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负公平(论文文献综述)
刘水林[1](2021)在《论税负公平原则的普适性表述》文中研究说明目前税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税负公平原则的两种表述——量能原则和受益原则是对立的,且量能原则是税负公平原则的普适性表述,受益原则只是在个别情况下对量能原则的违反。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演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国家职能变迁和公共财政思想变化的历史追踪,我们不难发现,这两个不同的税负公平原则表述实际上并不冲突,其中量能原则适用于财政税法,而受益原则主要适用于调控税法。若进一步通过对量能原则的"能"的来源与公共物品效用的关系以及受益原则的"受益"与公共物品效用的关系看,它们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效用的对价,只不过分别是对公民普遍消费的纯公共物品与一定群体消费的准公共物品按不同的标准支付的对价。从政治经济学分析,受益原则既符合经济学公平理念——价值(价格)与物的效用相对应的对价观念,也符合当下的民主政治观念和民主政治体制,因而它是税负公平原则的普适性表述。
马子婧[2](2020)在《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及效果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中国铁路运输业盈利能力差,社会资源投入高,承担了大量公益性任务的同时却肩负了较重的税收负担,国家应当通过积极的税收政策来扶持我国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在税收活动中,税收负担处于核心地位,税收制度和政策的设置、调整都要落实到税收负担上,本文从宏观层面基于税收政策的视角提出降低我国铁路运输业税收负担的优化措施,并利用整个行业的相关数据对提出的优化措施的降税效果进行实证测算,论文主题符合我国铁路运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对现有文献研究不足的补充。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本文运用差额利润分析法对铁路运输业2015―2019年的行业税负水平进行分析,发现铁路运输业的整体税负水平相对于自身经济状况来说非常高,为了保证社会资金不从铁路运输业流出,应当对铁路运输业总体减税7.96%,其中增值税税负在行业税负水平中占比最重,在50%左右。本文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提出降低铁路运输业税负水平的最优措施是优化铁路运输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具体包括统一铁路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对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实行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同时简化增值税汇总纳税流程这3项内容,能够弥补行业税收政策缺陷的同时,降低铁路运输业的间接税税负比重,有利于促进行业间的税负公平。本文利用2017年投入产出表的各行业数据,通过建立投入产出模型,对提出的优化措施的减税效果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优化措施能够显着降低铁路运输业的税负水平约3.17%,降低间接税比重达4.28%,减税效果理想。同时优化措施对其他纳税人税负的增加效应微乎其微,能够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保证了税负公平和税收效率。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本文的研究视角创新。本文从税收政策的角度对铁路运输业的税收负担进行优化研究,着眼点在于“优化”,研究目的是通过具体措施降低铁路运输业目前的税负水平,是对铁路运输业税负问题研究的补充。第二,本文的研究内容创新。本文针对铁路运输业税负水平过高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优化措施并收集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不仅从理论方面提供了解决方案,还补充提供了实际证据支持,解决了在降低铁路运输业税负水平方面存在的泛泛而谈的问题。本文的难点在于,第一,本文进行实证测算的模型由本人根据优化措施的具体内容按照我国的税法规则自行推导而来。第二,本文的数据取得十分困难、计算量很大,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各类统计年鉴、国家铁路公司年度报表及国家税务局、统计局网站,数据收集过程漫长,并且论文计算量很大。
刘永春[3](2020)在《税负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长期以来对于缩小个人贫富悬殊差距、调节收入分配公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个人收入流向高度集中、收入分配差距凸显,税负分配不公、税收流失严重问题日益严重,极易产生民怨和社会紊乱,客观上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亟需顺应时代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与转换。2018年8月我国个税法经第七次改革,首次实现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个税制转变,是对我国传统个税的巨大突破与完善,是国家深化推进新时代税制体系改革新高度的必然选择。此次个税修法旨在体现个税的公平与正义,着力解决我国个税法实施以来没有解决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缺失、难以实现公平税负及征管体制不健全等难题。但截止目前,更多的是从立法层面的改革,是一种狭义意义上的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运行总结,个税在制度立法建设、税制要素设计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缺陷,有较大的改革完善提升空间。本文以我国最新个税改革为背景,对现行个税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诊断,从税负公平视角研究审视我国个税公平性问题,总结出当前我国个税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并进行详细原因剖析。为提升个税在国家收入分配调节、税收收入增加及个人贫富差距缩减方面更具公平性和合理性,笔者充分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税收管理优势,试图从税基、征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制度、纳税申报机制及相匹配的征管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建议,以期为深化个税改革,引导国家后续相关政策的出台及贯彻执行提出值得借鉴的经验。
熊惠君[4](2020)在《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文中提出无论从纵向还是横向来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新时代要以收入分配改革为主基调。要以税负公平为基点,通过税制改革,更科学地设置税种、税率,进而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公平原则是公认的税收首要原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平对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在于税收矫正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是不可或缺。此外,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又会对社会福利产生影响,社会福利衡量的是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程度。在税收环境下,如何设计税收制度,使得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即效率损失最小化,同时尽可能兼顾社会公平,是现代税收制度构建需要考虑的一大重要问题。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面广,其以价格为载体,通过消费流转,直接影响居民实际购买力,并进一步影响社会福利。因此,对我国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研究对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为研究对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以居民家庭为研究单位,利用增值税实际税率,研究分析我国增值税本身和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搜集国内外有关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文献,并基于搜集到的已有文献从增值税自身和增值税改革两个方面进行归纳梳理并进行总结。其中,国外文献从年收入视角、终生收入或消费支出视角、社会福利视角对增值税自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从扩大增值税范围、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综合改革对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国内文献从增值税本身、增值税转型、增值税扩围以及增值税税率简并进行归纳梳理。其次,从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两方面概述增值税相关理论。其中,关于增值税与收入分配,先对不同时期不同学派收入分配理论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税负公平是收入分配公平的核心理念和最低标准、累进税制是收入分配公平的主要工具等结论。再围绕增值税的内部因素,理论分析增值税对税负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关于增值税与社会福利,先对新旧福利经济学不同学派的福利理念和福利标准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效用是衡量社会福利大小的基本工具、社会福利较多关注交换的效率和生产的效率、社会福利和收入分配之间存在一定的共通之处(例如:重视穷人的效用)的结论。再基于帕累托福利经济学,进一步分析效率损失的产生和测算,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因素。再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采用增值税实际税率,测算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分别从年收入和终生收入视角,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年收入视角下,增值税具有明显累退性,终生收入视角下,累退性减弱。第二,年收入视角下,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终生收入视角下,食品烟酒累退性最强。第三,城乡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要大于组间收入差距,且农村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更大。关于增值税本身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占支出的比率、平均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对我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具有较大负向影响,对我国高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负向影响较小,高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差距约为2倍。第二,食品烟酒对社会福利影响最大,其次是衣着。居住和交通通信对社会福利影响也逐渐增加。第三,低收入家庭的效率损失最大,但近年来,上述情况逐渐有所转变,呈现出高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要略微超过低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然后,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构建增值税CGE模型,测算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具有明显的正向收入分配效应,有利于缩小各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第二,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改征增值税和增值税结构四档并三档加剧了增值税的累退性。第三,增值税税率下调有助于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第四,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关于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和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降低了社会福利损失,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尤以农村家庭改善效果最好。第二,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对高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大,低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小。最后,分析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并提出改进建议。其中,关于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先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税收优惠、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设置等方面探讨了其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理论影响,再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增值税进行比较分析。具体结论如下:第一,征税范围越广,增值税的调节范围越大。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统一征收范围的征税制度。我国从1984年正式开征增值税以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后,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已覆盖至所有行业所有环节。第二,税率结构是通过税率档次和税率水平两方面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产生影响。其中,税率档次对收入分配与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非一致性,而税率水平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基本一致。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采取1~3档的税率模式。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为“13%+9%+6%”三档,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增值税税率结构相比,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符合国际发展大趋势。但从标准税率和低税率重要程度和适用范围来看,我国生活必需品适用税率偏高,一些现代服务业因为“营改增”的原因适用6%低税率,低税率适用范围不合理。第三,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税收优惠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但会破坏抵扣链条,引发效率损失,不利于增进社会福利。从国际经验来看,农产品、食品和医药制品均是各国减免税的首选项目。与国际上减免税适用范围相比,我国减免税范围较小,生活必需品免税适用范围比较有限,对部分食品和医药制品的税收优惠力度极小,远远低于其他各国。我国若对药品、乳制品实施免税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和增加居民福利。第四,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设置均不利于收入分配公平和增进社会福利。从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的国际经验来看,绝大数国家设置了起征点,我国既设置增值税起征点,又设置了小规模纳税人,与国际相比,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明显偏高。关于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建议,基于以上税制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如下:第一,减并税率档次,将增值税税率档次三档并两档。第二,对生活必需品适用低税率。第三,将非生活必需品且不具有公益性质的产品或服务适用税率调高至标准税率。第四,将标准税率下调至10%,低税率下调至4%。第五,在财政资金预算许可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对医药制品实施免税,其次考虑对乳制品免税。第六,适当降低增值税起征点。第七,适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先将小规模纳税人占比控制在50%左右,后面持续降低至30%。第八,对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进行实时调整,以保持标准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内容上。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收,筹集财政资金是增值税的第一大职能,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均属于增值税的辅助职能。而关于增值税的现有研究大多围绕增值税的资源配置效应展开,较少涉及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因此,本文重点探讨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内容更加新颖。第二,研究视角上。年收入波动性要高于终生收入,相比年收入,终生收入更能衡量居民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国内关于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的前期研究大多基于年收入视角展开,从终生收入视角展开研究的相关文献较少。因此,本文同时基于年收入视角和终生收入视角,研究我国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视角更加丰富。第三,研究方法上。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具有税负转嫁的本质特征,通过商品流转可以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进而影响要素市场相对价格变动。而国内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研究方法大多为投入产出法。实际上,投入产出法难以将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完整考虑在内,因此,在模拟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模拟上述增值税引发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变动,反映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需要借助CGE模型。本文构建增值税CGE模型,利用弹性系数模拟商品和要素间的勾稽关系,结合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测算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方法更加科学。
王蕴[5](2019)在《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我国GDP已经从年均9%高增速换档为当前6%左右增速水平的新常态,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经济总量突破9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大新挑战,首先,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以廉价劳动力为核心竞争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其次,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成为了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造成了我国制造业总体产能过剩、利润微薄,对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最后,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重大冲突,美国相继拉开了以中国为目标的税制改革和贸易战,恶化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我国消费市场已经完成了从“有胜于无”的短缺经济向“高品质消费”的现代化转型,在新的消费品市场条件下,原有以价格为核心竞争手段的工业经济模式已经失效,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消费品市场的新常态。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海淘”、“代购”等新消费模式已经将我国的终端消费品市场拉入了全球竞争。在这种经济竞争格局之下,为了保持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就成为了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然而,如何实现“六稳”?短期刺激政策等措施一段时间会推动经济增长速度,但是长时期会孕育更大的金融经济风险,造成房地产库存继续增加、债务杠杆率持续提高以及产能过剩难以出清等问题。经济演变的周期规律显示,只有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进行效率、动力、质量变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第一,不简单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换言之,要优化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减少财税政策对经济的扭曲,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减少财政的直接补贴,通过优化税制,实现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在2020年左右建立法治政府、落实税收法定的时间目标已经不远了。“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虽然从实际效果上来看优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刺激了经济发展,但是“营改增”改革造成的繁杂税率结构却可能对法律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困难。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增加了法律执行的成本,更加剧了对微观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立法在即,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水平成为了当前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分为七大部分,全面论述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问题:第一部分,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其次,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存在着对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和增值税税收中性的认知,同时,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优的做法是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税种。导论的基础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方向。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文首先界定了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对象,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优化的对象是法定税率(也就是经济学意义的名义税率);其次,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优势、最优商品税理论和增值税税制演化的路径依赖三个角度分析,构建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从税收中性的角度而言,单一税率结构是有效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关键机制;但是,考虑到拉姆齐法则,采用差别税率结构的增值税更符合最优商品的课税需求;同时,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演化存在着典型的路径依赖。在当前增值税完成消费型转型、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对增值税税率结构进行系统性调整需要明确两大原则,一是明确增值税的生产效率取向;二是必须承认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的路径依赖。在这两个原则的约束下,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应当尽可能靠近单一税率,但是,由于路径依赖,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两档税率结构。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该部分重点阐述了不同阶段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不同阶段增值税改革的共性目标都是提振经济、改善效率,但是,仍然存在政策关注点的差异。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均以实现,虽然,这造成了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复杂化,但是,这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然历程。同样,在增值税税率结构完成了转型改革以及货物与劳务的全覆盖之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在先前阶段修修补补的改革后,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为目标,完成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改革。第四部分,在明确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任务后,从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发,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从全球供应链视角分析,现行增值税税率水平对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制约作用。我国需要通过增值税税率水平的优化,促进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提升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比重,对冲“人口红利”消失对制造业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智造”维持我国“世界工厂”的关键地位;二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于复杂。我国增值税现行的三档税率、四档征收率以及不彻底的“零税率”政策,加剧了增值税的扭曲作用,抑制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有效发挥。从三档税率的税率结构而言,特别是9%和13%两档税率涉及的部分行业是在同一抵扣范围内生产抵扣链条之上的,差别税率造成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税收资本利润水平差异,扭曲了资本配置;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角度而言,税制不应当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障碍,但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客观上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形成了制度性扭曲,阻碍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而言,为了保持出口商品竞争力,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征收增值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我国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税零税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五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主要受两种路径依赖约束:一是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不同阶段的政策关注点差异,以及先前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所形成的改革成果与既得利益约束了未来改革的空间;二是先前增值税“以票管税”征管技术,在后期不同时期不断强化,“以票管税”客观上解决了早前增值税的征管漏洞,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增值税征管技术的尝试。因此,后期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历次改革必须考虑增值税征管技术的约束。第六部分,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仅有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几乎没有国家采用,世界各国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差别在于税率结构与抵扣范围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增值税实施情况、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在对比采用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国家时,重点分析了低税率(优惠税率)的政策,通过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了对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启示。这些启示也成为本文第七部分对策建议的主要依据。第七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本部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国际比较与模式调整的国际经验,得出“1+1”税率档次是现阶段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模式选择;二是从国家财政安全稳定的角度,分析我国可接受的增值税减税规模,并将这一规模作为确定“1+1”税率档次的约束性条件;三是结合前述约束性条件,确认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应当控制在13%,低税率5.5%,并结合国际经验划定了低税率的征收范围;四是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退出提出了分阶段的优化改革建议,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先将征收率统一,实现简化税制的目的;在统一征收率后,应当将增值税起征点改革为增值税免征额,以实现增值税的税负公平;为了平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利益,在增值税免征额替代增值税起征点之后,应当将增值税免征额标准与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实现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最终退出;五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实现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以及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制度。最后结合现有的研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刘娟[6](2019)在《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文中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在西方,素有“罗宾汉税”之称的个人所得税肇始于英国,随后美、德、法等国家纷纷效仿。19世纪末20世纪初,个人所得税逐步发展成为欧美国家的主体税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日趋复杂,逐步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或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演变。与此同时,人们对个人所得税制的关注重点也开始从如何实现税收效率逐渐转移到如何选择更能体现税收公平正义价值的课税模式上来。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对较晚,但课税模式的改革问题历来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2018年8月31日,我国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将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作为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中之重。但仅仅从立法形式上对课税模式进行改革,显然是一种狭义的形式意义上的改革。要实现课税模式实质意义上的改革,理应将课税模式的改革作广义的理解,并将其视为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客观而言,就此次修法的具体内容来看,仍存在诸多问题。故而,在税收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探寻适合于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改革路径,俨然已成为新时代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顺利实现的关键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正式颁布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沿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但时至今日,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贫富差距过大、税负分配不公、税收流失严重等现象却日益凸显。归根结底,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实行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不无关联。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进行了首次改革,实现了过去20多年一直想解决但却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可见,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传统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弊病进行理性地纠偏,是国家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实现现代税制的必然选择。此次修法旨在体现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正义价值,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缩小贫富差距的调节功能。因而,以税收公平为研究视角,在检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基础上,打开思想的藩篱,对我国此番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进行通盘考虑,试图从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税制要素路径、配套改革路径着手,注重个人所得税立法的顶层设计与具体制度设计,以提升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以期抛砖引玉,为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顺利实现提供有益的见解。
朱子男[7](2019)在《我国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医药制造业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与高新技术行业,提高其发展水平的可持续性,对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打造“健康中国”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医药制造业税负长期以来都是关乎制造业行业升级的问题之一,其税负合理性不仅影响企业生存和产业发展,更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近几年医药制造业产能增速放缓,如何“减税降费”以增强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留存收益,提升医药企业在医疗产业链中的地位,都需要对医药制造业税负现状、变化趋势与最佳税负水平有明确的认识,且行业最佳税负的分析结果可作为调控医药制造行业税负的参照与标尺,同时也对进一步协调行业与区域间的税负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基础理论入手,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等方法对医药制造业税负的研究背景与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在把握基础研究脉络的基础上,对医药制造业税负、最佳税负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分类和原则进行归纳总结,同时结合最优税收理论、税负转嫁理论和产业政策理论,阐明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分析对促进税负的行业协调与区际公平的积极作用,同时以经济指标的空间互动机理为视角,通过构建最佳税负模型进行理论推导、数据分析和实证测算,并结合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业税负基本现状,分析得出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业税负总体降幅收窄、减税成果收效不高和税负结构分布失衡等相关问题,以及生产成本和分销成本上涨、制度成本与隐性税负增加和行业结构与税收政策不匹配成因。通过借鉴国内外医药制造业税负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实现我国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对策建议,包括降低医药制造成本以提高企业留利,即推进医药智能制造以降低生产成本、规范医药分销渠道以降低分销成本、加速产业升级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释放减税红利以提高企业减税效益,即正向激励税政以缓解企业“税痛”、降低制度成本以解决企业“费痛”、完善机制建设以促进税负公平;明确行业结构导向以均衡税负差异,即明确税收政策结构导向以鼓励行业研发、协调行业政策倾斜方向以均衡区位差异、强化行业扶持政策指引以激励企业创新。
华艳[8](2018)在《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大理州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旅游发展势头强劲,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旅游收入也日益增长,但旅游业税收收入未能与旅游发展同步增长,这说明大理州的旅游税收贡献率与旅游总收入不匹配,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不容忽视。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刚性需求,大理州就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这对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基于旅游产业在大理州的重要经济地位,地方政府又是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业管理的重要主体,本文重点运用政府治理、税收博弈等相关理论,通过对辖区内经营者、消费者、税收管理员展开不同层面的问卷调查,以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大理州运用大数据理念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作出的探索和实践进行认真总结,着重从税务部门的视角,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的对现状展开深入研究,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旅游行业税收征管模式的实证和理论方面的对策及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解决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的实际问题,最终为实现旅游税收与旅游经济协调发展,努力探索一些有参考意义的对策。
曲松[9](2018)在《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一直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结构趋于多样复杂,现行个人所得税计征体系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国情,存在综合公平弱化、效率偏低的问题。公平与效率,历来是研究所有税种之基础,是评判某一税种发挥作用与否的标准。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探索适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设计和征收管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已有文献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公平与效率视角,结合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原则的相关基础理论,以青岛市L区为案例分析对象,通过相关统计数据从税制公平、税负公平、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四方面探析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具体实现情况,以求了解个人所得税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之策。通过对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状和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和征收管理中存在公平弱化和效率偏低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设计不够合理,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税率结构偏离实际,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大。立足于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适应当前经济生活水平的最优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科学、可行的改革建议: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重新规划费用扣除标准,规范和强化税基,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等。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提出改革之策,减少税收流失,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益参考。
王瑞欣[10](2016)在《我国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下的费用扣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是与民众关系最为密切、最受民众关注的税种。自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加大,收入来源也日益复杂化,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性公共政策的作用在不断弱化,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难以发挥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职能。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作为除营业税以外的另一地方税主力税种,其税制的改革有望加速推进。这项税制改革能否成功完成,关乎着能否最大程度实现税收公平以及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分类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三种。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存在费用扣除内容过于狭隘、费用扣除标准缺乏弹性以及分类征收留有征管漏洞等缺陷。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全面升级,它既能保证税负的公平又能实现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与衔接,因此进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改革早已成为共识。在这个过程中,费用扣除作为个税税制的其中一个重要要素,与税负直接相关,是计税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能否成功。笔者从公共管理的税收公平理论和税收效率等相关理论入手,将费用扣除制度分为费用扣除内容、费用扣除标准和相关征管制度三个大的方面,力图沿着内容、标准和征管三条线构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的费用扣除制度框架。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分析费用扣除制度的相关概念,明确费用扣除制度由哪几部分组成,为后续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然后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以及费用扣除制度的现状,从中诊断出我国现行费用扣除制度的缺陷。随后通过比较美国、日本和台湾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提炼出我国可借鉴的费用扣除制度经验。最后确定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制度中费用扣除所包含的内容,将居民的消费需求划分为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通过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测算出人均年最低消费部分作为费用扣除中生计费用扣除标准,并探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制度的配套征管手段。
二、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负公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负公平(论文提纲范文)
(1)论税负公平原则的普适性表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税负公平原则的不同表述及其适用的历史追踪 |
(一)量能原则是财政税法的公平原则 |
(二)受益原则是调控税法的公平原则 |
二、税负公平原则不同表述的辩证分析 |
(一)量能原则的“能力”与公共物品的关系 |
(二)受益原则的“受益”与公共物品的关系 |
三、税负公平原则普适性表述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一)受益原则普适性的经济学分析 |
(二)税负公平的政治学解释 |
四、余 论 |
(2)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及效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有关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问题的研究 |
1.2.2 有关增值税制度的研究 |
1.2.3 文献总结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创新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 |
2.1 税收法定理论 |
2.2 税收公平理论 |
2.3 税收效率理论 |
2.4 实质课税理论 |
3 中国铁路运输业的特点与税负水平分析 |
3.1 中国铁路运输业的特点与盈利水平分析 |
3.1.1 中国铁路运输业的特点 |
3.1.2 中国铁路运输业盈利水平分析 |
3.2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支出情况 |
3.2.1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支出概况 |
3.2.2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种构成情况 |
3.3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水平分析 |
3.3.1 差额利润分析法的步骤 |
3.3.2 差额利润分析法的实施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与主要问题 |
4.1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总结 |
4.1.1 主要的税种、税率 |
4.1.2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4.1.3 特殊的征税方式 |
4.2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2.1 增值税税目、税率不统一,不利于一体化发展 |
4.2.2 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 |
4.2.3 税收征管方式复杂、难度大 |
4.3 本章小结 |
5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的提出 |
5.1 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趋势 |
5.1.1 优化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 |
5.1.2 深化增值税改革,简化税率层级 |
5.2 国外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经验借鉴 |
5.2.1 美国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 |
5.2.2 欧盟国家铁路运输业税收政策 |
5.2.3 经验借鉴 |
5.3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的提出 |
5.3.1 提出思路 |
5.3.2 提出依据 |
5.3.3 具体内容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的效果计算 |
6.1 计算方法与模型建立 |
6.1.1 计算方法——投入产出法 |
6.1.2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估算要点 |
6.1.3 模型建立 |
6.1.4 计算假设与数据来源 |
6.2 优化措施减税效果的计算 |
6.2.1 增值税和城建税及附加的变化 |
6.2.2 企业所得税的变化 |
6.2.3 铁路运输业税负变化总额 |
6.3 优化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
6.3.1 对其他纳税人税负的影响测算 |
6.3.2 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测算 |
6.3.3 优化措施的优点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税负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1.选题缘由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国外相关研究 |
2.国内相关研究 |
(三)概念、架构及方法 |
1.核心概念的界定 |
2.研究架构的设计 |
3.研究方法的选择 |
(四)创新之处及研究限度 |
1.本项研究的创新点 |
2.研究不足 |
一、我国个税改革的历程及意义 |
(一)我国个税改革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1.“三税并存”阶段(1978年-1993年) |
2.“分类统一”阶段(1993年-2018年) |
3.“小综合+多扣除”阶段(2018年8月-至今) |
(二)我国新个税改革的背景及意义 |
1.新个税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 |
2.新个税改革是我国向现代化税制改革的良好开端 |
3.税制要素设定调整促进税负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
二、我国个税税负不公平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个税税负不公平的主要表现 |
1.纳税单位范围界定模糊 |
2.税基范围设置有限 |
3.税率设计不够合理 |
4.费用扣除指标设置缺乏灵活性 |
5.征管方式较为粗放 |
(二)税负不公平问题的主要原因 |
1.法律层面 |
2.税制要素方面 |
3.配套措施方面 |
三、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国际比较 |
(一)国际个税税制的类型及特点 |
(二)国外典型国家个税税制及其税负公平性 |
1.美国综合所得税制及其税负公平性 |
2.英国综合与分类所得税制及其税负公平性 |
3.俄罗斯综合所得税制及其税负公平性 |
(三)国外典型国家税负公平问题对我国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个税税制的对策建议 |
(一)制度建设方面 |
1.制定税收基本法夯实个税法律基础 |
2.细化个税法推进个税改革顺利实施 |
3.完善税收征管法促进个税改革公平性 |
(二)税制要素设计方面 |
1.合理界定纳税单位范围 |
2.拓宽税基范围、优化税率结构 |
3.合理规范费用扣除申报制度 |
4.改革完善个税征管方式 |
(三)配套改革措施 |
1.设立公民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
2.实行纳税申报激励 |
3.搭建协护税平台、健全税务稽查处罚机制 |
4.积极推行税务代理 |
5.完善税务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增值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增值税与收入分配 |
2.1.1 收入分配理论 |
2.1.2 增值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2 增值税与社会福利 |
2.2.1 社会福利理论 |
2.2.2 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
第3章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分析 |
3.1 研究假设、研究单位及样本指标 |
3.1.1 研究假设和研究单位 |
3.1.2 样本数据及测算指标 |
3.2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3.2.1 年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2.2 终生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3 增值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
3.3.1 模型构建及政策指标 |
3.3.2 福利效应的测算流程 |
3.3.3 实证结果分析 |
3.4 研究小结 |
第4章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 |
4.1 我国增值税改革概述 |
4.2 研究假设及模型构建 |
4.2.1 研究假设 |
4.2.2 CGE模型构建及测算指标 |
4.2.3 CGE模型数据来源及处理 |
4.2.4 样本数据选取及测算流程 |
4.3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4.3.1 增值税转型的收入分配效应 |
4.3.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 |
4.4 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1 增值税转型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5 研究小结 |
第5章 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 |
5.1 征税范围 |
5.1.1 理论影响 |
5.1.2 国际经验 |
5.2 税率结构 |
5.2.1 理论影响 |
5.2.2 国际经验 |
5.3 税收优惠 |
5.3.1 理论影响 |
5.3.2 国际经验 |
5.3.3 食品和医药制品免税的实证分析 |
5.4 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 |
5.4.1 理论影响 |
5.4.2 国际经验 |
5.5 研究小结 |
第6章 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对策建议 |
6.1 优化税率结构 |
6.2 优化减免税政策 |
6.3 严控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分析 |
2.1 税率结构及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内涵 |
2.1.1 税率结构 |
2.1.2 税率结构优化 |
2.1.3 增值税税率结构 |
2.1.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 税收中性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1 增值税中立性之理解 |
2.2.2 法定增值额与税收中性 |
2.3 最优商品税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3.1 拉姆齐法则 |
2.3.2 基于税收公平的最优商品税理论 |
2.3.3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最优税收理论 |
2.4 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的路径依赖 |
2.4.1 路径依赖的一般机理 |
2.4.2 我国增值税试行期间的税率结构 |
2.4.3 增值税多档税率结构与政治成本 |
2.4.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趋势 |
2.5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依据评述 |
2.5.1 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与理论选择 |
2.5.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理论选择 |
3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 |
3.1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1.1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2 消费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3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2.1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 |
3.2.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期与经济影响 |
3.3.1 2017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2 2018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3 2019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4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 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不利于全球价值链“升级” |
4.1.1 全球供应链网络形成原因 |
4.1.2 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网络中的地位 |
4.1.3 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对制造业的“锁定效应” |
4.2 增值税税率档次复杂抑制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 |
4.2.1 增值税三档税率产生的扭曲 |
4.2.2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产生的扭曲 |
4.2.3 增值税现行零税率的扭曲作用 |
5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主要原因 |
5.1 增值税税率结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1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前流转税税负水平较高 |
5.1.2 “营改增”改革所经历的特定过渡阶段 |
5.1.3 以增值税为基础而征收的各项附加税费水平 |
5.2 征管制度缺陷对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影响 |
5.2.1 增值税信息不对称与征收管理能力缺陷 |
5.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及其弊端 |
6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各地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1 增值税税率档次国际比较 |
6.1.2 欧盟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3 OECD成员国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4 我国周边国家(地区)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5 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2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比较 |
6.2.1 增值税的累退性与差别税率 |
6.2.2 世界各国增值税优惠税率比较 |
6.2.3 增值税抵扣制度与增值税有效税率 |
6.2.4 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比较 |
6.3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启示 |
6.3.1 税收中性是现代型增值税主要追求目标 |
6.3.2 优化抵扣制度降低增值税的有效税率 |
7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 |
7.1 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路径选择 |
7.1.1 增值税税率档次 |
7.1.2 “1+1”模式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选择 |
7.2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财政约束 |
7.2.1 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 |
7.2.2 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 |
7.2.3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 |
7.2.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合理减税规模测算 |
7.3 基于“1+1”模式的增值税税率水平优化 |
7.3.1 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2 增值税低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3 我国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优化 |
7.4 增值税征收率的优化 |
7.4.1 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
7.4.2 起征点调整为免征额 |
7.4.3 增值税免征额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 |
7.5 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 |
7.5.1 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 |
7.5.2 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 |
7.5.3 设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 |
7.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6.1 基本结论 |
7.6.2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缘由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实质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愿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社会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一)主张实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主张实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三)主张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利弊的研究现状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
(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选择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首要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法定原则的作用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核心原则:税收公平原则 |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公平原则的作用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辅助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
一、税收效率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效率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效率原则的作用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划分与比较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类型及其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划分的理论依据 |
一、区别定性说 |
二、支付能力说 |
三、二元课税说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第四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评判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 “三税并存”时期(1978 年-1993 年) |
二、 “分类统一”时期(1993 年-2018 年) |
三、 “小综合+多扣除”时期(2018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各时期的主要特征 |
一、“三税并存”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分类统一”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小综合+多扣除”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一、纳税单位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二、税基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三、税率公平价值的缺失 |
四、费用扣除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五、征管方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六、税收优惠公平价值的缺失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一次转型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二次转型 |
第二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黎巴嫩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也门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美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德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英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日本课税模式的特色 |
第三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有限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窄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综合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宽泛 |
(五)税收抵免范围广泛 |
(六)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和综合所得分别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较多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广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第六章 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构想 |
一、明确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目标 |
(一)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
(二)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价值 |
(三)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二、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实现税收公平的有效手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政策导向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
三、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可行性 |
(一)经济层面的可行性 |
(二)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
(三)征管层面的可行性 |
四、实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步骤 |
(一)初始阶段的步骤 |
(二)巩固阶段的步骤 |
(三)提升阶段的步骤 |
第二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 |
一、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以夯实税制改革的法律基础 |
二、深入细化《个人所得税法》以推进个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
三、加强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促进个税改革的公平正义 |
第三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税制要素路径 |
一、重新界定个税纳税单位范畴 |
二、适时扩大综合所得计征范围 |
三、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 |
四、合理规范费用扣除申报制度 |
五、改革完善个税征收管理方式 |
六、规范健全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 |
一、设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
二、实行纳税申报激励制度 |
三、加强税务稽查处罚机制 |
四、搭建协税护税网络平台 |
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 |
六、切实完善税收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我国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创新点 |
2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基础理论 |
2.1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概念 |
2.1.1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界定 |
2.1.2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分类 |
2.1.3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原则 |
2.2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理论基础 |
2.2.1 最优税收理论 |
2.2.2 税负转嫁理论 |
2.2.3 产业政策理论 |
2.2.4 科学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测算与分析 |
3.1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研究设计 |
3.1.1 最佳税负模型的理论推导 |
3.1.2 空间权重矩阵的实证构建 |
3.1.3 空间计量模型的实证构建 |
3.2 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测算分析 |
3.2.1 双对数模型的测算 |
3.2.2 空间自相关的测算 |
3.2.3 空间计量模型测算 |
3.3 本章小结 |
4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基本现状 |
4.1.1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总体发展 |
4.1.2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增速对比 |
4.1.3 医药制造业税负的发展差异 |
4.2 医药制造业税负存在的问题 |
4.2.1 行业税负总体降幅收窄 |
4.2.2 行业减税效果收效不高 |
4.2.3 行业税负结构分布失衡 |
4.3 医药制造业税负问题的成因 |
4.3.1 生产成本与分销成本的上涨 |
4.3.2 制度成本与隐性税负的增加 |
4.3.3 行业结构与税收政策不匹配 |
4.4 本章小结 |
5 国内外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及启示 |
5.1 国外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1.1 美国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1.2 欧盟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1.3 日本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2 国内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2.1 京津冀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2.2 长三角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2.3 珠三角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经验 |
5.3 国内外医药制造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启示 |
5.3.1 减免部分税项以激励行业核心技术提升 |
5.3.2 提高研发补贴以引导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
5.3.3 实行特惠扶持以促进传统医药制造升级 |
5.4 本章小结 |
6 实现我国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的对策建议 |
6.1 降低医药制造成本以提高企业留利 |
6.1.1 推进医药智能制造以降低生产成本 |
6.1.2 规范医药分销渠道以降低分销成本 |
6.1.3 加速产业升级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
6.2 释放减税红利以提高企业减税效益 |
6.2.1 正向激励税政以缓解企业“税痛” |
6.2.2 降低制度成本以解决企业“费痛” |
6.2.3 完善机制建设以促进税负公平 |
6.3 明确行业结构导向以均衡税负差异 |
6.3.1 明确税收政策结构导向以鼓励行业研发 |
6.3.2 协调行业政策倾斜方向以均衡区位差异 |
6.3.3 强化行业扶持政策指引以激励企业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3. 国内外文献简评 |
(四) 研究内容 |
(五) 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与不足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 |
(一)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1. 旅游业的概念和特征 |
2.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二)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 政府治理理论 |
2. 税收博弈理论 |
二、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的现状与不足 |
(一) 大理州旅游资源概述 |
(二) 大理州旅游经济发展现状 |
(三)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现状 |
(四)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的问卷调查分析 |
1.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的问卷调查对象 |
2.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经营者层面的问卷调查情况分析 |
3.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消费者层面问卷调查情况分析 |
4.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层面问卷调查情况分析 |
(五)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1.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 |
2.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三、大理州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的探索和实践 |
(一) 对大理州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工作模式的研究分析 |
1. 大理州推行税控系统的背景分析 |
2. 大理州推行税控系统的意义研究 |
3. 大理州税控系统推行使用情况分析 |
(二) 主要做法和经验 |
1. 政府主导推进、多部门协同共治 |
2. 搭建大数据监控平台、服务全州经济发展 |
3.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多方位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
4. 实施发票摇奖和有奖举报、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
四、大理州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之后的问题 |
(一) 政府治理成本和效率问题 |
(二) 税负公平尚未形成导致推行区域税源流失 |
(三) 公众参与监督的落实力和效果不明显 |
(四) 信息共享和社会共治有待实现和完善 |
五、完善旅游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
(一) 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
(二) 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
(三) 扩大税控推广区域形成公平税负环境 |
(四) 强化大数据应用和税源管控力度 |
(五) 统一制定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措施 |
(六)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
(七) 形成社会共治和社会协税护税格局 |
总结与展望 |
(一) 总结 |
(二) 展望 |
附录1: 大理州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调查问卷——经营者层面 |
附录2: 经营者层面调查问卷统计数据 |
附录3: 大理州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调查问卷——消费者层面 |
附录4: 消费者层面调查问卷统计数据 |
附录5: 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调查问卷——税收管理员层面 |
附录6: 税收管理员层面调查问卷统计数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案例分析法 |
1.3.3 跨学科研究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公平的概念 |
2.1.2 效率的概念 |
2.1.3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
2.2 基本理论 |
2.2.1 税收公平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2 税收效率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3 最优所得税理论 |
3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现状与数据分析 |
3.1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
3.1.1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 |
3.1.2 个人所得税与居民收入水平 |
3.2 个人所得税公平的数据分析 |
3.2.1 税制公平的分析 |
3.2.2 税负公平的分析 |
3.3 个人所得税效率的数据分析 |
3.3.1 个税经济效率分析 |
3.3.2 个税行政效率分析 |
3.4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
3.4.1 公平弱化 |
3.4.2 效率低下 |
4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1 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够合理 |
4.1.1 分类课征模式制约个税公平与效率 |
4.1.2 课税单位不能体现税负公平 |
4.1.3 列举所得造成税基过窄 |
4.2 税率结构偏离实际 |
4.2.1 累进税率级次偏多,边际税率偏高 |
4.2.2 两种税率形式并存,税率结构混乱 |
4.3 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 |
4.3.1 费用扣除项目过少,额度低 |
4.3.2 费用扣除标准设计不合理 |
4.4 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够 |
4.4.1 征管体系不完善,自主申报制度无法落到实处 |
4.4.2 税源监控不全面,无法实现有效控管 |
4.4.3 征管手段落后,信息技术水平急待提升 |
4.4.4 税务稽查难以有效开展,个税处罚执行不力 |
5 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
5.1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
5.1.1 选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 |
5.1.2 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转变 |
5.1.3 征收范围变列举为排除,规范和扩大税基 |
5.2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
5.2.1 减少累进税率级次,调低边际税率 |
5.2.2 简化税率结构,缩小比例税率范围 |
5.3 重新规划完善税前扣除 |
5.3.1 增加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种类,提高免征额 |
5.3.2 合理设计所得税扣除标准 |
5.4 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 |
5.4.1 健全征管体系,完善双向申报制度 |
5.4.2 共享涉税信息,构建全方位税源监控体系 |
5.4.3 创新征管手段,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
5.4.4 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下的费用扣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费用扣除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和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费用扣除的课税模式 |
二、费用扣除内容 |
三、费用扣除标准 |
四、费用扣除的征管模式 |
第二节 税收公平理论 |
一、利益说 |
二、能力说 |
第三节 税收效率理论 |
一、税收经济效率 |
二、税收征管效率 |
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现状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演进及现状 |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下的费用扣除规定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特点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缺陷分析 |
一、费用扣除内容过于狭隘 |
二、费用扣除标准缺乏弹性 |
三、分类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留有征管漏洞 |
第四章 境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国际比较 |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分析 |
二、日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分析 |
三、台湾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分析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国际借鉴 |
一、费用扣除内容较为广泛 |
二、费用扣除标准动态化 |
三、将家庭作为纳税单元 |
四、费用扣除无“超国民待遇”现象 |
第五章 完善我国费用扣除制度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的内容 |
一、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的划分 |
二、综合征收部分费用扣除内容 |
第二节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标准测算 |
一、成本费用扣除标准 |
二、生计费用扣除标准 |
三、专项费用扣除标准 |
第三节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费用扣除的征收管理 |
一、建立个人收入监控及个税征管信息平台 |
二、全面建立自行申报制度 |
三、建立个人所得税稽核和援助机制 |
参考文献 |
访谈记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负公平(论文参考文献)
- [1]论税负公平原则的普适性表述[J]. 刘水林. 法商研究, 2021(02)
- [2]中国铁路运输业税负优化措施及效果分析[D]. 马子婧.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3]税负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D]. 刘永春.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4]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D]. 熊惠君.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5]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D]. 王蕴.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6]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D]. 刘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7]我国医药制造业最佳税负分析及对策研究[D]. 朱子男.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8]大理州旅游业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华艳. 云南大学, 2018(04)
- [9]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D]. 曲松. 山东科技大学, 2018(03)
- [10]我国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下的费用扣除制度研究[D]. 王瑞欣.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