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采办模式的高技术项目研究与开发管理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程曼莉[1](2020)在《动态能力视角下的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武器装备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军事专业分工越来越细,装备采办费用逐年增加。这直接导致了武器装备采办过程中“拖进度、降指标、涨成本”现象(以下简称“拖降涨”)频生,甚至成为世界各国国防采办的痼疾。所谓“拖降涨”,表现为:采办费用超支,国防预算压力加大;采办进度延滞,影响装备更新换代;性能指标降低,难以实现预定军事能力。针对“拖降涨”问题,世界各国积极推行了采办改革和管理倡议,其中以美国为甚。尽管“拖降涨”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但某些武器装备绩效得以改善。研究表明,“拖降涨”实际上是国防采办在以武器装备为代表的项目层面的绩效问题,核心指标包括成本、进度、技术性能。为此,本文以美国武器装备采办案例和研究报告等文献为研究素材,试图从动态能力视角在项目管理层面研究国防采办绩效问题,找到项目绩效差异的根源,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启示,以期为提高我国国防采办项目管理提供参考。动态能力,按照学界趋同的观点,从能力配置资源的角度出发,以某一具体商业过程为依托,研究不确定环境下的组织战略管理问题。国防采办的不确定性与动态能力研究方向相吻合,动态能力在研究方法上适应国防采办实例。本文构建动态能力的分类、演进、影响的一体化研究框架,对美国国防采办绩效进行较为细致的研究。本文主要以成本和进度为研究指标,着重阐明国防采办绩效“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研究重点放在如何改进国防采办绩效上面。全文基本结构如下:第1章为导论,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明确研究对象,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之上概述研究内容及方法,并提出本文的创新点。第2章描述性统计“拖降涨”表现特征并分析背后存在的问题,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问题。第3章构建全文的理论框架与基础。第4~6章回答“怎么办”问题:其中第4章和第5章分别从技术和组织角度理论分析动态能力形成并提高国防采办绩效的路径,第6章案例论证分析前文提出的观点。第7章总结研究结果,提出政策启示,在分析研究不足的基础之上明确下一步研究方向。在以往文献的基础上,本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回顾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现状,从文献综述和基本理论两个角度构建研究基础。梳理美国国防采办绩效影响因素及改进方法的文献,一方面分析绩效影响因素的共性,将其分为军事需求、技术风险、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经济环境五类,发现当前研究缺乏对绩效影响因素相关性,尤其是绩效影响关键与根源的分析;本文第2章描述性统计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特征并找出关键要素,研究表明众多因素表现出不确定性特征,其中装备需求不确定是主因,政治和技术上的不确定性是其深层原因。另一方面找出当前研究方法的共性——典型案例为主和数据(通常密级度较高)定量分析为辅,分析主客观条件并对通用研究方法进行适应性改造,确定本文研究方法:案例贯穿全文,公开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逻辑推导模型和仿真演绎搭建理论基石,典型案例验证全文理论逻辑演绎。同时,将文献推导的绩效影响深层原因——不确定性作为全文逻辑起点,探索动态能力理论对本议题的理论适应性,构建理论基础。2.建立动态能力视角下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的理论研究框架。动态能力是企业面临不确定性环境的战略缓冲,美国国防采办系统需按照“企业”定位提高管理效能。理论框架构建过程如下:第一,对美国国防采办系统(DAS)的组织性质进行定位。第二,归纳美国国防采办动态能力的管理理念。第三,分析动态能力结构的维度。第四,分析动态能力对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的影响机制并形成研究框架:国防采办的动态能力本质存在于流程裁剪过程中,即采办流程根据项目进程、产品属性或产品周期进行适应性裁剪;形成动态能力首先需具备对装备需求的感知,并从技术上实现、组织上保障,具体说在技术上针对装备需求实现模块化,组织上针对因需求模块化造成的流程裁剪提供组织保障、即组织柔性化,并协调国防工业部门和国防监管部门在项目管理层面的柔性化。3.从技术柔性角度分析美国国防采办过程中如何形成动态能力并对采办绩效产生影响。第一,从技术柔性的作用总结转化范围、转化时间、转化成本三大指标,判定装备需求模块化是一种代表技术柔性发展的新兴方向,即将武器在设计时对需求逐级分解成不同级别的系统构成,将不同的子系统视为不同功能的模块,共同构成满足军方装备需求的系统模块;从装备需求模块化进展可见技术柔性能力不断增强。第二,以Badwin&Clark(2004)的模型分析模块化对国防采办增加决策者选择权的原理;数学模型推导分析技术柔性是企业实现需求适应性的最优选择原理。第三,分析技术柔性对采办绩效的影响,即在装备需求模块化中,不同程度的模块化对绩效产生的差异性影响:模块化从规模经济和替代经济角度不同程度降低采办成本;通过并行工程原理,缩短研制生产周期。4.从组织柔性角度分析国防采办“嵌套型制度科层”问题,并建模以系统动力学工具模拟分析美国国防采办组织柔性化如何形成动态能力并对采办绩效产生影响。第一,组织柔性反映在组织结构属性中,组织结构柔性化提高组织柔性的形成。第二,以美军采办绩效审查体系表现出典型的“嵌套型制度科层”为例,组织内正规化与非正规化、复杂化与简单化、集权化与分权化的矛盾给管理者带来信息传递质量和速率的下降,造成一定程度的决策延迟,影响采办绩效;这也是组织层面动态能力影响采办绩效的主要障碍。第三,将“嵌套型制度科层”问题建模,按照国防采办柔性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分析影响决策延迟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三种项目指挥链的决策影响。第四,用系统动力学Vesim软件模拟,构造传统四级项目指挥链,综合IPT结构和信息共享的四级、三级指挥链这3种绩效审查组织结构的信息传递决策延迟模型,调整参数反映以上3种决策组织结构,模型通过检验并得出模拟图。第五,由模拟图可知,组织过程沟通中存在的“牛鞭效应”,即下级信息到上级信息波动逐渐增大的扭曲现象。三级指挥链比四级指挥链更能克制信息扭曲,但如果还是采用传统等级制结构传递信息,不重视信息在成员之间共享,信息扭曲现象缓解不佳,不利于快速变化的环境。尤其是四级指挥链信息共享式决策延迟中,中高层管理者,尤其是军种执行官(CAE)信息负载明显偏大,这是因为该层级是美军信息掌握最多对采办项目前途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管理层,与事实及美军政策相符。5.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验证技术柔性和组织柔性对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的改善。第一,介绍案例研究设计思路,并按照标准筛选典型案例三组。第二,从技术柔性角度考察影响采办绩效的动态能力,以第一组案例为历史纵深考察装备需求模块化反映的技术柔性程度不同造成的绩效差异,以第二组案例为参照,比较宙斯盾代表性武器系统与相关武器的采办绩效。其中,第一组案例为主案例,第二组为辅案例。两组案例以美国宙斯盾系统推行开放式系统架构(MOSA)政策为例,从宙斯盾系统本身的技术进步——基线(baseline)从0到9.0版本的升级,展现国防采办模块化的发展历程,或者说反映武器的模块化程度,即经过产品模块化、设计模块化,到组织模块化、生产网络模块化。第三,从组织柔性角度考察影响采办绩效的动态能力,以第三组案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IPT)变迁对照比较,并嵌入同期国防采办绩效审查组织变迁,论证管理组织柔性化过程下项目信息沟通上改善“嵌套型制度科层”的效果。研究以F-35和F-22为代表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为主案例,同期国防采办绩效审查体系变迁为辅案例;研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验证缓解“嵌套型制度科层”形成组织柔性能力对国防采办绩效的影响。可见国防采办只有在“嵌套型制度科层”改进的背景下,项目层面的模块化在技术上和组织上才有产生和实现的可能。6.立足我国国防采办现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启示。我国当前装备采办未实行一体化“项目制”,总结美国执行项目制经验并判断提高采办组织对环境的适应性是未来发展趋势所在。由此得出以下政策启示:第一,国防采办绩效评价体系应考虑项目的可拓展性。第二,以国防采办流程控制为前提实现流程裁剪并形成项目管理层面的动态能力,在以下四方面满足流程控制实施条件:(1)出台采办流程的法规、指导手册等正式文件明确采办流程与责任分工;(2)审查组织一体化,加大军种的提前介入;(3)成立专门负责成本和技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4)形成统一数据平台。第三,从“自上而下”政府推动和“自下而上”市场牵引两方面做好采办需求模块化规划;其中政府自上而下的规划是重点,自下而上的产业发展是基础。第四,以增加授权、协调和激励为主提高国防采办组织柔性化。国防采办项目管理从技术和组织两方面合力形成动态能力,才能应对以需求不确定为主的采办环境,提高国防采办绩效。
李奇锴[2](2020)在《A石油公司采购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全球油气行业依然处于困境之中,原油价格持续低迷,油气产量供大于求,过去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继续维持,各大石油企业被迫从“市场与销售端”的企业竞争转变到“创新与采购端”的供应链竞争,通过运用世界先进的采购实践经验和管理工具,实现供应链协同创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而采购管理作为影响企业成本与弹性的关键因素,也是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环节,对其进行研究分析与优化改进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以A公司为例,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了该公司的采购管理体系。首先,介绍A公司采购管理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并从采购管理组织机构、采购模式、供应商管理及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影响采购成本、采购效率的问题原因。其次,提出了建立集中式采购组织结构、实行品类化采购、基于产品定位分析科学实施采购策略、优化采购制度、优化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将程序化采办向供应链一体化采办方向转变等改进方案。最后,为保障整个采购管理优化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虽然本文是对A公司采购管理的个案研究,但其优化方案可以为行业内其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也进一步提高了采购管理在现代企业中的应用价值。
李明峰[3](2019)在《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已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我国军事工业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是要将军事工业的基础制造能力根植于国家工业基础之中,依靠开放和社会化的产业链,充分利用民用技术基础和生产能力,提升高端基础制造水平和研发效率。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是要打破现有军工企业的垄断格局,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到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等基础制造领域的生产和研发竞争中来。尽管国家在这方面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但现实中还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军工企业的垄断格局依然没有大的改变,民口企业实际参与到军事工业的竞争程度很低,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生产和研发效率依然不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民参军”的视角来分析军事工业垄断形成的历史原因、垄断形式演进的内在动力、垄断形式新的表现特征及其影响,并基于经济学原理研究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机理和问题的症结,据此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措施。研究对拓展和完善中国特色国防经济理论、推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打破垄断进而实现军民企业的公平竞争以及提高生产与研发效率、推进军民融合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总体思路是: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根据我国军事工业特殊的发展道路和多次改革的变化历程,对垄断的形成和演变进行梳理,探究历史原因与利弊影响,分析新时期的垄断形式和特征;其次基于对现阶段垄断形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军事工业的产业特征,采用经典的SCP模型对基础制造领域中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现阶段仍然存在的垄断现状和垄断对绩效造成的影响,以及形成垄断的关键因素;然后再进一步从市场竞争角度,针对形成垄断的关键因素分别深入到军事工业基础制造的生产和研发领域,运用多个博弈模型对阻碍民口企业进入原因的微观经济学机理进行研究,找出垄断和影响公平竞争问题的症结所在,最后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6章,除了导论和结论之外,主要研究内容是:首先,从历史的视角分阶段对我国军事工业中的垄断形成与演变过程进行研究(第2章),提出了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中发展”、改革探索时期的“行政垄断”和推进军民融合时期的“经济垄断”的垄断演化三阶段论,分别对三阶段的垄断形成原因、管理体制、利弊影响等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中发展旨在克服物资匮乏和技术落后等短缺经济条件的约束,集中力量突击发展军事工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并奠定了新中国军事工业的基础,但同时也形成了军民分割的局面,为军工企业的垄断提供了条件。改革探索时期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军事工业的转型发展并形成了市场供需关系,但军工企业利用法规条款和行政命令排斥其他企业进入,产生了行政垄断,虽然平衡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提高了军工企业的生存能力,避免了市场化改革对国家集中建设成果的过度冲击,但却没能改变军民分割的格局及其带来的弊端,降低了改革的预期成效,军事工业整体效率较低,对国防经费的依赖仍然较大。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行政壁垒虽然已逐渐消除,但民口企业依然难以进入,军工企业的垄断仍然存在,但垄断形式变为行政支持隐藏下的经济垄断,垄断者的主要目标从完成国家意志转移到追求利润上,并有逐渐强化的趋势。这种经济垄断已经成为阻碍民口企业进入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参与生产和研发的主要垄断形式,对军民融合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第二,基于SCP模型进一步研究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形成的经济垄断(第3章)。首先,研究了垄断下的军事工业产业特征:一是产业链呈现为“三级倒锥形”结构,存在自下而上的产品供给失衡,需要引入民口企业来补充和扩大市场主体;二是产品依据对国家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核心的战略总体领域产品和非核心的基础制造领域产品,非核心的基础制造领域产品范围逐步扩大;三是由于产品特征使得市场竞争具有二元化的性质,即战略总体领域产品的限制竞争和基础制造领域产品的开放竞争。其次,分析了垄断下的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结构,通过行业集中度指数和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测度了市场集中度,证明我国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结构是高度垄断的,且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垄断者为军工企业,民口企业的市场份额很小;论证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产品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稳定性上;分析了军工企业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进出壁垒上具有资质、技术经验、工艺装备、先入和规模等方面的优势,这也是民口企业进入面临的困难。第三,研究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行为,分析了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两类市场主体的特征,发现其在市场上的价格竞争行为体现在成本竞争上,非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研发竞争上。最后,研究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绩效,通过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创新效率两个指标,分别从军民通用性较强和不高的两个专业领域衡量了当前的市场绩效,认为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整体市场绩效相比于民用相关领域偏低,并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市场绩效的因素,论证了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技术差距和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是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主要制约因素,也是提高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市场绩效的关键因素,并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一结论进行了检验。第三,针对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两个“不对称”因素,研究造成民口企业难以进入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路径与措施(第4章)。将迪克西特模型(Dixit Model)扩展应用到民口企业与军工企业的策略博弈中,构建博弈模型深入分析了政府投资如何阻止不同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市场,以及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这类阻止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政府对军工企业正常投资会阻止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如果超额投资还会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并限制已进入的高竞争水平民口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分析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的差异虽然可以提高市场的整体竞争效率和公平性,但在政府投资方式不改善的情况下,并不能促进民口企业进入市场。据此建议应通过改变政府投资方式、健全投资公平机制和引入社会资本的办法,改变对军工企业独有的投资,在此前提下通过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促进更多高水平民口企业进入市场进行有效率的竞争。第四,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两个“不对称”因素是如何造成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竞争意愿不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5章)。将研发竞争的AJ模型扩展应用到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研发竞争之中,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博弈均衡过程,并对模型进行数值模拟,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对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研发竞争的影响,结果发现:技术差距过大和军用成果转化不足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民口企业的研发意愿,阻碍民口企业参与竞争,但没有技术差距并不能使竞争达到最有效,军民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技术差距可以使得研发竞争带来的社会研发总效率最高。提高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可以促进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之间的研发竞争,打破军工企业的垄断地位,改变市场结构,使民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提升社会研发的总效率。此外,促使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共同研发,可以使社会研发效率的帕累托改进效果更好。据此建议应从改变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转化和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实施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竞争的政策。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采用经典的SCP模型研究我国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形成的经济垄断现象。在产业特征上,提出我国军事工业具有“三级倒锥形”产业链的结构特征、两级分类的产品特征和二元化性质的市场竞争特征;在市场结构分析中,通过市场集中度的测度,证明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被军工企业高度垄断,认为军事工业的产品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稳定性上,军事工业的进出壁垒包括资质、技术经验、工艺装备、先入和规模壁垒等;在市场行为分析中,提出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成本竞争上,非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研发竞争上;在市场绩效分析中,通过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创新效率两个指标的对比分析,证明垄断的军事工业相比民用工业在市场绩效方面有较大的差距。最后通过实证研究找出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关键因素是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技术差距和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2.将迪克西特模型(Dixit Model)扩展应用到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竞争的策略博弈问题研究中。从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两个行政性原因导致的“不对称”因素出发,详细分析了政府投资如何有助于军工企业实施垄断以阻止民口企业进入市场的机理,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存在政府投资条件下的军事工业的市场竞争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进而从改变政府投资方式、健全政府投资的公平机制、引导其他资本进入和在改善政府投资机制的基础上促进军民工业标准的融合等方面给出了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竞争的政策建议。3.扩展AJ模型分析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的竞争行为。通过建模和分析博弈均衡过程并进行数值模拟,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对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研发竞争的影响,发现技术差距过大和军用成果转化率不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民口企业的研发意愿,军民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技术差距可以使得研发竞争带来的社会研发总效率最高;提高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可以促进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之间的研发竞争,使民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提升社会研发的总效率;促使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共同研发,可以使社会研发效率的帕累托改进效果更好。据此给出了改变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转化和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丁贝贝[4](2019)在《民技军用视角下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协同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了新一轮全球军事变革,使武器装备朝着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发展。民营企业相比军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等特点,逐渐成为一些高新技术的引领者;民用高新技术在诸多领域已经超过军事技术,且与军用技术界限越来越模糊,民技军用已成为世界大国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所谓“民技军用”,是将相对成熟的民营企业的民用高新技术成果经过适应性开发研究,移植于武器装备研制和国防科研生产的一种工程技术开发活动,涉及到民营企业、军方、政府等多个主体。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民用高新技术成果层出不穷,政府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推进民技军用,以实现武器装备核心技术的创新,促进装备升级换代。现实中通过运用民用高新技术成果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活动面临着组织协同困境与问题,如何解决好组织间协同问题成为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关键。江苏既是军工大省,具有雄厚的国防工业基础,也是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用高新技术成果颇丰,民技军用成绩优异。本文将以江苏省为例进行详细阐述。本文以江苏省三个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的民营企业为例,从民技军用视角出发,运用调查问卷与访谈结合的方式对民营企业参与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活动中存在的组织协同困境进行调研,并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江苏省政府解决组织协同困境,促进民技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提出了建议。
颜世博[5](2018)在《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第三次科技革命兴起以来,伴随计算机的普及,数字通信的发展,卫星通信的应用而形成的电子信息技术,引起了社会的深刻变革,对情报工作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增加了情报获取手段、加快了情报传输速度,同时也给情报管理、情报机构建设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这一形势,美国依托强大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在“军民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开发了大量情报领域军民两用信息技术。特别是进入21世纪,面对日益严峻的国内外安全威胁,美国更加意识到加强情报工作信息技术融合与共享的重要性,通过统筹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市场化的规范经营等措施,引导情报部门与民间机构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合作,逐渐形成了多层级、多要素的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态势。情报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得到了显着提高。本文在系统梳理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其参与融合的机构种类、合作模式、主要特点及发展基础,深入探究了发展过程中利益壁垒、监管不力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科学预测了其未来发展趋势,并在最后提出了在我国加强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建设的可操作性举措。
李路[6](2018)在《美国“抵消战略”研究》文中认为“抵消战略”发端于冷战时期,是美国应对大国竞争的重要战略工具。它通常出现在美国战略扩张受阻的背景下,以“非对称”为主要特点,强调依托“竞争优势”,达成战略目的。本文主要采用唯物主义历史叙事方法,充分借鉴社会系统论新思维,首次向学界引入政策检证策略的新方法,以马克思社会生产理论为基础,以形式逻辑为工具,对美国历史上历次“抵消战略”,尤其是2014年提出的第三次“抵消战略”进行分析,全面且富有逻辑地阐明了历次战略的形成过程和内在机理,从目的、方针和手段等方面厘清历次战略的基本内容和设计考量,最终结合战略环境对当前美国第三次“抵消战略”进行了多层评估,对未来战略前景进行了预测。
杨培宇[7](2017)在《战略高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战略高技术是建立在现代前沿科学研究成果之上,与国家战略布局紧密契合,能够服务于经济社会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的一系列高技术(群)。在席卷全球的科技浪潮推动下,战略高技术的异军突起,不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也为哲学思辨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文章开篇便立足于哲学视角对战略高技术这一重要概念进行了理论分析,梳理了战略高技术的内涵和主要特征,并结合现实背景总结了战略高技术的社会功能以及对于所处的时代具备的变革性意义。文章遵循战略高技术创新的运行逻辑展开,依照战略高技术创新的发展时序进程,构建了战略高技术全生命周期的逻辑模型,分别从战略高技术的选择、战略高技术的组织管理、战略高技术的成果转化、战略高技术的评估等4个典型阶段构建研究脉络,试图通过论证理论成果、列举国内外战略高技术发展事例,完整地描绘分析战略高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探寻制约战略高技术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因素。通过理论分析、逻辑论证和案例研究,文章阐释了战略高技术选择的不同类型,构建了选择决策体系的基本模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战略高技术的组织管理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讨,以美国、苏联和日本为代表分析了不同类型战略高技术组织管理体系的特点;剖析了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组织实施流程,指出军民融合将成为未来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以美国测试和评估体系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研究探讨了战略高技术评估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指标模型。文末结合前文分析讨论和所举事例,以健全体制、拓展机制为出发点,为我国下一步建立健全战略高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对策和建议。
夏宇[8](2017)在《美军装备建设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研究 ——以F-22战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实现武器装备科学、优质、高效发展是各国装备采办建设的重点。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是装备发展的两大基本动力。武器装备发展全过程应当充分发挥需求的牵引作用和技术的推动作用,促进二者有机融合,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本文以F-22战机项目为研究对象,综析了装备发展两种动力的历史演变、主要特征、论证框架、发展策略以及装备发展动力争论的演变。剖析了 F-22项目的研制背景、发展历程、开发策略、审查制度,并分析了 F-22发展过程中的两种动力。从参与主体、决策支持两个角度,分析了美军装备研制项目发展过程中两种动力的融合机制与特点,从体制机制、采办文件和机构设置三个角度,系统评析了 F-22项目中两种动力的融合。基于F-22项目中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的分析,提出了对我国武器装备发展的启示:一是系统构建两大动力论证体系;二是滚动评估项目动力发展情况;三是紧跟军事需求与严控项目风险;四是加强合作开发与坚持稳步推进。
李继业[9](2013)在《承诺的可置信与装备研制合同违约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装备研制实施合同制,目的是发挥合同对交易各方的约束作用,督促其提高努力水平。然而,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装备研制项目中都频频发生了合同违约问题。论文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为分析工具,以承诺的可置信与否为切入点探讨了装备研制合同履约过程中当事各方的激励约束结构以及违约的机理,从可置信承诺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三种契约执行机制发挥作用的逻辑以及各自的优缺点,探讨了外军装备研制合同管理的实践及其在构造可置信承诺上的启示,然后在全文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基于可置信承诺的装备研制合同多元履约机制。装备研制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经济合同的特点,合同实施环境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属于典型的不完全合同。在装备研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军方的违约一般表现为不能按时付款、在合同签订之后修改战技术指标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强行更换承制单位等,承制单位的违约一般表现为进度拖延、质量下降和不能在合同约定价款下完成项目因而要求追加预算等。从宏观上来看,承制单位违约的频率和数量远高于军方。从微观上看,承制单位往往是一方面拖延进度,一方面又要求追加新的预算,否则将只能降低质量,它的违约呈现出较强的复杂性。采办部门一般都会威胁对承制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但是这种威胁的实施受到了客观环境和自身能力的限制,从而降低了威胁的可置信程度。在此背景下,理性的承制单位会机会主义地夸大技术经济实力以获取合同,然后在合同履行阶段采取各种办法要求与采办部门围绕原定合同进行再谈判,从而发生装备研制合同的主动违约。在装备研制项目巨大利益诱惑面前,或者受限于自身有限理性,承制单位谨慎行事的意识可能会被弱化,它可能会变得盲目乐观起来,不能准确评估自己的技术经济实力和项目的难度,从而发生装备研制合同的被动违约。不可置信承诺影响到装备研制合同的履行。为了促进有利交易机会的实现,应以承诺行动为抓手构建可置信承诺,提高履约质量。构造可置信承诺,要防止出现承诺的动态不一致性,为此要放弃是否可以不履行承诺的灵活性,提高不履行承诺带来的损失。在违反自己承诺的成本非常高昂的情况下,承诺具有不可逆转性,从而使得履行对不诚信履约行为进行惩罚的承诺是自己唯一的理性选择。督促签约主体履约的三种机制包括自我实施、第二方实施和第三方实施。自我实施机制基于当事人自己的利害权衡,由其自己通过偏好和效用函数的计算得出诚信履约这个它认为的最佳的行为选择。基于重复博弈中报复威胁的第二方实施机制的核心,是在利益受损方将对违约行为进行报复的“私人承诺”背景下,当事人为了获得合作带来的长远收益,愿意抵挡欺诈行为带来的短期利益的诱惑,从而以一种诚信的态度尽力配合对方履行约定义务。对于可以被第三方主体观察到并且能够被验证的契约条款,可以采用第三方实施方式,即利用法律法规制度的威慑作用来督促契约条款得到执行。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能够稳定人们对未来经济活动的预期,它对违约实施的惩罚能够有效地约束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倾向,促进合同的高质量履行,从而把个人利益导向与社会利益相一致。外军实践启示我们,军方做出的对承制单位违约行为进行惩罚的威胁应落实在具体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组织建设和采办策略上,以此来构造可置信承诺,这是因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督审查是可置信承诺的基础,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顺畅的组织关系是可置信承诺的保障,合理的制度机制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可置信承诺的支撑,过硬的能力素质和有效的采办策略是可置信承诺的核心。制度之间存在互补作用,搭配使用存在互补作用的制度,有助于形成制度合力。在装备研制合同违约防范的问题上,应在可置信承诺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多元的装备研制合同履约机制,即依据契约的第三方实施机制、第二方实施机制和自我实施机制之间的制度互补作用,在“火警式监督”与“巡警式监督”理念的指导下,以可置信承诺为核心构建督促装备研制合同履约的机制。签约者对合作伙伴履约行为的监督以及对其违约行为的报复,发挥的是一种“巡警式监督”作用。这种基于报复的第二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是装备研制合同交易双方频繁发生交往互动,因而对对方的履约行为拥有比较充分的信息,对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以及对方表现出来的违约的倾向能够及时察觉,并采取威胁报复的办法改变对方的交易预期,从而使其回到诚信履约的轨道上来。以法规制度规范签约者履约行为以及对违约者进行依法处理,发挥的是一种“火警式监督”作用。以司法干预为代表的第三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执法程序。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采用这种“火警式监督”时,并不着力于日常的经常性监督,而是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向签约者传递履约行为不诚信者将受到法律制裁的明确信号;一方面在发生了违约行为以后,应利益受损方要求,第三方依法处理,还当事人公平正义,在此基础上向签约者传递装备研制合同违约行为必将受到惩罚的可置信威胁。在第二方实施机制与第三方实施机制的配合下,形成了一种基于“报复”和“依法处罚”的对装备研制合同违约行为进行有效惩罚的可置信承诺,签约者会形成诚信履约于己有利的稳定预期。当然,如果签约者根本没有履约能力,那么无论如何对其实施“报复”和“依法处罚”的威胁,它都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应在第二方实施机制与第三方实施机制的基础上,以实力和声誉为依据择优选择承制单位,并以自我实施机制督促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制单位认真履约。
韩杰[10](2013)在《国防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装备采办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虽然当前我国装备采办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合同制管理的模式初步建立,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装备采办市场主体行为仍欠规范,现阶段装备采办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尚不完善,合同定价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依然存在,由此诱发的代理问题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等严重的制约了采办效益的提高。论文基于委托代理一般理论,以军方和国防承包商的收益为着眼点,对完善装备采办委托代理关系以及合同定价模型及定价策略问题进行了研究。在装备采办的内涵及其原理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装备采办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得出其改进的可能方向;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重点研究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合同定价策略的影响;构建了竞争条件下地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重点研究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努力水平可观察和不可观察两种情况下的合同定价策略。研究均表明,信息不对称的出现,降低了军方装备采办的效益,资源配置的最优水平发生了偏移。
二、基于采办模式的高技术项目研究与开发管理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于采办模式的高技术项目研究与开发管理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动态能力视角下的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意义 |
1.2 研究对象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结构与方法 |
第2章 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特征与主要问题 |
2.1 国防采办绩效特征 |
2.2 影响国防采办绩效的主要因素 |
2.3 国防采办业务模式问题 |
2.4 小结 |
第3章 美国国防采办中的动态能力研究 |
3.1 国防采办系统的“企业”定位 |
3.2 国防采办中的动态能力 |
3.3 国防采办动态能力分解 |
3.4 动态能力对国防采办绩效的影响机制 |
3.5 小结 |
第4章 技术柔性与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 |
4.1 技术柔性:装备需求模块化 |
4.2 装备需求模块化的价值 |
4.3 装备需求模块化对国防采办绩效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5章 组织柔性与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 |
5.1 国防采办组织结构柔性化 |
5.2 IPT的嵌套型制度科层矛盾 |
5.3 嵌套型制度科层的决策延迟问题模型 |
5.4 组织柔性化中的决策延迟系统动力分析 |
5.5 小结 |
第6章 美国国防采办绩效案例研究 |
6.1 案例研究设计 |
6.2 技术柔性对采办绩效的影响:以宙斯盾为例 |
6.3 组织柔性对采办绩效的影响:以IPT演变为例 |
6.4 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表1 2003~2019年部分武器的需求变动成本弹性ε_1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A石油公司采购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第2章 采购管理理论基础 |
2.1 采购管理理论 |
2.2 供应商管理理论 |
2.3 库存管理理论 |
2.4 供应链管理 |
第3章 A公司采购管理现状及问题 |
3.1 A公司采购管理现状 |
3.2 A公司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A公司采购管理优化的对策 |
4.1 采购组织架构集中化、专业化 |
4.2 采购模式匹配化 |
4.3 产品采购策略差异化 |
4.4 供应商管理规范化 |
4.5 供应链管理一体化 |
4.6 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化 |
4.7 采购需求和过程文件标准化 |
第5章 A公司采购管理优化保障措施 |
5.1 完善组织保障 |
5.2 强化过程控制 |
5.3 配套专业人才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3)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核心概念 |
1.3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军事工业垄断的形成与演变 |
2.1 计划经济时期军事工业的集中发展(1949 年-1978 年) |
2.2 改革探索时期军事工业的行政垄断(1979 年-1997 年) |
2.3 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的经济垄断(1998 年以来)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军事工业的经济垄断:基于SCP模型的分析 |
3.1 推进军民融合时期的军事工业产业特征 |
3.2 军事工业的市场结构 |
3.3 军事工业的市场行为 |
3.4 军事工业的市场绩效与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的进入: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 |
4.1 生产领域的“民参军”竞争现状 |
4.2 基于对掠夺性行为描述的数学模型扩展 |
4.3 军工企业利用政府投资阻止民口企业的行为分析 |
4.4 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阻止行为的影响 |
4.5 民口企业进入生产领域参与竞争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的进入:技术差距、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 |
5.1 研发领域的“民参军”竞争现状 |
5.2 基于AJ研发竞争模型的扩展 |
5.3 技术差距对研发竞争的影响分析 |
5.4 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对研发竞争的影响分析 |
5.5 民口企业进入研发领域参与竞争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民技军用视角下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协同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综述评价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和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的内涵 |
2.1.1 民技军用 |
2.1.2 装备核心技术创新 |
2.2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2.2.1 技术转移理论 |
2.2.2 管理协同论 |
3 江苏省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协同困境分析 |
3.1 民技军用视角下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现状 |
3.1.1 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创新能力强 |
3.1.2 政府助力民企“参军” |
3.1.3 民企积极“进军”,装备核心技术创新成果频出 |
3.2 江苏省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案例分析 |
3.2.1 调研情况简述 |
3.2.2 调研基地概况 |
3.2.3 问卷设计情况 |
3.2.4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3 江苏省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协同困境及原因分析 |
3.3.1 军民思想解放不够,认识有“误区” |
3.3.2 军民产权纠纷频出,政府国防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 |
3.3.3 军民竞争力悬殊,缺乏良好竞争环境 |
3.3.4 军民待遇不同,政策不平等 |
3.3.5 技术创新成本过高,民企资金短缺 |
4 国外实现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协同经验的归纳与借鉴 |
4.1 英国全员参与型融合模式 |
4.1.1 政府制定国防战略规划 |
4.1.2 加强与工业界联系 |
4.1.3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
4.1.4 军方积极推动改革 |
4.2 美国军民一体化融合模式 |
4.2.1 政府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 |
4.2.2 军方积极配合推动融合 |
4.3 日本“全民皆兵”型融合模式 |
4.3.1 全面打造“寓军于民”型国防工业生产体系 |
4.3.2 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
4.4 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协同经验的总结 |
4.4.1 政府发挥顶层设计作用 |
4.4.2 军方高度配合推动军民融合 |
4.4.3 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 |
4.4.4 民营企业完善管理体制,积极回应国家战略 |
5 促进江苏省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协同对策 |
5.1 思想上增强大局意识 |
5.1.1 政府引导军民树立正确思维 |
5.1.2 军政协作加强政策解读 |
5.2 机构上强化组织管理 |
5.2.1 加强军政统筹协调 |
5.2.2 发挥政府引导支持作用 |
5.3 制度上疏通民企“进军”渠道 |
5.3.1 政府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
5.3.2 政府优化市场准入制度 |
5.3.3 军方推动竞争性采购制度 |
5.4 技术上推动军民技术融合 |
5.4.1 军方积极改革军用标准 |
5.4.2 政府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
5.5 政策上消除民企资金困扰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状况 |
1.3.2 国外研究状况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与研究难点 |
1.5.1 预期创新点 |
1.5.2 研究难点及解决方法 |
第二章 概述 |
2.1 相关概念辨析 |
2.1.1 信息技术的科学解读 |
2.1.2 信息技术与情报工作 |
2.1.3 军民融合的定义解析 |
2.2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的发展历程 |
2.2.1 冷战时期——国防需求牵引的融合探索阶段 |
2.2.2 冷战结束至“9·11”事件——多领域参与的全面融合阶段 |
2.2.3 “9·11”事件至今——网络技术为主导的深入融合阶段 |
2.3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的地位作用 |
2.3.1 情报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
2.3.2 维护美国全球利益的现实需要 |
2.3.3 国防和经济建设统一发展的重要途径 |
2.3.4 提升情报获取能力的有效手段 |
第三章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现状 |
3.1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参与力量 |
3.1.1 顶层统筹监管领导力量 |
3.1.2 技术融合专业组织力量 |
3.1.3 民间企业机构合作力量 |
3.2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主要做法 |
3.2.1 制定政策,引导融合发展 |
3.2.2 需求牵引,确定融合重点 |
3.2.3 科学立法,规范融合行为 |
3.2.4 市场经营,提升融合效益 |
3.2.5 建立平台,开展融合交流 |
3.3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基本特点 |
3.3.1 战略法规文件先行,“政策引导”是常态 |
3.3.2 军地机构协调并进,“资源共享”是核心 |
3.3.3 融合建设延续性强,“利益驱动”是根本 |
第四章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评析 |
4.1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的发展基础 |
4.1.1 政策法规完备——融合的秩序基础 |
4.1.2 国家传统文化——融合的思想基础 |
4.1.3 军民良性互动——融合的市场基础 |
4.2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 |
4.2.1 融合存在利益壁垒,消除困难 |
4.2.2 顶层设计权威不够,控制力弱 |
4.2.3 项目外包监管不力,漏洞频出 |
4.3 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的发展趋势 |
4.3.1 参与融合的机构将进一步增多 |
4.3.2 促进融合的政策将进一步完善 |
4.3.3 融合监管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
4.3.4 军民两用的技术将进一步发展 |
第五章 对加强我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的启示 |
5.1 统揽全局,健全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
5.1.1 健全体制完善政策 |
5.1.2 搭建平台规范组织 |
5.1.3 制定法规严格管理 |
5.2 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效能 |
5.2.1 注重资源共享加大融合深度 |
5.2.2 发挥市场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
5.2.3 军地联合培养加强人才储备 |
5.3 科学规划,做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风险管控 |
5.3.1 立足需求,建立融合安全管理机制 |
5.3.2 强化审核,严控融合项目对象选择 |
5.3.3 多策并用,形成融合保密共管局面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6)美国“抵消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概念界定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4 创新思路 |
第二章 “抵消战略”的历史起源 |
2.1 “新面貌”战略 |
2.1.1 “新面貌”战略的背景 |
2.1.2 “新面貌”战略的提出 |
2.1.3 “新面貌”战略的实施 |
2.2 “抵消战略” |
2.2.1 “抵消战略”的背景 |
2.2.2 “抵消战略”的提出 |
2.2.3 “抵消战略”的实施 |
2.2.4 能力运用:“空地一体” |
2.2.5 “抵消战略”的地位 |
第三章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驱动因素 |
3.1 现实威胁转变 |
3.1.1 世界主要国家的挑战 |
3.1.2 地缘战略态势的变迁 |
3.2 经济环境恶化 |
3.2.1 债务规模上升 |
3.2.2 军费开支锐减 |
3.2.3 国防研发费用下降 |
3.3 作战领域的挑战 |
3.3.1 精确武器技术的扩散 |
3.3.2 “反进入/区域拒止”能力的增强 |
3.3.3 “反进入/区域拒止”的作战挑战 |
3.3.4 “反进入/区域拒止”战略的威胁 |
3.4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出笼 |
3.5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动因 |
3.5.1 历史文化推动 |
3.5.2 战略思维牵动 |
3.5.3 官方探索驱动 |
第四章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内容属性 |
4.1 目标指向 |
4.2 本质属性 |
4.2.1 非对称性 |
4.2.2 成本属性 |
4.2.3 时空属性 |
4.2.4 话语权属性 |
4.2.5 间接威慑属性 |
4.3 总体思路 |
4.3.1 “三位一体”架构 |
4.3.2 路径方针选择 |
4.3.3 作战任务规划 |
4.3.4 “智能作战模式” |
第五章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构想实施 |
5.1 能力设计 |
5.1.1 探索战斗力生成准则 |
5.1.2 构设“全球监视与打击网络” |
5.1.3 规划关键前沿技术发展 |
5.1.4 提出“长期研究和发展规划” |
5.1.5 确定战略核心能力 |
5.2 能力获取 |
5.2.1 国防创新体系 |
5.2.2 国防部机构调整 |
5.2.3 国防采办制度改革 |
第六章 第三次“抵消战略”的分析评估 |
6.1 逻辑评估 |
6.1.1 大国威胁是首要 |
6.1.2 颠覆性技术优势可应对大国威胁 |
6.1.3 美国能够获取颠覆性技术优势 |
6.2 前景评估 |
6.2.1 “抵消战略”的“遁形” |
6.2.2 “抵消战略”的“隐形” |
6.2.3 “抵消战略”的“变形” |
6.3 影响评估 |
6.3.1 对美国的影响 |
6.3.2 对世界的影响 |
6.3.3 对我国的影响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7)战略高技术创新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2.1 深化战略高技术概念理解 |
1.2.2 拓展科技哲学的研究视阈 |
1.2.3 完善和丰富技术创新理论 |
1.2.4 促进战略高技术创新发展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战略高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 |
2.1 战略高技术的基本概念 |
2.2 战略高技术的主要特征 |
2.2.1 战略性 |
2.2.2 全局性 |
2.2.3 前沿性 |
2.3 战略高技术的社会功能 |
2.3.1 维护国家意志 |
2.3.2 形成战略威慑 |
2.3.3 促进经济发展 |
2.3.4 培育社会文化 |
2.4 战略高技术创新的时代意义 |
2.4.1 促进生产力变革 |
2.4.2 促进实践方式变革 |
2.4.3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
第三章 战略高技术的选择 |
3.1 战略高技术的领域选择 |
3.1.1 从技术选择到战略高技术领域选择的演进 |
3.1.2 战略高技术领域选择的原则 |
3.1.3 战略高技术领域选择的影响因素 |
3.1.4 战略高技术领域选择的方法 |
3.2 战略高技术的路径选择 |
3.2.1 从宏观层面制定战略高技术发展规划 |
3.2.2 从中观层面确定战略高技术发展模式 |
3.2.3 从微观视角描绘战略高技术发展路径 |
3.3 战略高技术选择的决策体系 |
3.3.1 决策体系的构成要素 |
3.3.2 战略高技术选择决策的特征 |
3.3.3 主要国家战略高技术选择决策体系 |
3.3.4 我国战略高技术的决策体系 |
第四章 战略高技术的组织管理 |
4.1 宏观层面的组织管理体系 |
4.1.1 宏观层面的行为主体 |
4.1.2 宏观层面组织管理体系的类型 |
4.1.3 宏观层面组织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 |
4.2 微观层面的组织管理模式 |
4.2.1 战略高技术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
4.2.2 战略高技术项目的人员组织 |
4.2.3 战略高技术项目的项目控制 |
4.3 国外在战略高技术组织管理上的创新 |
4.3.1 联邦资助研发中心:美国“私立公费”的研究机构 |
4.3.2 科技综合体:苏联实体化的官产学研协调创新组织 |
4.3.3 革新研发计划:日本战略高技术的路径选择 |
第五章 战略高技术的成果转化 |
5.1 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的内涵和意义 |
5.1.1 战略高技术成果的内涵及特点 |
5.1.2 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的内涵及特征 |
5.1.3 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的意义 |
5.2 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
5.2.1 成果转化体系的构成要素 |
5.2.2 成果转化的组织流程 |
5.2.3 成果转化的影响因素 |
5.3 战略高技术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
5.3.1 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与军民融合的内在一致性 |
5.3.2 战略高技术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需求 |
5.3.3 战略高技术的军民融合的具体模式 |
第六章 战略高技术的评估 |
6.1 战略高技术评估的理论分析 |
6.1.1 战略高技术测试评估的内涵 |
6.1.2 战略高技术评估的特点 |
6.2 美国国防采办测试和评估体系的经验借鉴 |
6.2.1 美国测试与评估的发展脉络 |
6.2.2 美国国防采办测试与评估体系的基本框架 |
6.2.3 美国国防采办测试和评估体系的特点 |
6.3 战略高技术评估体系的构建 |
6.3.1 评估体系的理论分析 |
6.3.2 评估体系的指标模型 |
第七章 对策与建议 |
7.1 树立明确稳定的战略目标 |
7.2 成立高层战略高技术选择机构 |
7.3 引入战略高技术风险投资制度 |
7.4 组建独立自主的战略高技术评估机构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A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课题初审意见表 |
附录B 2016年度中国科协重大调研课题选题目录 |
(8)美军装备建设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研究 ——以F-22战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2 创新点 |
第二章 武器装备发展的两种动力机制 |
2.1 需求牵引机制 |
2.1.1 历史演变 |
2.1.2 主要特征 |
2.1.3 论证框架 |
2.2 技术推动机制 |
2.2.1 历史演变 |
2.2.2 发展特点 |
2.2.3 发展策略 |
2.3 对二者关系认知的演变 |
2.3.1 需求拉动论 |
2.3.2 技术推动论 |
2.3.3 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 |
第三章 F-22项目的系统考察 |
3.1 F-22的发展历程 |
3.1.1 项目发展背景 |
3.1.2 F-22的研制历程 |
3.2 F-22项目的开发策略与审查制度 |
3.2.1 开发策略 |
3.2.2 审查制度 |
3.3 F-22项目发展动力分析 |
3.3.1 F-22战机项目中的需求牵引 |
3.3.2 F-22战机项目中的技术推动 |
第四章 F-22项目中两种动力融合机制与评析 |
4.1 美军装备发展中两种动力的融合机制 |
4.1.1 参与主体 |
4.1.2 决策支持 |
4.1.3 特点分析 |
4.2 F-22项目中动力融合评析 |
4.2.1 体制机制上保障动力融合 |
4.2.2 采办文件上明确动力融合 |
4.2.3 机构设置上促使动力融合 |
第五章 经验总结 |
5.1 系统构建两大动力论证体系 |
5.2 滚动评估项目动力发展情况 |
5.3 紧跟军事需求与严控项目风险 |
5.4 加强合作开发与坚持稳步推进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9)承诺的可置信与装备研制合同违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范围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承诺及其可置信问题的研究 |
1.2.2 关于合同违约及其防范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装备研制合同违约及其防范问题的研究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分析工具和框架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分析工具 |
1.3.3 框架结构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装备、武器与武器装备 |
1.4.2 装备采办与装备采购 |
1.4.3 装备研制与装备科研 |
1.4.4 合同、契约、合约与协议 |
1.4.5 承诺、威胁及其可置信 |
1.5 论文研究的意义和主要创新点 |
1.5.1 研究意义 |
1.5.2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装备研制合同的特殊性及其违约 |
2.1 装备研制阶段主要工作的特殊性 |
2.1.1 方案拟定 |
2.1.2 工程研制 |
2.2 装备研制合同及其主要内容的特殊性 |
2.2.1 装备研制合同的特殊性 |
2.2.2 装备研制合同主要内容的特殊性 |
2.3 装备研制合同定价模式的特殊性 |
2.3.1 固定价格合同定价模式 |
2.3.2 成本补偿合同定价模式 |
2.4 装备研制合同实施流程的特殊性 |
2.4.1 合同定价模式的选择 |
2.4.2 合同签约对象的选择 |
2.4.3 合同的订立履行与验收 |
2.5 装备研制合同违约 |
2.5.1 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内涵 |
2.5.2 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动机 |
2.5.3 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表现 |
2.5.4 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危害 |
2.5.5 装备研制合同的违约责任 |
第三章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违约 |
3.1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采办部门导致的违约及其理论模型 |
3.1.1 装备研制需求的确定及其对项目的影响 |
3.1.2 采办部门违约的表现及其特殊性 |
3.1.3 采办部门违约的原因 |
3.1.4 采办部门违约的理论模型 |
3.1.5 采办部门违约对承制单位履约行为的影响 |
3.1.6 对采办部门违约问题的思考 |
3.2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承制单位导致的违约及其理论模型 |
3.2.1 采办部门监管与承制单位违约的博弈 |
3.2.2 采办部门威胁的可置信与承制单位的违约 |
3.2.3 影响采办部门威胁可置信的客观因素 |
3.2.4 影响采办部门威胁可置信的主观因素 |
3.2.5 承制单位主动违约的理论模型 |
3.2.6 承制单位被动违约的理论模型 |
3.2.7 对承制单位违约问题的思考 |
第四章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履约 |
4.1 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的承诺不可置信问题 |
4.1.1 装备研制合同是一种不完全合同 |
4.1.2 不完全装备研制合同导致承诺不可置信风险 |
4.2 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可置信承诺的构造 |
4.2.1 可置信承诺对装备研制合同双方交易预期的影响 |
4.2.2 装备研制合同的承诺作用 |
4.2.3 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承诺的动态不一致问题 |
4.2.4 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承诺的动态一致性及其可置信 |
4.3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自我实施机制 |
4.3.1 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 |
4.3.2 作为可置信承诺机制的声誉 |
4.3.3 声誉在装备研制合同履行中的自我实施作用 |
4.3.4 装备研制合同自我实施机制可能存在的问题 |
4.4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第二方实施机制 |
4.4.1 信任缺失背景下装备研制合同履约的囚徒困境 |
4.4.2 作为可置信承诺机制的报复威胁 |
4.4.3 装备研制合同履约的重复博弈特点 |
4.4.4 基于重复博弈中报复威胁的装备研制合同第二方实施机制 |
4.4.5 装备研制合同第二方实施机制可能存在的问题 |
4.5 可置信承诺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第三方实施机制 |
4.5.1 第三方实施对装备研制合同执行的补充作用 |
4.5.2 作为可置信承诺机制的装备研制合同第三方实施 |
4.5.3 不可抗力导致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第三方实施机制 |
4.5.4 市场波动导致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第三方实施机制 |
4.5.5 装备研制合同第三方实施机制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外军装备研制合同管理中可置信承诺的构造 |
5.1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督管理作为构造可置信承诺的基础 |
5.1.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
5.1.2 严格执行阶段节点审定 |
5.1.3 加强项目审查监督工作 |
5.1.4 对我军依法治理和防范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启示 |
5.2 以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顺畅的组织关系作为构造可置信承诺的保障 |
5.2.1 需求确定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5.2.2 合同签订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5.2.3 合同管理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5.2.4 合同审计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5.2.5 合同支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5.2.6 对我军加强组织建设以防范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启示 |
5.3 以合理的制度机制和规范的工作流程作为构造可置信承诺的支撑 |
5.3.1 需求确定与审批制度 |
5.3.2 承制单位选择制度 |
5.3.3 技术成熟度评估制度 |
5.3.4 零部件采购管理制度 |
5.3.5 演示验证制度 |
5.3.6 成本进度控制制度 |
5.3.7 风险控制制度 |
5.3.8 合同诉讼与执法制度 |
5.3.9 对我军推进采办工作正规化以防范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启示 |
5.4 以过硬的能力素质和有效的采办策略作为构造可置信承诺的核心 |
5.4.1 以最佳效益理念择优选择承制单位 |
5.4.2 以人才队伍建设支撑装备建设活动 |
5.4.3 以软件系统辅助装备研制项目管理 |
5.4.4 以市场竞争激励承制单位诚信履约 |
5.4.5 对我军提升采办能力以防范装备研制合同违约的启示 |
第六章 基于可置信承诺的装备研制合同多元履约机制构建 |
6.1 制度互补的多元履约机制 |
6.1.1 自我实施、第二方实施与第三方实施的互补关系 |
6.1.2 制度互补视角下的装备研制合同多元履约机制 |
6.1.3 装备研制合同多元履约机制的构建 |
6.2 基于依法监管承诺可置信的第三方实施机制 |
6.2.1 完善装备研制相关法规制度并做好普法工作 |
6.2.2 明确装备研制合同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
6.2.3 建立健全装备研制合同纠纷仲裁制度 |
6.2.4 多措并举提高对承制单位违约的处理效果 |
6.2.5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防范由于军方原因导致的违约 |
6.2.6 完善装备研制合同更改与终止程序 |
6.3 基于报复威胁可置信的第二方实施机制 |
6.3.1 建立健全需求确定和方案论证制度以减少军方决策失误 |
6.3.2 增强市场可竞争性以提高承制单位的可替代性 |
6.3.3 提高军方装备研制合同管理能力 |
6.3.4 建立健全承制单位定期报告制度 |
6.3.5 提高军方对分包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
6.3.6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
6.4 基于声誉实力可置信的自我实施机制 |
6.4.1 以科学合理的建议征求书督促承制单位自我实施 |
6.4.2 择优选择承制单位以提高自我实施能力 |
6.4.3 以合同条款督促承制单位自我实施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论文得出的主要结论 |
7.1.1 装备研制合同是一类特殊的不完全合同 |
7.1.2 需求不稳定会诱导承制单位的机会主义动机 |
7.1.3 采办部门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的威胁可置信程度偏低 |
7.1.4 承制单位主动违约由其机会主义所致 |
7.1.5 承制单位被动违约由其有限理性所致 |
7.1.6 承制单位履约的关键是采办部门的可置信威胁 |
7.2 对开展进一步研究可能性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10)国防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清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现状 |
1.2.2 国防装备采办合同定价研究现状 |
1.3 主要创新点及论文技术路线 |
第二章 装备采办委托代理关系及合同分析 |
2.1 装备采办的内涵及其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2.1.1 装备采办的内涵 |
2.1.2 装备采办的委托代理关系 |
2.1.3 我国装备采办的委托代理问题分析 |
2.1.4 美军装备采办委托代理的特点及启示 |
2.2 装备采办合同分析 |
2.2.1 装备采办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
2.2.2 装备采办合同的基本原理 |
2.2.3 装备采办合同的种类 |
2.2.4 装备采办合同的优化设计 |
2.3 装备采办委托代理行为优化设计基本路径 |
2.3.1 健全我国装备采办委托代理关系的构想 |
2.3.2 装备采办委托代理保障制度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研究 |
3.1 国防装备采办合同定价基本假设 |
3.2 信息对称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 |
3.3 考虑逆向选择的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构建及策略分析 |
3.3.1 考虑逆向选择的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构建 |
3.3.2 考虑逆向选择的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策略分析 |
3.4 考虑道德风险的垄断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构建及策略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条件下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研究 |
4.1 承包商努力水平可观察条件下的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分析 |
4.2 承包商努力水平不可观察条件下的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及展望 |
5.1 论文的主要结论 |
5.2 论文的不足及下一步的工作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基于采办模式的高技术项目研究与开发管理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动态能力视角下的美国国防采办绩效研究[D]. 程曼莉. 中央财经大学, 2020
- [2]A石油公司采购管理研究[D]. 李奇锴. 长江大学, 2020(02)
- [3]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D]. 李明峰.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4]民技军用视角下装备核心技术创新的协同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丁贝贝.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6)
- [5]美国情报工作信息技术领域军民融合问题研究[D]. 颜世博. 国防科技大学, 2018(07)
- [6]美国“抵消战略”研究[D]. 李路. 国防科技大学, 2018(02)
- [7]战略高技术创新体系研究[D]. 杨培宇.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8]美军装备建设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研究 ——以F-22战机为例[D]. 夏宇.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9]承诺的可置信与装备研制合同违约问题研究[D]. 李继业.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3(11)
- [10]国防装备采办合同定价模型及策略研究[D]. 韩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02)
标签:美国军事论文; 技术合同论文;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论文; 柔性管理论文; 绩效目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