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世纪的中国社会治安(论文文献综述)
隋从容[1](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李尔岑[2](2020)在《法律社会史视野下的清代牛与社会治理》文中提出牛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几种劳动力之一,有助于显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农民得以不断扩大再生产的关键。本文结合历代有关牛的法律沿革考证,对法律条文进行探析。并针对牛在清代社会治理中的一些面向分别进行探讨。食牛习俗是具有历史延续性的悠久习俗,这与清代上至皇帝、下至地方官与普通士人禁宰耕牛的政治实践与思想观念有明显的抵牾。在全社会重视保护耕牛的基本一致观念的影响下,清代部分地区存在的“菜牛”观念被隐没,这一情形直到清末以后,随着更多西方人与他们的食牛文化的传入才有所变化。在清代的国家开垦与救灾政策中,“官给牛种”政策是基于安民定边、塑造社会秩序的考量而沿用的政策,有利于为因种种原因“解域化”的农民提供重新“再域化”的保障。本文同样考察了与牛有关的社会犯罪,盗牛在清代社会被认为是“盗源”之一,被视作潜在叛乱因子的源头,这与今时的观感不同,而地方债务纠纷中的“拉牛作抵”案件则展示了民间社会以实物抵债现象的不同侧面,由于牛的价值所引发的利益矛盾,提供了一个研究清代地方社会冲突的典型视角。
李元勋[3](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刘刚[4](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房厦[5](2019)在《公安政治传播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传播是推动政治文明进程的重要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政治实践中不断发展,其中包括国家有效运用公安机关及警察权展开社会安全治理,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政治文明。当前,在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变化的影响下,显现了现有公安政治传播效能的不足。急需通过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将公安政治传播提升到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与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相融合的新境界,才能更有效地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公安机关的治理效能。公安政治传播的角色已经发生变化,它不再是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初期的宣传者或控制者,更多的是成为了一种现代性的国家治理手段。隐藏在中国公安政治传播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需要从更宏观的政治传播理论视角展开研究,不是单独以传统的“媒介中心论”去分析能够做到的。结合历史与时代背景,本文将拉斯韦尔的经典“5W”传播模式理论框架融入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展开分析。本文着重分析归纳了中国公安政治传播的一般规律、现阶段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之策。本研究首先提出公安政治传播的概念界定,以及我国公安政治传播研究的分析框架。其次,梳理政治传播的理论借鉴与中国公安政治传播历史演进。阐述建党以来公安政治传播的发展过程。最后,在马克思主义政治传播思想指导下,借鉴了西方政治传播研究中的结构要素理论以及传播效果理论,尝试从中国特色的政治传播理论视角,探索公安政治传播的方向、功能目标、传播系统、运行特质、难题挑战与破解路径,构建出了关于中国公安政治传播的认识模型。公安机关通过建立公安政治传播矩阵、借助组织传播通道和媒介通道发起政治传播活动,并试图对政治传播效果进行评估。公安政治传播的受众随时代变化也形成了新的特点,本文从作为自主性力量的公众舆论和公安政治传播舆论领袖两个方面对公安政治传播受传者展开分析。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第一,公安政治传播的特殊性。公安政治传播不同于普通的大众传播,首先是公安政治传播的一体两面性——内容输出和信息管理。这是公安政治传播制度一直延续并且难以撼动的结构性安排,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功能。无论面对何种新形势,公安政治传播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来研究和发展,公安政治传播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根本性政治制度的重要职责,这是公安政治传播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其次是公安政治传播对保密原则的把握。必须在不影响警察执法权的正确行使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合理的公众知情权。第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安政治传播的功能目标主要包括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巩固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权威合法性基础以及塑造现代化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第三,公安政治话语主要体现为权威性、时代性、自我独白的特征。新媒体时代公安政治话语有去中心化的趋势。第四,公安政治传播的效果评估应该从微观效果和宏观效果两个角度去考量,不应局限于西方的“媒介中心论”,要关注宏观治理效果,既要谋求特定支持,也需要谋求散布性支持,两者要相辅相成。第五,安全环境和媒介环境的变迁,为公安政治传播体系带来了挑战与机遇。公安政治传播的权威性面临挑战、公众对警察政治价值认识存在偏颇、组织渠道的传播效果弱化、受众特征变化带来新的挑战、公安政治话语缺乏创新。第六,创新公安政治传播的有效路径包括:重新定位理念目标,构建以“程序——法理”为中心的合法性谋求模式;优化公安政治传播体系;探索公安政治传播的新运行机制、新的话语体系、新的运作模式以及新的效果评估方法。本文对公安政治话语的大数据分析是公安政治传播研究中的一个新的尝试。研究对《人民公安报》的公安政治话语通过Python程序进行大数据分析,并将报纸的文本分析结果以词云图、热词趋势表等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展示该报报道公安工作的一些特征,归纳总结出公安政治传播中的政治话语特征,呈现出本文大数据分析方法的新特点。
石立春[6](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文中认为强化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专门研究,既是关注现实社会状况、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当前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深思重大理论问题的题中之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工作的系统开展,从学术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网络民粹主义认知的系统性与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发展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乃至于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有助于网络民粹主义疏导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呈现出激流勇进的演绎态势,这与国内外大环境密切相关:民众政治参与觉醒中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以及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等。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爆发,以酿发舆情危机为主要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将1994—2009年视为以贴吧、博客等为主要载体的舆情爆发阶段,将2009—2012年视为以微博为主要载体的民众狂欢阶段,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视为新时代公民政治心态民粹化阶段;可以划分为贫富对抗(如“杭州飙车案”,2009)、官民对立(如“我爸是李刚案”,2010)、反智主义(如“复旦大学黄山门”,2010)、底层叙事(如“夏俊峰案”,2011)、裹挟爱国主义(如“反日保钓游行”,2012)以及环境保护(如“什邡钼铜事件”,2012)六种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不同阶段的网络民粹事件呈现出不同的演绎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具有着不同的演绎特征。从诱发要素上来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复杂矛盾的持续浇灌,是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发的前提与基础;部分民众在社会进步中迷失信仰、在物质丰裕中失去幸福、在追求理性中集聚戾气、在感恩时代中滋生怨恨,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演绎的重要因素。从时代表征上来说,在诱发因素维度,坚守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深度演绎的首要特征;在叙事方式维度,强调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实现道德情感主义式的群体认同与大众狂欢,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不断演绎的重要表现;在社会影响维度,衍生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诱发阶层鸿沟与社会撕裂,成为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持续演绎的又一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在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网络监督以及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但是,相对于其正面价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激流勇进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更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底层、哄客、对抗叙事为演绎手法,将矛头直指官员、富人、警察以及专家学者,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必然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工作的严重干扰,消解社会精英权威,诱发政府公信力失范危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掌握社会资源精英群体的仇视,形塑出对官员、富人、警察、专家等群体的“仇+”心理,对普通人生活的浪漫化描述以及普罗大众崇拜,与民族主义相合流的极端演绎态势,势必进一步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极易诱使民众在形塑极化心理中走向零和博弈,背离社会理性平和的发展方向;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二元对立话语方式的推崇,将进一步深化社会阶层间的信任危机,激化民众间的阶层对立情绪,势必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间的隔阂,诱发社会分裂;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均贫富”观念的推崇,误导民众将共同富裕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齐步发展相等同,主张通过对内“清算原罪”、对外“清理外资”来实现共享发展,实则是对实现共享发展方式的错误选择,鼓动非理性、非法治式的共享发展,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法律权威,必将动摇当代中国共享发展之基、危及共享发展之路。鉴于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民粹主义全球性泛滥与区域本土化进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尚需借鉴参考国外应对民粹主义的经验教训。在苏俄,列宁采取“以激进对激进”,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社会革命党化,保持一种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迅速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在十月革命中掌握了政权。但是,苏俄应对民粹主义的教训又是惨痛的,社会民主党依靠比社会革命党更激进的革命策略,赢得革命胜利,但胜利之后,未能及时清算激进革命策略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继续推行更加激进的方针、策略,导致苏俄在“激进→更激进”的道路上积重难返,最终深受斯大林模式消极因素所害而沉疴难愈,这实质上是前苏式马克思主义对民粹主义斗争的失败。在拉美地区,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民粹派领袖,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采取迎合底层民众、短期效益良好的民粹式政治经济策略,往往能迅速赢得广大城市劳工的支持,但是,这种“寅吃卯粮”、“涸泽而渔”的政治经济政策,使得国家逐渐陷入政治、经济恶性循环之中,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在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等国家在社会剧烈变迁进程中,承继本国政治文化传统,契合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形成了劣质但能抵御危机的民主体制,成功规避了类似于拉美民粹型威权独裁统治的生成,这也可视为应对民粹主义的成功经验,虽然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并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其应对民粹危机的方式,仍值得我们多加参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步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人民主体思想,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防御性与竞争力、权威性与吸引力,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民众形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认同,从而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利益诉求中彰显社会公正。当前,人们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正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必然性与存续的长期性,基于世界民粹史纵向审视、基于全球视野横向对比,认识到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科学研究,实现对网络舆情中民粹元素的精准识别、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演绎态势的跟踪分析,从而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疏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公民教育,培育负责而又积极的新时代公民,强化公民社会心态引导工作,助推公民理性参与政治意识与能力的提升,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聚焦社会问题,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着力解决易于诱发网络民粹事件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点清理易于引发公权力质疑的相关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实人民获得感、保障人民幸福感、增强人民安全感,进一步压缩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空间;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干扰,从而在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正中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新时代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实效性,消解网络空间的暴戾之气、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营设良好环境。
詹国辉[7](2018)在《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社会发展也到了此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经过近40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高速增长,取得了全球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经济总量迈上82万多亿元的新台阶,高居世界第二位。但同时应当看到高速发展背后的限度:一是从本质上讲,高速发展还是依靠拼资源拼消耗实现数量增长;二是无法有效满足乡村民众不断升级的现实需求,由此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此外,对于乡镇基层政府而言,仍然面临着乡镇经济发展状况转型及乡村社会维稳压力,尽管代表国家力量的基层政府对乡村社会运行的干预及对乡村社会事务的大包大揽有所消退,但乡村治理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压力型体制,更多关注的是绩效考核的任务指标,尚未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乡村场域”内的与乡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的治理以及乡村公共品的供给。基层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化分权机制,治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乡村事务治理的调整过度频繁,最终导致乡村社会的治理质量不能有效匹配当前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形势。为此,本研究首先解构了当前乡村治理研究过渡关注数量层面上的局限性,随后基于社会质量理论视角建构出乡村治理的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以及四维结构要素等具体勾勒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图景架构,以期提升乡村治理的质量。本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这是本研究的开篇起点。一是基于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背景,确定本研究的研究问题,从而明确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二是确定研究对象后,着手对已有的研究展开文献综述的梳理,包括对已有成果展开形式上的考察,从国内外不同主题内容对乡村治理的研究进路展开述评,从而提出本研究的研究方向。三是阐明本研究的总体框架与逻辑思路,并指明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与存在不足。第二章,“社会质量”理论是理解和爸释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本章主要提出“社会质量”理论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并论证其与乡村治理研究的适切性。一是,探讨了社会治理从传统模式转向现代模式的内在逻辑,其内在始终秉持了从政府质量逻辑朝向社会质量的逻辑转向。二是,阐述了“社会质量”理论创生的时代背景、理论发展脉络、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同时还论述了其与乡村治理的契合性,社会质量理论构成了“乡村治理”内生性诉求的理论先声与理论依据;三是,尝试性建构出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四维结构要素等三方面内容型构出乡村治理的立体框架,以期为当下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和有力的解释性框架。第三章,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本章节主要立足于乡村治理质量中的单一向度——制度支持的视角来厘清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制度支持对乡村治理的内在影响机理。在应然层面上,以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核心的正式制度支持型构出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而乡村宗族、乡村社会组织、合作社与乡村集体所型塑出的乡村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弥补了政府中心主义的正式制度支持。而在实践中,乡村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的实践样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诱致了乡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非耦合性支持障碍。第四章,乡村治理行动者特征及其行动逻辑。本章节基于乡村治理中的另一向度——行动者视角来观察乡村行动者的特征及其行动逻辑互动与博弈。依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分析不同行动者及其行动逻辑,进而阐释其不同关系中差异化的行动者的利益选择和行动规律,最终刻画出不同行动者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效应。如上逻辑的陈述内在昭示了政府主导的隐性行动脉络,致使乡村其它主体(自治组织、社会本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外部缺陷,难以型构出乡村“社会性”。第五章,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本章是以社会质量理论框架内的四维象限结构要素(乡村社会经济保障、乡村社会凝聚、乡村社会包容、乡村社会赋权)来具体刻画出乡村治理的具体形态。通过梳理乡村治理质量提升的现实限度,发现乡村社会民生保障日渐匮乏、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乡村社会排斥现象普遍存在、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的稍显不足。而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制度在地化实践的偏差、上传下达沟通机制不畅、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效应。第六章,乡村治理的保障路径。本章节通过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等三方面路径的设计,一是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由此有必要将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进行深度融合,强化其两者间的互动均衡支持,进而相互架构出耦合性路径;二是凸显多元行动主体间的强强关系,同时保障建立在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实现并构筑出行动者的互构路径;三是倡导乡村社会质量结构要素的嵌入路径,通过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构造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创新乡村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最终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有序提升。第七章:结论与展望。一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二是对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的未来研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方向,一方面,通过乡村社会建设的进程,把乡村社会场域空间内的全体乡村社会民众包容进来,追求乡村社会的共同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在努力追求乡村社会质量和提升乡村社会福祉的同时,应警惕乡村社会转型和乡村社会制度重构的逆向风险。
徐建[8](2017)在《中国特色青少年保护第一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忆往开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30年前上海通过实施《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成为我国少年法的起始之年。30年历史上弹指一挥间,从上海开中国社会主义特色青少年保护法制建设之先河始,九州大地迅及开花结果,一个新领域,新理念、新名词、新事物不断涌现,中国青少年保护与预防青少年犯罪进入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陈晓梅[9](2015)在《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以扬州琼花观社区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起,城市社区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舞台。城市社区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渠道和实现方式,社区文化的发展变迁不仅蕴含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伟大成果,也积淀着共同的历史记忆、思想共识和价值认同。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大众化,面对中国文化中的中国民众,面对中国的文化问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其实质是一种文化根植过程。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从社区文化建设视角开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就具有这样的意义和价值。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首先是一个实践问题。目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证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本文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具典型意义的传统文化社区——琼花观社区为研究样本,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研究与社区文化建设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实践研究,拓展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领域,关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城市社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历史实践和现实实践。本文以纵向历史的研究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琼花观社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文化建设的内容、特点、经验、教训,研究评价各个时期通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考察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城市基层社区各个时期的影响,比较各历史时期社区文化建设的得失,研究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规律。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等方法。本文共有六章,绪论部分对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研究概况、基本概念厘定、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第一章,对琼花观社区的形成过程与历史、革命遗产进行了论述。琼花观社区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近代以来的思想演进、为早期马克思主义在扬州的传播,为一批革命家的出现,提供了重要的土壤。该区域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也成为了建国后社区文化建设丰厚的历史资源。第二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30年的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行论述,这一阶段全面确立和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围绕中心任务,全面开展社区文化建设,以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动员”形式,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尤其是十年文革,严重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健康发展。第三章,20世纪80、90年代,改革开放迅速推进。城市开始重视对社区物态文化的保护和更新,大力发展居办经济,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创造重要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的重要核心作用,使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第四章,进入新世纪,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在全市的古城保护工作中,琼花社区的物态历史文化价值凸显,社区保护理念下的居民参与,社区群众文化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形成了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的合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民生,提升社区福利,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先进文化要求融入社区文化建设,都在社区文化建设中有力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第五章,作为全文的总结,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如何影响社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这三个层面,展望未来,在社区文化建设中,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营养,当代的大众文化赋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新的活力,民生工作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败所系,制度建设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保证,基层民主确保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深入人心。
范志权[10](2013)在《转型期中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急剧”的经济体制转轨与“缓慢”的社会结构转型相互交织的社会变迁时期。中国的社会转型与社会变迁涵盖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革,充斥着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城市与农村、改革与稳定、发展与和谐、效率与公平等多维度的矛盾与冲突,社会发展进程中“历时态”呈现的矛盾在“共时态”下集中迸发出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急剧”转轨,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关系与利益格局,改变了人们以往的经济生活观念与行为模式,人们的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体制改革却明显滞后,民主与法制建设落后,公正的社会环境亟待改进。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加速转型与变迁的新时代,人们正处在一个思想领域的大解放与意识形态的大变革时期,人们的伦理道德准则和思想价值观念以及社会的整个行为规范体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深入发展,伴随着浩大规模的乡城流动人口如潮水般涌入城市,乡城流动人口所处的行为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而,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规制之下,我国乡城流动人口所处的城市生活与工作环境,又增添了更为深刻的涵义。在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变迁的历史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成为了城市社会中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引起了政府、学界与社会的普遍关注与高度重视。因此,科学地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厘清对乡城流动人口的片面认识,对于规范乡城流动人口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推进人口城市化与市民化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与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本文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基础,采取了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相结合的社会学研究范式,综合运用了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方法。从文章的整体框架思路设计到理论与实证分析方法上,笔者学习和借鉴了涂尔干的因果分析与功能分析方法、默顿的结构功能主义研究范式来进行研究:从社会结构因素的功能分析之中去揭示行为失范的客观原因;从个体心理结构因素的功能分析之中去剖析行为失范的主观原因;从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功能分析之中去诠释行为失范的综合原因与形成机制。笔者认为,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的产生是与其所处的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深层次的体制与政策环境密不可分的,是其在各种特定的宏微观环境之中不断感受、体验与规制之下最终产生的。为此,笔者把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放置于一个特定的时空环境之中来加以动态历史考察和横向对比研究,坚持以我国社会所处的特定历史背景(“转型时期”)和我国最大的社会现实(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规制之下的“一国两策,城乡分治”)作为本文研究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的前提与基础条件(文章的出发点与立足点),对行为失范问题进行历史的、现实的分析,展现行为失范所处的外界客观环境(行为的“社会场”、“客观场”)。同时,又从乡城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具体生活和工作环境之中,剖析行为失范者个体内在因素的影响作用,展现行为失范所处的内在主观因素(行为的“心理场”、“主观场”)。从外在因素分析与内在因素分析相结合的角度,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形成过程与形成机制,从而为探寻预防与控制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全文一共分为八章。其中,各章节的主要内容与观点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缘起、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基本概念的界定、国内外文献综述与研究启示、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数据来源、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笔者对研究对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给出了“转型时期”与“社会转型”、“乡城人口流动”与“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与“失范行为”的具体含义。在调查问卷中明确地剔除了不属于“乡城流动人口”的调查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够从“乡城流动人口”这个共性群体出发,通过与其它群体的对比分析之中,来揭示其行为失范的形成机制。第二章:行为失范分析的基础理论。根据研究主题的需要,本文以行为科学与人类行为模式理论(勒温的行为场理论、人类行为的双因双化机制论)作为理论基石,辅之以行为失范分析的社会学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失范论、默顿的结构张力行为失范论、芝加哥学派的社会解组论、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和心理学理论(行为主义学派的S—O—R行为模式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作为理论分析的诠释工具。行为科学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环境变量和个体变量的函数,是环境与个体、外在环境与内在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为此,笔者指出,乡城流动人口个体的任何行为表现方式与变化都是在其所处的城市“生活空间”这个特定的“行为场”中发生的,包括“社会环境场”(“外在场”、“客观场”)与“个体心理场”(“内在场”、“主观场”)这两个张力场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内在场”即“心理场”的张力是个体行为的决定性因素。第三章: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现状、特点与趋势分析。笔者结合统计数据、调查资料以及经验事实上的判断,从整体上阐述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研究发现,乡城流动人口中的“三无”(无固定居所、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人员成为了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这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最为明显的主体特征。在城市中的乡城流动人口中,真正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并不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行为失范表现为以侵财型违法犯罪为主,尤以“一盗两抢”案件最为突出,还存在着许多“自我救济式”的违法犯罪,具有盲目突发性、暴力性、流窜性、团伙性以及一定的时空性等特征,并呈现出低龄化、组织化、智能化与专业化等发展趋势。第四章: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外在因素分析。主要是从制度与政策环境、居住环境与人际网络、现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权益保障与救济状况等方面分析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所处的外界客观环境,这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社会环境场”。笔者认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始作俑者”;二元户籍制度及其衍生的相关制度与政策性歧视是导致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外在根本性原因;经济利益冲突与合法权益受损往往成为引发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导火线(直接原因)。第五章: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因素分析。主要是从乡城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内在需求与行为动机、内在心理状态、就业与城市生活能力等方面剖析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个体因素,这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个体心理场”。笔者认为,相对剥夺感下的个体心理失衡与城乡双重边缘弱势贫困群体的自我认同意识,导致了某些乡城流动人口出现“人格解组”状态,是引发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决定性原因。第六章: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形成机制分析。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转型时期”)、体制背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人口背景(“人口大流动与快速城市化”)等客观社会现实分析入手,阐释了目标与手段的背离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机理与根源所在,最后指出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是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第七章: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防控措施。行为预防与调控的途径与手段是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笔者认为,对于失范行为的预防与调控,既可以是针对失范行为本身来调控,但更为重要和根本的是要从行为失范的形成机制角度来预防。本章主要是结合本文的论述内容,从宏观上的制度创新改革与制度有效供给路径、近期宜采取的具体对策性建议两个层面提出了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防控的路径与对策。第八章:结论与展望。本文总的观点与研究结论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是各种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共同相互作用下的产物。其中,社会环境因素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外在根本性因素(前提与条件),个体内在因素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决定性因素(基础与关键)。在此总的基本观点之下,本文还提出了一些较有见地的理论观点,得出了一些相关的研究结论。最后,笔者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展望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二、跨世纪的中国社会治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跨世纪的中国社会治安(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法律社会史视野下的清代牛与社会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与牛有关的法律条文考证 |
第一节 盗牛律 |
第二节 宰杀马牛律 |
第三节 违禁取利律 |
小结 |
第二章 法律与风俗——屠牛食牛习俗与禁杀法律 |
第一节 传统中医理论中的牛肉 |
第二节 清代的屠牛食牛习俗 |
第三节 统治者的关注——兼论京城的回民屠牛问题 |
第四节 政令的“落地”:地方官与士绅的努力 |
第五节 地方知识的隐现:清代的菜牛问题 |
小结 |
第三章 安民置业重塑秩序——清代官给牛种问题 |
第一节 清代的官给牛种问题 |
第二节 官给牛种与边疆垦殖 |
第三节 官给牛种与赈救灾荒 |
小结 |
第四章 利益攸关——与牛有关的社会冲突 |
第一节 牛的财产价值 |
第二节 消弭盗源——盗牛案件探析 |
第三节 拉牛作抵——民间债务案件不被关注的一角 |
小结 |
结语 牛与社会治理的变与不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4)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公安政治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践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政治传播研究 |
1.2.2 国内公安政治传播研究 |
1.2.3 国外警察政治传播研究 |
1.2.4 小结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政治传播 |
1.3.2 公安政治传播 |
1.3.3 其他相关概念辨析 |
1.4 研究架构及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及不足 |
2 公安政治传播的理论基础与借鉴 |
2.1 马克思主义政治传播思想指导 |
2.1.1 马克思主义政治传播思想的经典论述 |
2.1.2 马克思主义政治传播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 |
2.2 西方政治传播理论借鉴 |
2.2.1 政治传播结构要素理论 |
2.2.2 政治传播效果理论 |
2.3 小结 |
3 公安政治传播的历史演进 |
3.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公安政治传播(1927-1949) |
3.1.1 战时民众力量动员与对敌舆论宣传 |
3.1.2 革命语境中的公安政治传播 |
3.2 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公安政治传播(1949-1978) |
3.2.1 意识形态为主的传播理念 |
3.2.2 社会主义建设语境中的公安政治传播 |
3.3 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公安政治传播(1978-2012) |
3.3.1 为改革开放营造安全稳定的舆论氛围 |
3.3.2 改革语境中的公安政治传播 |
3.4 新时代的公安政治传播(2012- ) |
3.4.1 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传播导向 |
3.4.2 治理语境中的公安政治传播新趋势 |
3.5 总结评述 |
3.5.1 权威合法性谋求模式的演变规律 |
3.5.2 公安政治传播的一般规律 |
3.5.3 公安政治传播的特殊性 |
4 公安政治传播的功能目标与传播体系 |
4.1 公安政治传播的功能目标 |
4.1.1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
4.1.2 巩固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权威合法性基础 |
4.1.3 塑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 |
4.2 传播体系之主体:公安政治传播的制度安排 |
4.2.1 公安政治传播制度安排中的上级主体 |
4.2.2 中央公安政治传播部门 |
4.2.3 地方公安政治传播部门 |
4.2.4 公安政治传播主体的协同-会同输出结构 |
4.3 传播体系之渠道:媒介维度的公安政治传播 |
4.3.1 组织传播通道 |
4.3.2 媒介通道 |
4.4 传播体系之受众:社会维度的公安政治传播 |
4.4.1 作为自主性力量的公众舆论 |
4.4.2 公安政治传播舆论领袖 |
4.5 小结 |
5 公安政治传播的运行过程 |
5.1 公安政治传播的实际运行 |
5.1.1 主动发起与被动应对 |
5.1.2 公安新闻发布制度 |
5.1.3 警务危机舆情处置 |
5.2 公安政治传播的实际载体:政治话语 |
5.2.1 文本分析:《人民公安报》政治话语的大数据分析 |
5.2.2 词云图分析 |
5.2.3 热词分析 |
5.2.4 公安政治传播的政治话语特征 |
5.3 公安政治传播的效果评估 |
5.3.1 民意测验 |
5.3.2 宏观政治治理效果 |
5.4 小结 |
6 新时代公安政治传播面临的主要问题 |
6.1 公安政治传播外部环境的变迁 |
6.1.1 安全环境的变化 |
6.1.2 媒介环境的变化 |
6.2 公安政治传播体系面临的挑战 |
6.2.1 公安政治传播的权威性面临挑战 |
6.2.2 公众对警察政治价值认识存在偏颇 |
6.2.3 组织渠道的传播效果弱化 |
6.2.4 受众特征变化带来的挑战 |
6.2.5 政治话语缺乏创新 |
6.3 小结 |
7 公安政治传播的优化与创新 |
7.1 重新定位理念目标 |
7.1.1 构建以“程序——法理”为中心的权威合法性谋求模式 |
7.1.2 理顺公安机关、媒体、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 |
7.2 优化传播体系 |
7.2.1 弥补组织传播效果的不足 |
7.2.2 促进公安媒体资源的融合 |
7.2.3 理顺官方民间舆论场分化 |
7.3 创新传播模式 |
7.3.1 政治传播话语体系的创新 |
7.3.2 涉警舆情处置能力的提升 |
7.3.3 传播内容产生机制的优化 |
7.4 提升传播效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1949-2000年中国公安政治传播相关工作条目列表 |
附录B《人民公安报》头版2005年-2016年高频新闻主题词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选题的研究脉络与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脉络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预期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预期创新 |
第2章 民粹主义的理论解读 |
2.1 民粹主义的概念测量与类型学划分 |
2.1.1 民粹主义的概念与测量指标 |
2.1.2 民粹主义的类型学划分 |
2.2 民粹主义的滋生土壤 |
2.2.1 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危机 |
2.2.2 后发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的产物 |
2.3 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2.3.1 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迹象 |
2.3.2 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浇灌 |
2.4 马克思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回答 |
2.4.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考察 |
2.4.2 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 |
2.4.3 普列汉诺夫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4 列宁对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5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解答 |
第3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背景与演绎样态 |
3.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背景 |
3.1.1 政治参与觉醒中民众责任备受关注 |
3.1.2 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 |
3.1.3 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 |
3.1.4 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 |
3.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演绎历程 |
3.2.1 基于演绎载体变迁的阶段划分 |
3.2.2 网络民粹事件典型案例评析 |
第4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诱发要素与时代表征 |
4.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诱发要素 |
4.1.1 社会矛盾的深度浇灌 |
4.1.2 社会焦虑的持续诱发 |
4.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时代表征 |
4.2.1 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 |
4.2.2 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 |
4.2.3 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 |
第5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5.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正面价值 |
5.1.1 关注弱势群体 |
5.1.2 强化网络监督 |
5.1.3 提升公民政治素养 |
5.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危害 |
5.2.1 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解构社会精英权威 |
5.2.2 助长暴戾之气,背离社会理性平和发展方向 |
5.2.3 加剧阶层对立,诱发社会分裂 |
5.2.4 混淆视听,干扰共享发展大局 |
第6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可鉴经验与疏导原则 |
6.1 国外疏导与消解民粹主义思潮的经验教训 |
6.1.1 苏俄:以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 |
6.1.2 拉美: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 |
6.1.3 中东欧:能抵御危机的低质民主体制 |
6.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原则 |
6.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6.2.2 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
6.2.3 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 |
第7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策略 |
7.1 推进公民教育,提升民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1 塑造负责而又积极的公民 |
7.1.2 公民理性平和心态的形塑 |
7.1.3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
7.2 聚焦社会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2.1 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 |
7.2.2 着力解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 |
7.2.3 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3 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
7.3.1 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理念的误导 |
7.3.2 健全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方式的干扰 |
7.3.3 夯实共享发展的秩序之基,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非理性倾向的侵蚀 |
7.4 强化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4.1 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 |
7.4.2 实现网络治理的规范化 |
7.4.3 提升网络治理的实效性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7)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一个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概括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的定位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三、可能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逻辑转向: 从政府质量到社会质量 |
一、政府质量: 传统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二、社会质量: 复杂条件下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三、基于社会质量框架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要求 |
第二节 社会质量: 发展社会学下的新理论 |
一、理论创生背景 |
二、理论溯源 |
三、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 |
第三节 社会质量: 乡村治理的新分析框架 |
一、制度支持 |
二、行动者 |
三、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 正式与非正式支持 |
第一节 正式制度: 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 |
一、基层政权的组织基础 |
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 |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 乡村“内生性支持” |
一、宗族 |
二、乡村组织 |
三、合作社与集体行动 |
第三节 非耦合性支持: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均衡互动 |
一、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 乡村治理的实践样态 |
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 |
第四章 乡村治理行动者的特征及治理逻辑 |
第一节 计划体制时期乡村行动者的政经统合 |
一、公社制度为主导的行动载体 |
二、政治运动式治理为特色的实践模式 |
三、政经统合下的乡村治理逻辑 |
第二节 经济转型时期乡村行政者的逐利导向 |
一、乡村主体的逐利交织网络 |
二、积极转型及压力型体制下的“指标”治理 |
三、逐利导向下的乡村治理逻辑:基层政治竞标赛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模式的治理限度 |
一、村民组织的自治能力羸弱 |
二、乡村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 |
三、乡村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建构的缺失 |
第五章 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一节 结构性要素 |
一、乡村社会经济保障 |
二、乡村社会凝聚 |
三、乡村社会包容 |
四、乡村社会赋权 |
第二节 结构要素下乡村治理的限度 |
一、乡村社会民生保障的不平衡 |
二、乡村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 |
三、乡村社会排斥现象仍显普遍 |
四、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稍显羸弱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的困顿之源 |
一、政策制度在地实践的偏差 |
二、上传下达沟通机制的阻塞 |
三、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 |
四、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 |
第六章 乡村治理路径: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 |
第一节 耦合路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型构 |
一、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 |
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 |
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深度融合 |
四、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性支持 |
第二节 乡村行动者的主体互构路径 |
一、治理主体间的互构 |
二、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 |
第三节 调适路径: 社会质量要素的嵌入 |
一、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 |
二、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 |
三、构建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 |
四、创新乡村社会民众的参与方式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后记 |
(8)中国特色青少年保护第一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忆往开来(论文提纲范文)
一、面对社会关切求实扎根创新 |
(一)“全国青少年保护法座谈会” |
(二)青少年犯罪问题调查 |
(三)成立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与制定全国规划 |
(四)《上海市青少年教育保护条例》起草预习 |
(五)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法庭 |
(六)国内理论和实践在扩展和深化中的其他成果 |
二、权衡利弊民为本上下求索追精准 |
(一)起草办组建的突破和创新 |
(二)全市人民共同的智慧和心血 |
(三)十易其稿力求科学、合法、精准 |
(四)理论与实际结合,勇于改革创新 |
三、宣传法理广深细践行落实得民心 |
四、任重道远前进发展的路还很长 |
(四)《上海市青少年教育保护条例》起草预习 |
(五)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法庭 |
(六)国内理论和实践在扩展和深化中的其他成果 |
二、权衡利弊民为本上下求索追精准 |
(一)起草办组建的突破和创新 |
(9)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以扬州琼花观社区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English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基本概念厘定 |
(一) 社区 |
(二) 文化 |
(三) 社区文化及建设 |
(四)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
三、研究概况 |
(一) 社区文化研究现状 |
(二)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社区的形成及历史、革命遗产 |
一、扬州的文化底蕴 |
二、琼花观社区的形成 |
(一) 从传说到文化景观 |
(二) 从文化景观到公共社区 |
三、历史遗产:琼花观社区的典型价值 |
(一) 典型地反映了运河和盐业对城市风貌的塑造 |
(二) 典型地反映了近代扬州思想的碰撞和演进 |
(三) 典型地反映了教育转型 |
(四) 典型地反映了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
(五) 典型地反映了扬州近代旧资本的转化 |
四、革命遗产:建国前扬州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 |
第二章 前30年琼花观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1949-1978) |
一、“街居制”:新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
(一) 街居制的形成 |
(二) 街居制行政化的加强 |
二、全面确立和强化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 |
(一) 区域物质文化形态的更新与再造 |
(二) 宣传工作、思想改造和社会主义教育 |
(三) 倡导社会主义新文化新风尚 |
三、本阶段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
(一) 本阶段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经验 |
(二) 本阶段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教训 |
第三章 新时期琼花观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1978-1999) |
一、“街居”制的恢复和发展 |
(一) “街居”制的恢复和完善 |
(二) “街居”制向社区制的过渡 |
二、本阶段琼花观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做法 |
(一) 新时期社区物态文化的变迁 |
(二) 大力发展居办经济,成为扬州“第一居” |
(三) 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导的社区文化建设 |
三、本阶段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经验 |
第四章 新世纪琼花观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2000—) |
一、全面展开社区建设 |
(一) 建立社区居委会 |
(二)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实践 |
(三) 深化社区服务 |
二、社区在古城保护下的复兴 |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 |
四、本阶段社区文化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经验 |
第五章 历史规律总结与未来路径探讨 |
一、历史规律总结 |
二、未来路径探讨 |
(一) 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营养的土壤 |
(二) 大众文化:赋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新的活力 |
(三) 民生工作: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成败所系 |
(四) 制度建设: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提供保证 |
(五) 基层民主:确保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深入人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转型期中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缘起 |
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选题意义 |
1.3 核心范畴的界定 |
1.3.1 转型时期与社会转型 |
1.3.2 乡城人口流动与乡城流动人口 |
1.3.3 行为失范与失范行为 |
1.4 文献综述与研究启示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4.3 研究启示 |
1.5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思路与结构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数据来源 |
1.6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点 |
1.6.2 不足之处 |
2. 行为失范分析的基础理论 |
2.1 行为失范分析的社会学理论 |
2.1.1 涂尔干的社会失范理论 |
2.1.2 默顿的结构张力行为失范理论 |
2.1.3 芝加哥学派的社会解组论 |
2.1.4 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 |
2.2 行为失范分析的心理学理论 |
2.2.1 新行为主义学派的S—O—R行为模式理论 |
2.2.2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
2.3 行为科学与人类行为模式理论 |
2.3.1 行为科学理论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
2.3.2 勒温的行为场理论 |
2.3.3 人类行为的双因双化机制论 |
3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现状、特点与趋势分析 |
3.1 当前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现状分析 |
3.1.1 乡城流动人口的一般失范行为分析 |
3.1.2 乡城流动人口的严重失范行为分析 |
3.2 当前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特征分析 |
3.2.1 乡城流动人口严重行为失范的主体特征 |
3.2.2 乡城流动人口严重行为失范的类型特征 |
3.2.3 乡城流动人口严重行为失范的行为特征 |
3.2.4 乡城流动人口严重行为失范的组织特征 |
3.3 我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发展趋势分析 |
4.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外在因素分析 |
4.1 制度与政策环境因素分析 |
4.1.1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始作俑者” |
4.1.2 社会保障制度缺失与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 |
4.1.3 劳动就业制度和政策不公平与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 |
4.2 居住环境与人际网络分析 |
4.2.1 乡城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社区结构特征 |
4.2.2 乡城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亚文化环境与内卷化建构 |
4.2.3 市民与城市主流社会对乡城流动人口的文化认同歧视 |
4.3 现行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分析 |
4.3.1 社会控制方式的变化与传统非正式控制力量的弱化 |
4.3.2 防范式、物性化的消极行政执法管理模式 |
4.4 乡城流动人口权益保障与救济状况分析 |
4.4.1 社会分层与乡城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边缘弱势贫困群体 |
4.4.2 乡城流动人口权益保障与救济途径的现状分析 |
4.4.3 经济利益冲突与合法权益受损往往成为引发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导火线 |
5.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因素分析 |
5.1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人口学特征分析 |
5.1.1 乡城流动人口规模对行为失范的影响 |
5.1.2 乡城流动人口结构对行为失范的影响 |
5.2 乡城流动人口的内在需求与行为动机分析 |
5.2.1 乡城流动人口的内在需求与动机状况分析 |
5.2.2 乡城流动人口的内在需求特点与层次分析 |
5.3 乡城流动人口的内在心理状态分析 |
5.3.1 相对剥夺感下的个体心理失衡 |
5.3.2 城乡双重边缘弱势贫困群体的自我认同意识 |
6.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形成机制分析 |
6.1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背景与现实分析 |
6.1.1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社会时代背景:社会转型时期 |
6.1.2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社会体制背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
6.1.3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人口背景:人口大流动与快速城市化 |
6.2 目标与手段的背离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机理 |
6.2.1 制度有效供给不足是需求目标实现的外在根本性障碍 |
6.2.2 就业与城市生活弱势能力是需求目标实现的内在关键性障碍 |
6.3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是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 |
6.3.1 社会环境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外在根本性因素 |
6.3.2 个体内因是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内在决定性因素 |
6.3.3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一般形成机制模式图示 |
7. 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的防控措施 |
7.1 制度创新改革与制度有效供给的路径 |
7.1.1 改革城乡二元户籍体制,建立城乡一元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
7.1.2 改革与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城乡一元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7.1.3 改善乡城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制度环境,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功能 |
7.1.4 转变现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实行“以人为本”的服务型管理 |
7.1.5 完善乡城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环境,推进乡城流动人口市民化发展 |
7.1.6 大力提高乡城流动人口思想文化素质,自觉约束各种失范行为 |
7.2 近期宜采取的具体对策性建议 |
7.2.1 强化政府行政作为,实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 |
7.2.2 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济机制,切实保障乡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
7.2.3 注重发挥公安机关的防控职能,建立打防结合的综合性防控模式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跨世纪的中国社会治安(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2]法律社会史视野下的清代牛与社会治理[D]. 李尔岑. 南开大学, 2020(04)
- [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D]. 李元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4]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5]公安政治传播研究[D]. 房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6]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D]. 石立春.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7]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D]. 詹国辉.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8)
- [8]中国特色青少年保护第一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忆往开来[J]. 徐建.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7(03)
- [9]社区文化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以扬州琼花观社区为个案[D]. 陈晓梅. 扬州大学, 2015(10)
- [10]转型期中国乡城流动人口行为失范问题研究[D]. 范志权.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