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 答:六月二十三日,市下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开展调研的通知后,我县立即组专项人员(见附表)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前一阶段调研发现的情况及问题进行了处理。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泌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的基本情况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并袭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地都加快了工程建设的步伐。随着在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也日益显现,一些建筑商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还有的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不按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问题有所抬头,此类问题给国家及集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党员干部在金钱和权力的问题上不能坚持党性原则,违反规定对工程建设***稿局插手,在此类问题上部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处理。为此,我县2009年10月20日经县委、县***批准,成立绝敬兄了泌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承担日常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并明确一位股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问: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调查报告
- 答:1、简述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发生事故隐患的单位、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救援治疗人数、财产损失镇扮情况; 2、根据XXX规定,或受XXX单位委托,成立XXX工程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 3、简述事故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镇弊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4、详细叙述工程事故的过程。发生过程、救援过程、事故造成的结果、死伤者后续处理情况; 5、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认定,对事故类型、责任性质的认定; 6、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依据安御旅灶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意见;
问: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 答:法律分析: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烂猜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饥敬型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稿启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