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养老金缴费和给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穆怀中[1](2022)在《从“金字塔”到“橄榄型”:新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与优化》文中认为依据养老保障收入再分配的三种性质,可以将养老保障的代际转移现收现付收入再分配、个人生命周期再分配、社会财富收入再分配,称为养老保障"新三支柱",其资金供给和给付形成两端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第一支柱替代率在25%左右,第二支柱替代率在45%左右,第三支柱替代率在30%左右。在理论上,"橄榄型"养老保障模式是依据人口老龄化的全民养老责任、国民财富养老人口结构均衡分配原理归纳得出,是人口可持续发展协同养老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表达。"橄榄型"养老保障模式具有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元素:一是资金动态平衡上,"橄榄型"结构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上,"橄榄型"结构具有更大的抗风险性。因此应当以此为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王云多[2](2021)在《人口老龄化对资本积累及经济福利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不仅给我国养老金制度发展而且也给经济福利改善带来一定挑战,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可分为三类:老龄化成因、养老给付制度以及退休年龄规定。根据老龄化成因不同,将老龄化分为生育率下降和寿命延长两类,围绕待遇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两类养老金给付制度,以及强制退休和最优退休两类退休年龄规定,使用一个具有内生退休决策的两期世代交叠模型研究不同养老金给付制度下人口老龄化对资本积累和经济福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无论在待遇确定型还是缴费确定型养老金给付制度下,随着生育率下降和寿命延长,通过延迟退休年龄,可以增加资本积累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此外,随着寿命延长增长放缓,而生育率下降迅速,相比之下,缴费确定型养老金制度比待遇确定型养老金制度更能增加资本积累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
路泽坤[3](2021)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成功由低收入国家跨越至中等收入国家。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伴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2015至2019年间高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最高是低收入户的10.97倍,最低为10.35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政府积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其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备受重视。如今,我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通过筹资和给付环节调节代际之间和代际内的收入再分配格局。但双轨制使养老金待遇差距不断扩大,并且养老保险出现累退效应,加大了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因此国内外学者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正向或逆向调节收入再分配的认识没有达成共识,此外公平和效率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评判的两项重要原则,学者多采用理论分析或养老保险生命周期内精算模拟运行的方法研究其公平程度,而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率尚未进行过实证分析。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在统计年鉴、社会保障公报等宏观数据的基础上,采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微观数据,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作用机制分别测算全国、城乡和省份间社会养老保险整体、保费和养老金的收入再分配公平总效应,并利用UL模型将其分解为横向、纵向和再分配效应,分别从组内、组间和再排序角度进行分析。此外本文还利用DEA-BCC模型对社会养老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效率进行测算,将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由静态结果向动态机制调整,为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更加明确的方向,以上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从收入再分配公平总效应来看,自2011年至2017年社会养老保险整体和养老金均发挥了正向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而保费的缴纳则负向调节了居民的收入差距。对比城乡间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公平总效应,城镇远大于农村,其中纵向效应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对比各省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公平总效应,上海市、北京市、辽宁省更显着,且大多数省份的收入再分配公平总效应随时间变化呈现递增趋势。第二、从收入再分配公平边际效应来看,全国、城乡和各省份的符号基本相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整体的收入再分配公平边际效应为正,整体呈现递减趋势,而保费的收入再分配公平边际效应为正、养老金为负,且收入差距调节的程度不断增强。此外,在其他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保费变动对于收入再分配公平的影响显着大于养老金变动的影响。第三、从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率来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调节的平均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报酬分别为0.7929、0.9754和0.8143,其中在调节模式等技术层面的效率最高,但仍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各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率的差异逐渐减小,地区之间效率水平逐渐均衡。此外,全国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状态的省份数量均多于规模报酬递增的省份,说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规模不足和规模冗余的矛盾。针对以上结论,为了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首先,要扩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这是实现收入再分配的起点和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具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特点,只有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到保障体系中来,制度的公平与效率才能真正的得以完全实现。其次,统筹规划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减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制度的分割,在制度广覆盖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的、灵活的养老保险制度,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各类人群的收入再分配中均发挥作用。最后,适当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过高的养老保险费用加重了投保人的负担,使社会养老保险在代际间收入再分配呈现逆向调节效果。根据边际效应来看,在其他收入不变的条件下,保费变动对于收入再分配的影响显着高于养老金变动的影响,因此适当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对制度的再分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裴恺程[4](2021)在《基于“保基本”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需平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波动的叠加效应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需要确定合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实现保障民生福利目标,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振消费和熨平经济波动的功能;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的情况下,养老保险收支平衡压力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设定也要实现收支平衡和制度可持续。现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方面仍有不足,如何在收支平衡约束下,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向基本养老需求趋近,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目标,从微观来看,是为了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保障。从宏观来说,是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民生福利水平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本文以“保基本”为出发点,运用ELES模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障需求与供需匹配度进行测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款结构进行合理设定,并进行供需平衡实证检验,以城乡二元福利差、提振消费、降低贫困和熨平养老金给付波动为视角,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效应分析,提出实现“保基本”需求的对策建议。本文章节安排如下:第1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研究创新和不足之处。第2章是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重点明确了基本养老需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供需平衡研究等本文研究的基础性概念。重点研究分析了养老保险缴费适度水平理论、养老保险生命周期补偿理论、养老保险政府责任理论。第3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优化供款结构的动因。较为系统、全面地梳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深入研究分析了不同制度阶段下的改革实施背景、主要制度特点和内在重大意义。明确指出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比较清晰明确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基本‖目标的供需平衡动因。第4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障需求与供需匹配度测算。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需求模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实证测算。以现实制度模式为基础,测算现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对基本养老需求的满足程度,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基本”贡献度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标准“保基本”贡献度。同时分析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个人供款在“保基本”过程中的分层贡献度。明确了满足基本养老需求供需匹配度现状、问题及平衡调整方向。第5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款结构设定。提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和缴费激励部分的保障功能划分,以及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标准满足基本养老需求方面的责任分担,提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标准供款结构设计。第6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需平衡分析。测算―保基本‖财政补贴需求及财政补贴适度水平,分析基本养老需求财政补贴供需平衡水平,依据个人供款能力,检验个人供款供需平衡性,并对―保基本‖供需平衡实现机制进行财政补贴效率和责任分担合理性分析。第7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效应检验,从城乡二元福利消减、降低贫困、提振消费和熨平养老金给付波动等方面进行满足基本养老需求供款结构调整的效应检验,实证检验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对民生福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第8章是结论和政策建议。结合全文研究成果和结论,提出了构建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地方财政适度补贴水平、积极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等相关政策建议。
范璐璐[5](2021)在《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风险、双平衡约束与规避机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增强风险意识,研判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提升等发展趋势,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本文对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趋势下养老金保障潜在风险及显化可能性进行预判,增强对退休期养老保障给付动态变化的预见性,是对提高民生福利水平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前瞻性研究,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民生思想的贯彻落实和理论回应。随着预期寿命逐渐提高,参保者养老金领取周期显着延长,退休期内养老金保障风险加大并且具有显化的可能性,如何对养老金保障风险进行判定,采取哪些措施可以有效规避养老金保障风险,风险规避政策受到哪些因素制约,风险政策设定是否合理等问题具有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也是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研究焦点。本文创新构建养老金保障风险判定标准及数理模型,测度预期寿命延长趋势下养老金保障风险系数水平及显化可能性,男性职工最低缴费标准对应的退休期养老金保障风险系数由0.52提高至0.79,风险显化趋势明显,女性职工最低标准对应的退休期养老金保障风险系数由0.58提高至1.44,风险已经显化,面临养老保障困境。本文以养老保险精算平衡和收支平衡为约束条件,提出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现实政策工具和潜在政策工具的合理边界,在未延迟退休年龄情况下,采用计发系数与调整指数5%联动,且将最低缴费年限标准提高至17年,在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情况下,将养老金调整指数提高至6%是较优选择。通过分析外部经济波动冲击和内生参保激励因素对风险规避需求及政策工具实施的影响,对养老金保障风险政策工具边界进行再考量,设定最终的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最优政策组合为最低缴费年限提高至20年,养老金调整指数设定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5%,个人账户计发系数与养老金调整指数、预期寿命联动调整。进一步通过计量检验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经济效应,确定风险规避机制的合理性。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本章对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现实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阐述,梳理关于养老金保障功能、制度可持续性及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契合关系等方面的国内外研究,提炼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阐述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及不足。第二章是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对养老金保障风险相关概念内涵进行界定,进一步分析世代交叠模型、养老保险生命周期和养老保障适度水平等理论基础,并梳理了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逻辑演进框架,为进行养老金保障风险测度及应对提供理论依据。第三章是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水平现状及长寿风险冲击。本章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给付水平现状以及地区间、参保选择差异的给付水平异质性进行定量测算,分析预期寿命延长对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影响,以现实数据为基础,判断养老金保障水平发展趋势,为确定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金保障风险提供基础。第四章是养老金保障风险测度及政策回应。本章重点构建退休期内养老金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及养老金保障风险系数模型,对不同参保主体、不同参保选择的养老金保障风险进行测度。同时分析现阶段养老金调整指数政策对保障风险的现实回应,以及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延迟退休年龄和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等潜在风险规避政策工具对养老金保障风险的影响。第五章是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双平衡约束。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政策工具边界设定会受到养老保险精算平衡和收支平衡的约束性影响,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不能够以制度不可持续为代价,本章重点研究在双平衡的制度可持续性约束条件下,实现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目标的可能性,检验同时实现风险规避与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改进。第六章是风险规避政策、外部冲击与内生激励。本章以外部经济冲击和参保内生激励性对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影响为依据,对风险规避政策工具边界设定进行再考量,利用VAR模型检验外生冲击对风险规避需求及政策实施可能性的影响,利用BP神经网络、随机森林模型检验内生激励性提高对风险规避政策优化的影响,最终确定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最优政策组合。第七章是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经济效应检验。本章重点分析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对消费、人力资本投资和就业等经济发展要素的影响,研究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与经济发展契合关系,判断风险规避政策设计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第八章是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本章梳理养老金保障风险测度、潜在风险显化的可能性、双平衡约束下风险规避政策设计及其经济效应等方面的结论,从风险规避实施路径、提高内生激励性和合理应对外部冲击等方面提出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对策建议。
汤优佳[6](2020)在《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指出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是应对失能失智群体长期照护风险所构设的保险法律制度,具有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法双重属性,且具有整合、促进和构建三方面的功能。基于对风险属性认识的差异以及对保险模式区分标准的博弈,多数国家选择了以社会保险模式为主,商业保险模式为补充的法律制度模式。就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而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参保人的保险受益权。保险经办和监管机构、投保人和参保个人的家庭以及长期照护服务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有实施社会保险和提供保险待遇服务的义务。从长期照护保险的运行过程看,需要专门“构建”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包括适用范围法律制度、资金筹集法律制度和待遇给付法律制度。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筹资机制问题和待遇水平问题。解决了这三部分问题,即回应了如何构建这三方面制度的问题。其他诸如在各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则可直接适用现行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各国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出,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主体的普惠性和选择的补充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法律制度与责任的多元性和组合的增效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待遇给付与方式的社会性和内容的福利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体现了社会安全价值、社会效率价值和社会公平价值,相应地契合了社会利益理论、多元福利理论和权利本位理论。由于长期照护保险的主体资格审查和义务履行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直接适用现有的法律制度。加之现代化社会治理的要求,长期照护保险单独建制有其客观必要性。经过实践探索,我国在政治保障、产业发展、制度架构和参保平台方面已经初步具备了单独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条件。16个试点城市取得的长期照护制度运行经验和成果,以及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竞合风险规避的探索,都表明了我国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可行性。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规定,具有合法性。其在构建过程中对法律关系进行协调,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我国长期照护基本保险在广泛覆盖的原则下,应当在“参与社会保险”、“国民”、“年龄”方面有统一的参保标准。同时,根据特定情形实行差异适用。长期照护团体保险作为补充类保险,分为“补足型”和“特需型”两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群、计生家庭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根据参保需求和参保标准,都可成为团体保险项目的参保人。此外,基于税收优惠和储蓄收益,公民自由投保的相互保险和理财照护保险也可以作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有效补充部分,公民个人即为个人保险项目的参保人。由于我国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中对保险资金筹集渠道的规定相对单一,以致出现了权责失衡的问题。应当明确政府的补充筹资责任、用人单位的辅助筹资责任、家庭或社区的互助筹资责任以及个人的自体筹资责任,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拓展筹资渠道。另外,各地试点的长期照护保险对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基金的依赖程度过高,面对体制障碍和医疗保险资金的结构性不足,同时因应现今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的企业减负需要,应当按比例设定筹资标准和动态费率。在保险资金的筹集过程中,应当将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以此明确筹资管理中的央地权力划分以及筹资经办中的市场与政府权力划分。在待遇水平的确定方面,对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资格要件的规定,体现了保险的待遇标准,也反映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应当将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进行分段划分,并规定受益人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对其失能失智程度进行评估,以此确定保险的待遇等级标准。同时,对待遇给付方的资格要件规定同样也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具体来说,评估机构应当具有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服务机构需要具备合格的基础条件。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给付的方式主要分为服务给付和现金给付两类。通过机构定点照护、居家正式照护和居家非正式照护这三类服务照护方式,以及定额给付、限额给付和复合给付等现金给付方式,可以实现对受益人的权利保障,同时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长期照护未来的单行立法设计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增收,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单独设立的条件逐步得到满足,可以在修改竞合部分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设方案应用于单行立法之中。
李亚雄[7](2020)在《基于Lee-Carter模型的企业年金替代率研究》文中提出2018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了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7.9%,如何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为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我国需要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是职工退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职工晚年退休生活中发挥养老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一直较低,根据本文计算的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45.92%,若仅仅依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则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水平必将大幅下浮。为保障退休职工的养老生活质量,我国需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计划,提供充足的企业年金保障水平。当实际寿命高于劳动者的预期寿命时,劳动者有可能触发长寿风险,陷入“老年贫困”的危险境地。为更加准确地估计人口剩余寿命,更加准确地计算替代率,本文引入了Lee-Carter模型,并结合生命表技术测算出更加准确的人口预期剩余寿命。本文探讨一个代表性职工的企业年金替代率,假设该职工在2020年25岁时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当该位职工为男性参保职工时,本文求出他(她)25岁时的预期剩余寿命为54.65(58.80)岁。本文最终求得男性职工的企业年金替代率为11.64%,女性职工的企业年金替代率为7.79%。通过结果可以看出,无论男性职工还是女性职工,他们的企业年金替代率均较低,均远未达到社会保障学界20%30%的企业年金替代率目标。为此,本文结合当下广受热议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分析了延迟退休对提高企业年金替代率的作用。鉴于我国企业年金实行统一投资模式,然而该模式无法应对投资者的差异性,无法实行多元化投资,因此,本文探讨了生命周期基金下的企业年金。
马世花[8](2020)在《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问题的探讨》文中认为金融市场随时都有风云变幻,对于那些退出劳动领域的退休者必须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其极可能会毁掉自己一辈子的积蓄,与此同时老龄化浪潮也紧随而来,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和缴纳基本养老费的人员比例严重失衡。退休金给付是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退出劳动者的主要收入,在确保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能预防风险。综上,探讨退休金给付的法律保障显得至关重要,迫在眉睫。文章在界定退休金含义的基础上,讨论了退休金给付制度的法理学基础,基于学界所形成的各种学说,重点分析了储蓄积累说,恩惠制度说,生活保障说,工资延伸说等相关学说对退休金给付制度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综上,我们认为,劳动者领取的退休金是延迟工资与退休福利的结合。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的问题,比如不同群体退休金待遇差别大,我国公职人员退休金替代率远远高于企业职工退休金替代率,造成严重的不公,不同制度之间难以实现有效衔接;立法层次不高,有关退休金给付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大量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一部关于退休金给付的专门法律,导致退休金给付的相关领域容易发生变化,法律运行机制不能形成有效的逻辑体系;退休金给付的司法救济也存有障碍,出现法院和社保机构相互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严重损害了退休金领取者的利益。综上,我们需要在借鉴国外有益规定的基础上,完善我国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路径。补足立法上的短板与缺陷,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确保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性,还要提高运行的效率,促进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保障资源,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养老保险运行机制的良性运作和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建立相应的退休金税收优惠政策,使退休计划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针对我国目前双轨制体制之下,公职人员退休金替代率远远高于企业职工等人员的现实问题,我们要尽快实现两种制度的融合,或建立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降低退休金比率等。再者,我国也应建立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退休金给付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第一层次),补充性的职业养老模式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下的个人自愿储蓄计划。同时要保障退休金领取者的既得利益,合理的平衡资金转入地和转出地养老保险权益之间的关系,依法赋予劳动人员退休金不可丧失既得利益,在确保劳动人员退休金既得利益的同时,实现就业人员自由流动、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
杜芳雨[9](2020)在《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文中提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内外养老保险缴费通常是以就业人数为基点,按人均工资或工资总额比例缴费。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与技术替代劳动力趋势日益显现,养老保险供需两侧矛盾逐步凸显。如何拓展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实现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并保证经济的运行效率成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从国际经验看,应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办法通常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率(税率)、延迟退休和降低养老金调整指数,然而,这些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鉴于此,本文转变思路,从全生产要素共担养老保险缴费视角出发,研究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以期为拓展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促进养老保险资金供需结构优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新视角、新思路。论文坚持理论推导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均衡度等展开研究。首先,在罗默经济增长模型的框架下,构建了一个涵盖知识生产、产品生产和家庭的三部门动态均衡模型,并开展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理论推导,回答了“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为什么要由现行缴费模式向产出缴费模式转变”的问题,其次,构建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适度水平及均衡度模型,回答了“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程度如何衡量”的问题;最后,基于模拟实证与计量实证,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实证检验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在供需优化和社会经济效应上的优势,回答了“相较于现行缴费模式,产出缴费模式存有何种优越性”的问题。全文共包括十章内容:第一章是绪论,阐述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并在回顾文献的基础上梳理出本文创新点及不足;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养老保险基本理论和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为后续章节的理论推导和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是现状及动因分析,梳理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路径、缴费给付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初步从定性层面重点讨论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的动因。第四章是“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及总均衡分析,本部分以罗默模型为理论框架,将知识与技术进步因素纳入模型中,最终推导出“在工资缴费模式下,技术进步造成劳动力需求边际递减从而不利于实现养老保险供需均衡;在产出缴费模式下,技术进步造成总产出边际递增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供需均衡”的结论,由此提出“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度模型,并对“产出”缴费模式下缴费给付的总均衡展开分析;第五至七章在总均衡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理论推导和模拟预测,进一步从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的城乡间均衡、地区间均衡、行业间均衡三个维度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八章用计量方法整体检验了“产出”缴费模式下的产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城乡就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技术创新联动效应和人口老龄化脱钩效应,并对两种模式在时间序列上的稳定性做出比较;第九至十章在前文基础上提出对应的调整路径、实现机制和对策建议。论文的核心结论包括:第一,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适度水平相适应,与企业及个人缴费能力相契合;第二,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实现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第三,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缴费的城乡间共担;第四,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下,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缴费额均衡度均有所提升,同时也证明了养老缴费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之间的共担。第五,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缩减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的地区差距。在“产出”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集中度、极值系数、缴费金额—经济不平衡指数等指标在2010-2015年间均有所降低;第六,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产出”缴费模式有着更强的产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城乡就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技术创新联动效应和人口老龄化脱钩效应,因此更能适应当前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并且上述效应均存在明显区域差异。论文的核心创新点包括:第一,基于现实数据,对基础养老保险按“产出”缴费模式下的总均衡和结构均衡做了更加系统的测算预测,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模拟实证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下的总均衡度、城乡均衡度、行业均衡度与地区均衡度等;第二,借助理论推导,更加深入地夯实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论文在罗默模型分析框架下进行基础理论推导,在劳动力技术替代人口老龄化双重趋势下,从用人单位层面推导并丰富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较好地回答了“为什么要开展养老保险按产出缴费”的问题;第三,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在城乡维度、行业维度和地区维度内拓展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在“劳动力要素转移流动”背景下的适用性;第四,基于计量方法和现实数据,较为系统地实证检验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的社会经济效应。
何宇杰[10](2020)在《可持续视角下的中国公共部门养老金改革路径研究 ——基于某省两县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近年来,“公共部门养老金危机”一词在部分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屡屡见诸报端。相较于私人部门,公共部门的养老金存在的问题往往更加严重和隐蔽。我国的公共部门养老金,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5年进行了较大范围的制度改革,其政策效果及未来优化方向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基于某省两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关数据,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预测模型,试图分析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阶段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究未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公共部门养老金相关理论及研究进行了分类总结和梳理,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可持续性分析、公私部门差异、制度路径选择和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公共部门养老金五块内容,认为美国对公共部门养老金的可持续性测算及制度变革研究较为充分,而我国对于公共部门养老金研究相对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可用数据。其次,由于可持续性分析中涉及新老政策的衔接,本文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进行了回顾与整理。再次,本文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对选取的两个现实案例2019年204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公共部门养老金可持续性不容乐观,两个样本县的将分别于2032年、2022年出现当年收入小于当年支出的情况,且累计结余将分别于2038年、2023年左右耗尽,出现亏空的具体时点取决于预测期开始时样本县的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在公共部门养老金累计结余耗尽后,亏空将持续扩大,公共部门养老金运营只能依靠财政净补贴。如果扣除掉其中的政府缴费部分,样本县的公共部门养老金运营情况将更加恶化,从预测期一开始即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基本无结余产生。在得到可持续性预测结果后,本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认为延迟退休是目前应对公共部门养老金危机的最好政策选择。额外地,本文考察了低利率情景下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变量,认为2015年新政下的养老金替代率相比原有方案有小幅下降且波动率大幅增加,因为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年金收益率状况。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未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行的改革手段包括:(1)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精算机构。(2)继续推行相关参量式改革,例如出台延迟退休政策。(3)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产端配置,应对低利率冲击。(4)完善细化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安排。本研究对于理解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状况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我国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政策意义。
二、我国养老金缴费和给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养老金缴费和给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人口老龄化对资本积累及经济福利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综述 |
二、研究构想 |
三、基本模型 |
四、稳态比较静态分析 |
(一)强制性提前退休 |
(二)最优退休年龄 |
(三)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待遇 |
五、稳态模拟 |
(一)生育率下降 |
(二)寿命延长 |
(三)动态分析 |
六、结论与建议 |
(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拟解决问题与创新点 |
1.4.1 拟解决问题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
2.1.1 整体研究 |
2.1.2 公平研究 |
2.1.3 效率研究 |
2.2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
2.2.1 筹资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
2.2.2 给付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
2.3 收入再分配效应测算方法 |
2.3.1 公平测算方法 |
2.3.2 效率测算方法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理论及作用机制 |
3.1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理论 |
3.1.1 公平理论 |
3.1.2 效率理论 |
3.2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作用机制 |
3.2.1 筹资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作用机制 |
3.2.2 给付模式及其收入再分配作用机制 |
3.3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模式选择 |
3.4 小结 |
第4章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公平实证分析 |
4.1 宏观数据角度实证分析 |
4.1.1 实证数据与方法 |
4.1.2 实证结果分析 |
4.2 微观数据角度实证分析 |
4.2.1 模型构建 |
4.2.2 数据来源 |
4.2.3 收入相近组组距确定 |
4.3 微观数据角度总效应及分解 |
4.3.1 全国维度分析 |
4.3.2 城乡维度分析 |
4.3.3 省份维度分析 |
4.4 微观数据角度边际效应 |
4.4.1 全国及城乡维度分析 |
4.4.2 省份维度分析 |
4.5 小结 |
第5章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率实证分析 |
5.1 模型构建 |
5.2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5.2.1 投入产出指标选取 |
5.2.2 数据来源 |
5.3 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率测度 |
5.3.1 全国及城乡维度测度 |
5.3.2 省份维度测度 |
5.4 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各省份社会养老保险再分配公平总效应UL分解 |
附录 B 各省份社会养老保险再分配效率 |
致谢 |
(4)基于“保基本”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需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之处及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基本养老需求 |
2.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
2.1.3 供需平衡研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养老保险缴费适度水平理论 |
2.2.2 养老保险生命周期补偿理论 |
2.2.3 养老保险政府责任理论 |
第3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供需平衡动因 |
3.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
3.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实施 |
3.1.2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实施 |
3.1.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
3.2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需平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城乡居保制度的激励机制不合理 |
3.2.2 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
3.2.3 城乡居保待遇给付可持续能力不足 |
3.3 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目标的供需平衡动因 |
3.3.1 城乡居保激励性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
3.3.2 以“保基本”为目标的待遇水平亟待提升 |
3.3.3 城乡居保基金亟需优化可持续性 |
第4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障需求与供需匹配度测算 |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保障需求测算 |
4.1.1 基本保障需求模型 |
4.1.2 指标参数设定 |
4.1.3 基本保障需求测算 |
4.2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基本需求贡献 |
4.2.1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替代率模型 |
4.2.2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贡献 |
4.2.3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财政分层保障贡献 |
4.3 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保障基本需求贡献 |
4.3.1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模型 |
4.3.2 个人账户养老金保障贡献 |
4.3.3 个人账户养老金多元供款保障贡献 |
4.4 “保基本”供需匹配度现状、问题及优化方向 |
4.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需匹配度 |
4.4.2 基于“保基本”政策目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供款问题 |
4.4.3 基于“保基本”政策目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款优化方向 |
第5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款结构设定 |
5.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结构功能设定 |
5.1.1 最低标准与缴费激励功能划分 |
5.1.2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构设定 |
5.2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基本”设计 |
5.2.1 供款模式设定 |
5.2.2 供款水平测算 |
5.2.3 供款结构划分 |
5.3 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标准“保基本”设计 |
5.3.1 供款模式设定 |
5.3.2 供款水平测算 |
5.3.3 供款结构划分 |
5.4 缴费激励养老金保障功能设定 |
5.4.1 年限养老金保障功能及供款水平 |
5.4.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上限保障功能及供款水平 |
第6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需平衡分析 |
6.1 “保基本”财政补贴供需平衡检验 |
6.1.1 财政补贴现实需求 |
6.1.2 财政补贴适度水平 |
6.1.3 “保基本”财政补贴供需平衡分析 |
6.2 “保基本”个人供款供需平衡检验 |
6.2.1 “保基本”个人缴费需求 |
6.2.2 养老保险缴费能力测算 |
6.2.3 “保基本”个人供款供需平衡分析 |
6.3 “保基本”供需平衡实现机制的合理性检验 |
6.3.1 财政补贴效率合理性检验 |
6.3.2 “保基本”供款责任划分合理性检验 |
第7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效应分析 |
7.1 城乡二元福利差消减效应 |
7.1.1 城乡二元福利差消减内在机理 |
7.1.2 城乡二元福利差消减效应模型 |
7.1.3 城乡二元福利差消减效应检验 |
7.2 降低贫困效应 |
7.2.1 减贫效应内在机理 |
7.2.2 减贫效应门槛模型 |
7.2.3 减贫效应实证检验 |
7.3 提振消费效应 |
7.3.1 提振消费效应内在机理 |
7.3.2 提振消费效应计量模型 |
7.3.3 提振消费效应实证检验 |
7.4 熨平养老金给付波动效应 |
7.4.1 城乡居民养老金给付波动现状 |
7.4.2 城乡居民养老金给付水平波动原因 |
7.4.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调整对熨平养老金波动的影响 |
第8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需平衡结论及对策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需求尚未得到满足 |
8.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款结构调整实现“保基本”目标 |
8.1.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款结构设定具有供需平衡合理性 |
8.1.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基本”供款结构设定产生经济社会效应 |
8.2 政策建议 |
8.2.1 构建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
8.2.2 科学确定地方财政适度补贴水平 |
8.2.3 积极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风险、双平衡约束与规避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金保障风险 |
2.1.2 风险规避政策工具 |
2.1.3 风险规避约束条件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养老保障适度水平理论 |
2.2.2 养老保险世代交叠理论 |
2.2.3 养老保险生命周期理论 |
2.2.4 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契合理论 |
2.3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内在机理 |
2.3.1 预期寿命延长与养老金保障风险显化 |
2.3.2 风险规避与制度可持续性的选择悖论 |
2.3.3 风险规避政策、外部冲击与内在激励 |
2.3.4 风险规避政策与经济发展契合性检验 |
第3章 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水平现状及长寿风险冲击 |
3.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演进 |
3.1.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
3.1.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给付模式演进 |
3.2 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水平现状 |
3.2.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测算 |
3.2.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异质性 |
3.3 预期寿命延长对养老金保障水平的冲击 |
3.3.1 预期寿命延长趋势 |
3.3.2 预期寿命延长对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 |
第4章 养老金保障风险测度及政策回应 |
4.1 养老金保障潜在风险测度 |
4.1.1 养老金保障风险测度模型 |
4.1.2 模型指标参数设定 |
4.1.3 养老金保障潜在风险测算 |
4.2 预期寿命延长与养老金保障潜在风险显化 |
4.2.1 预期寿命延长与养老金保障风险显化可能性 |
4.2.2 基于预期寿命延长的养老金保障风险测算 |
4.3 降低养老金保障风险的现实政策回应 |
4.3.1 养老金调整风险回应机制及其本质 |
4.3.2 养老金调整机制降风险效应典型案例 |
4.3.3 养老金调整机制降风险效应共性测算 |
4.4 降低养老金保障风险的潜在政策工具 |
4.4.1 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
4.4.2 延迟养老金领取年龄 |
4.4.3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调整 |
第5章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双平衡约束 |
5.1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与跨期精算平衡约束 |
5.1.1 精算平衡约束模型构建 |
5.1.2 精算平衡约束指标参数 |
5.1.3 精算平衡约束下风险规避政策边界测度 |
5.2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与基金收支平衡约束 |
5.2.1 收支平衡约束模型构建 |
5.2.2 收支平衡约束指标参数 |
5.2.3 收支平衡约束下风险规避政策边界测度 |
5.3 基于双平衡约束的风险规避政策设定 |
5.3.1 基于双平衡约束条件的风险规避政策工具边界 |
5.3.2 风险规避政策工具的组合设计 |
第6章 风险规避政策、外部冲击与内生激励 |
6.1 风险规避政策与外部冲击 |
6.1.1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外部经济波动冲击 |
6.1.2 风险规避需求、政策工具与外部冲击实证检验 |
6.1.3 经济波动对风险规避政策工具设定的影响 |
6.2 风险规避政策与内生激励 |
6.2.1 内生激励因素BP神经网络识别 |
6.2.2 内生激励因素随机森林模型再检验 |
6.2.3 内生激励因素对提高风险规避空间的影响 |
6.3 基于双向影响的风险规避政策工具边界修正 |
6.3.1 潜在政策工具实施的可能性 |
6.3.2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政策组合最优设定 |
第7章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经济效应检验 |
7.1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提振消费效应 |
7.1.1 门槛效应模型 |
7.1.2 指标参数设定 |
7.1.3 提振消费效应实证检验 |
7.2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人力资本投资效应 |
7.2.1 门槛效应模型 |
7.2.2 指标参数设定 |
7.2.3 人力资本投资效应实证检验 |
7.3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的就业效应 |
7.3.1 门槛效应模型 |
7.3.2 指标参数设定 |
7.3.3 就业效应实证检验 |
第8章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8.1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研究结论 |
8.1.1 养老金给付水平下降且异质性分化 |
8.1.2 预期寿命延长加大养老金保障风险 |
8.1.3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政策受制度可持续约束 |
8.1.4 基于外部冲击与内生激励的风险规避政策优化 |
8.1.5 风险规避政策组合最优设计与经济发展相契合 |
8.2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对策建议 |
8.2.1 合理实施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政策 |
8.2.2 优化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约束条件 |
8.2.3 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内生激励性 |
8.2.4 养老金保障风险规避与外部冲击相适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6)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论文框架及结构图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点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属性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 |
(一)模式划分的根据 |
(二)模式选择的定型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二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实然要义 |
一、适用范围与普惠性和补充性相关联 |
(一)参保主体与普惠性相关联 |
(二)保险选择与补充性相关联 |
二、资金筹集与多元性和增效性相关联 |
(一)筹资责任与多元性相关联 |
(二)筹资组合与增效性相关联 |
三、待遇给付与社会性和福利性相关联 |
(一)给付方式与社会性相关联 |
(二)给付内容与福利性相关联 |
第三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制构建的根据 |
一、相关理论的综合考量 |
(一)社会安全价值与社会利益理论 |
(二)社会效率价值与多元福利理论 |
(三)社会公平价值与权利本位理论 |
二、实践探索的目标要求 |
(一)单独保险制度构建的要求 |
(二)独立建制条件满足的要求 |
(三)制度竞合风险规避的要求 |
三、法律关系的协调需要 |
(一)主体地位的整体性协调需要 |
(二)权利义务的保障性协调需要 |
(三)客体形成的发展性协调需要 |
第四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适用范围的界定 |
一、长期照护基本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基本保险应然覆盖范围的考量 |
(二)基本保险统一参保范围的确定 |
(三)基本保险差异参保范围的认定 |
二、长期照护团体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团体保险形态及适用范围考量 |
(二)团体保险类型化及其适用标准 |
三、长期照护个人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优惠相互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二)理财照护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第五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厘定 |
一、立足“权责对等”的筹资渠道拓展 |
(一)源于渠道单一的权责失衡检视 |
(二)基于筹资责任的多元渠道设计 |
(三)基于筹资方式嵌入的渠道拓展 |
二、基于“比例设定”的筹资标准调整 |
(一)筹资标准的比例调整 |
(二)保险费率的动态调整 |
三、缘于“统筹分权”的筹资运行设计 |
(一)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 |
(二)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
第六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 |
一、给付标准:主体资格要件的体现 |
(一)受益人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式:受益主体权利的保障 |
(一)基于服务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二)基于现金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第七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展望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应然构想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必要条件 |
(二)近期应当修订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长期照护保险单独立法的研判 |
(一)应然单独立法的多元制度整合 |
(二)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形式构想 |
(三)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内容构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基于Lee-Carter模型的企业年金替代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长寿风险与生命表 |
2.2 企业年金基本概念与理论 |
2.3 生命周期理论 |
2.4 延期支付理论 |
3 我国人口预期剩余寿命预测 |
3.1 Lee-Carter模型简介与参数估计法 |
3.2 对我国人口死亡率建立Lee-Carter模型 |
3.3 计算我国人口预期剩余寿命 |
4 企业年金替代率实证分析 |
4.1 替代率模型 |
4.2 企业年金替代率变量设置与分析 |
4.3 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实证分析 |
4.4 延迟退休下的企业年金替代率分析 |
4.5 引入生命周期基金 |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问题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退休金的界说 |
(一)退休金的词源变迁 |
(二)退休金的概念界定 |
(三)退休金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二、退休金给付的理论基础及属性 |
(一)退休金给付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退休金给付的属性 |
三、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域外考察 |
(一)退休金支付机制的转变——从恩惠到合同 |
(二)退休金给付的典型模式 |
(三)美、德国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法律救济模式 |
四、我国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
(一)退休金支付法律制度的立法进程 |
(二)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五、完善我国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路径 |
(一)补足退休金给付立法的短板与缺失 |
(二)充实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实体内容 |
(三)司法救济中强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现行基础养老保险缴费模式 |
2.1.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 |
2.1.3 均衡 |
2.2 基本理论 |
2.2.1 养老保险代际交叠理论 |
2.2.2 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 |
2.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适度水平理论 |
2.2.4 养老保险基金供需平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现状及按“产出”缴费动因 |
3.1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现状 |
3.1.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 |
3.1.2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现状 |
3.1.3 现行养老保险给付现状 |
3.2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存在的问题 |
3.2.1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非均衡 |
3.2.2 养老保险缴费差距较大 |
3.2.3 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水平非均衡 |
3.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动因 |
3.3.1 科学技术进步形成的劳动力技术替代 |
3.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降费需求 |
3.3.3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人口比重下降双重压力叠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及资金供需总均衡分析 |
4.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经济学推导 |
4.1.1 研发与中间品部门的研发行为分析 |
4.1.2 最终品部门利润最大化分析 |
4.1.3 家庭内效用最大化分析 |
4.1.4 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4.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原理阐述 |
4.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 |
4.3.1 指标选取 |
4.3.2 模型建立 |
4.4 基础养老保险基金需求测算 |
4.4.1 人口结构预测 |
4.4.2 基础养老保险总需求测算 |
4.5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缴费率测算 |
4.5.1 基础养老保险动态均衡缴费率测算 |
4.5.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长期均衡缴费率测算 |
4.6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均衡缴费率合理性检验 |
4.6.1 缴费适度性检验 |
4.6.2 缴费能力契合关系检验 |
4.7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资金供需总均衡实证分析 |
4.7.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办法设计 |
4.7.2 近期和远期全国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4.7.3 全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5.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城乡间均衡理论推导 |
5.1.1 工资总额缴费模式下城乡间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分析 |
5.1.2 “产出”缴费模式下城乡间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分析 |
5.1.3 理论推导总结 |
5.2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1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2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城乡间均衡分析 |
5.3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1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2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3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5.4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实证分析 |
5.4.1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模型构建 |
5.4.2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5.4.3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行业间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6.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理论推导 |
6.1.1 工资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基础养老保险均衡情况分析 |
6.1.2 “产出”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基础养老保险均衡情况分析 |
6.1.3 不同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企业利润情况 |
6.2 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6.2.1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金额测算与分析 |
6.2.2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金额测算与分析 |
6.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行业间均衡分析 |
6.3 不同类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与分析 |
6.3.1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 |
6.3.2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 |
6.3.3 不同类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6.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实证分析 |
6.4.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系数模型构建 |
6.4.2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6.4.3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地区间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7.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间均衡理论推导 |
7.1.1 工资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理论分析 |
7.1.2 “产出”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理论分析 |
7.1.3 理论推导总结 |
7.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间均衡指标体系构建 |
7.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省际均衡实证分析 |
7.3.1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7.3.2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7.3.3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7.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均衡实证分析 |
7.4.1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7.4.2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7.4.3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分析 |
8.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实证计量模型构建 |
8.2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8.2.1 变量说明 |
8.2.2 数据来源 |
8.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变量检验 |
8.3.1 单位根检验 |
8.3.2 协整检验 |
8.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回归分析 |
8.4.1 OLS回归结果 |
8.4.2 系统GMM回归 |
8.5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8.5.1 基于地区分组的稳健性检验 |
8.5.2 基于指标替换的稳健性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调整路径及实现机制 |
9.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调整路径 |
9.1.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段划分依据 |
9.1.2 基础养老保“产出”缴费与给付调整阶段设计 |
9.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实现机制分析 |
9.2.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产业结构升级联动 |
9.2.2 基础养老保险给付与低保补贴联动 |
9.3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10.1 主要结论 |
10.1.1 “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适度水平相契合 |
10.1.2 “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能力相适应 |
10.1.3 “产出”缴费模式能够促进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均衡发展 |
10.1.4 “产出”缴费模式有利于实现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 |
10.1.5 “产出”缴费模式更能适应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转变的大环境 |
10.2 政策建议 |
10.2.1 实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综合配套改革 |
10.2.2 构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利益均衡发展机制 |
10.2.3 建立基础养老保险给付与低保补贴联动机制 |
10.2.4 稳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可持续视角下的中国公共部门养老金改革路径研究 ——基于某省两县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框架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第四节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部门养老金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公共部门养老金改革方向研究 |
一、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分类 |
二、国外公共部门养老金参量式改革相关研究与实践 |
三、国外公共部门养老金基金积累制改革方向研究与实践 |
四、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研究 |
第二节 公共部门养老金的可持续性研究 |
第三节 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养老金待遇的差异 |
第四节 行为经济学视角的公共部门养老金研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历程 |
第二节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行制度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共部门养老金可持续性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模型假设 |
第二节 模型建立 |
一、参保人员分类 |
二、养老金计算方式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样本县公共部门养老金可持续性测算与分析 |
第一节 样本县概况 |
第二节 参保人员人数预测 |
第三节 参保人员平均工资预测 |
第四节 收支情况模拟 |
第五节 养老金替代率测算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讨论与建议 |
一、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精算机构 |
二、继续推行参量式改革 |
三、优化投资端应对低利率冲击 |
四、改革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
第三节 研究不足 |
第四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国养老金缴费和给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从“金字塔”到“橄榄型”:新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与优化[J]. 穆怀中. 社会科学, 2022(01)
- [2]人口老龄化对资本积累及经济福利的影响[J]. 王云多.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
- [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D]. 路泽坤.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基于“保基本”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需平衡研究[D]. 裴恺程. 辽宁大学, 2021
- [5]城镇职工养老金保障风险、双平衡约束与规避机制[D]. 范璐璐. 辽宁大学, 2021
- [6]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 汤优佳. 吉林大学, 2020(08)
- [7]基于Lee-Carter模型的企业年金替代率研究[D]. 李亚雄.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问题的探讨[D]. 马世花. 南京大学, 2020(02)
- [9]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D]. 杜芳雨. 辽宁大学, 2020(01)
- [10]可持续视角下的中国公共部门养老金改革路径研究 ——基于某省两县的实证分析[D]. 何宇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1)
标签:养老保险论文; 养老金论文; 新农保论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论文; 风险规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