了解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换购ETF的制度背景、发展趋势等基本概况,完成对福斯特公司控股股东换购动机、换购过程的详细阐述。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换购ETF对公司股票股价和超额收益率、公司经营及公司治理的影响。针对具体的影响分析,从上市公司及股东、监管层的角度出发,提出规范股东换购ETF发展的多方面应对措施。
王万雄[7](2021)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研究 ——以乾景园林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越来越活跃,股权质押也随之快速发展。但股权质押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近些年来爆发的平仓事件以及股权质押导致部分企业控制权转移等风险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因此,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股权质押所产生的风险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对我国企业股权质押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首先,本文对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对股权质押的相关文献和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其次,对股权质押的理论风险进行分析并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现状。再次,利用案例分析法对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案例进行分析,指出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给公司造成的隐患。最后,基于案例分析的结论提出如何辨识与防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本文通过分析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案例得出结论:第一,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行为给外界释放了控股股东需要资金的信息,引起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猜疑,导致上市公司股价下跌。第二,随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升高,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程度加深,控股股东的权责利不平衡,导致控股股东做出不当经营决策,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第三,随着公司股价的下跌,控股股东质押股权面临平仓,可能造成被动的公司控制权转移。如果公司经营情况不佳,未来发展前景不好,控股股东也有主动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动机。第四,在乾景园林控制权存在转移风险的情形下,公司管理层人员可能会频繁更换,公司内部人心不稳,从而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最后,本文从股权质押的比例变化和披露情况、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上市公司股价下跌情况三个方面提出如何辨识股权质押风险,从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监督和披露、限制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行为、金融机构加强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建议,期望能为存在类似股权质押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赵可歆[8](2020)在《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汉得信息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股权激励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缓解委托代理矛盾,同时能够降低骨干人员的流失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所以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人才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但是目前大部分企业推行的是一两期股权激励计划,且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也多是短期性的。连续多期股权激励是随着企业自身发展和战略转变而动态调整的新型股权激励方案,它通过高频率、连续性的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使股权激励效果更具有长期性和有效性。所以探究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将对许多激励效果欠佳的上市公司大有裨益。但是当前关于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较少,也尚未有文献作出系统的梳理。因此本文将用理论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展开研究。本文选取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次数最多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案例。汉得信息201 1年在创业板上市后,为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已经连续推出了八期股权激励,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前六期股权激励均已顺利解锁,其主营业务——高端ERP实施服务发展也迈向新高度,正朝着数字化生态综合服务商的目标不断前进。为了探究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本文首先依据相关理论和文献研究搭建了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在案例研究部分,本文分析了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实施动因,结合其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理清了连续多期股权激励对汉得信息产生影响的作用路径,将汉得信息与软件行业均值的财务数据对比进行经济后果研究。最后本文得出,连续多期股权激励通过动态激励机制对企业的资本市场反应、财务绩效、创新能力表现等都产生重要作用。
施金晶[9](2020)在《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在我国对应的法律文本是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1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中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当然,规范大额持股行为的相关制度还包括一般信息披露规定、法律责任章节的相关规定等。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大额持股”指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及其后“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规定了通过其他方式持股达到或超过5%及其后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大额持股行为应当履行的义务。简言之,大额持股描述的是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持股达到5%及通过其他方式持股达到或超过5%,以及5%以后股权的持续变动达到法定比例。2014年底这一轮敌意收购及险资“举牌”2上市公司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中一大重点内容就是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因短视主义之故,投资者购入大宗股份常被视为敌意收购且受到上市公司乃至学者与监管者的厌恶与指责,收紧大额持股披露规则的呼声随即成为学界与舆论热点,且在《证券法》的修订中得以体现。但是,关于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功能利弊及其监管立场并未达成理论及实务共识,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主体、披露时限、披露内容等具体制度设计,慢走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及与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关系等,仍需系统研究,深入分析。本文正是在借鉴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证券监管工作实践积累的经验和思考,试图对大额持股监管相关制度的法律逻辑、规范主体、披露时限、披露内容、慢走规则和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为理论研究和执法实践提供一定的支持。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制度起源于美国1968年的《威廉姆斯法案》1,后全世界主要国家的资本市场予以借鉴、发展,形成了自身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我国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在权益披露制度外,还发展了与权益披露紧密相关的交易限制规则,也就是俗称的“慢走规则”。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证券法》规定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包括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制度,以及“慢走规则”,本文将两者统称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及要约收购制度,作为相关制度在文章中有所涉及,但不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制度。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发布,并于2020年3月1日生效。新《证券法》对大额持股监管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披露时点及法律责任。然而,为何进行这样的制度修改,是否合理?法律修改前,关于大额持股监管的争议,是否因本次修改尘埃落定?未解决的争议问题,在今后的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在新的规则刚刚发布的情况下,如何解释和执行规则,以达到立法目的和监管目标?为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对大额持股监管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梳理。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法理逻辑。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大额持股监管的基本架构,论述大额持股的内涵及外延,大额持股监管在上市公司收购监管中的位置。第二,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思想源流,证券市场的内在本质决定了其发挥功能的方式与证券交易有关,尤其是大额证券交易;证券市场的内在缺陷决定了证券监管的必然性,大额持股监管属于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且有其独特的权益披露价值。第三,大额持股监管的制度价值,也就是大额持股监管的必要性,主要包括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市场秩序三个方面。第四,分析大额持股监管的冲突平衡。大额持股监管应坚持科学、适度原则;监管方法和措施应遵循体系化要求,同时要避免陷入过度披露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之中。第二章分析大额持股的监管对象。从信息披露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对象一般为掌握内部信息的人士。然而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监管制度设置的监管对象并未设置为上市公司或其董事会等内部人士,而是将大额持股人(本文将其界定为“权益拥有人”)设置为义务和责任的主体。本章对投资者、持股人、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大额持股监管制度历史上出现的名词进行了分析,指出权益拥有人概念的出处、产生原因、概念及构成要件,从而清晰界定大额持股制度的监管对象;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特殊权益拥有人及其拥有权益的认定标准。第三章将大额持股视为一种状态,对其进行信息披露的监管研究。也就是说,只要持股达到法定的比例,即使不做任何其他行为,也应当进行信息披露。根据证券监管的理论,信息披露监管的关键问题在于:披露什么,何时披露。这是信息披露中最为关键的两大问题。关于内容,境内权益变动披露并非像部分观点所认为的仅以持股比例来区分简式与详式,而是设计了一套以持股比例为主,以控制权为辅的区分逻辑。这套逻辑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基本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跟成熟市场的规则相比,权益变动报告内容方面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规定豁免披露情形及简化披露情形。本文建议参考境外市场作法,结合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监管现状,未来考虑制定相关的豁免或简化披露规则。关于时限,首先,大额持股的初始信息披露比例设定为5%,是因为5%的股东为公司的重要股东,5%存在于《公司法》及《证券法》上的诸多制度。其次,本次《证券法》修改将持续变动信息披露比例由5%调整为1%。这项修改存在较大争议,理论界及实务界并未达成共识。之所以最终作此修改,还是对此前诸多敌意收购的回应,在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受限的情况下,为了阻止敌意收购,进行的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均衡。再次,1%、5%的变动比例宜采取“刻度说”,也就是1%、5%的倍数。一方面5%的倍数10%、30%、50%、75%等具有《公司法》上的重要意义,在此时披露更符合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1%的倍数可以减轻权益拥有人理解规则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少违法行为,同时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最后,境内的大额持股信息时限设计并不像美国等那样,与持股主体、持股目的等相关。关于持股目的,鉴于主观意图难以界定,信息披露的时限不区分持股意图是符合当前情况;关于持股主体,建议未来能够根据《证券法》的授权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情况,适当放宽部分主体的披露时限要求。第四章将大额持股定位为一种行为,对其进行交易行为的监管。我国的大额持股监管,不仅包括对持股状态的信息披露监管,还包括对大额持股后持股人的交易行为限制。也就是说,我国境内的大额持股监管制度不只是信息披露制度,还套着一定时间内不得交易的限制制度。这是我国大额持股监管制度与主要成熟资本市场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最大差异。对大额持股交易的限制规则,其实有三类:第一是5%以上股东的短线交易问题;第二是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制定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主体适用的减持新股问题。这两类问题虽然也属于大额持股的交易限制,关于短线交易、转售规则等,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关于大额持股交易监管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第三类,即:《证券法》第63条规定的慢走规则。在制定之初,慢走规则担负着保护信息公平,预防市场操纵等使命。但随着信息传播的快捷化,慢走规则利弊力量对比在发生变化。目前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敌意收购,仍然保留这该制度。但需要考虑新增的5%以上股东每1%次日披露制度与慢走规则的叠加效应。这两项制度选择一项即可实现相应的立法目标,制度的叠加将会导致慢走规则的负面效应更加突出,妨碍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市场的形成,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公司治理。第五章主要分析违反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实现。法律作用的机理决定了,有责任才真正有权利。违反权益披露规则及违反慢走规则的证券交易行为(以下简称违规交易行为)的行为性质及法律责任。第一,关于行为性质,权益披露违规行为属于虚假陈述,但紧随其后的违规交易行为不适用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则。虽然大额持股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但违规交易行为属于《证券法》第53条第2款中所讲的“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的情形,不应当适用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对于违规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按照虚假陈述处理。第二,行政责任是当前能够规范违规交易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能够追究民事责任的虚假陈述通常为“诱多型虚假陈述”,而违规交易行为一般属于“诱空型虚假陈述”,很难追究民事责任;而违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仍存在争议;因此,行政责任是威慑违规行为的主要方式。本章主要分析论述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行政责任,对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属于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对于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的简要论述,主要目的在于将行政责任置于责任体系中进行分析,从而体系化地认知大额持股监管的行政责任及其适当性。当前境内相关的行政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限制表决权等。该处的责令改正,指的是完成信息披露义务,并不包括限制表决权,也不能扩展出责令限期卖出、没收违法所得等责任形式。
王晓辉[10](2020)在《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特征日益明显。经济高质量发展伴随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步提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企业规模随着经济发展也不断扩大,关联方交易随之增多,金额也日益增加,这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为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提供了机会,同时也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难度的増加、事务所审计风险的提高。本文借鉴国内外有关审计风险、关联方及交易、审计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以有效防范和控制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为目的,展开对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及交易审计风险研究。从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现状入手,了解到T事务所的审计客户关联方关系复杂,关联方交易业务量大且类型众多,但T事务所在对其关联交易实施审计风险评估时却呈现出过于粗犷、主观程度过高的现状。在分析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T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审计案例,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T会计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根据量化研究成果对T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给出优化对策和建议。
二、公司股权结构与资讯披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司股权结构与资讯披露(论文提纲范文)
(1)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基于股权质押的动机研究 |
二、股权质押的风险及防范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股权质押概念及风险 |
一、股权质押的涵义 |
二、股权质押的风险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控制权私利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章 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介绍及动因分析 |
第一节 M公司的情况介绍 |
一、公司简介 |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 |
第二节 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介绍 |
一、股权质押次数频繁、比例高 |
二、存在循环质押现象 |
三、股权质押公告信息披露质量低 |
第三节 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动机分析 |
一、企业非理性扩张,资金缺口巨大 |
二、资金回收效率低下,现金流短缺 |
三、维持控制权,规避股票限售约束 |
四、股价波动触及预警平仓线,进行补充质押 |
第四章 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M公司股权质押的市场风险分析 |
一、第一次窗口期的市场反应 |
二、第二次窗口期的市场反应 |
第二节 M公司股权质押的财务风险分析 |
一、偿债能力分析 |
二、盈利能力分析 |
三、营运能力分析 |
四、成长能力分析 |
第三节 M公司利益相关者的风险分析 |
一、控制权转移风险 |
二、利益侵占风险 |
第五章 应对 M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内部制约机制 |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
二、建立风险问责制,提升预警能力 |
三、强化独董监管力,加强风险管控 |
四、利用纾困资金,缓解债务压力 |
五、重视资金管理,控制质押规模 |
第二节 外部制约机制 |
一、详实披露资金的流向,减少风险因子 |
二、赋予中小股东话语权,参与公司治理 |
三、完善质押合同的条款,重视风险预防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 |
2.1 股权激励的定义 |
2.2 股权激励的模式与关键因素 |
2.2.1 股权激励的模式 |
2.2.2 股权激励的关键要素 |
2.3 股权激励的动因理论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人力资本理论 |
2.3.3 激励理论 |
2.4 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 |
2.5 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理论分析 |
2.5.1 股权激励的正效应分析 |
2.5.2 股权激励的负效应分析 |
第三章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分析 |
3.1 ZH公司概况 |
3.1.1 ZH公司简介 |
3.1.2 ZH公司主营业务 |
3.1.3 ZH公司股权结构 |
3.2 ZH公司股权激励动因分析 |
3.2.1 快速扩展智能化设备覆盖面积 |
3.2.2 弥补股权结构的缺陷 |
3.2.3 企业战略的转型 |
3.2.4 提升行业竞争力 |
3.3 ZH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过程 |
3.3.1 首期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 |
3.3.2 第二期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 |
3.3.3 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 |
第四章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 |
4.1 基于事件研究法的资本市场变化 |
4.1.1 定义事件、事件日、事件窗 |
4.1.2 估计正常收益率 |
4.1.3 估计异常收益率和累计异常收益率 |
4.1.4 实证结果解释与评价 |
4.1.5 资本市场反应过程的评价 |
4.2 股权激励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
4.2.1 盈利能力状况 |
4.2.2 资产质量状况 |
4.2.3 经营增长状况 |
4.2.4 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
4.2.5 杜邦分析 |
4.3 股权激励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
4.3.1 股价与企业市值分析 |
4.3.2 盈余管理行为 |
4.3.3 经营行为和分红行为 |
4.3.4 人才结构稳定性分析 |
4.3.5 创新研发能力 |
4.4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成功之处 |
4.4.1 股权激励计划的及时推出 |
4.4.2 股权激励规模适宜 |
4.4.3 企业价值增加 |
4.4.4 提升行业竞争力 |
4.5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不足之处 |
4.5.1 股权激励后劲不足 |
4.5.2 资本市场无法全面反映企业价值 |
4.5.3 企业绩效考核不健全 |
4.5.4 企业售股条件不明确 |
第五章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改进建议和案例启示 |
5.1 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改进建议 |
5.1.1 设置科学的方案期限,可持续发展 |
5.1.2 加强监督体制,杜绝人为控制 |
5.1.3 选择多元化的业绩指标 |
5.1.4 增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
5.1.5 完善售股条件 |
5.2 ZH公司股权激励案例启示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6.2.1 研究局限 |
6.2.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3)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经济后果研究 ——以大晟文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述 |
1.2.1 股权质押动因 |
1.2.2 股权质押代理问题 |
1.2.3 股权质押经济后果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文化传媒行业 |
2.1.2 控股股东 |
2.1.3 股权质押 |
2.1.4 经济后果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两权分离理论 |
2.3 股权质押经济后果评价方法 |
2.3.1 短期市场反应评价方法 |
2.3.2 长期财务绩效评价方法 |
2.3.3 公司整体价值评价方法 |
3 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整体现状及动因 |
3.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市场整体概况 |
3.1.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市场发展规模 |
3.1.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业分布状况 |
3.2 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财务特征及股权质押整体现状 |
3.2.1 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财务特征 |
3.2.2 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整体现状分析 |
3.3 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动因分析 |
3.3.1 外部动因 |
3.3.2 内部动因 |
4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过程及动因分析 |
4.1 大晟文化公司简介 |
4.1.1 大晟文化发展概况 |
4.1.2 大晟文化公司股权结构 |
4.2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过程及特征 |
4.2.1 大晟文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过程 |
4.2.2 大晟文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特征 |
4.3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动因分析 |
4.3.1 外部融资难度加大 |
4.3.2 内部扩张资金需求 |
4.3.3 控股股东利益侵占 |
4.3.4 规避限售股的约束 |
5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分析 |
5.1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短期绩效影响分析 |
5.1.1 研究事件及窗口期选择 |
5.1.2 超额收益率和累积超额收益率计算 |
5.1.3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短期绩效整体性评价 |
5.2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长期财务绩效影响分析 |
5.2.1 盈利能力指标 |
5.2.2 营运能力指标 |
5.2.3 偿债能力指标 |
5.2.4 成长能力指标 |
5.2.5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长期财务绩效整体性评价 |
5.3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对公司整体价值影响分析 |
5.3.1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前后两权分离状况 |
5.3.2 托宾Q值分析 |
5.3.3 经济增加值分析 |
5.3.4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对公司价值影响整体性评价 |
5.4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非财务指标分析 |
5.4.1 内部治理结构 |
5.4.2 关联交易 |
5.4.3 减持股份 |
5.4.4 大晟文化股权质押非财务指标分析整体性评价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相关政策性建议 |
6.2.0 对大晟文化的相关建议 |
6.2.1 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建议 |
6.2.2 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本文不足 |
6.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以荣科科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股权质押的动机 |
1.2.2 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 |
1.2.3 股权质押的风险 |
1.2.4 股权质押风险的应对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思路图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控股股东 |
2.1.2 股权质押 |
2.1.3 现金流权 |
2.1.4 控制权 |
2.1.5 限售股 |
2.2 股权质押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信号传递理论 |
2.2.4 控制权私利理论 |
3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状况分析 |
3.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现状 |
3.1.1 股权质押整体状况 |
3.1.2 股权质押具体状况 |
3.2 股权质押的动机分析 |
3.2.1 筹集资金 |
3.2.2 维持控制权 |
3.2.3 风险转移 |
3.3 股权质押的风险分析 |
3.3.1 公司方面 |
3.3.2 质权人方面 |
3.3.3 资本市场方面 |
4 荣科科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案例分析 |
4.1 荣科科技案例介绍 |
4.1.1 公司简介 |
4.1.2 荣科科技控股股东及股权结构 |
4.1.3 控股股东的质押背景 |
4.1.4 质押情况介绍 |
4.2 股权质押分析 |
4.2.1 质押特点 |
4.2.2 质押动机 |
4.2.3 经济后果 |
4.3 质押风险分析 |
4.3.1 处置风险 |
4.3.2 道德风险 |
4.3.3 市场风险 |
5 研究结论和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股权质押风险的相关建议 |
5.2.1 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
5.2.2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
5.2.3 对资本市场的建议 |
5.3 研究局限性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华鲁恒升股权激励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股权激励实施动因 |
1.2.2 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
1.2.3 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股权激励基本概念与理论 |
2.1 股权激励基本概念 |
2.2 股权激励相关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激励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华鲁恒升股权激励现状 |
3.1 公司简介 |
3.2 股权激励实施现状 |
3.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
3.2.2 股权激励履行情况 |
3.2.3 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
3.3 股权激励问题分析 |
3.3.1 股权激励是福利型工具而非激励型利器 |
3.3.2 对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尚不完善 |
3.3.3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过于单一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华鲁恒升股权激励的优化对策 |
4.1 股权激励的优化目标 |
4.2 股权激励的优化原则 |
4.2.1 合法合规性原则 |
4.2.2 可行性原则 |
4.2.3 有效性原则 |
4.3 股权激励方案的优化内容 |
4.3.1 提高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多元化与科学性 |
4.3.2 真实有效的履行激励对象的业绩考评 |
4.3.3 科学合理设置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强化激励效果 |
4.3.4 完善对股权激励方案的监督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华鲁恒升股权激励优化的保障举措 |
5.1 内部制度保障 |
5.2 外部监督机制 |
5.3 信息披露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股东换购ETF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 ——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股东换购ETF理论概述 |
2.1 文献综述 |
2.2 相关理论 |
2.2.1 信号传递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控制权收益理论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换购ETF现状 |
3.1 股东换购ETF制度背景 |
3.2 股东换购ETF概况 |
3.2.1 市场趋势 |
3.2.2 板块结构 |
3.2.3 企业性质 |
3.3 股东换购ETF动机 |
3.3.1 优化资产配置,丰富投资组合 |
3.3.2 换购进行套现,实现可见收益 |
3.3.3 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
3.3.4 提高资产流动性,降低投资风险 |
3.4 股东换购ETF影响 |
3.4.1 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
3.4.2 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
3.4.3 对市场的影响 |
3.4.4 对监管的影响 |
第四章 福斯特公司股东换购ETF案例描述 |
4.1 案例选取 |
4.2 公司概况 |
4.2.1 基本情况 |
4.2.2 经营情况 |
4.2.3 换购前股权结构 |
4.3 换购动机 |
4.4 换购过程 |
4.4.1 具备条件 |
4.4.2 换购进展 |
第五章 股东换购ETF对福斯特公司的影响分析 |
5.1 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收益率影响分析 |
5.1.1 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
5.1.2 对公司股票超额收益率的影响 |
5.2 对公司经营影响分析 |
5.2.1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5.2.2 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
5.2.3 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影响 |
5.3 对公司治理影响分析 |
5.3.1 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5.3.2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 |
5.3.3 对公司决策机制的影响 |
5.3.4 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影响 |
第六章 股东换购ETF行为的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股东换购ETF有利于丰富股东投资 |
6.1.2 股东换购ETF不利于提升短期公司价值 |
6.1.3 股东换购ETF提出监管新挑战 |
6.2 对策建议 |
6.2.1 股东合理进行换购ETF |
6.2.2 公司规范股东换购ETF行为 |
6.2.3 监管层加强对股东换购ETF的监管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研究 ——以乾景园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
1.2.1 概念界定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贡献 |
2 理论基础及股权质押风险 |
2.1 理论基础 |
2.1.1 控制权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3 委托代理理论 |
2.2 股权质押风险理论分析 |
2.2.1 股价剧烈波动的风险 |
2.2.2 控股股东道德风险 |
2.2.3 公司控制权被转移的风险 |
2.2.4 经营状况恶化的风险 |
3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现状 |
3.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发展过程 |
3.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 |
3.2.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质押市场、质押方情况 |
3.2.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行业分布情况 |
3.2.3 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
4 乾景园林股权质押案例分析 |
4.1 案例背景介绍 |
4.1.1 园林工程行业股权质押情况 |
4.1.2 乾景园林公司简介及股权结构 |
4.2 乾景园林股权质押情况 |
4.2.1 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过程 |
4.2.2 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特点 |
4.3 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动因 |
4.3.1 方式灵活,保留对企业的控制权 |
4.3.2 控股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
4.3.3 盘活限售股 |
4.4 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隐患 |
4.4.1 乾景园林股价下跌的风险 |
4.4.2 乾景园林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道德隐患 |
4.4.3 乾景园林控制权被转移隐患 |
4.4.4 乾景园林经营状况恶化隐患 |
5 辨识与防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
5.1 辨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
5.1.1 股权质押比例的变化及披露情况 |
5.1.2 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
5.1.3 上市公司的股价下跌 |
5.2 防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建议 |
5.2.1 加强对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行为的监督和披露 |
5.2.2 限制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行为,完善相关法律 |
5.2.3 金融机构加强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管理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汉得信息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本文的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股权激励 |
2.1.2 连续多期股权激励 |
2.2 理论基础 |
2.2.1 激励理论 |
2.2.2 强化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人力资本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股权激励动因分析的文献综述 |
2.3.2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文献综述 |
2.3.3 股权激励经济后果分析的文献综述 |
2.4 文献评述 |
3 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理论分析 |
3.1 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 |
3.1.1 连续多期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 |
3.1.2 人才密集型行业倾向于连续多期股权激励 |
3.2 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特点 |
3.2.1 实施频率高 |
3.2.2 授予数量少价格低 |
3.2.3 着重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 |
3.2.4 合理的有效期限 |
3.3 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动因分析 |
3.3.1 人力资本升值 |
3.3.2 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需要 |
3.3.3 强化激励模式的需要 |
3.3.4 前期股权激励成功实施的经验 |
3.3.5 福利型动因 |
3.4 作用路径 |
4 案例研究样本的选取及介绍 |
4.1 案例公司选取标准 |
4.2 汉得信息公司概况 |
4.2.1 公司简介 |
4.2.2 股权结构 |
4.2.3 经营概况 |
4.2.4 发展优势 |
4.3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分析 |
4.3.1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模式 |
4.3.2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被激励对象 |
4.3.3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激励期限及解锁比例 |
4.3.4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标的物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
4.3.5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 |
4.4 汉得信息股权激励解锁情况 |
5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动因及经济后果分析 |
5.1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动因分析 |
5.1.1 绑定核心员工的需要 |
5.1.2 提高主营业务竞争力 |
5.1.3 从解决方案服务商向数字化生态综合服务商转型 |
5.1.4 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
5.2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经济后果分析 |
5.2.1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资本市场反应 |
5.2.2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财务效果分析 |
5.2.3 汉得信息连续多期股权激励的创新能力表现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6.2.1 优化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
6.2.2 完善内部治理环境 |
6.2.3 完善市场监管与法律法规 |
6.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论题价值与学术综述 |
三、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基本结构 |
一、大额持股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与大额持股相关的证券监管制度 |
第二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思想源流 |
一、证券市场的内在本质与监管哲学演变 |
二、大额持股监管制度的定位与思想谱系 |
第三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
三、促进上市公司治理 |
第四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冲突平衡 |
一、大额持股监管的原则:比例原则 |
二、大额持股监管的方法:体系化 |
三、大额持股监管的陷阱:过度披露 |
第二章 大额持股监管对象的确定 |
第一节 权益拥有人 |
一、投资者、持股人 |
二、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
三、权益拥有人的来源 |
四、权益拥有人的界定 |
第二节 权益拥有人的构成要件 |
一、权益的认定 |
二、“拥有”的认定 |
三、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
第三节 特殊权益拥有人的认定 |
一、特殊权益拥有人的含义 |
二、特殊权益拥有人拥有权益的认定 |
第三章 大额持股的静态监管:权益披露维度 |
第一节 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内容 |
一、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内容 |
二、境外主要成熟市场关于权益披露的内容设计 |
三、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内容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 |
第二节 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一、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二、美国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三、欧盟、英国等大额持股权益披露的时限 |
四、境内大额持股权益披露时限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 |
第四章 大额持股的动态监管:交易行为维度 |
第一节 慢走规则立法目的确定 |
一、慢走规则的起源及立法目的 |
二、慢走规则立法目的再辨析:充分信息下的行为理性 |
第二节 慢走规则的具体含义 |
一、初始持股比例5%的慢走规则 |
二、5%后持股变动比例每增减5%的慢走规则 |
第三节 违反慢走规则的交易行为有效性 |
一、交易行为无效论 |
二、交易行为效力待定论 |
三、交易行为有效论 |
第四节 慢走规则必要性的再思考 |
一、慢走规则的负面效应 |
二、慢走规则与变动1%即披露规则的叠加效应 |
第五章 大额持股监管的实现 |
第一节 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类型及性质 |
一、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类型 |
二、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行为性质 |
第二节 大额持股监管的主要实现路径:行政责任 |
一、责令改正 |
二、警告、罚款 |
三、限制表决权 |
四、存在争议的行政责任形式 |
五、大额持股违规行为的其他责任形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
后记 |
(10)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研究理论基础 |
2.1 审计风险 |
2.1.1 审计风险影响因素 |
2.1.2 审计风险模型 |
2.2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审计内容 |
2.2.1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认定 |
2.2.2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
2.2.3 关联方审计内容 |
2.3 关联方交易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
2.3.1 关联方及交易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
2.3.2 关联交易对检查风险的影响 |
第三章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审计现状及风险分析 |
3.1 T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3.1.1 T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
3.1.2 T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与专业人员概况 |
3.2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现状 |
3.2.1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审计现状 |
3.2.2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程序 |
3.3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分析 |
3.3.1 T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关联交易审计中不足 |
3.3.2 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面临的风险 |
第四章 T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因素分析 |
4.1 关联交易审计风险因素分析 |
4.1.1 关联交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4.1.2 关联交易重大错报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4.1.3 关联交易检查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
4.2 关联交易审计风险模型的构建 |
4.2.1 可接受审计风险评估模型构建 |
4.2.2 关联方交易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模型构建 |
第五章 关联交易审计风险模型应用 |
5.1 Q公司概况 |
5.1.1 Q公司简介 |
5.1.2 Q公司股权情况介绍 |
5.1.3 Q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
5.1.4 Q公司财务状况 |
5.2 Q公司关联方交易现状 |
5.2.1 Q公司关联方关系 |
5.2.2 Q公司关联方交易 |
5.3 Q公司关联交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评估测算 |
5.4 Q公司关联交易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测算 |
5.4.1 确定关联交易重大错报风险指标权重 |
5.4.2 模糊综合评价计算 |
5.4.3 Q公司检查风险测算及评估结果分析 |
第六章 T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关联交易审计风险的对策建议 |
6.1 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关联方现状准确评估风险 |
6.2 与管理层沟通、明确双方责任 |
6.3 完善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方法、严格执行程序 |
6.4 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
6.5 按照行业积累关联方交易审计经验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四、公司股权结构与资讯披露(论文参考文献)
- [1]M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对策研究[D]. 陈俊蓉.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ZH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研究[D]. 王振. 西安石油大学, 2021(12)
- [3]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经济后果研究 ——以大晟文化为例[D]. 钮亚茹.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以荣科科技为例[D]. 李慧泽.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5]华鲁恒升股权激励问题及对策研究[D]. 卢源.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6]股东换购ETF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 ——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D]. 唐玉锋. 兰州大学, 2021(12)
- [7]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研究 ——以乾景园林为例[D]. 王万雄.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8]上市公司连续多期股权激励实施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汉得信息的案例分析[D]. 赵可歆. 苏州大学, 2020(03)
- [9]大额持股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施金晶.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T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研究[D]. 王晓辉.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