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论文文献综述)
徐清[1](2016)在《法社会学视野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运行逻辑 ——来自Y省W市人民法院的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西方学者对基层司法制度的研究历史由来已久,在这些研究中,有学者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视角对法官和司法活动进行了极具启发性的研究;法律人类学以微观视角就文化、社会与基层法院、村落纠纷解决的相互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法社会学对基层刑事法院法院组织以及法官所处政治、社会和法律生态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上述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并提供了比较法上的方法论视角和理论资源,但这些国外经验可以借鉴但并不能完全照搬。国内学界有关基层法院组织的研究主要表现为三种二元范式和三种一元研究路径。在传统司法制度研究的三种二元范式中,“制度——过程”分析模式一个从静态维度填补了制度史上知识和理论的空白,一个从动态维度理解司法过程和法律的意义,然而均难免走入传统结构主义“结构——行动”的二分模式,忽略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以及结构中其他诉讼主体的行动;“自上而下的知识规划——自下而上的知识策略”模式诠释了我国法律建构的基本逻辑,以此逻辑产出的无论是“规划的知识”亦或是“策略的知识”都是站在“局外人”的视角,而非“局内人”的视角解读,故看似具有针对性,却仍然难以具有改革之实效意义;“国家——社会”模式来自于对自上而下的“国家”范式的批判,意图把市民社会或社会的观念引入到国家法治发展的研究中,然而追求抽象化与普遍化的理论往往导致忽略对具体制度和细节的追索。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三种超越二元范式的—元研究路径,“语境论”的核心要义要求研究者进入制度和规范发生的那个语境,但总体上缺乏“概念化”的理论总结和概括;“相对合理主义”的价值在于强调我国司法改革必须遵循渐进性、较好论与累积性,然而依旧没能真正走入司法改革主体的生活世界中去;“当事人中心模式”表达了法律人类学理论在司法制度研究中的空间与价值,然受该模式的理论所限,未能揭示群体的集合:组织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为解决当前基层法院组织研究中的上述理论困境,本研究主张迈向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研究模式,即回到问题的中心“主体”上,围绕“主体”中所欲解决的问题选择方法论,以此模式才能整合作为技术与工具的各种研究方法,沟通社会、文化与制度,进而完善和改革我国的基层法院组织结构。循此进路,本文以我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基层人民法院为个案,从内部和外部两大部分,“被忽略的过程”、“被忽略的主体”和“被忽略的关系”三个层面详细考察了W市人民法院组织结构中的法庭、法官和法院这三个主体分别面临的实践困境,结合静态与动态,结构与行动,纵向与横向这三个维度,系统地阐释了基层法院“权力型”组织结构内部与外部的运作过程、特点和策略,最后对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当前架构予以概括总结,并进行可能的制度重构。具体就本文的篇章结构和内容来看,本文分为导论、正文与结论。正文由四章构成。导论部分从基层法院立案庭中的一个个案说起,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司法的特殊性,法制现代化的“边疆——中心”模式和少数民族地区司法制度研究薄弱这三个方面说明了本文选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院作为个案的原因。提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以结构和行动、空间和制度视角,对基层法院组织结构加以“类型化”研究,以此探寻我国基层法院组织的真实图景,并对其予以必要的反思和重构。该部分系统梳理了有关基层司法制度研究的不同理论范式,针对既有研究的三种二元对立范式和三种一元研究路径可能存在的局限,倡导迈向一种“以主体为中心”的第三条道路,进而强调在“以主体为中心”的范式下应扩大对“主体”的理论研究范畴,在研究方法上保持包容性与开放性,研究路径上保持一种“关联——阐释”观,最终在研究方向上倡导从法教义学出发,最终回到法教义学中去。此外,本部分还具体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的材料来源。第一章以扩展个案的研究方法考察了W市人民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的运作过程,强调法院组织运作过程中的多重逻辑及其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旨在深描出当下中国基层法院组织日常运作的真实图景。从时空交集下W市人民法院分庭结构的变迁中梳理出构建其内部组织结构的三种逻辑:技术逻辑、社会逻辑和权力逻辑。在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运作中,当三重逻辑与主体的行动相互遭遇时,组织风格表现为权力逻辑偏好主导下的控制方式,进而形成了当下我国基层法院分庭组织结构的三种悖论,即庭室规模的扩大化与运行效果的内卷化、司法改革的去行政化与组织关系的人缘化以及空间的层次化与权力的混同化。第二章通过对法院组织结构内部基层法官为何离职这一组织现象的层层剖析,首先勾勒出基层法官日常生活中身处的三重场域。受到权力场域和社会场域的交互影响,司法场域中作为法律人的基层法官仅能拥有“有限”的司法判断权,作为社会人的法官需要考虑并解决深嵌于社会场域中的各种人情世故,作为公务员的法官则需要面对来自权力场域中的日常政治。进而文章指出,权力场域主导下的基层法官在行动中分别表现出了三种不同的角色和离职类型,分别是权力持有型法官的高原型离职、权力依附型法官的瓶颈型离职以及通常不会选择离职的权力边缘型法官。第三章从职能脱离和地方性抽离这两个组织现象详细阐释了W市人民法院内部两个典型组织结构的运行困境。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成立起,各省从高级法院至基层法院相继成立了立案二庭。研究发现自其成立以来,预期职能与实践职能间产生了极大的脱离。立案二庭的预期职能主要是涉诉信访、再审立案与判后释明。而实践中由于法律规范的模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对诉前咨询有巨大的社会需求空间,导致立案二庭的职责模糊,其职能逐渐转变为提供诉前指导与咨询。未来立案二庭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明确其定位,厘清其职能并下放再审立案管辖权。对派出法庭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制度——过程”,“自上而下的知识规划——自下而上的知识策略”和“国家——社会”三种二元对立范式,有必要坚持“以主体为中心”并在“生活世界——派出法庭——诉讼参与者”的共在视角下整合上述范式和多元方法论的冲突。处于“基层中的基层”的派出法庭在时空的脉络中形成并发展了其基本职能与延伸职能,受组织结构所限,不断被边缘并表现出反结构化行动,进而在总体上表现出一种“地方性抽离”的组织特征。在此意义上,未来司法改革的方向是重构派出法庭在基层中的初审职能,重视物质设置及精神文化建设并关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派出法庭的独特性。第四章重点分析了W市人民法院在外部组织场域中与基层政法委员会和公安、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文章首先从建构论与结构主义的视角,由“案件”及“结构”,并由“结构”及“人”逐步进行剖析,展现在与各政法部门的互动中,基层政法委员会作为“他者”,组织结构的建构历程。随后基于时空要素的分析,归纳了这一组织结构的内部与外部构造及表达方式。本章的研究表明,基层政法委员会并不必然会干预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其行为空间并非没有边界,行为效果也会受到来自国家正式制度和来自法院组织“反结构性”能动行为的双重束缚和限制。当下中国的司法体制中,“合谋格局”已经成为公检法三机关的一种制度化的非正式行动,本章由“合谋格局”的外观呈像至现实表现逐步进行剖析,发掘其长期存在的时空环境与结构基础。公检法三机关间“合谋格局”的本质是法院外部组织场域的结构化,镶嵌其中的基层法院改革是一种全方位、多主体的整体规划和设计,进而从组织互动的角度为司法改革提供新的视角。结论部分再次对本文论证的“基层法院组织结构”这一理论问题进行了回顾,并指出当前我国的基层法院组织是一种“权力型”组织结构,其形成有着深厚的传统、社会与文化原因。“权力型”法院组织结构的特点表现为权力主体的同一性,权力关系的依赖性,权力运作的个体性和权力来源的多元性。进而指出未来我国司法改革的可能路径是在交往沟通的运行逻辑基础上回归“审判型”法院组织结构,其核心要义包括在法院组织的行动主体中以法官为中心,在内部组织部门的构架中以审判组织为中心及在法院组织的外部关系上以审判为中心。
钱玉英[2](2010)在《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文中研究指明当代中国的发展,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曾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奇迹”,而在当下,正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的新一轮发展能否再获“奇迹”,关键在政府。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对于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有一个良好的政府。发展需要良好的政府及其治理体系的支持。良好政府治理的前提是良好的决策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地方分权化改革,使地方政府的决策空间逐步扩大,在中国发展中的作用愈益增强。从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区域发展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目标出发,必须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以促进良好的地方政府及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有效运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政治体制和地方政府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发生了一系列以科学化民主化为取向的变革,但是,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使在江苏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决策过程中也存在着决策权力过分集中、决策透明度不高、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的作用发挥不够、监控和防错纠错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和既有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有效的制度建设是实现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本路径。江苏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典型。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之路。江苏也是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研究和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一个典型。研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问题,以江苏为例,可以分析发展与地方政府作用及地方政府治理间的内在联系,分析良好的地方治理与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间的内在联系,探索地方政府决策机制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因此,本文首先考察江苏这个典型地区比较成功的地方政府决策实践,揭示其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必要性和基本路径,转而阐明为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需要建设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的意义,以及制度供给状况、既有制度的实际运行及存在问题,由此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制度有效运行的对策建议。本文的这些研究是分六章逐步展开的。第1章“导论”,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背景、意义、基本思路和方法。第2章“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重点对政府决策机制、政府决策体制、政府决策制度和政府决策模式等核心概念进行辨析,并阐明作为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之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的国家理论、治理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应用价值。第3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状与问题——基于江苏实践的考察”,以江苏为个案,考察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实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为优化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提供实际依据,并进一步提出了需要研究的问题。第4章“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础”,阐明促进和“强制”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制度很重要,制度建设是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前提、基础和核心任务。改革和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实现决策机制优化目标,必须设计和建立促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第5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现实供给”,系统梳理和考察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现状与运行绩效。主要从理论、法律和实践三个层面分析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的供给状况及其运行绩效。第6章“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探讨在既有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渐进地改革和完善决策制度,以推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不断优化。推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所需要的制度发展,包括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发展这些制度,需要克服制度惯性和相互依赖性。经验和理论研究都表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制度是基础,制度建设和制度发展是关键。建立制度,并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制度,是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事实上,制度是有的,而且在某些时期和某些方面还是比较多的。包括江苏在内的许多地方,为了促进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都在不断地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但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仍然存在问题的现实表明,.实现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优化,仅有必要的制度安排是不够的,必须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最高行动准则的文化氛围,发展制度精神,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精神的发展,制度执行的强化,而不仅仅是制度的完备,保障民主科学的政府决策机制有效地运行,从而促进地方政府决策质量的提升,促进地方治理走向“善治”,是中国发展再获“奇迹”的必然要求。在让正式的制度安排充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之外,究竟如何培育与可以“强制”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那些制度相适应的、保障这些制度有效运行的制度精神,是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吴怀连[3](2000)在《边缘性:中国社会结构性质分析,以重庆·合川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项研究的理论关怀点在认识中国社会区位结构,进而提出社会区位论的 相关概念。通过对中国西部地区一个县级市——重庆·合川市的市场及社会地 域结构的经验分析,发现合川社会结构是一个区位结构,即社会行动者基于相 对位置不同而形成的中心——边缘的关系体系。它具有差别性、联系性、相对 性和变动性。如果放在重庆市区位体系中看,它又具有边缘性。表现为:与重 庆相比,合川社会结构相对指标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与不同;这些差别与不同一 定程度的发展,既是重庆——合川两个区位联系交流的产物,同时又是它们更 紧密联系和更广泛交流的基础。作为边缘区位,合川相对于重庆表现出来的经 济、政治和文化上的依附性、被动性和受控性,是合川只能按照它自己的规律 发展而不能象中心区位那样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落后、 不能发展和没有发展,而是一种存在方式、发展方式和相对状态。 这就是本文希望进一步探索的社会区位论体系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看全 球化,发现全球化结构正在区位化;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社会结构,发现目前有 两大变化:走向世界体系,回归中国。其本质是回归区位化社会,走向边缘。 中国社会是一个区位化社会。在它过去几千年发展中,积淀了深厚的区位性体 制和文化。目前在中国本土文化实践和全球区位化共同作用下,中国正在回归 区位化社会;走向世界体系的边缘。回归区位化社会,不是复旧;走向边缘, 也不等于边缘化。同近代西方社会国家体制和孤立封闭状态相比,回归区位化 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步,走向边缘作为走向中心区位的一个必经的 不可逾越的阶段,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从传统的教条主义和西方化的意识形态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中国的立场和角 度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区位化和走向边 缘将是中国迈向新时代,开始一个巨大发展的起点。
张子强[4](2000)在《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文中研究说明
二、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论文提纲范文)
(1)法社会学视野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运行逻辑 ——来自Y省W市人民法院的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价值 |
(一) 为何选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 |
(二) 为何是基层法院 |
(三) 为何是法院组织结构 |
二、核心观点与论文框架 |
三、基层司法制度的研究范式及理论困境 |
(一) 传统司法制度研究中的二元范式 |
(二) 超越二元范式的一元研究路径 |
(三) 迈向“以主体为中心”的第三条道路 |
四、方法与材料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材料来源:Y省W市人民法院及其辖区 |
第一章 基层法院分庭组织结构的运行分析 |
一、时空交集下W市人民法院分庭结构的变迁 |
二、三重逻辑中分庭结构的构建和变迁 |
(一) 技术逻辑 |
(二) 社会逻辑 |
(三) 权力逻辑 |
三、权力逻辑主导下分庭组织结构运行的三种悖论 |
(一) 庭室规模的扩大化与运行效果的内卷化 |
(二) 司法改革的去行政化与组织关系人缘化 |
(三) 空间的层次化与权力的混同化 |
四、小结 |
第二章 三重场域中基层法官的角色 |
一、研究方法 |
二、基层法官为何离职 |
(一) 历时的流出和共时的嵌入 |
(二) 基层法官日常生活中的三重场域 |
三、权力场域主导下基层法官的三种角色 |
(一) 权力持有型法官 |
(二) 权力依附型法官 |
(三) 权力边缘型法官 |
四、小结 |
第三章 基层法院内部两个典型组织结构的运行分析 |
一、职能脱离:立案二庭的运行现状及其改革 |
(一) 研究对象:历史变迁中的W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
(二) 职能脱离:W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试点现状 |
(三) 基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改革方向 |
二、地方性抽离:派出法庭的运作困境及其出路 |
(一) 实证的问题与背景 |
(二) 基层中的派出法庭 |
(三) 派出法庭的组织角色 |
(四) 派出法庭的组织结构 |
(五) 认真对待派出法庭 |
第四章 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外部互动 |
一、基层法院与基层政法委员会的关系 |
(一) 调查对象与调查的开展 |
(二) 协调、监督或是干预的“案件” |
(三) 由“案件”到“结构” |
(四) 由“结构”及“人” |
(五) 小结 |
二、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间的“合谋格局” |
(一) 格局呈现:基于数据的观察 |
(二) “合谋”表现:基于经验的分析 |
(三) “合谋格局”的时空环境和结构基础 |
(四) 小结 |
结论 走出个案: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现实架构和运行路径选择 |
一、问题回溯 |
二、“权力型”组织结构的评析 |
(一) “权力型”组织结构的成因 |
(二) “权力型”组织结构的特点 |
三、交往沟通逻辑下“审判型”组织结构的回归 |
(一) 交往沟通逻辑与法院组织结构的构建 |
(二) 路径选择:回归“审判型”组织结构 |
附录一:对W市人民法院55位法官的调查问卷 |
附录二:对进入诉讼阶段的120个诉讼当事人的调查问卷 |
附录三:W市人民法院制度(选登)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意义 |
1. 区域发展与政府治理:经验及观点 |
2. 政府治理与政府决策 |
3.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的意义 |
二、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
1. 有关中国政府决策的研究 |
2. 有关中国政府决策机制的研究 |
3. 有关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研究 |
4. 目前的问题 |
三、样本选择:为什么主要是江苏 |
1. 江苏:率先发展的基本情况 |
2. 研究江苏经验的意义和方法 |
四、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本文的结构 |
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2. 研究方法 |
3. 本文的结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 政府决策机制的概念 |
2. 政府决策机制与决策体制、决策制度的区别 |
3. 政府决策模式:概念及理论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1.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
2. 公共选择理论 |
3. 制度变迁的国家理论 |
4. 治理理论 |
5. 社会资本理论 |
第三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现状与问题——基于江苏实践的考察 |
一、地方政府决策主体及其权力配置 |
1. 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处于核心地位的决策主体 |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用不断增强的决策主体 |
3. 地方人民政府:直接决策者 |
4. 政协的地方委员会:直接的参与和影响作用 |
5. 民主党派组织:参政议政、影响决策 |
6. 人民团体和各种社团:对决策的间接影响 |
7. 公众:以独特的方式参与和影响决策 |
二、地方政府决策的制定程序和方式 |
1. 决策问题的提出 |
2. 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 |
3. 意见综合、方案拟订和评估 |
4. 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 |
三、地方政府的决策实施 |
1. 决策实施机构 |
2. 决策实施中的分工负责制 |
3. 决策实施中的信息反馈 |
四、地方政府决策的监控机制 |
1. 决策监控的功能 |
2. 监控主体及其作用的内容和方式 |
3. 决策监控的范围 |
五、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特征与问题 |
1. 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基本特征 |
2. 江苏地方政府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制度建设: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基础 |
一、制度建设何以重要? |
1. 制度的构成 |
2. 制度的地位 |
3. 制度的功能 |
二、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目标取向 |
1. 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目标 |
2. 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的本质内涵 |
三、促进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的制度设计 |
1. 作为政府决策民主化内在要求的公众参与制度 |
2. 作为政府决策科学化基本条件的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 |
3.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
4. 作为政府决策民主化保障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第五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现实供给 |
一、地方政府决策制度需求 |
1. 政府决策质量提高的诉求 |
2. 转型期社会决策机制变迁的呼唤 |
二、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法律渊源 |
1. 宪法和法律 |
2. 行政法规和决定、命令 |
3. 部门规章 |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5. 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三、地方政府决策制度供给的内容与绩效 |
1. 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
2.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
3. 听证制度 |
4. 信息公开制度 |
5. 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
6. 决策责任制度 |
第六章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 |
一、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价值维度 |
1. 正义 |
2. 效率 |
二、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
1. 制定全国性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
2. 引入协商民主决策制度 |
3.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
4.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
5. 完善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 |
6. 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三、中国地方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路径 |
1. 塑造制度精神: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文化基础 |
2. 培育公民社会: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组织基础 |
3. 提高公民能力:政府决策制度发展的实践基础 |
结论 |
附录 中国地方政府决策的主要制度文本 |
Ⅰ、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
2.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Ⅱ、地方政府决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1.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 |
2. 《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3. 《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 |
4. 《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实施办法(试行)》 |
5. 《鞍山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 |
6.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 |
7. 《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和完成的课题 |
后记 |
(3)边缘性:中国社会结构性质分析,以重庆·合川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从区位论和社会区位思想到社会区位论 |
一、 社会区位思想的萌芽 |
二、 区位论:从农业区位论到中心地理论 |
三、 宏观地域关系研究(上):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 |
四、 宏观地域关系研究(下):地缘政治学和文明冲突论 |
五、 社会结构区位性理论(上):对中国的研究 |
六、 社会结构区位性理论(下):西方社会学的观点 |
七、 文化区位结构研究 |
八、 对区位论和社会区位思想发展趋势展望 |
第二章 边缘性:问题的提出、方法论和研究设计 |
一、 问题提出的背景(上):全球化 |
二、 问题提出的背景(下):中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 |
三、 边缘性问题 |
四、 方法论 |
五、 为什么要把样本选在合川 |
六、 命题演绎和研究设计 |
第三章 合川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区位的变化 |
一、 农业大市的农业结构失衡及其调整 |
(一) 农业产业结构失衡 |
(二) 调整结构(上):政府的思路与实施中干部的一些问题 |
(三) 调整结构(下):农民的行动 |
(四) 增收才是硬道理 |
二、 工业的结局 |
(一) 合川自主性地方工业体系的建立与终结 |
(二) 改革:一私就好吗? |
(三) 市场调控工业 |
三、 交通难通,流通不畅 |
(一) 交通:从水运到陆运 |
(二) 流通不畅 |
(三) 两种可能性 |
第四章 城镇乡差别、要素流动与筛网机制 |
一、 城、镇、乡之间的联系与差别 |
(一) 行政区划与城镇乡之间的行政联系 |
(二) 城镇乡体系 |
(三) 城镇乡之间的差别 |
(四) 城镇乡联系与差别的统一性 |
二、 人口流动 |
(一) 人口流动和外迁的规模 |
(二) 流动人口向集镇和市区聚集趋势 |
(三) 人才流动 |
(四) 以人口为载体的流动的本质 |
三、 社会资本金流动 |
(一) 通过银行存贷款形成的资本金流动 |
(二)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流动 |
(三) 通过教育的资本金流动 |
(四) “钱”如流水——社会资本金流动的规律 |
四、 另一类“要素”在城乡的积累和转移 |
(一) 非生产人口在农村的积累 |
(二) 愚昧和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口的沉积与转移 |
(三) 环境污染积累与转移 |
(四) 非生产要素积累与转移的区位学问题 |
五、 筛网机制与城乡关系 |
(一) 改革开放前城乡关系中的筛网机制 |
(二) 城乡市场筛网的形成与发展 |
(三) 筛网机制与城乡关系的区位性 |
第五章 结论及其推广 |
一、 合川社会结构的性质 |
(一) 合川市场的边缘性和边缘化 |
(二) 合川地域区位结构的特证 |
(三) 合川社会结构的边缘性 |
二、 全球化和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本质 |
(一) 全球化中的区位化 |
(二) 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本质及其意义 |
主要参考引用文献 |
四、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论文参考文献)
- [1]法社会学视野基层法院组织结构的运行逻辑 ——来自Y省W市人民法院的个案[D]. 徐清. 云南大学, 2016(03)
- [2]制度建设与中国地方政府决策机制优化[D]. 钱玉英. 苏州大学, 2010(06)
- [3]边缘性:中国社会结构性质分析,以重庆·合川市为例[D]. 吴怀连.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01)
- [4]在对立中寻求统一──襄樊市委办公室改进信息工作的做法和体会[J]. 张子强. 秘书之友,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