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的现状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李枞[1](2021)在《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糖尿病是一种严重的慢性病,是世界各国采取行动优先应对的四大非传染性疾病之一。其具有患病率逐年上升、患病人群年龄跨度大、并发症种类多且风险高、易造成巨大经济负担等特点。本文通过文献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多学科综合系统分析的方法,以全球糖尿病的发病情况、流行趋势以及相关卫生支出为背景,呈现我国糖尿病患者面临的严峻形势,即我国是世界上糖尿病患者最多的国家,且65岁以上的老年糖尿病患者数量也是居于首位,但人均医疗费用偏低,且存在医疗不公正的现象。阐述本研究的相关核心概念,包括对公平、公正、正义的概念辨析,并在本研究框架下界定医疗公正以及健康公正。阐释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在分析作为公平的正义和正义的原则基础上,探讨罗尔斯正义论应用于医疗领域的可借鉴性。论述丹尼尔斯的医疗保健公正理论,包括平等主义的公正观、医疗保健公正的原则、程序的公正。最后,提出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公正意涵及其基本原则,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基本原则包括糖尿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平等原则、获得针对糖尿病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机会平等原则、满足糖尿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以外其他需求的差别原则、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道德自觉原则。分析了糖尿病医疗保健过程中不公正的表现。首先,分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对象的社会分层,指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由于身份不同也会导致享有不同的医疗保障待遇,但这却不符合社会阶层界域中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再从健康权视角论述基本医疗保障对象的社会分层是对糖尿病患者平等健康权的挑战。其次,根据优质医疗资源的分类——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论证符合糖尿病健康管理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从而发现我国不同地区糖尿病医疗保健中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情况存在差异,说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稀缺挑战了糖尿病患者机会平等。再次,从个人健康投资及其影响的理论研究入手,分析医疗保健支出能力对个体糖尿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影响,并强调糖尿病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公平和医疗保健市场的获得方面的公正性受到挑战,特别是难以实现丹尼尔斯构想的公正医疗保健市场的第二层次,即患者缺乏为其他医疗需要而投入的自愿的私人保险市场的能力。最后,剖析糖尿病可能的转归及其影响因素,包括药物指导、健康教育、健康咨询、运动干预、医患沟通、社区健康干预、个体的道德责任等,指出公正获取上述因素的机会受到阻碍,会出现丹尼尔斯所谓的“人们实现特殊选择和人生任务的能力以及幸福就会减少”;以及如果糖尿病患者个体失去健康道德自觉,则会对该领域内其他个体的健康公正形成挑战,从而影响对医疗公正性的追求。面对上述种种糖尿病医疗保健中的公正性问题,进一步分析其成因。首先,论述社会公正是公共生活领域及其公共结构的基本价值诉求,指出公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亦符合这一价值诉求,但我国目前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对象不同进行的社会分层导致公正地保障糖尿病患者“福宁”和“福利”的获取难以实现。其次,根据糖尿病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以及我国糖尿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存在资源配置层次不均衡、资源配置城乡“二元化”、资源配置区域不均衡等问题,指出我国糖尿病患者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与需求之间难以达到平衡。再次,论述糖尿病的健康管理要素包括健康教育、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培养良好的自我行为、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指出由于不同群体的糖尿病患者在健康管理能力及保障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效果不同。最后,基于我国糖尿病的健康教育体系不健全、政府对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投入不均衡以及对各部门的协调与监管责任缺失,论证糖尿病管理中政府责任缺失。提出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实现策略。第一,提出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制度公正,通过政府制定以同等的福利惠及全体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糖尿病患者公正地享有健康权、治疗权等权利,均等化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具备自我健康管理的义务,公正地分配医疗卫生资源,论证制度道德化的可行性。同时,正视不同群体的糖尿病患者之间的天然差别,提出以补偿原则缩小彼此间的差距。第二,通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普惠而适度”和“三保合一”、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一制多档”、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加强医保政策的基层倾斜,逐步实现糖尿病患者基本医保待遇的统一。第三,鉴于我国糖尿病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存在的城乡差异、地域差异,提出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联体管理模式的应对策略。第四,主张应特别关注糖尿病患者中的弱势人群的权益,为防止其受到不公正的医疗待遇,提出减弱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风险的对策,同时还要保障健康饮食供应、鼓励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第五,在糖尿病的管理中,政府的职责不可或缺,因此应通过增加对糖尿病管理的财政投入、加强糖尿病医疗保健领导体制建设、完善糖尿病健康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糖尿病医疗保健工作,强化糖尿病管理中的政府职责。
孙敬华[2](2021)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文中认为随着长寿时代的到来以及失能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中国传统的老年长期照护模式面临困境。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已成为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严峻挑战。为积极应对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中国政府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具有本土化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政府及学界都强调要总结试点经验,但现阶段对于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已形成的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仍疏于研究,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践行了积极老龄化理论的相关研究还比较缺乏。基于此,本文以积极老龄化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政策产出模型,分析了30个试点城市颁布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就如何推进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也进行了探索。具体来说,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以及政策产出模型,构建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由参与、健康和保障三个维度构成。(1)参与维度是指维护失能老人获得福利并根据个人需要参与到为其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中的机会与权利,即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社会分配基础,具体包括参保范围、保障对象、失能认定的标准与主体三个部分。(2)健康维度是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和社会服务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该体系由社会供给类型和输送系统构成。其中社会供给类型进一步细分为服务项目、服务形式、待遇给付标准三个部分;输送系统可以分为政府部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以及非正式照护主体。(3)保障维度是指为失能老人解决长期照护服务费用问题的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筹资形式与标准以及启动资金三个部分。其次,运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对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及其共同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1)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内容。其一,在参与维度,一是参保范围主要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二是保障对象取决于处于失能状态的时间长度、失能失智程度、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场所以及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时间长度四个方面的限制因素;三是失能评估工具主要有三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I《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当地自主建立的综合性失能评定标准;四是评定主体主要包括保险经办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以及鉴定专家。其二,在健康维度,一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护、医疗照护、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以及心理疏导;二是服务形式可以分为定点机构照护(医疗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居家照护(居家上门照护、居家自主照护)以及失智专区;三是待遇给付标准可以分为按比例给付、定额给付或者差别化补偿方式。其三,在保障维度,一是最为普遍的筹资渠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划转、政府补助以及个人缴费;二是筹资形式主要有比例筹资、定额筹资和混合筹资三种;三是大多数城市都具有长期护理保险的启动资金。(2)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共同特征是,其一,在参与维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一种以诊断差异为社会分配基础的补缺型社会政策;其二,在健康维度中,试点城市采取了以服务福利为主、现金福利为补充的事后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福利输送系统属于决策、执行与输送职能相互独立的国家主导型;其三,在保障维度,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险型,主要依托于医疗保险。再次,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审视现阶段30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1)参与维度的社会分配基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将重度失智老人排斥在福利申请者之外、失能认定评估工具结构简单、失能评估等级的设定粗略且不统一、缺少独立且专业的失能等级评定机构。(2)健康维度的社会供给类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预防性策略缺失、服务供给内容的精准度较低;福利输送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以机构照护为核心的服务输送布局难以解决长期照护供需失衡的难题。(3)保障维度的筹资模式面临的主要困境:筹资主体缴费能力有限、待遇给付与个人缴费存在不一致性、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的筹资模式面临较大争议。接下来,本文梳理了荷兰、德国和日本三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较为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并从中得到了以下启示:(1)在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的覆盖范围根据运行状况进行调整,总体上荷兰和德国覆盖了全体公民,日本主要针对老年人;三个国家都建立了统一的评估体系;失能老人都具有福利给付形式的自主选择权。(2)在健康维度,重视非正式照护的发展;社区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中作为服务系统中枢,将居家照护、机构照护与非正式照护连接与整合,解决了服务供给碎片化的问题;在服务供给中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注重预防性策略;三个国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之前都允许一个“准备”阶段,为制度正式运行储备服务供给者。(3)在保障维度,一是专项筹资专项使用,增加了引入这项计划的可行性;二是将资金从更大的政府预算分离促使长期护理保险的融资不会与军事、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优先项目产生直接的冲突。三是三个国家都是以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作为基础筹资模式,同时还采取了其他方式作为补充。最后,提出了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1)遵循分配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奉行机会平等、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以及纠正不公四项原则。(2)在参与维度,需要完善失能评估体系、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以及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3)在健康维度,通过共同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以及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4)在保障维度,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其中长期照护补贴制度是基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核心,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重要补充。
刘昊[3](2021)在《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快速老龄化”和“快速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就业比率提升等趋势下,家庭所承担的老年人照护功能开始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2016年人社部提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这为全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开启了破冰之旅。长期照护保险作为我国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是满足社会长期照护需求的重要举措。试点四年以来,长期照护保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年人生存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不成熟、制度受益人群范围过窄等问题,特别是各地政策“百花齐放”造成的差异化试点的既成事实阻碍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统一。当前试点扩围呼声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尤其是覆盖人群更广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问题进行研究,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及试点推广提供理论参考与现实指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以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为研究对象,依据福利多元主义、服务质量评价理论、萨瓦斯民营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精算、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三阶段DEA+Tobit、PLS-SEM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框架梳理、现状分析、筹资效果评估、服务效果评估、经办效果评估、政策优化等方面,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及其优化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各试点城市分布区域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状况普遍较为富裕,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解放了劳动力、整体上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和改善了老年人生存质量、极大促进了照护产业发展和扩大了就业渠道,对老年人失能照护风险的化解和多元照护需求的满足起到正面助推作用。(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测期内累计结余呈现先增长再下降的趋势。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来说,一方面,可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利用,即可以部分支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警惕累计结余不断减少的趋势,避免因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过多划拨而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无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如何,多元筹资模式相较于医保划拨模式均具有更高的基金可持续性。不管是在重度还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占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额的比例均不应该超过20%,在这一水平上,预测期内既能够基本上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也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累计结余资金。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应采用“个人缴费+医保划拨+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模式。在医保划拨比例为20%的情景下,个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即个人缴费负担在0.18%~0.23%之间,财政支出应占到筹资总额的65%,即财政负担在0.54%~0.92%之间,这既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兼顾制度的可负担性。(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技术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对比SFA回归调整前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产生显着变化,具体来说,环境因素所致的规模冗余主要表现在经济越发达或老龄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护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越易过剩;财政投入越多,床位越易空闲。不同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在综合效率方面存在明显差距,PPP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效率值要高于政府包办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Tobit回归分析表明,供给模式、地理位置、费用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医养融合均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种类和监督频率的影响并不显着。(4)在1~5分的评价标准下,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384分,偏向于“一般”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移情性最好(3.718),保证性(3.627)、响应性(3.495)、有形性(3.383)次之,有效性(3.176)最差,这表明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有形性和有效性维度。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779分,高于机构照护服务质量,偏向于“比较好”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较为理想;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有效性最好(3.978),保证性(3.919)、移情性(3.900)、有形性(3.419)次之,响应性(3.128)最差,除了响应性维度外各指标得分均比机构照护服务质量高。(5)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评价可从资格申请、失能评估、机构准入、待遇给付、政策宣传几方面进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和政府包办经办模式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综合评价值分别为3.477和3.348分,社商协作经办模式相比于政府包办经办模式,其经办能力更强,公众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的影响因素分析验证了经办模式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显着影响,此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文化、政策支持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参保期望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负向影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则会降低参保者的抱怨频率并提升参保者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信任程度,从而提升参保者政策获得感。(6)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从筹资、服务与经办三个方面展开。从筹资方面来说,应合理利用结余基金,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协调与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关系,明确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用途;从服务方面来说,坚持长期照护服务PPP供给模式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应以有形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以响应性为重点,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质量;从经办方面来说,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实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良好行政文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傅佩佩[4](2021)在《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研究背景家庭医生,又称为全科医生,其职责是为居民提供健全、有效、连续、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被视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2016年,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在我国全面正式全面启动。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起步阶段,该制度目前在我国发展还不成熟,上述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并且在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与签约服务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居民签约率低、知晓率低、家庭医生履约率低和签约服务质量不高等。同时,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推进在不同地区还相当不平衡。尤其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因为卫生基础较差、信息化建设薄弱、人力资源匮乏,以及居民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传统因素,致使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行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众所周知,农村基本卫生服务体系承担着维护我国广大县域居民健康的重要任务,而且农村卫生一直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关注,因此,选取合理的样本地区展开调查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做好我国农村家庭医生制度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选取山东省相关地市作为研究样本地区,因为山东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占全省总人口数量一半以上,且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以山东农村地区为样本,通过聚焦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展开研究,对于切实推进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良性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重要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推行并非水到渠成,而是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同时也受到多个层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如政府层面的政策制定、激励措施、考核与监管;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及水平、机构定位及分工;居民个体层面的认知、态度、动机、协作配合情况等。从理论层面来讲,委托代理理论能够建立起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通过分析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可以发现最优的激励措施。将委托代理相关理论运用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和实施策略分析中,建立家庭医生、居民和政府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从新的视角推导和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可以为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支持。而基于制度及供需双方的多层次、全方位研究,可以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提升与优化提供更全面、更深入、更实际的建议,也可为全国其他农村地区提供经验做法或运行模式方面的参考借鉴。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提出以下研究问题:山东省农村地区现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供需双方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减少政策实施的偏差?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系统分析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设计,探讨山东农村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如何通过资源保障、监管考核机制、筹资支付机制和问责机制影响政策运行的结果和利益方的行为,最终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政策建议。具体目的包括:(1)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论分析框架;(2)系统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以及供、需双方实施现状,探索关键问题影响因素;(3)从委托代理关系视角分析政策实施的偏差和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4)提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政策性建议。研究对象和方法本研究现场调研数据来源于2018年5月7日——24日开展的“山东省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研。综合考虑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和签约服务实施情况,此次调研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抽样方法,选取了淄博市、聊城市和滨州市已经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的6县(沂源县、桓台县、茌平县、东阿县、惠民县和无棣县),从机构和个人两个层面,就当地农村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运行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如下方面:卫生院和卫生室基本药品供应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签约服务政策工具等;家庭医生服务提供能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情况、家庭医生工作满意度等;居民健康状况、健康行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偏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情况以及健康需求等信息。本研究的分析过程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用文献分析法,对山东省和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和制度安排进行归纳和总结,资料主要来自样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及研究文献,以及对样本地区机构的调查数据。第二部分是从供方和需方的视角对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实施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基于统计描述、logistic回归等,探究供方家庭医生的激励机制及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通过离散选择实验的方法测量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偏好,最后构建基于居民个体、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的多水平分层模型,全方位探索影响家庭医生签约的因素。第三部分结合定性访谈资料,采用主题框架分析法,根据政府和家庭医生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和居民的委托代理关系、家庭医生和居民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对筹资支付机制、奖惩考核机制、问责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进行分析,找出签约政策实施的偏差及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本文综合制度分析框架和政策执行的偏差提出完善签约服务制度的策略性建议。本研究采用SPSS 22.0和Stata 14.2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分层回归分析和离散选择实验;采用QSRNvivo 8质性分析软件分析定性访谈资料。研究结果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是:由政府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指导意见,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改委、中医药管理局为签约服务提供政策和资源保障;政府通过委托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务人员共同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政府通过支付、考核、和监管等激励措施,确保签约服务提供机构和家庭医生提供合格的签约服务,提高签约居民整体健康水平。山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用“1+1+1”服务模式,即家庭医生团队依托县域医共体,由村医、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医院医生构成。一般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队长,村诊所医生是签约服务具体提供者。居民通过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选择签约服务包,接受签约团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研究发现,目前政府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运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1)资源配置失衡,综合性的服务提供可及性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基本药物供应保障还不完善。76.67%的乡镇卫生院没有实现将居民健康信息与上级医疗机构共享;55.09%的村诊所存在基本药物短缺现象。(2)双向转诊制度尚未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缺少连续性。大部分村诊所医生获得的上级医院相关工作支持不足。基层家庭医生欠缺专科医疗资源、转诊资源、临床经验与技能。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现状签约服务供方运行现状:目前样本地区签约服务供方,即家庭医生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主要存在服务水平低下、工作负荷及压力较大、收入及薪酬感知较低、整体满意度较低等问题,具体表现在:(1)村诊所家庭医生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只有1%的村医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部分家庭医生只有乡村医生证(76.29%),家庭医生中参加过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者仅占34.32%。仅有22.51%的家庭医生取得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只有15.50%的家庭医生认为其知识和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家庭医生工作的需要,超过80%的家庭医生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没有将服务质量纳入考核指标,奖惩制度没有落实;家庭医生工作量偏大,平均每人每天工作11小时、管理超过1500人,93.36%的基层医生自我感知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后工作量增加;家庭医生待遇普遍偏低,仅有12.18%的家庭医生认为薪酬与其工作匹配,且卫生院与村诊所家庭医生存在收入差距;(3)家庭医生满意度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家庭医生的职称、收入、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县医院技术支持等在5%的水平上显着。针对需方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结果如下:(1)签约率低,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获得感差,“签而不知”、“签而不约”现象普遍。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概率仅为23.8%;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低,55.69%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签约服务;居民被动签约现象普遍;居民不愿意签约是因为不信任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担心乱收费,认为没必要。(2)居民离散选择实验结果表明:农村居民更愿意选择诊疗水平高(β=2.39)、服务态度好(β=1.39)、基本药品可获得性高(β=0.63)和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β=0.45)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签约概率模拟结果表明,签约率与费用关联度很高,签约费用从200元降至免费,签约概率将提升至84%。(3)多水平模型结果显示:居民个体层面上,受教育水平越高(OR=1.7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OR=1.39)、及患有多重慢病(OR=1.53)的居民越愿意签约;在村级层面上,较好的村卫生室信息化程度(OR=1.31)有着更高的签约概率;在镇级层面,卫生院基本药物供应充足(OR=1.53)、信息化程度较好(OR=1.28)、参加过家庭医生相关培训(OR=3.19)以及中心卫生院(OR=1.92)都与较高的签约概率相关。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偏差和归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偏差主要表现在:(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需不匹配,即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偏好没有通过现有的签约服务提供得到响应和满足;(2)供方激励扭曲,即现有的筹资支付、监管考核制度导致家庭医生工作满意度低、签约服务“重量轻质”。制度实施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安排无法规避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系列代理人道德风险问题。制度安排层面对制度实施偏差的影响主要包括:首先,政府对签约制度运行保障作用失灵,信息化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人才培训不完善,导致卫生资源配置不公平、卫生服务提供能力和质量纵向不平等,降低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其次,居民无法自由选择签约团队,造成团队之间缺乏竞争,不利于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满意度,造成居民服务获得感低。问责机制方面,政府对家庭医生奖惩兑付、监管考核缺失、激励不足,降低了家庭医生团队工作意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的制定依据缺少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偏好,服务包定价不规范、服务内容不合理等原因,导致签约率不高、“签而不约”现象普遍。最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是一种原则性协议,对家庭医生的行为约束力有限。代理人问题层面对制度实施偏差的影响主要源于多代理人和共同代理两个方面。首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多个代理人,政府对家庭医生的职责、考核、奖惩标准不清晰,导致了团队内部不同代理人之间缺少合作,尤其是上级医院的医生对基层医务人员缺少业务指导,极易导致“搭便车”现象,降低了委托人的总体效用,造成了签约服务的协同性不高,背离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目标。第二,家庭医生是政府和居民的共同代理人,政府相对于居民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如果政府和居民交付给家庭医生的任务目标不一致,家庭医生将选择强势的委托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从而降低了共同代理效率。目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政府将工作量(签约合同的数量、覆盖面)作为考核支付家庭医生的标准,与居民所偏好的服务质量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医生会选择首先完成政府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而忽视了对提升服务质量的努力。这就导致家庭医生服务重量轻质,供需不匹配,居民获得感低。结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运行效率,需要政府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从而实现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签约服务的政策保障。目前,政府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支持不足,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家庭医生团队呈现多代理人的特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无论是对签约团队整体还是团队内部不同代理人,均尚未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导致了团队内部代理人互相中立,团队之间缺乏促进发展的良性竞争。政府没有建立恰当的奖惩机制和对家庭医生的激励机制,相关制度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家庭医生没有将最大化签约居民的利益作为目标,家庭医生没有准确识别居民的签约选择偏好和健康需求,从而导致了家庭医生的行为背离了委托人居民的利益目标。此外,监督和信息公开渠道的缺失致使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政府、家庭医生和居民之间相互问责机制的缺失,也加剧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政策建议为了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高签约服务效果,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切实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2)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真正做到“资源下沉”,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3)完善家庭医生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签约服务提供政策保障。4)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提高居民自付比例,为签约服务提供资金支持。5)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明晰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职责。6)实行按绩效支付,引导家庭医生团队之间竞争,提升签约服务运行效率。7)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相应问责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8)对签约服务进行合同式管理。创新点和不足本研究的创新点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突破以往单一研究视角,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三个核心主体,即政府、家庭医生、居民的视角出发,立足山东省实际,通过对政府运行保障、筹资支付、监管考核与问责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化策略;2)研究思路方面,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以及战略购买等经典理论为依据,构建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化分析框架,聚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涉及的政府和家庭医生、居民和家庭医生这两个核心委托代理关系,为开展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的偏差,揭示偏差产生的原因,为政策制定者提供重要的理论科学依据;3)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结合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通过离散选择实验科学测度需方居民家庭医生签约偏好、并利用多水平分层模型从供、需双方研究居民签约行为的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定性分析,验证和深入解释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的偏差和原因,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本研究的不足在于,1)在现场数据获得方面,数据仍旧存在一定偏倚。例如,样本平均年龄偏大,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纳入更多的样本,以进一步提高结果的可靠性;2)由于离散选择实验方法的局限性,对于纳入属性的数量、水平固化了被调查者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意愿,而无法反映其他属性对其选择偏好的影响;3)本研究仅选取山东省作为研究地点,因而研究结果的外推性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
马尚君[5](2020)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门市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使养老服务面临着重大挑战。人口老龄化问题呈现出“三多”的特点,即高龄老人多、失能老人多、空巢老人多,社会和家庭承受的养老压力增大。现在“421”的家庭结构,使得两个年轻人需承担四位老人的医疗养老成本;还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有的甚至跨市跨省跨国居住,导致很难周全照顾老人;如果家中有慢性病、易发病、失能老人,对于治疗、护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大。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合理有效的整合“医”、“养”资源,向老年人提供“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服务,从而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趋势所需。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多种机构为主的医养结合模式。但同时也由于政府作用发挥不明晰,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机构发展较为混乱,造成市场混乱、阻碍机构发展。本文以江门市为例,借鉴福利多元化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基于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个案分析法等方法,对江门市政府目前发展医养结合中采取的举措、存在的问题分析探讨。目前江门市对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式已经多元化,医养结合机构的准入机制也已经较为全面,日常监管走向内容标准化,但仍存在政府职责定位不清晰、资源整合不到位,发展规划不明晰,政策实施不到位,监管内容不完善和监管方式传统单一,缺乏考核奖励机制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江门市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中发挥政府作用的对策措施,为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提供一定的借鉴。
周梦玮[6](2020)在《满意度视域下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徐汇区C街道为例》文中认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到“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全民健康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习近平指出,“人民健康”的理念,下移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医疗卫生资源,让社区居民享受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以家庭医生为核心,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上海在201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城市。上海一直以来将推进家庭医生政策作为深化医改的基础。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下沉,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得到大大提升。基层网底不断夯实,分级诊疗秩序初步形成。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家庭医生政策推行取得成效,可是也存在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家庭医生人才数量不足,签约服务单一等问题。本文以徐汇区C街道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结合公众满意度理论,通过霍恩、米特提出的政策执行系统模型,对家庭医生实际落实情况展开分析,总结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期的签约率、组合内就诊率目标未达成;二是政策执行机构功能不能满足公众需求;三是很多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政策并没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知;四是家庭医生对家庭医生政策选择性执行;五是家庭医生对签约服务内容认同度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优化家庭医生政策的应对措施:一是优化政策目标与标准,包括提高政策目标的合理性、结合配套政策,建立有效联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二是完善政策资源配置,包括明确和规范政策资源、充实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财政资源、高效利用信息资源;三是实施政策执行方式多元化,包括灵活运用多样诊疗平台、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大宣传吸引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四是提升政策执行机构综合能力,包括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家庭医生常态化培训机制、优化激励机制,激发组织活力;五是构筑良好的系统环境,包括转变社区居民健康消费习惯、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居民认可、创建完备的制度环境;六是引导并优化政策执行者价值取向,包括加强执行者政策认同感、不断完善奖惩制度,为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条件。
苏巍巍[7](2020)在《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分析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为保障药品公平可及,药品全额保障制度被认为是一项有效的解决途径。本研究拟通过梳理分析我国药品全额保障政策的历史沿革和实施现状,借助实地调研和问卷调研,探究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归纳政策的可行性及实践经验,为中国提高药品公平可及、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证据和政策建议。方法:本研究首先通过文献检索和政策梳理,系统总结分析了国际上药品全额保障政策的实施概况和国内基本药物全额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之后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调研部分典型地区方式获得了相关政策实施资料,归纳相关政策的政策目的、历史沿革与实施现状。在此基础上基于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析,结合各地调研结果,借助专家研讨,设计了调查问卷和拟定调研对象,并进行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总结分析了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在政策目标、实施时间、筹资方式、保障方式、保障数量、覆盖疾病、覆盖人群、配套措施等的合理措施,对比政策实施实际现状,分析制度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结果:自2001年上海市外冈镇对高血压患者提供免费药物起,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16个省份,47个市(县)试点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台州市、西宁市、山东省等6个代表地区的重点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自实施以来,促进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患者疾病的临床控制效果、降低了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在问卷调研中,共回收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163位相关专家的有效问卷。其中,98.2%的受访专家支持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制度的实施。多数专家认为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应致力于提高药品的可及性,进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超过55%的专家认为政策应覆盖糖尿病、高血压病等等基层常见的慢性疾病。88.3%的专家认为遴选药品时需充分考虑患者医疗需求。同时,受访专家们普遍认为应由乡镇卫生院(7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9.1%)等基层医疗机构发放全额保障药品。93.9%的受访专家认为需采取定期随访或管理政策以确保药品使用合适性。此外,当前政策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如83.4%的专家认为患者对政策的知晓率和了解程度偏低,77.9%的专家认为药品配送到位率偏低,63.8%的专家认为基层医生整体素质偏低,另有66.9%的专家认为存在药品使用不当、浪费、过度医疗、权力寻租和腐败等。结论:结合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结果,本研究认为我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应以促进公平可及为主要目标,协同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在保障内容方面,以重点人群或重点疾病为抓手,逐步实现所有疾病、全部人群的覆盖;在筹资体系方面,政策应建立独立筹资体系,提高资金统筹层次与保障水平,确保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在药品遴选方面,以满足大部分患者需求为主,并建立定期调整和动态调整全额保障药品目录的机制;同时契合于现有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全额保障药品供应体系和有效过程监管机制;并完善政策配套管理措施,提升患者合理用药水平。
姚建森[8](2020)在《山东省2型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研究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疾病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首要问题。我国糖尿病存在着“一高三低”的特点,即“高患病率、低知晓率、低治疗率和低控制率”,由此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疾病和经济负担。作为一种渐进性、尚无法治愈的慢性疾病,糖尿病控制要求为患者提供包括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药物治疗、康复和护理等在内的长期的、多方面、多层级的医疗卫生服务。这就要求现有的卫生体系适应糖尿病控制的要求,朝着综合性、整合型的方向转变和发展。全球实践经验表明,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管理是实现糖尿病控制的关键策略。我国糖尿病管理的探索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并逐渐从以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方式转向以社区为基础的管理模式。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为指导,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平台,以社区为优选路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主要手段的糖尿病管理实施框架。然而,由于中国医疗资源的错位配置、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薄弱、以及医疗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等,符合患者需要的糖尿病管理服务在现有的实施框架难以有效地发挥出作用;与此同时,糖尿病患者管理最为关键的血糖控制指标在现有的管理体系下也未得到明显改善。如何从社区层面进一步提高糖尿病控制效果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迫切需要对我国现有的糖尿病社区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剖析,以找出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及障碍因素,进而总结和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关键策略。通过文献的系统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关于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和问题的分析大部分是基于患者层面的,涉及患者血糖控制、自我管理行为、服务利用和满意度等;从卫生系统层面的评价研究较少,也缺乏理论的支撑。在研究方法上,已有的这些研究多为定性或者定量的描述,缺少政策评价方法的应用,对变量之间的关系及内在的机制揭示不足。在研究内容上,已有的研究多关注患者个体的因素,较少的研究分析了卫生系统因素对社区管理效果的影响;同时,卫生系统因素与个体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也被忽视。因此,现有的研究尚未能全面地提出改善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关键策略。为此,本研究希望通过进一步理论和实证的研究对以下几个关键问题做出回答: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实施框架下,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效果如何?影响效果的因素有哪些,包括卫生系统因素和需求方的因素?如何进一步提升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效果?研究目的本研究的总目标是基于卫生系统的视角,从供需双方两个层级,系统地分析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现状,探索影响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提出优化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关键策略。具体目标为:(1)以WHO卫生系统框架和社会认知理论为指导,构建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影响因素分析的综合框架和实证模型;(2)分析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现状,探索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和社区管理服务对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的影响和机制;(3)从需方层面,分析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行为状况,探讨影响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关键的认知和心理因素;(4)从供方层面,分析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状况,探讨服务提供和利用的差异以及造成该差异的关键卫生体系要素;(5)基于供方和需方两个层面的分析,系统地提出改善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关键策略和建议。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横断面的研究设计,以宏观的WHO卫生系统框架和微观的社会认知理论为指导,构建了糖尿病社区管理影响因素分析的综合框架和实证模型。三个实证模型紧扣研究目标和分析框架,在关系上相互递进,以全面揭示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的影响因素及其机制,具体分为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影响因素分析模型(细分为主效应和交互效应两个子模型)、患者层面的自我管理行为影响因素分析模型和卫生体系层面的服务提供和利用差异分析模型。实证模型中包含的指标主要有患者血糖控制指标、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和利用指标、自我管理行为指标、患者认知和心理因素和宏观的卫生体系要素。本研究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山东省糖尿病社区防治管融合试点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4月-2018年4月。本研究以山东省八个县(区)作为样本地区,数据收集包括定量和定性两部分。定量数据主要为患者空腹血糖测试和问卷调查、机构问卷调查和医务人员问卷调查;定性数据主要为政策文件收集、关键人物访谈和焦点小组讨论。具体而言,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八个样本县(区)的72个社区(村)中,随机选取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系统的2型糖尿病患者2520名,对其进行空腹血糖测试和问卷调查;采用目的抽样,对为72个样本社区(村)提供糖尿病管理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在机构调查基础上,有目的地选取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糖尿病管理有关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此外,从每个样本县(区)随机抽取一个样本社区(村)进行焦点小组讨论(成员:临床医生、公共卫生和卫生室成员6-8人)。本研究共收集有效患者空腹血糖和问卷调查数据2166份(完成率86.0%);机构问卷86份,包括24家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和62家村级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共收集有效的医务人员问卷444份;完成访谈134人,焦点小组讨论8组。本研究中,定量资料分析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分类回归树模型、交互作用分析、多水平模型、潜在类别分析和中介效应分析等。Logistic回归分析主要用于分析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和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利用对血糖控制影响的主效应;分类回归树模型主要用于识别患者血糖控制影响因素中可能存在交互作用的因素,并进一步采用交互作用分析,验证和判定交互作用的大小;潜在类别分析主要用于分析糖尿病患者的自我管理行为特征,将多维度的自我管理行为变量转变成单一维度变量;中介效应分析是在潜在类别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自我效能在糖尿病知识与自我管理行为关系中的中介效应大小;多水平模型主要用于分析卫生体系要素对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和利用的影响。定性访谈资料主要采用主题框架分析法。研究结果(1)患者血糖控制状况分析:2166名2型糖尿病患者的平均空腹血糖水平为8.0mmol/L;血糖控制达标率为42.8%。不同疾病严重程度(依据患病时长和是否有并发症划分)的患者在血糖达标率上存在较大差异;疾病严重程度轻的患者血糖控制率要高于疾病严重程度重的患者(48.7%v.s36.9%,p<0.05)。(2)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和服务利用的现状分析:在自我管理行为方面,患者进行饮食控制、体育锻炼、规律服药和自我血糖监测的比例分别为74.5%、54.6%、50.4%和25.8%。基于潜在类别分析,患者的自我管理行为分为积极自我管理和消极自我管理两个类别;患者归属两个类别的比例分别为65.7%和34.3%。在服务提供方面,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药物治疗、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分为由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提供和由村级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提供两种类型,且以后者占大多数;调查的两类基层医疗机构报告为患者提供这些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的比例均为100%。在服务利用方面,患者主要选择在基层医疗进行药物治疗、在基层医疗机构之外进行药物治疗以及不进行药物治疗的比例分别为36.7%、49.5%和13.9%;患者利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规范的随访管理服务的比例为49.6%;患者利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教育服务的比例为57.9%。(3)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和服务利用对血糖控制的影响分析:在疾病严重程度轻的患者中,患者是否进行药物治疗(OR=3.07,95%CI:2.05~4.60)、是否利用健康教育服务(OR=1.38,95%CI:1.05~1.80)对血糖控制具有主效应;同时,患者药物治疗服务利用与体育锻炼行为、随访管理服务利用与自我血糖监测行为以及健康教育服务利用与自我血糖监测行为对血糖控制的影响存在交互作用;患者主要从基层医疗机构之外进行药物治疗且不进行体育锻炼(OR=0.87,95%CI:0.77-0.97),较少地利用随访管理服务且自我血糖监测≥1次/月(OR=0.48,95%CI:0.30~0.78),未利用过健康教育服务且自我血糖监测≥1次/月(OR=0.62,95%CI:0.41~0.94),血糖控制不达标的可能性更大。在疾病严重程度重的患者中,患者的年龄(OR=1.61,95%CI:1.22~2.14)、婚姻状况(OR=1.67,95%CI:1.13~2.47)、人均家庭收入(p<0.05)、是否进行药物治疗(OR=6.22,95%CI:3.36~11.5)、规律服药行为(OR=0.71,95%CI:0.54~0.93)以及自我血糖监测行为(OR=0.62,95%CI:0.45~0.84)对血糖控制具有主效应。同时,患者随访管理服务利用和规律服药行为、饮食控制和规律服药行为、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行为、体育锻炼和规律服药行为对患者血糖控制的影响存在交互作用。患者不利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服务且不规律服药(OR=0.77,95%CI:0.63~0.89),不控制饮食且不规律服药(OR=0.64,95%CI:0.47~0.87),不控制饮食且不体育锻炼(OR=0.58,95%CI:0.35~0.95),不体育锻炼且不规律服药(OR=0.60,95%CI:0.40~0.89),血糖控制不达标的可能性更大。(4)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影响机制分析:患者糖尿病知识的平均得分为10.3分(满分16分),正确回答率为64.7%;患者平均的自我效能得分为31.9分(满分40分);Spearman相关分析结果显示,糖尿病知识、自我效能和自我管理行为三者之间均为正向的相关关系(p<0.05)。中介作用分析显示,自我效能是糖尿病知识对自我管理行为产生影响的重要中介变量,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 25.3%。(5)卫生体系要素对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和利用的影响分析:在药物治疗和健康教育服务上,村级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糖尿病患者对该服务利用的比例高于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患者(p<0.001);但在随访管理服务上,两类机构的患者服务利用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患者对乡镇级医疗机构提供的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的利用受到该类机构所在地区、机构配备的糖尿病药品种类数、每千服务人口机构卫生人员数和机构医务人员糖尿病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控制了糖尿病患者个体水平的差异后,患者对村级基层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药物治疗服务的利用主要受到该类机构配备的糖尿病药品种类数的影响;随访管理服务的利用主要受到每千服务人口机构卫生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间信息系统联通程度和基本公共卫生糖尿病管理绩效考核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健康教育服务的利用主要受到机构配备的糖尿病药品种类数、基层医疗机构间信息系统联通程度以及机构医务人员糖尿病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结论和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1)山东省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效果较差,亟待提升;(2)不同疾病严重程度患者血糖控制及影响因素存在差异;病情轻的患者血糖控制主要受到糖尿病管理服务利用因素的影响;病情重的患者血糖控制主要受到自我管理行为因素的影响;(3)患者糖尿病知识水平低和自我效能差是阻碍患者自我管理,影响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4)尽管糖尿病药物治疗服务、随访管理服务和健康教育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有着较高的可获得性,但患者对这些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的利用较差;(5)基层医疗机构糖尿病治疗药品种类不全、信息系统缺乏联通、卫生人员数量不足和能力较差以及绩效考核不合理等卫生体系问题制约着患者对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的利用,影响着糖尿病社区管理的效果。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强基层慢性病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推动糖尿病患者分级管理;(2)重视患者健康赋能教育,有效提升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3)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患者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利用。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本研究的创新点:(1)研究视角的创新:与以往单一地从供方和需方角度的研究不同,本研究采用了系统的思维,基于卫生体系的视角,从供需双方两个层面,系统地分析了目前我国糖尿病社区管理的运行效果、问题和相关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改善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的策略和建议。(2)分析模型的创新:本研究将宏观的WHO卫生系统分析框架和微观的社会认知理论相结合,构建了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影响因素分析的综合框架;并以此建立了相互关联、彼此递进的三个实证模型,实现对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影响因素及内在机制的有效揭示。(3)分析方法的创新:本研究的一大特色是依照研究框架,将多水平模型、路径分析、交互作用分析和主题框架法等多种定量和定性数据分析方法应用于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影响因素的分析中,更加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了影响社区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这在已有的研究中应用较少。本研究的不足:(1)本研究在探究影响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的因素时,重点从卫生系统的角度分析了个体层面的因素和服务提供层面的因素;对卫生系统之外的因素,如社会网络和支持、宏观的政治文化环境等因素较少,仍待进一步的研究。(2)本研究以山东省八个样本县(区)代表山东省整体状况,结论适用于山东,尚不能推广至全国。
张嘉雯[9](2020)在《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虽然农民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实际上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以及跟随着他们四处转移的家属,却在城镇里无法完全享有和当地市民一样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在现阶段,农民工内部之间已经出现代际更迭的现象,新生代农民工逐步代替了第一代农民工的位置,逐渐成为主力军。两代农民工在面临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时,所面对的态度和采取的行动是否也如代际更迭一样,产生代际差异,是否需要针对两代农民工构建不一样的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一系列问题,已然变得十分重要。本研究以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的数据为样本,从“就医行为”为出发点,以小见大,结合已有文献和理论基础,探索两代农民工是否在“就医行为”方面已产生代际差异,为进一步完善两代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做铺垫,以期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为农民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本文首先对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特征进行描述统计,从个体特征、社会特征及就医行为方面进行代际比较。其次,将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流动时间、流动范围、个人收入等变量纳入两代农民工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的,最后得出两代农民工是否存在差异的结论。研究结果发现:农民工就医行为是受多种变量共同影响的结果,例如,个人特征的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等,社会特征方面的个人收入和就业身份等因素;此外,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选择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从大体上看,两代农民工的就医行为选择和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还没有发生代际差异。
金辉[10](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二、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的现状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的现状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一)学术思想创新 |
(二)学术观点创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公平、公正、正义的辨析 |
(二)医疗公正 |
(三)健康公正 |
二、罗尔斯社会正义理论 |
(一)作为公平的正义 |
(二)正义的原则 |
(三)罗尔斯正义论在医疗领域的可借鉴性 |
三、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 |
(一)平等主义的公正观 |
(二)适度的最低限度医疗保健的权利 |
(三)医疗保健资源公正分配与获得 |
四、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的理论构建 |
(一)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公正意涵 |
(二)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糖尿病医疗保健中的公正性问题 |
一、糖尿病患者医保类型差异挑战公平的正义 |
(一)基于医保类型对糖尿病患者的社会分层 |
(二)糖尿病患者社会分层的公正性评价 |
(三)糖尿病患者的社会分层挑战平等健康权 |
二、优质医疗资源稀缺阻碍糖尿病医疗保健机会平等 |
(一)优质医疗资源及其稀缺性 |
(二)糖尿病健康管理所需优质医疗资源 |
(三)糖尿病优质医疗资源的稀缺表现 |
(四)糖尿病医疗保健中优质医疗资源稀缺挑战机会平等 |
三、糖尿病患者个体的差异限制弱势群体多样医疗需求 |
(一)糖尿病患者个人健康投资能力及其影响 |
(二)糖尿病患者医疗保健支出能力及其影响 |
(三)糖尿病患者个人健康投资与医疗保健支出水平的差异 |
(四)糖尿病患者的个体差异导致机会均等下的不公正 |
四、患者身份与履行道德责任的差异导致不同疾病转归 |
(一)糖尿病的转归及其影响因素 |
(二)不同人群糖尿病转归影响因素的差异 |
(三)糖尿病转归的不同挑战结果公正性与正义德性 |
第四章 糖尿病医疗保健中公正性问题的成因 |
一、糖尿病患者的基本医保待遇有待完善 |
(一)社会根本价值的实现需要公正的基本医保制度 |
(二)糖尿病患者社会根本价值的实现遇阻 |
二、糖尿病的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与需求尚未平衡 |
(一)糖尿病所需医疗资源分配的整体情况 |
(二)糖尿病患者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
(三)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与需求失衡影响糖尿病医疗保健 |
三、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及保障存在差异 |
(一)糖尿病患者健康教育机会不同 |
(二)糖尿病患者医疗资源利用的差异 |
(三)糖尿病患者自我行为能力不同 |
(四)糖尿病患者家庭监督能力不同 |
(五)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的保障能力不同 |
四、糖尿病管理中政府责任缺失 |
(一)糖尿病的健康教育体系不健全 |
(二)政府部门对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投入不均衡 |
(三)政府部门对糖尿病管理的协调责任缺失 |
(四)政府部门对糖尿病管理的监管职责缺位 |
第五章 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的策略 |
一、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制度公正 |
(一)确保糖尿病医疗保健制度道德化 |
(二)保障糖尿病患者享有公正的基本医疗权利 |
(三)以补偿原则缩小糖尿病患者之间的天然差别 |
二、逐步实现糖尿病患者基本医保待遇的统一 |
(一)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普惠而适度”的基本医保 |
(二)逐步实现“三保合一”惠及糖尿病患者 |
(三)取消城乡糖尿病患者医保的“一制多档” |
(四)提高医保统筹层次,降低糖尿病致贫风险 |
(五)通过医保政策倾斜引流糖尿病患者回归基层 |
三、合理配置糖尿病管理的医疗卫生资源 |
(一)合理配置城乡糖尿病医疗卫生资源 |
(二)推进糖尿病管理的医联体模式 |
四、为弱势人群开展多种糖尿病管理渠道 |
(一)减弱糖尿病患者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风险 |
(二)保障糖尿病患者健康饮食供应 |
(三)鼓励糖尿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 |
五、强化糖尿病管理中的政府职责 |
(一)增加对糖尿病管理的财政投入 |
(二)加强糖尿病医疗保健领导体制建设 |
(三)完善糖尿病健康教育体系 |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糖尿病医疗保健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2)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老年长期照护 |
二、长期护理保险 |
三、社会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四、失能老(年)人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政策分析样本的选择 |
一、研究方法 |
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六节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一、技术路线图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积极老龄化理论 |
一、积极老龄化的提出 |
二、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
三、积极老龄化的三个行动支柱 |
四、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论 |
第二节 政策分析框架 |
一、应用较为广泛的政策分析框架 |
二、本文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现状 |
第一节 参与维度: 社会分配基础现状 |
一、参保范围 |
二、保障对象 |
三、失能评定标准与主体 |
第二节 健康维度: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现状 |
一、社会供给类型现状 |
二、福利输送系统现状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筹资模式现状 |
一、筹资渠道 |
二、筹资形式与筹资标准 |
三、启动资金 |
第四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参与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分配基础:以诊断差异为主的资格审查 |
二、社会政策类型:补缺型社会政策 |
第二节 健康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供给类型:以服务福利为主的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 |
二、福利输送系统:多主体参与的国家主导型福利输送架构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 |
二、财务模式:现收现付制 |
第五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参与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参保范围与保障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分配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分配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健康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供给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福利输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保障维度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筹资主体的缴费能力有限,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
二、不同城市之间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
三、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否独立建制仍存在争议 |
第六章 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荷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荷兰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荷兰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荷兰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德国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德国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德国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三节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日本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日本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日本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四节 三个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一、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社会分配基础对我国的启示 |
二、健康维度:三个国家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三、保障维度:三个国家筹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一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机会平等原则 |
二、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原则 |
三、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原则 |
四、纠正不公原则 |
第二节 参与维度:完善失能评估体系、维护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 |
一、完善失能评估体系 |
二、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 |
三、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 |
第三节 健康维度: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 |
一、在地老化: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
二、整合照护:构建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 |
三、培养服务提供者: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 |
第四节 保障维度:推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 |
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路径 |
二、长期照护补贴制度的推进策略 |
三、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附录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样本汇总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 |
1.2.2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研究 |
1.2.4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问题的研究 |
1.2.5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6 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长期照护保险 |
2.1.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 |
2.1.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模式 |
2.1.4 效果评估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2.2.2 服务质量评价理论 |
2.2.3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各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及相互关系 |
2.4.1 筹资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2 服务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3 经办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4 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
2.5 本章小节 |
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现状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
3.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概述 |
3.1.1 试点城市的城市地位和经济水平 |
3.1.2 试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 |
3.1.3 对试点城市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判断 |
3.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分析 |
3.2.1 筹资方面 |
3.2.2 服务方面 |
3.2.3 经办方面 |
3.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不同试点模式分析 |
3.3.1 试点城市不同筹资模式分析 |
3.3.2 试点城市不同服务模式分析 |
3.3.3 试点城市不同经办模式分析 |
3.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成效 |
3.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借鉴 |
3.5.1 德国经验 |
3.5.2 日本经验 |
3.5.3 荷兰经验 |
3.5.4 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节 |
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效果评估 |
4.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出分析 |
4.1.1 城乡老年人口 |
4.1.2 各失能等级老年人口的比例 |
4.1.3 不同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方式的比例 |
4.1.4 不同照护方式的使用成本 |
4.1.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支出 |
4.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收入分析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 |
4.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 |
4.2.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收入 |
4.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4.3.1 医保划拨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3.2 多元筹资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效果评估 |
5.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比较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2 模型构建 |
5.1.3 三阶段DEA结果与分析 |
5.1.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指标权重确定 |
5.2.3 服务质量评价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效果评估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基本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模型选择 |
6.2.3 变量设定 |
6.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评价 |
6.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6.4.1 模型评价 |
6.4.2 模型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总体思路 |
7.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政策建议 |
7.2.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政策建议 |
7.2.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议 |
7.2.3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的政策建议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4)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3 论文章节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家庭医生制度运行保障机制研究 |
2.2 基于供方的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及激励相关研究 |
2.3 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需求偏好及签约影响因素研究 |
2.4 国内外研究不足 |
第三章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3.1 理论框架 |
3.2 数据来源 |
3.3 调查指标与方法 |
3.4 资料分析方法 |
3.5 质量控制 |
3.6 技术路线图 |
第四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分析 |
4.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工具 |
4.2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能力和激励机制研究 |
5.1 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 |
5.2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激励 |
5.3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满意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居民家庭医生签约选择偏好和影响因素 |
6.1 基于离散选择实验的农村居民签约偏好分析 |
6.2 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意愿和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实施偏差和归因 |
7.1 政府和家庭医生的委托代理分析 |
7.2 居民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7.3 居民和家庭医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讨论与政策建议 |
8.1 方法学讨论 |
8.2 主要研究发现 |
8.3 研究结论 |
8.4 政策建议 |
创新性和研究不足 |
附录一 关键知情人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门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老龄化社会 |
2.1.2 健康老龄化 |
2.1.3 居家养老 |
2.1.4 医养结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福利多元化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第三章 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 |
3.1 江门市养老市场现状 |
3.1.1 江门市人口老龄化率及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需求 |
3.1.2 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
3.2 目前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式 |
3.2.1 整合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 |
3.2.2 构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
3.2.3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
第四章 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政府作用机制分析 |
4.1 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相关组织架构 |
4.2 江门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 |
4.3 江门市政府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总体规划 |
4.4 江门市政府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 |
4.4.1 对开设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审批和监管 |
4.4.2 对开设医疗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审批和监管 |
4.4.3 对民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和监管 |
第五章 江门市政府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措施及问题分析 |
5.1 江门市政府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保障措施 |
5.1.1 加强体系建设 |
5.1.2 落实资源保障 |
5.1.3 开展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 |
5.1.4 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
5.1.5 积极探索新模式 |
5.2 现阶段江门市政府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
5.2.1 体制机制构建不到位 |
5.2.2 政府财政承受压力大 |
5.2.3 医养服务人力资源不足 |
5.2.4 合作型医养结合模式地位不确定 |
5.2.5 新型医疗机构未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适用范围 |
5.2.6 社会力量投入不足 |
5.2.7 机构满意度不高 |
5.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3.1 政府职责定位不清晰 |
5.3.2 政策实施不到位 |
5.3.3 机构运营监督有缺陷 |
5.3.4 发展模式有局限 |
5.4 医养结合目前问题的典型案例分析 |
第六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6.1 国外经验 |
6.1.1 美国的经验 |
6.1.2 日本的经验 |
6.2 国内城市的经验 |
6.2.1 青岛的经验 |
6.2.2 上海的经验 |
6.3 经验借鉴 |
第七章 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政府作用的对策措施 |
7.1 完善体制机构构建 |
7.2 强化资金等资源投入 |
7.3 补充人才资源 |
7.4 建立监督评估体系 |
7.5 加强医疗和药品的质量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机构运营者的访谈提纲 |
附录2 :对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3 :医养结合机构入住老人满意度问卷调查 |
附录4 :对江门市居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意愿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满意度视域下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徐汇区C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本文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公共政策 |
二、家庭医生政策 |
三、公共政策执行含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满意度理论 |
二、霍恩-米特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
第三章 上海市家庭政策执行主要内容和特征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的文本内容 |
第二节 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流程分析 |
第三节 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主要特征分析 |
第四章 满意度视域下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
第一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情况 |
一、研究对象选择原因分析 |
二、调研情况分析 |
第二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实施目标和标准分析 |
一、徐汇区家庭医生政策实施目标和标准 |
二、C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分配状况 |
第三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满意度状况 |
一、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满意度状况 |
二、家庭医生对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满意度调查分析 |
第四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经验分析 |
第五章 满意度视域下的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和成因研究 |
第一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所在 |
一、签约率、组合就诊率目标未达成 |
二、政策执行机构的功能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
三、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政策知晓度不高 |
四、家庭医生对家庭医生政策选择性执行 |
五、家庭医生对签约服务项目认同度不够 |
第二节 徐汇区C街道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成因 |
一、制定的政策目标偏高,政策推行过快 |
二、政策资源配置不充分 |
三、执行方式不合理 |
四、政策执行机构特性存在制约 |
五、受系统环境的约束 |
六、执行者的价值取向偏颇 |
第六章 提高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满意度的应对措施 |
第一节 明确政策目标和执行标准 |
一、提高政策目标的合理性 |
二、结合配套政策,建立有效联动 |
三、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
第二节 完善政策资源配置 |
一、明确和规范政策资源 |
二、扩大家庭医生人才队伍 |
三、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
四、高效利用信息资源 |
第三节 促进政策执行方式多元化发展 |
一、灵活运用多样的诊疗平台 |
二、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
三、加大宣传吸引力,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签约家庭医生 |
第四节 提升政策执行机构业务能力 |
一、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建设 |
二、建立家庭医生常态化培训机制 |
三、优化激励机制,激发组织活力 |
第五节 构筑良好的系统环境 |
一、转变社区居民健康消费习惯 |
二、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居民认可 |
三、创建完备的制度环境 |
第六节 引导并优化政策执行者价值取向。 |
一、加强执行者的政策认同感 |
二、健全政策执行奖惩机制 |
结论 |
附录一 :访问提纲 |
附录二 :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分析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政策实施现状研究 |
1.2.2 政策实施效果研究 |
1.2.3 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4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分析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 |
1.4.1 国际药品全额保障政策经验梳理 |
1.4.2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总结与分析 |
1.4.3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优化策略分析 |
1.4.4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问题与对策研究 |
第2章 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和资料来源 |
2.2 研究对象 |
2.2.1 文献研究 |
2.2.2 问卷调查 |
2.2.3 专家访谈 |
2.3 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 |
2.4 技术路线 |
第3章 结果 |
3.1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调查分析 |
3.1.1 台州市——“免费药品,全额保障” |
3.1.2 西宁市——“免费药品,精准扶贫” |
3.1.3 山东省——“多种模式,综合并存” |
3.1.4 启东市——“住院药品,全额保障” |
3.1.5 上海市——“医保资金,全额报销” |
3.1.6 广州市花都区——“一元看病,免费用药” |
3.2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问卷调查 |
3.2.1 受调查者基本情况 |
3.2.2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制度实施关键问题 |
3.2.3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制度存在问题与建议 |
第4章 讨论 |
4.1 效果与存在问题 |
4.1.1 台州市 |
4.1.2 西宁市 |
4.1.3 山东省 |
4.1.4 启东市 |
4.1.5 上海市 |
4.1.6 广州市花都区 |
4.2 中国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调查结果分析 |
4.3 对策与建议 |
4.3.1 政策应以促进公平可及为主要目标,协同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 |
4.3.2 政策应以重点人群或重点疾病为抓手,逐步实现所有疾病、全部人群的覆盖 |
4.3.3 政策应以满足大部分患者需求为主,定期动态调整全额保障药品目录 |
4.3.4 政策应保障药品供应的体系,建立有效过程监管机制 |
4.3.5 政策应完善政策配套管理措施,提升患者合理用药水平 |
4.3.6 政策应建立独立筹资体系,提高资金统筹层次与保障水平 |
4.4 研究的创新与局限 |
4.4.1 研究创新 |
4.4.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第5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8)山东省2型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术语缩写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和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4 本论文的结构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糖尿病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模型 |
2.2 糖尿病管理全球实践和经验探索 |
2.3 糖尿病管理效果影响因素研究 |
2.4 糖尿病管理研究的总结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和理论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2 理论框架 |
3.3 实证模型 |
第四章 资料来源与方法 |
4.1 资料来源 |
4.2 样本地区和调查对象 |
4.3 调查工具和调查内容 |
4.4 资料收集过程和质量控制 |
4.5 数据处理与分析 |
4.6 医学伦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患者基本情况与血糖控制 |
5.1 调查患者的基本特征 |
5.2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状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患者自我管理与服务利用的现状分析 |
6.1 患者自我管理行为状况 |
6.2 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状况 |
6.3 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利用状况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自我管理行为和卫生服务利用对血糖控制的影响分析 |
7.1 患者血糖控制单因素分析 |
7.2 患者血糖控制影响因素的两水平Logistic回归分析 |
7.3 患者血糖控制影响因素的分类树模型 |
7.4 患者血糖控制影响因素交互作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影响机制分析 |
8.1 糖尿病患者认知和心理特征的分析 |
8.2 糖尿病知识、自我效能对自我管理行为的作用路径分析 |
8.3 糖尿病自我管理行为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卫生体系要素对服务提供和利用的影响分析 |
9.1 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要素特征分析 |
9.2 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能力特征分析 |
9.3 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和利用差异影响因素分析 |
9.4 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和利用差异定性分析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讨论与政策建议 |
10.1 方法学讨论 |
10.2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状况及影响因素的讨论 |
10.3 患者自我管理行为影响因素与机制的讨论 |
10.4 糖尿病社区管理服务提供与利用差异的讨论 |
10.5 结论和政策建议 |
本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附录1 样本县(区)基本情况 |
附录2 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 |
附录3 样本县(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政策概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代际比较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主要概念厘定 |
一、农民工 |
二、就医行为选择 |
三、代际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基础理论 |
一、代际差异理论 |
二、社会融入理论 |
三、政府责任理论 |
第三节 “就医行为选择”的衡量指标 |
第四节 研究假设 |
一、两代农民工在医疗机构选择上的影响因素 |
二、两代农民工在医疗费用报销方式选择上的影响因素 |
第三章 一项经验研究: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的数据 |
第一节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第二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主要特征 |
一、个体特征的代际比较 |
二、社会特征的代际比较 |
三、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 |
第三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异同点 |
第四章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
一、个体特征对就医机构选择的影响 |
二、个体特征对医疗费用是否报销的影响 |
三、社会特征对就医机构选择的影响 |
四、社会特征对医疗费用是否报销的影响 |
第二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第五章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特征的公共政策分析 |
第一节 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特征的政策环境 |
一、国家关于农民工就医行为的政策演变 |
二、农民工就医行为的政策特征 |
第二节 农民工就医行为政策执行的主体责任 |
一、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不清 |
二、执行力不足 |
第三节 农民工就医行为政策执行的保障原因 |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
二、社会保障制度灵活性弱 |
第四节 完善两代农民工就医行为的对策建议 |
一、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 |
二、加强责任主体的政策执行力 |
三、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医疗服务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的现状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D]. 李枞. 大连医科大学, 2021(02)
- [2]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D]. 孙敬华. 山东大学, 2021(11)
- [3]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D]. 刘昊. 山东农业大学, 2021(12)
- [4]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傅佩佩. 山东大学, 2021(11)
- [5]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的政府作用研究 ——以江门市为例[D]. 马尚君.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6]满意度视域下上海市家庭医生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徐汇区C街道为例[D]. 周梦玮.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3)
- [7]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政策分析与对策研究[D]. 苏巍巍. 吉林大学, 2020(01)
- [8]山东省2型糖尿病社区管理效果及影响因素研究[D]. 姚建森. 山东大学, 2020(02)
- [9]农民工就医行为选择的代际比较研究 ——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福建省数据[D]. 张嘉雯. 华侨大学, 2020(01)
- [10]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